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玉杰
韩光的中篇小说《白雪歌》书写一个农村高考生第二次落榜之后的一年零三四个月的生活状态和心路历程。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围绕父与子之间的对抗与和解展开情节,然而,我们看到的却不仅仅是父与子的矛盾冲突、两代人之间的观念差异,它着重观照的是1980年代中期——历史转型期,中国农村青年的道路选择。小说的故事从作者的故乡——辽西边地的泥土中自然生长,它带着大地的气息,以高密度的细节和超鲜活的动词复现自在的可视的现实生活。与此构成并置关系的是活在小说里的文学,源于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的“白雪歌”意象,成为文学之梦与战士之梦——二梦合一的象征。“白雪歌”,是文学里的阳光,也是作者生命里的阳光,预示着“我”的成长,也是作家自我成长的宣言式告白,它是自由的可感的精神生活。由此,文学里的阳光哺育而生的成长故事——《白雪歌》自身也散发着阳光,充盈着正能量,昂扬着向上力量的审美质感,迥异于欲望化与商业化写作滋生的低俗、庸俗与媚俗的态势以及压抑、幽暗、卑琐的病态文风。
这是一篇耐读的小说,以传统叙事方式讲故事,七个部分环环相扣、彼此依存。但它不是靠华丽的语言和跌宕的情节吸引读者,而是以土里土气的泥土味儿召唤读者,具有泥土的芳香。从泥土里生长出来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带着作者对于农村的最原初的记忆,也饱含主体对自身的青春追忆。无论写什么,作者都离不开他作为战士的生存经历与生命体验。确实如此,一写到和部队、军人相关的内容,他的思维瞬间圆润,思路瞬间展开,语言自然流淌。
“白雪歌”三个字第一次出现在小说的第六部分,镇文化馆郑馆长推荐《唐代边塞军旅诗选》、在边塞诗中“我”最喜欢《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第七部分是小说的升华,也是点题之处,“我”当兵的内在诉求:“在漠河当兵最能体会到‘白雪歌’的意境”,“我”要“写出属于我自己的‘白雪歌’”。军营和文学,无论是对于小说中的 “我”,还是之于作家韩光,都是他们的梦,二梦合一,成就了作家和“我”的人生理想。在部队从事文学创作,白雪歌——作家与战士的双重身份合二为一。以纯洁而不带任何杂质地创作的“白雪歌”,不仅仅是小说的主题,更是作者人生的主题、心灵的标的与精神的高地。
如果说,我们一般习惯于指责1990年代以来文学中缺少正能量的青年形象,那么,《白雪歌》的出现则是对于文坛的一次冲击。卫平——“我”高考落榜之后,没有自暴自弃,没有被苦活累活打垮,没有投入金钱欲望圈,而是内心升起另一种不服输的强力,彰显出挑战命运的执着韧性。小说写到四个高考落榜生,两个选择复读再考(张伟考上大学,“我”没考上),第三个青年刘江没有复读,在农村干点拉脚生意(倒卖砖块挣点小利),第四个青年是郑文茹(郑馆长的孙女)嫌文化馆工作清苦,“不辞而别”,“去了市里的红玫瑰门歌厅”“出台”(后进入监狱)。后两个青年代表着1980年代中期——历史转型期一部分青年人的选择,他们两个人选择的道路不同,但都信奉“挣钱就是硬道理”“挣钱才是硬道理”的人生哲学。虽然小说中的张伟和刘江与读者只是“一面之缘”,但却是作者构思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尤其是刘江更是作者富有深意的创造,他在文中的出现,作者没有带着批判的倾向性,而是让他自然地表现自我,不上大学照样可以挣钱,做自己喜欢的事儿。郑文茹在高中也是有文学之梦的青年,然而在高考落榜之后,逃离“清苦”的劳动,远离喜爱的文学,转向欲望化生存。小说里郑馆长这句话的含义非常深刻:“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权利,但关键的时候千万别迈错了,迈错了能及时回头也不打紧,可要是执迷不悟那就惨了。”张伟、刘江、郑文茹,这三个青年的生活与“我”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高考落榜之后的“我”回乡务农并不满足现状,在“偷偷”阅读的文学经典(路遥《人生》、《唐诗三百首》等,尤其是镇文化馆郑馆长推荐的《童年》《我的大学》《在人间》)中寻求自己的精神家园,在夜晚的写作磨练中寄托情思。虽遭父亲百般“阻挠”,但坚持自己的选择。在郑馆长的支持下,在写作中不断进取,提升自我,应考初中语文教师,最后应征入伍,完成生命的升华。
韩光喜欢说一句话,“一个人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是干啥的”,写作是他的精神故乡。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作者与人物的精神同构性。小说里的“我”酷爱文学,白天在田里劳作、夜晚在炕上写作,坚持认为,自己除了做田里的农活之外,还要找到自己的精神故乡。对于一个1980年代的农村青年来说,精神故乡是一种高贵的想法、奢侈的谈资。“我”不满足简单的、物质的现实生活,追求丰富的精神生活。这种高贵,是“我”一辈子的珍惜,是任何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入侵、干扰或破坏的,有父亲的把书“偷走”,就有“我”的“离家出走”。虽然这种离家出走有青年人的“任性”,但也反映反抗的“韧性”。也正是这次出走,见到成为精神引路人的郑馆长,为后来精神成长做出重要的文本铺垫。
“我”,富有正能量的青年形象,属于时代与文学的双重呼唤。文坛上一时间满是如下的青年形象:进城务工的青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作为边缘人、异乡人,以及那些被权力和金钱异化的青年人。我们不能否认这些形象曾经带给我们的新鲜,但是如果文学中充斥这样的形象,作为同质化的存在不仅意味着重复,也意味着生活能力与发现生活能力的匮乏,更意味着生命理想与张扬生命理想的缺失。
为了“我”这个文学里的阳光青年,作者植根泥土,不断打磨,在细节中表现冲突,在细节中洞透心理。小说有这样一个关于高考落榜的第二天早上父亲叫“我”起床的细节描写,“听到了镰刀头敲炕沿的声音,知道这是父亲叫我起床呢”,“父亲干咳声响了起来,我知道这是在叫我起床。”“我还在磨蹭着穿裤子的时候,父亲已嘭地一声将门狠狠地关上了——这是嫌我动作太慢了。”如此具有表现力与感染力的细节在小说中很常见,甚至可以说是高密度地呈现,以此凸显与强化文本的思想内涵与审美韵致。虽然作者可能对于父子冲突、母子情深的细节“沾沾自喜”,但我依然固执地认为,小说中最成功的细节是这两个,一是“我”去郑馆长家第一眼看到书柜的细节:“我用目光一个个地抚摸着书名,贪婪得像个财主在年终数着金钱,眼睛都看酸了,才将所有书柜里的书名浏览了一遍。”二是郑馆长讲完孙女故事之后的细节,郑馆长“透过葡萄叶子的缝隙专注地望起了天空”。前者表现我的“如饥似渴”,后者表现郑馆长对于孙女选择的无力而无奈的痛苦,但又怀有希望。
《白雪歌》中的细节带给读者很强的感染力,而动词的妙用更加突出文本的鲜活性与动感性。比如:
“扑下身来学庄稼活吧。”
“可太阳还在东山山峁里艰难地往出拱呢。”
“生就的土里刨食的命。”
“父亲的话又像箭一样射进了我住的西屋。”
“进到老人的房间,我的目光立即被墙四周直通棚顶的书柜给拽了过去”。
“扑”、“拱”、“刨”、“射”、“拽”等动词,源于作者的乡村经验,更在于作者的文学性表达。与这些动词相连的乡村的土语俗语日常用语创造性地转化,进一步文学化、审美化,让读者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这些动词犹如一个个闪光点在文本中跃动,它们连缀成一幅幅动感画面,加强审美质感。
这篇小说特别耐人寻味的是郑馆长的形象。郑馆长是小说中很有分量的人物,不仅因为他有学问、说话的分量很重,比较有权威,父亲听他劝告,他是“我”的精神导师,更重要的他是“我”的理想,也寄托作者的理想,为人的、为文的。郑馆长和“我”的关系,或者可以说,“我”是他的年轻态,而他是“我”的理想态。他关于文学的思想是作者的思想,文学“独木桥”的理解、“不要把写作当回事”的告诫、“脚踏实地”的劝慰等等,蕴含着作者的文学经验与创作理念。
作者形容自己写小说的感觉:“就像是憋着一河坝的水,写过了,就见了河底”。确实,《白雪歌》负载了作者太多的东西,乡土记忆与军旅生涯的对接、社会不正之风的暗示与批判、创作转型的“灵魂”冒险等等,但文本的核心在于文学里的阳光与成长,让我们触摸原生的审美质感,见证高扬的生命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