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依依/中南大学
个人信息是我们国家中每一个公民都具备的。他主要就是包括在工作中,家庭生活中,事业中,社会上,经济上个人等方面会涉及到的一些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尤其是在当下信息化的时代,每个人的信息都会和其他的信息相关联,与自己的财产各方面信息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对于个人的信息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对于个人信息应该从民法的角度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在法律中个人信息主要就是包括财产信息和人格权信息。法律信息,他就是指在时代发展的背后就商品时代背后的个人信息形成的数据库信息。人格权信息主要表现的是包括每一个人的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私密信息。
目前在大学校园中存在的比较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就是由于校园网贷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通过自己的个人信息的抵押来交换到一定的钱款,学生很容易卷入到高额的利息中无法还款。在校园中还有一种贷款是针对女大学生的裸贷的贷款方式。放贷款的人会用各种便捷的信息来诱惑学生。然后女大学生会把自己的个人信息,照片,视频作为抵押物去获取钱款。而且这种校园贷在催款的时候有很多的联系方式,他们会联系贷款人的老师,同学,家长。而且要款的方式有时候也会非常的野蛮。严重的情况下有时候就会导致意外的发生。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就要用有效地方式,通过民法来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个人信息。
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着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主要是法律能够惩戒非法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这种行为,另一种主要是要求信息所有者能够有义务管理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民法总则也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公民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样就体现出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得到应有的保护。而且,法律承认能够使得公民的个人信息得到更好的保护。也有利于进一步的阻止那些非法集团的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从民法的角度对每个人公民的信息保护非常的重要,是最直接的保护方式。在大学校园中,面对校园贷的问题,学生就能够合理有效地利用民法总则来保护自己的有效个人信息,保护自己切身的合法利益。大学生可以阻止他人侵犯自己的有效信息安全,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的信息。如果自己的有效信息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让那些非法侵犯自己信息的人承担相应的后果和义务。
金融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各个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要积极的对各个网络平台进行责任义务的监管。如果存在着违法行为的网络平台,应该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承担他们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相关的部门要进一步的完善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通过这种监管机构强化网贷信息的安全。
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完善自己的机制,能够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地保护。在网贷平台中对于双方信息的审核是需要信息中介来进行,因此信息中介平台就需要对客户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以能够更好地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网贷平台应该在平台上提示贷款的双方应该有的义务,保护借贷双方人的合法权益。网络贷款平台应该严格的近义词着。高利息的贷款,以及裸贷等方式进行的贷款。要能够合理的完善自身的机制,有效保护贷款人的信息安全。
学校应该对大学生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教育,提高大学生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学校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利用课堂或者班会的时间,也或者可以让学生去通过社会实践来体验和了解法律知识的教育性。通过对法律知识了解,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也能够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大学应该给学生提供一定的帮助,避免学生去进行各种各样的网络贷款。
总而言之,个人的信息,对于自身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保护个人信息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民法总则对于保护个人信息有着严格的法律条文规范,个人在生活中可以通过民法总则来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权益保护。在信息化发展的时代,更要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严重后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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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刁胜先.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基础—兼论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OS):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