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是骂我傻瓜。
我说,因为喜欢你,所以才会这么傻。
2005年夏天,林苏牧的日记本上出现这样的一句话。
我敢打赌,F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一个女孩子,没有之一。譬如她的声音,总是嗲嗲的又带点磁性,像是轻微的感冒,黏人的感觉让你心疼,她在晚上总是说,疯子,疯子,疯子,可不可以早点睡了。
F是县医院的护士,经常晚睡,对于偶尔晚睡的我纠缠着要和她聊天,她总关切地嗔怪我是疯子,学她熬夜,不可理喻。她总骂我是疯子,因此我敢笃定,在她看来我确实是疯了或者就算没疯也离要疯不远了。又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F带母亲到她所在的医院看病,母亲感冒了,她带母亲到她所在的科室输液。我夸F是个孝顺的女孩,我说,好好照顾好母亲。然后更新心情,那是我在朋友圈看到的一句话。
愿你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晚安!
她应该是看到了这条更新,然后回复我道:“你打算睡了蛮?又是周末,你又可以到处去耍了。”
“在洗漱呢。”我回复她。
“今天到处折腾,累得很,回到家坐着就不想动。没有你,就算去夏威夷常住也不会开心。F,你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一个女孩,那几天把你发给我的语音全部收藏了当歌听,哎,我就是这么喜欢你。”
我接着说。
“傻瓜!”
F这么回复我,她的回复很短。
“因为喜欢你,所以才会这么傻!”
我说。
1
我是一个小学Teacher,我叫林苏牧,教中文的。去年,也就是2015年快过年的时候,一天坐着无聊玩手机,通过微信上附近的人加到一个做微商的女孩,她叫飞,或是叫小飞飞,我后来也叫她F。
总之,飞有一张漂亮的瓜子脸,皮肤白皙,一双滚动着美丽河山的大眼珠子,头发如瀑布,最会打扮,爱美丽,爱自拍。最让我着迷的是,飞天生会唱歌,她说话就是唱歌,比卓亚君的《洛丽塔》还要好听一千倍。因此后来的时光里,我总爱在微信上聊天的时候喊她发语音给我,她发来的语音,我全部收藏。只有我知道,那是世界上最最动听的歌曲。
飞那时候忙于做微商又一边上班,总是很忙,她很少理我。过年前两天,是我的24岁生日,碰巧初中同学选在了这天聚会,我那时候没有女朋友,其实我已经光棍好几年了。七年之前我在大学谈过的女朋友已经结婚,我们当初说好等三年后来变成五年最终我等了七年。我得知她结婚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整整九年,哎。负责同学聚会的Y同学告诉我,让我必须参加。因为很多同学都很忙,在外地赶不回来,所以这次聚会人不是很多,如果我不去,那就聚不成了。我那时候在车上,为着去参加一个老同学的婚礼,有点无聊,接到Y同学的电话,然后和她开玩笑道:参加聚会有什么好处吗?
你来,我给你介绍女朋友。Y同学说。
感情好啊,我说。
我乐呵呵地接受了Y同学的邀请,知道她是开玩笑的话,我也没在意太多。中午匆匆参加完了同学的婚礼,送了份子钱,连饭也没顾得上吃就匆匆赶到县城参加同学聚会。其实我真没那么急切想要参加同学聚会啦,我是想Y同学给我介绍女朋友。是的,随着年纪的增大,加之我前女朋友结婚和父母的双重打压,我急需一个女朋友,不是玩玩,是奔着结婚那种。
同学聚会的时间是下午五点,在县城一家有名的小饭店。吃饭喝酒,到了晚上十点再去KTV唱歌,在KTV的沙发上,Y同学拿出手机给我看照片,说女孩叫飞,是她们科室的护士,之前做微商,年龄还小,然后,通过名片将微信分享给我。
“奇怪,这个女孩我似乎加得有。”我说。
我想有些事并不是属于生活中的所谓巧合,是上天安排的。多年以后,我为我们的故事想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借口。
2
今年1月,我和飞每天都通过微信聊天,聊的话题也都是生活中的琐碎,她给我的感觉还算不错。我们偶尔也在晚上打一个电话,说说生活中遇到的开心事或是不开心的事。时光过得很快,一转眼,到了西方情人节的时间。
2月14,下午四点我从老家骑着摩托车出发。晚上八点,我到达县城,在情人桥旁的花店买了一大束玫瑰,精致的卡片上写了祝福的文字偷偷放在玫瑰花束里,卡片对我说,它遇见喜欢的人害羞,最后只能躲猫猫,我就让它躲着。陪伴我一同去医院等她的人是我今生最要好的哥们,他姓张单名一个B,球衣上是姓名缩写ZB。我和另一个朋友经常和他开玩笑,说他是装B。B从来不生气,他那天戴着一副高度的近视眼镜,胡子拉碴的样子,和我一身顺滑的打扮显得格格不入。
站在县医院的楼下,看着进进出出的行人,B问我他今天的打扮是不是为我的情人节爱情之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我说,他那个样子完全可以当一回土匪,一会儿演一出“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把我最喜欢的小飞飞抢劫了,我来一个英雄救美,也许这事丫的就成了。B哈哈大笑,我骂他土匪,他没有生气,很开心的样子陪我等。那天我们从九点一直等到十点。十点到十二点,飞可以休息两个小时,B叫我赶紧打电话给她,约她下楼来见面。
“要是一会儿她来了,你就给我躲一边儿凉快去,估计没你什么事儿了。”我看着手机屏幕的时间显示十点,拨通了飞的电话。
她那天穿着一身黑色的羽绒服,个子比我预想的还要小些。属于小鸟依人那类型的女孩子。不错,不错,B躲在远处的草丛里,目睹飞和我肩并肩走出了县医院的大门。天上下着小雪,河风很大,我跟在她的身后,捧着玫瑰花,痴痴地想,我们这样走,一直走下去,会不会不小心走到白头?
“你傻呀,下着雪,你们的头本就是白的。”卡片说。
“傻瓜,爱情里的人都是傻子。”玫瑰说。
“你俩都给我闭嘴!”我说。
“干嘛买花?”进屋之后,她开了灯,让我随便坐,“多浪费啊,我要是你就不会买花。”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也没问她不买花买点什么才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买花送她,也许是看到电视剧里的男子送花给自己喜欢的姑娘觉得异常浪漫,也就理所当然地买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轻易表达感情的人,我是典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上说的现实生活中不会说话在网络里很会表达的那类人,叫什么来着,我记不清楚了。
她叫我吃茶几上的瓜子和橘子,取下手套给我倒了杯热水,自己用一个很卡哇依的杯子倒满水用一双手捧着,一副很冷很满足的样子,问我和谁来县城的,我骗她说一个人来的,她信以为真。茶几上摆满了苹果,柑橘,葡萄和梨。我环顾她的房间,很简单的布置,却显得温馨,圣诞节的时候有人送的苹果和花束,全部堆放在一进门的角落里,堆得小山一样高,我看着那堆五彩斑斓的苹果花束,不禁开玩笑说:
“哎哟,看不出来,小飞飞受欢迎很嘛。”
“当然,每天都排着长队呢,医院大门都挤破啦。可惜,那是看病的人。”她说完,我俩都笑了。
3
那天我单膝跪地向小飞飞求爱的场景,我不说,没有人知道了。人在年轻的时候,遇到自己很喜欢的人,总会做出一些超乎常人能够想象的举动来。如果成功,我会第一时间兴高采烈分享给我的好朋友们,告诉B。如果失败,我会把这件事一直藏在内心里,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会提起。我保证会把这件事放进一个瓶子里,加上瓶盖,一辈子不让第二个人了解。
瓶子里的故事是这样的:
女孩说,你起来嘛,起来,我们从好朋友做起。
男孩说,我不起来,除非你答应做我女朋友。
时间停住,女孩急得团团转,她一会儿进洗手间一会儿又跑进厨房拿水果刀来削水果。男孩依旧跪着,跪在地板上,他不愿意起来,在他看来,这辈子可是第一次手捧玫瑰向自己心爱的女孩表白呢,如果就这样起来了,真的是太没面子的事情啦。再坚持一小会儿,也许她就心软答应了也未可知呢。看的电影电视剧和小说,那浪漫的镜头太多,不禁耳濡目染,心想那样美妙的事情也许未来某天会天上掉馅饼落在自己的身上,砸得自己晕头转向心花怒放呢。所以男孩一直跪着,女孩走进自己的房间,许久不出来,男孩急了,这才跟了进去,房间没有开灯,女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副很累的样子。
“你去把那间屋子的灯关了。”女孩对男孩说。
女孩也许应该一口气说了下句,把灯关了,然后,把这间屋子的灯打开,可是,女孩没说,她应该说的,可是她太累了,忘记了说。
男孩扑向女孩,手中的玫瑰花束,掉落得满地都是。
盖上瓶盖,故事回到了最初相遇的那条街,多年前,女孩和男孩是见过一面的。在女孩租房的楼下,那条街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相遇路。女孩打着雨伞,男孩走过去对女孩说,妹妹,借你雨伞一用可否。然后,女孩和男孩一起帮过马路的老奶奶撑着同一把雨伞。也就是那一次见面,男孩还记得女孩,记得她额头的那颗朱砂痣。
瓶子里的故事继续,男孩得逞了吗?答案是没有。然后,这个故事该结束了。
4
半年后,Y同学在微信上给我发来信息,问我找到对象了吗。我说没有,然后她给我讲了F的处境。与此同时,我和飞,已经半年没有联系了。经历了那次,我觉得失去了再联系她的勇气,也许她早已经忘记我。也许,冥冥中她也知道,不联系才是最好的结束方式吧。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会犯许多的错误,那些错误让自己抬不起头来,却又不敢大大方方承认和释怀,更别说敞开心扉道歉,吐露心迹。最后,只能成就了自己的心事,撮合了自己的伤口,成全了别人的遗忘,成就了他人的选择。时间走过,伤疤愈合,回忆却一直念念不忘。我的故事告诉我,在年纪轻轻的爱情里,坚持,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
F在医院给一艾滋病人打针的时候,把针头遗忘在了垃圾桶的边上,那打扫卫生的清洁工收拾垃圾的时候,不小心碰触到了那根针头,为此,F面临解聘的危险,最后还好,通过找人,出钱,只是罚了一笔款。
F的手机坏了,最近用的是母亲以前的一个旧手机,只能接打电话的那种老人机,连短信都发不了。
F最近心情很不好。你要不给她打一个电话,问问她最近的情况,或者,直接买一个手机提着上门找她。
Y给我建议,让我坚持,不要放弃。她说,要得到一个女孩子的爱没那么容易,让我坚持,坚持下去。
“手机买什么牌子的好呢?”我问。
“苹果太贵,奢侈,她也不会接受。你就买个中上的,比一般的好点的就行。比如通话两小时,充电五分钟。”
“OPPO R7拍照手机?”那是电视上每天广告好几十遍的手机广告。
“嗯嗯。”
你的一生中,也许给心爱的女孩子送过弥足珍贵的礼物,大到比如一款上万的包包,比如一条珍贵的项链,小到精品店里两元钱一样的小饰品,一颗花生耳环或是一只小瓷猪就足够让对方开心。你的一生中,给心爱的女孩送过通话两小时,充电五分钟的手机,却再也找不到可以通话两小时的那个人。
这就是遗憾,抑或是成长所要付出的代价吧。
七月的一天,你提着手机找到F,将手机送给她。她当然说不要的话,说初次见面怎么能够收下你如此贵重的礼物呢,要知道,你俩已经半年没有联系了。F说,如果我俩好了很久,我可以收下你的手机,可是,我俩还没开始呢。她说完,让我随便坐,让我吃水果,F的房间里,总是有吃不完的水果。
那天你和飞为着一部手机僵持了很久,她最后索性来了小孩子脾气,说如果你不带着手机出门,你们连朋友也做不成了。然后,把你关在她家的房间里,独自一人出了门。一个小时后,F给你买了晚饭带回去,然后,看着你吃饭,说手机可以收下,但是她只能够答应做你普通朋友,不能够做女朋友。
一个星期后,你接到快递公司的电话,打开包裹一看,是一件詹姆斯的球衣和一个篮球。毫无疑问,这是飞给你的礼物。作为手机的回报,F说过,不能够平白无故地接受你的礼物。你看着那件球衣,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打电话给B,告诉了所有发生的事。B说,加油,女朋友的事大有希望。
那时候,一个好朋友的鼓励胜过了一切。又或,是你太过在乎,她一个小小的举动就感动得你一塌糊涂也未可知吧。
七月,穿上飞为我买的詹姆斯球衣,在县城肯德基冠名举办的3 V 3篮球赛上,我和B和另外一个朋友组成的非你莫属队一路高歌猛进,真是佛挡杀佛,势不可挡,成了夺冠的大热门球队。
5
八月,B的老家花生初熟,那是县城盛产花生的地方,有个名副其实的地名——花生地。打电话叫你过去扯花生煮来吃。你骑着摩托车,走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花生地。不顾天上小雨,将花生连根拔起,抖掉泥土,统统背回家,花生的杆和叶用来喂牲口,摘下花生,放在水龙头处一遍遍淘洗。然后,到房后采摘新鲜的花椒,加上盐,放火炉上煮一个小时,香喷喷的煮花生就做好了。
清洗干净的花生装进食品口袋,放摩托车的后备箱里,给飞送给去,马不停蹄。
策马扬鞭飞飞笑,无人知是花生来。
“吃了花生再走啊。”B的母亲说。
“不行,久了这花生就不新鲜了,伯母。”我说完,骑上摩托车,向县城飞奔而去。每当摩托车的后座上有了B的陪伴,我变得异常的勇敢。刚刚过了一个急转弯,我让B夸夸我的骑车技术,他说,你看,就连树枝上的小鸟也为你的车技感到目瞪口呆。我竟然哈哈大笑。
“等你把飞追到手了,我去到你家,你就不能陪我睡了,你要陪媳妇睡,那我就只能一个人睡了。”
B把这话说得特伤感。
我和B是高中三年的同学,一见如故。这么多年来,我们只要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一定是不睡觉聊到天亮。
“不会的,我们可以三个人一起睡。”我说完,加大油门,“让你看看我的飚车技术,是不是又长进了。”
“你他妈慢点,我还没找媳妇,我还是处男。”B又开始装B了,我很想笑。
到了县城,B在一家理发店等我。那是他朋友开的理发店,到了那里,唯一的好处是可以免费剃光头。
我提着花生,默默跟在F的身后上楼,她说,谁让你带花生来了,我不吃这些。我将装花生的口袋放在身后尽量不让她看见,可还是被她看见了。花生太多,要不就是我身体太瘦,藏匿不了花生这傻妞儿的肥胖。
“可是我都弄来了,你就勉为其难收下吧。”
我的话语里,有乞求的语气。
书上说,好的爱情能够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朵来,我实践着,不知道这次的爱情能不能够开出花朵。
进了F的房间,她这次没有让我随便坐,没有让我坐下吃水果,而是来一句:“你放那里吧!”
冷冰冰的话语,我的心一阵绞痛。
我将花生放在厨房的厨台上,打开来,把一小袋新鲜的花椒拿出来放在菜盆里,接了冷水泡着,我说,那花椒采摘的时候有泥,你洗洗再煮,花生是洗过的,不用洗了。说完,头也不回跑了出来。
我径直来到大街上,泪水不打一处来。飞的空间留言板上写过那句话,她是喜欢吃煮花生的女孩。可是,我千里迢迢好不容易弄来的花生,她不领情也就算了,也犯不着用这么冷淡的态度对我,仿佛我做错了什么,我真的做错了什么吗?小飞飞,我只是想对你好。日月为证,我只是想对你好,天地为证,难道这也有错吗?
不到一分钟,接到飞打来的电话,第一个,我没有接。第二个,我没有接。第三个,我还是没有接。电话一直打到第七个,我只好接了,电话那头,飞也哽咽着,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然后,是沉默,许久的沉默。
街角的咖啡店传来王筝《我们都是好孩子》,我们都是好孩子,异想天开的孩子,最最善良的孩子,怀念着,伤害我们的。
眼泪,一滴一滴,仿佛流不尽的溪水。
“对不起,我对恋人比对仇人还要夸张,就像刚才对你一样,你在哪里?”
“西天。”我随口道。
“好了啦,别开玩笑啦。你给我回来,我做好饭等你。对了,来的时候顺便在路边买一棵白菜。我知道你最爱吃水煮白菜和胡辣椒蘸水。”
挂了电话,我突然流着泪笑了。
6
晚上,我和B在县城的旅馆里,我打10086的电话,开通了和F的短号。从此,她是我的521,我是她的520。为什么这一切不是反过来,我是她的521,她是我的520。我不知道,这是上天安排的。我只知道,520谐音就是我爱你,除去爱你,就是500,500可是两个二百五哦。那么,如此逻辑,我那时不过就是两个傻瓜加起来而已。
然而,为了追到小飞飞,就算我变成十万个傻瓜,我也心甘情愿。王菲有首我很喜欢的歌叫《我愿意》,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我什么都愿意……
7
3 V 3篮球赛进入最后的淘汰赛阶段,穿上詹姆斯的球衣,我成了县城小有名气的球星。人们给了我另一个霸气的绰号,皮蓬詹。是的,我穿上詹姆斯的球衣,每一次抢篮板球都是皮蓬的标志性动作,我还擅长投打板篮,弹无虚发,百发百中。前十六,前八,那都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我们的终极目标是,话筒给到B的面前,他看了我一眼,大喊道:我们的终极目标是,冠军,冠军,冠军,非你莫属,非你莫属。
B又开始装B了。
非你莫属,飞你莫属。飞,你有那么一刻属于我了么?我在白天过后的黑夜痴痴地想。飞,你有那么一刻属于我了么?我在黑夜过后的白天迟迟地想。
八月,我的心已经不属于我了。飞最不喜欢打麻将的人,我戒掉了打小养成的一生挚爱——麻将,通过百度学会了女孩子的手艺,十字绣。我要像飞一样做一个安安静静的女子,整日宅在家,喜爱自拍,喜爱古典美。飞不喜欢男生留长头发,我剪了个大平头。飞不喜欢我身上的许多小毛病,我使劲改使劲改。终于,我变成了我以为她会喜欢的我的样子。我高兴坏了,心想,这回,能够让她心动了吧。八月,我改了很多,最后,还是没能改掉喜欢她的毛病。而她,对我依旧冷漠如最初遇见。
3 V 3篮球赛进入前四强那天,B从朋友的理发店出来,居然像《非诚勿扰》的主持人一样是一个大光头,瞬间让我瞠目结舌。他说,这以后,与我和飞走在一起,他就是名副其实的电灯泡了。我哈哈大笑,哈哈大笑,笑得眼泪花子都流出来。
四强赛上,在县体育馆,在人山人海的举世瞩目之下,我们大比分淘汰了同样是夺冠大热门的飞虎队,然后迎来最后的最具挑战性的一场历史性时刻的比赛,非你莫属队和猛牛队的冠亚军争夺战。
赛前,B说,你就是吃伟哥,也要在比赛里强硬起来,我们的目标不是第二,是冠军,懂吗,冠军,冠军只有一个。而我想说,拿到第一名,证明给我喜欢的女孩子看。因为她说过,比赛那天,她会来观看比赛。
每天我们只睡四个小时,训练,训练,训练,有时连脸都不洗。
B说:你知道詹姆斯带领的骑士队多少年没有夺冠了吗?
答案是Never。从来没有,对吧?可是今年六月,他们见证了奇迹,先是一比三落后,在所有NBA专家都不看好觉得一定会被勇士活生生杀死顶多四比二淘汰的情况下,一路过关斩将,最终登顶。
他们靠什么赢得了总冠军?
信心,信仰?是的,除此之外,还有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努力,那些夺冠背后的艰辛的汗水和付出,你是看不见的。
8
最后的一场比赛,飞因为上班没能来。我们依然顺利拿下比赛,这才发现,没有了她的见证,就算是得到全世界第一也高兴不起来。
八月下旬,飞去K城的医院进修。眼看离着开学只有三天时间,我想着去K城看看她,打电话给她。我说,我想去K城,我没有说明去K城的具体目的。我心想,她应该会猜到的吧。因为她在那里,所以我才会想去到那里。
汽车快到K城的时候,我问她的具体位置,我好去找她。
她来一句,你来找我干嘛啊?
那一刻,我心如刀绞。
最终还是见面了,从下午三点我一直等到晚上十点。之间漫长的7个小时,我从手机上买了两张电影票,踩好点,确定了从她上班的医院到电影院的具体路况,确保我和她去以及回来的时候不会迷路。晚上十点,在她上班医院的门口,她跑出来,我见到了她,她穿着白裙子,一点没变,像个小公主一样可爱。
“来找我干嘛?”她劈头盖脸问道。
“想你了。”我嘴角蠕动着,挤出这一句话。
“切,嘴巴吃了糖了。”她笑呵呵的样子,特别可爱。
起初她不愿意跟我去看电影的,她说太晚了,这个时候是休息的时间。可我说电影票都买好了,又是在网上买的,不好退票。她问我远不远,我摇头说不远,一会儿就到,她不再说话,然后默默跟在我身后一直走。走了约二十分钟,到达目的地。在电影院门口,我买了一杯她最爱吃的柠檬汁,还有一盒超级大的爆米花。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是和谁一起去的吗?闺蜜,哥们,家人,同学,老乡,或是曾经熟悉而现在是陌生人?我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是和B一起去的,和B一起去的还有他的女朋友,是K城某所高校的研究生,一个同样穿着白裙子的高挑女孩子。
这是第二次去电影院,去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始了好几分钟。那天电影院的人不多,我们找了后排靠前的位置坐下,看的是新出的一部电影,欧豪和张慧雯主演的《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电影看到一半,有感人的场景,不知后排还是前排有女生在小声地哭鼻子,小飞飞左顾右盼地寻找目标。她说,怎么别人都哭了自己却没感觉啊。她想要探个究竟,是谁哭了,而且还哭得这么伤心来着。我当时笑她,笑她冷血动物一只。她说,在医院看这些生死离别看得多了,早就习以为常了。
第二天,她轮休,我找好了K城的旅游地图,我们乘出租车去大观楼玩。她特别喜欢自拍,不但带了自拍杆还带了两个手机做备用,深怕没电了拍不成。我带了相机,给她拍了数不清的照片。在大观园里,她穿上少数民族的服装拍照,真是好看。我还记得她穿红色的那一套,我说,特像新娘啊。藏在心里的话,我没说完,那一刻我多想顶着她骂我“想得美”的罪名补充一句,要是我是新郎该有多好。那拍照的阿姨说,你的包和手机,让你男朋友先拿着呗。她赶紧说,不是,不是男友。那一刻,我竟然有些失落。
傍晚,我们在街角一家饭店点了几个简单的炒菜,吃了两个小时,听她说了自己家里的事。父亲三年前因病去世,有一个哥哥,前年开饭店亏了本。有一个妹妹,在读初二。母亲身体一直不好,一直靠药物维持。她说,家里负担很重。我安慰她说没事,慢慢都会好起来的。我说未来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面包车也会有的,她骂我疯子。我最喜欢听她骂我这句“疯子”,她的声音原本就清脆如铜铃声,说“疯子”的时候,略微带点磁性,真的太好听啦。
晚上回去的时候,我们没有坐车。我牵她的手,她没有反对。我们一直走,一直走。顺便逛街,什么也不买,只是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我说迷路了怎么办,她笑呵呵地说,跟着我走,即使闭上眼睛也不会迷路。那一刻,我心都融化了。趁她也许是故意的不注意,一个吻轻轻地落在她的脸蛋上,她来一句,你非礼我呀。我没说话,更加用力地抓紧她的手。
回到住处,她更新了一条朋友圈,她写道,今天特别开心,某人辛苦了,接着发了一组在大观园拍的照片。她在朋友圈里提到了我,只有我知道,但是贴出的照片并没有我的影子。我成了她的世界的某人,或是某某。我该感到有一丝丝的开心么,我很难过,我把这一切告诉B,他说,让你牵手了,就表示有希望了,牵手就是牵心。我打趣B说,他读研究生果然没白读,是不是主修经济学顺带研究了一下爱情。他笑着说,是主修爱情课顺带研究了一下经济,我们都笑了。
好吧,姑娘,记住,你的手,林苏牧今生今世有幸牵过。
9
九月,我回到学校,开始朝九晚五一成不变的生活。她依旧对我爱理不理的,那些牵手和亲吻的场景,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一如某首歌所唱的一样,又回到最初的起点,我站在镜子前,看见你忧伤的侧脸,那个夏天,已经走远。九月,我在日记本写下一段话,我也学会对你伪装了,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笑得没心没肺,也不会再流那廉价的眼泪了,然后听你轻轻地说那句:“你变了。”
我心里究竟有多放不下她,究竟有多在乎她,究竟有多想她,只有我知道。
九月,我在县城的车站送B上车,他在K城销售挖掘机,是个年薪百万的大款。他将背包里的总冠军奖杯拿出来给我,说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语。
“她还是把你当仇敌一样对待,是吗?好吧,那就是你的敌人,你必须打败她。等你捧起了总冠军奖杯,她就会上前和你拥抱,到时候,你亲吻她,她一定不会反对,说不定,她还会主动亲吻你。我们还年轻,我们都应该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去吧,亲爱的朋友,一往无前,披荆斩棘。如你所言,愿你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加油!”
九月,我开始彻夜不停地敲打键盘,我的目标依然是人类文学史上最崇高的荣誉,诺贝尔文学奖。修改十遍,百遍,增删五次,十次。我最终能够写好我倾尽所有精力的一部小说,它的名字叫《今生最美的时光遇见你 之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与此同时,我还一边创作诗歌,创作散文,写短篇小说。
投出去的稿件像端午节过后的六月,大雨倾盆之后,翻涨的河水冲走岸边的植物一样波涛汹涌无一例外地通通给退了回来。没有勇气了吗?没有关系。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拿毛主席的话激励自己。
期间,F从来不会主动联系我,一般都是我主动联系她。渐渐地,我的生活开始忙碌起来,写作的事在我日夜不停的努力和坚持下初见成效,甚至有出版社邀请我出书。渐渐地,我和飞的关系也就变淡了。也许,这份感情一直都是淡淡的,只是过去我把它看得太重太浓了。所以难以割舍,所以心痛,心痛不已。
手机上有关她的照片一个时期内很多很多,一个时期内全部删了。那些用她照片做过的屏保,做过的壁纸,也都成为过去了。那些收藏的语音,如天籁般动听的歌声,也都忍着眼泪删除了。最后,就连我主动开通的短号,也都心疼着删除了。唯独,我还是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可是,我把这个秘密放在心底了。谁也不去说起,放进那个属于我的感情秘密的瓶子里,盖上瓶盖,让它安静沉睡。我在日记本上写道,我过得不好,我不去打扰,你不是我的唯一,你只是我的生命里的过客,女孩,谢谢你不珍惜我,让我懂得,我还不够优秀,我还需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努力到感动自己。
10
多年以后,我会明白,当初的那些努力没有白费,可是,那时候,你一穷二白穷困潦倒的时候,你身边愿意陪伴你的人,却都是深爱着你的人。等你飞黄腾达的时候,那些真心关注你的人,早就不见了影踪。你很孤独,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怎样呢?还能够怎样呢?电话接通了。女孩说,林苏牧,不是你不够好,你什么都好,可是,对不起,我不喜欢你。两个人的感情里,最深的绝望不是那句我们分手吧、我们离婚吧,而是还没开始或是就要开始的时候,这句笑着说出口的,不是你不够好,你什么都好,可是,对不起,我不喜欢你。它足以杀死一万头大象,杀死一亿只老鼠。
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你唯一不能够改变的,就是让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喜欢你。遇见百分百女孩,她叫WCF。以后,你在网络上的某个地方看见WCF这三个字母,不必惊讶,不必讶异,你要明白,她是林苏牧最最喜欢的女孩,那是林苏牧想她的时候留下的痕迹。而那些我们一起听过的歌词,已经走散在街角的咖啡店,走散在这个季节的每个角角落落,走散在晴天的风里和雨天的屋里。
因为我刚好遇见你
留下足迹才美丽
风吹花落泪如雨
因为刚好遇见你
留下十年的期许
如果再相遇
我想我会记得你
2016年冬天早一些的时候,雪未下,春未暖,花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