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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西方人善于且崇尚思考,在文字的发展中,抽象思维直接抽去了具体事物的形象,然后渐渐形成了概括某一类事物的概念符号。从语义形态结构来看,形位是构成英语中词的最小的意义部分。形位是一种语言抽象,也是一种概念。形位可分为实义形位和语法形位。语法形位通常就是指词缀,借助词缀,构成一个全新的单词。
英语的名词化直接造成了表达的抽象化。这类名词意思比较笼统具有综合性概括性,往往一个词就能表达多种意思,因此更易于用来表达复杂的思想和微妙的情感。
以老舍的《骆驼祥子》为例:
由这种经验,她学来这种方法,并不是报复,而是拿它当做合理的,几乎是救急的慈善事。
She took this experience to heart, lending out money not as a form of retaliation but as something perfectly reasonable, even timely and charitable.(Rickshaw Boy translated by Howard Goldblatt)
老舍的这句话中“报复”这个词明显是一个动态的词语,那在葛浩文的英译本中将他翻译为“ retaliation”一个以 tion结尾的抽象名词,转动为静,从而表现了高妈内心那种微妙的情感,这将西方抽象思维的特征体现的淋漓尽致,让读者更能理解原文。
和西方人相比,中国人善于用具象的思维方式来反映客观存在的事物。因此汉语长于具体又形象的表达法。往往通过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根据以往所得的经验以各种修辞方法说明事物,有夸张、比喻、拟人等等。比如用了夸张的词有:绝顶,万一,千里眼,飞毛腿;用了拟人的词有:睡莲,走狗,蛰居;用了比喻的造词有:吃醋、驼背、矛盾等等。这些词的表达体现了汉语的形象性和具体性的特点,如在《骆驼祥子》中:
过了些日子,生活又合了辙,他把这件事渐渐忘掉,一切的希望又重新发了芽。
Several more days passed and things returned to normal; gradually he forgot the accident and experienced a rebirth of hope.(Rickshaw Boy translated by Howard Goldblatt)
汉语中用“一切的希望发芽”就是体现了汉语具有形象性的特征,而英语中葛浩文翻译成“rebirth”这个抽象名词,也体现了英语擅长抽象的表达法。
从古至今,西方人的思维偏于抽象而且他们对抽象理论本身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因而也擅长抽象表达法。英语的哲学背景是亚里士多德开创的严密的形式逻辑,还有16至18世纪风行欧洲的理性主义。因此西方人更加注重理性和逻辑性的思维方式,其中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们的抽象性。
最关键的原因是因为英语有多种多样的词义虚化的方法,而且语义的抽象程度较高。英语的词义虚化手段有:
(1)用虚化词缀构词。前缀和后缀都可以使词义虚化,其中以后缀数量最多、分布最广。如:
前缀:pan-表示全、整个、总、泛等意思;inter-表示互相、在之间、在之内;pro-表示先、向前、向外等;contra-表示相反、反对等。
后缀:-ness表示性质、状态、过程等;-tion表示动作、状态、程度等;-ity表示性质、状态、结果等;-ance表示身份、状况、行动等;-hood表示身份、资格、性质等等。
And the band of milkers at this request burst into melody - in purely business - like tones, it is true, and with no great spontaneity; the result, according to their own belief, being a decided improvement during the song’s continuance.
译文:老板要求唱歌,这群挤奶的工人们就放开喉咙唱起来——唱的完全是一种应付公事的调子,老实说,一点也没有自愿的意思;结果,就像他们相信的那样,在他们不停地唱歌的时候,出奶的状况的确有了改变。(王忠祥、聂珍钊)
这句话中“spontaneity”是以-ity结尾的抽象名词,原意是指自然性,自然发生的意思,而译者将之翻译为“自愿的意思”使意思表达更贴切,让行文更加流畅;“improvement”和“continuance”是分别以-ment和-ance结尾的抽象名词,而且都是静态的名词,译者在这里将它们翻译成“不停地唱歌”和“改变”使之动态化,化动为静更加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语言的表达方式,使译文更好。
(2)词化手段可以使语义虚化和抽象化。词化手段就是用一个单词表示本来需要用一个短语或句子来表达的较为复杂的语义。如:
literacy读写能力;decontextualization把…从其所处的坏境中分离出来;brinkmanship玩弄边缘政策的手法等等。
英语的词化手段一般是用词缀使得一个动词或者形容词变成一个抽象名词,具体名称派生为抽象概念如:
man 派生为 manness, manliness, manhood, manfulness, manlikeness; dog派生为 doggery, dogdom, doggedness, dogginess, doggishness; father 派生为fatherhood, fatherliness, fathership。
在文学作品中应用广泛,如《德伯家的苔丝》:
Phases of her childhood lurked in her aspect still. As she walked along to day, for all her bouncing handsome womanliness, you could sometimes see her twelfth year in her cheeks, or her ninth sparking in her eyes.
译文:她的童年的各个阶段的特征,现在仍然还留在她的身上。在她今天一路走着的时候,就她全部的一个漂亮健壮妇女风韵来说,有时候你在她的双颊上能够看到她十二岁时的影子,或者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九岁时的神情。(王忠祥、聂珍钊)
原文中“childhood”是由“child”一词变化过来,从“孩子”这种具体名词变成“童年”这种抽象的名词。“womanliness”一词也是有“woman”变化而来,从“女人”变化成“女性气质”这种抽象名词,而汉语中缺乏相应的词态变化、词缀的形式有限,所以在翻译的时候只能用词组、短语或句子表示。译者形象地将它翻译成“妇女风韵”,这四个字体现了中国人的形象思维,让译文更加优美。
(3)用介词表达比较虚泛的含义。介词本身就是“虚”词,它在英语中被大量广泛地使用,其意义有时候虚泛的难以捉摸。如:
他的算法很不高明,可是心中和嘴上常常念着“六六三十六”。(《骆驼祥子》老舍)
译文:His calculations were rough, but he kept at it - six sixes are thirty six.(RICKSHAW BOY translated by Howard Goldblatt)
这里老舍的原文实“心中和嘴上常常念着”但是葛浩文的译文中仅仅用了一个介词“at”就将原文的意思笼统的概括表达出来。体现了西方人的抽象思维。
综上可知,西方人擅长使用抽象的思维方式,从而在语言的表达上也更加的抽象化。
汉语自古以来的哲学背景是儒、道、佛的悟性。意象性和直接性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意象性注重“观物取象”。因此中国人擅长直觉思维和形象思维。
因此,中国人在语言上擅长具体而形象的表达法。从古至今,诗、词、经等都是古人对客观世界的思考与论述,这种文学形式证实了汉语注重意象和形象的思维方式。
汉语是意象性语言且并没有词缀和虚化方的手段,词语和语义表达的相对具体,没有抽象化。汉语常常用“实”的形式来表达“虚”的概念,用“动”来表达“静”的概念。因此汉语表达抽象词义的方法有如下几个:
(1)用动词取代抽象名词,如:But the details of his aspect were temporarily thrust aside by the discovery that he was one whom she had seen before.(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译文:但是苔丝暂时把他外表上的这些细节放到了一遍,因为她发现他是她以前见过的一个人。(王忠祥、聂珍钊)
这里原文出现了“discovery”这一抽象名词,在汉语中直接化静为动,这个名词直接转换成了一个动词“发现”,取代了原本的抽象名词,这符合汉语的形象思维。
(2)用范畴词使抽象概念具体化,范畴词是用来表示行为、现象、属性等概念所属的范畴,是汉语常用的特指手段。如:
He began to evince considerable indifference to social forms and observances.(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译文:他开始对社会习俗和礼仪明显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态度。(王忠祥、聂珍钊)。
原文中的“indifference”本意是漠不关心、不在乎的一个抽象名词,而在汉语中增益了一个范畴就是“满不在乎的态度”,使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为化,体现了汉语的形象性思维,符合汉语的阅读习惯,行文更加流畅。
综上可见汉语注重形象性思维,擅长具体的表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