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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
抗战时期,在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的领导下,边区的各项教育事业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毛泽东认为,1944年“由政府办的高级一些的中学、师范学校现在有六个,边区一百四十万人口有六个师范学校和中学,这是历史上空前的事情,是在共产党的时代才发展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边区各级教育行政机构“把整个边区变作一个大学校,每一个乡就是一个学校。所有的老百姓和干部都在这个大学校里学习生产,学习文化”,组织领导边区的教育事项。
边区教育行政机构的工作制度包括“巡视、报告、会议、奖励竞赛”,即计划报告制度、分工负责制度、巡视检查制度、考绩奖惩,以及上述的会议制度等。
边区教育厅从一开始就要求各分区、县教育科建立计划制度,以后逐步趋于完善。教育计划按时间分,有年度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按类别分,有教学计划,教育经费计划、专题计划(如冬学计划、社会教育计划、运动会计划等)。
为了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按边区教育厅的规定,教育厅各科室,各专署、县、区、乡,从下到上逐级建立了报告制度。报告要内容具体,数字确实,要指出经验教训,要多提建议。教育厅对边区各县的命令或指示,“重要的要县长在县政会议上传达讨论”。各县第三科对区乡可依县的具体情况发单独并且切实、明确的指示。
边区各县的教育计划,均依照边区教育厅指示精神进行制定。各县教育计划脉络为:1938年至1940年谋求数量发展;1941年至1942年谋求提高质量、精简整顿教育;1943年至1944年贯彻整风精神、总结经验教训;1945年至1946年贯彻边区文教大会精神,既求数量发展又注意质量提高的全面发展;1947年至1948年战时教育;1949年恢复发展原有学校,接收改造新区学校。从这些计划和实施的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从边区革命斗争实际和经济文化建设需要出发,来制定计划和发展教育事业的。
关于分工,鉴于各县第三科科里人少,边区教育厅要求第三科“不必分学教科员和社教科员”,“因为分了也是一把抓”。第三科科长“照顾全局”,会计科员照管科内工作,督学(或科员)按地区分工,“谁管那几个区,谁就对那几个区负全面的责任”。同时,边区教育厅建立个人负责制,“每一项计划,都规定负责人,负责督促工作的进行,检查工作的效果。负责人并且要把工作成绩随时向主管机关作报告。”
巡视下级教育部门和基层教育情况,是边区教育厅的经常任务。1938年边区教育厅就设立了巡视团,后相继改为辅导团、研究辅导室、督学室等。601根据中共中央1940年3月要求在上级政府的教育厅或部下成立专门的督学之类去分区负责巡视学校教育的指示,1941年10月,边区教育厅要求,在各县第三科设督学若干,“专负视察督导之责”。学校二十处以下的地方设督学一人,二十处至五十处设二人,五十处以上设三人,边区“依照一定标准”选任督学,呈报教育厅“加委”。1941年边区拟设六个督学,二十四个辅导员,每一个督学带领四个辅导员,组成一个巡视团,到各县去辅导工作。
鉴于边区“人少,学校多,杂差多,半年之内不能够走遍”,甚至“有的只附带看一趟,有的根本就不曾去,去也是走马看花”。鉴于这些情况,边区教育行政机关的督学机构,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解决各学校办学中的实际问题,督促和指导各学校开展行之有效的工作,这对边区教育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县第三科负责巡视小学、冬学、夜校等。其巡视工作,大致可以分两种:一是普遍巡视,即对全县所有学校都进行了解;一是典型检查,即深入、具体的了解情况,了解干部,检查工作。1941年以后,各专署及县第三科也设立了督学。但因干部缺乏,除边区教育厅督学制较健全外,部分分区和县的督学并未完全配备。
边区教育行政机构还建立了考绩奖惩制。1938年10月边区教育厅认为,边区1937年至1938年文化教育取得很大进步,原因之一就是“有时还发动竞赛,利用竞赛,鼓动大家前进。凡是成绩好的就给奖励,成绩坏的就给以批评处罚”。1941年10月,考虑到“有功的未受表扬,有些不称职甚至犯法的未受应得的处罚”,边区教育厅要求,按每半年对各县第三科干部做一次评定,建立奖惩制度。
参考文献:
[1]延安整风运动编写组.延安整风纪事[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
[2]陕甘宁边区教育资料·教育方针政策部分(上、下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
[3]刘宪曾,刘端棻.陕甘宁边区教育史[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