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军++曲涛
摘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2015年5月6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庆阳市召开了甘肃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工作会议,凸显了革命老区扶贫工作的重要性。文章回顾总结从陕甘宁边区到解放前甘肃革命老区的反贫困工作的经验,旨在为当前甘肃革命老区的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甘肃;革命老区;扶贫
中图分类号:F04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3
从中央苏区到陕甘边时期,一直有描写干部穿草鞋办公、打灯笼探访贫农的歌谣,[1]这些革命根据地的民谣,反映出了甘肃革命老区农村扶贫工作从从陕甘宁边区时期已经存在的事实。
解放前甘肃老区的贫困特点不是少数贫,而是普遍贫,扶贫工作应该是反贫困。当时的反贫困工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开发政策,二是反贫困的三项主要措施。[2]
甘肃革命老区要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各级党委和政府任务非常艰巨。发扬革命老区的优良传统,研究从陕甘宁边区时期到解放前甘肃革命老区的扶贫经验,对于推进革命老区和全省精准扶贫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陕甘宁边区时期边区时期的农业开发政策
陕甘宁边区正式成立于1937年,所辖范围最大时包括陕北、陇东、宁夏东南部共32县,其中大部分辖区在陕北。从1937年至1949年,这里是中共中央领导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中心,聚集了包括党政机关、军事人员、青年学生、外地移难民在内的大量人口。为了解决众多人口的生存,支援战争,巩固革命根据地,边区政府实行了促进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3]
(一)以增产为目的奖励开荒政策
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增加粮食产量最有效的办法是扩大耕地面积。边区政府规定土地归私人所有, 自己开垦的土地经过登记后就享有土地所有权。为鼓励群众开荒,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移民垦殖暂行办法》(1940年)、《陕甘宁边区优待移难民垦荒条例》(1943年)等,规定公共荒地谁开垦归谁所有,3年免征公粮;私荒如果地主自己不开,农民可以自由开垦后免3年地租,3年之后按照租佃条例交租,地主不得任意收回土地。同时政府对移民、难民垦荒无力购买耕牛、农具和籽种者给予贷款。[4]
陇东解放区军民响应毛泽东“自已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纷纷组织变工队、互助组,开展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涌现出了张振财、张清益、孙万福等百余名劳动英雄,华池县、环县被评为陕甘宁边区大生产运动的模范县。八路军三八五旅在荒芜人烟的豹子川、大凤川一带屯垦3.4万亩,修建营房490多间,筑路50多公里,开办卷烟厂、酿酒厂、毛纺厂等10多种工副业生产,成绩卓著,与陕北的南泥湾齐名。抗大七分校在东华池豹子川、平定川开荒6万多亩,产粮160多万公斤。占陕甘宁边区总面积不到三分之一、总人口五分之一的庆阳老区,是当时闻名边区的“陇东粮仓”。据记载,仅1939年,环县送交的救国公粮达20多万公斤。1941年,华池县七天征粮15万公斤。1941年、1942年两年,镇原送交公粮多达282万公斤[5]。
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垦荒增产自救政策,扩大了耕地面积,人地矛盾得到缓解,社会治安有了好转。抗战时期,边区组织机关、部队、学校开发可耕地本身就是为了达到自给自足。通过可耕地的开发,一方面,在粮食供给上逐渐达到了自给,同时为手工业和商业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定条件。通过开垦荒地,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一部分贫雇农和移难民通过开荒变为中农,改善了农民生活。另一方面,随着军民自给问题的解决,缓和了一些因生存问题而存在的内部矛盾,消减了一些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边区政府让二流子参加生产,将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者,消除了陕北农村社会的一个毒瘤,安定了社会秩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二)活跃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畜牧业政策
陕甘宁边区时期,畜牧业在甘肃革命老区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边区政府非常重视畜牧业发展,实施了许多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如奖励农户购买牲畜、改进牲畜饲养管理等,规定凡后方机关、学校及地方部队每人(不包括老弱病人)割青干草(晒干的青草)40公斤以交公,多交者给予奖励。群众应根据需要和可能自行拟定计划执行。当时甘肃革命老区农民以养羊为主要家庭副业,养羊最多的农户甚至可达2000头。羊、羊皮和羊毛是边区主要出口货物,这些养羊产业的出口不但活跃了老区经济,还促进了农民增收。养羊需要大量的牧草,为了解决牧草不足的问题,政府鼓励种植苜蓿、修建草园、割晒秋草、挖存草根等。[6]
陕甘宁边区时期,陇东地区实施的农业开发政策,增加了耕地面积粮食产量,起到了支援革命战争,巩固根据地的作用,同时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第一,所垦荒地大部分是坡地,毁林现象普遍,致使水土流失问题严重。第二,森林减少、植被破坏,气候恶化。第三,过度放牧,导致植被遭到严重破坏。
二、边区政府三项反贫困措施扶贫效果显著
在抗战时期,甘肃革命老区当中,华池县与陕甘宁边区部分地区一起开展了土地革命斗争,这种反贫困政策主要通过重新分配土地、取消高利贷和苛捐杂税、消灭特权阶级来实现的。
(一)重新分配土地保障了贫困农民的生存需求
当时陇东地区的庆阳(今庆城县)、镇原、合水、宁县、正宁,尚未开始分配土地,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如当时镇原县的五区四乡,全乡土地共13069亩,有7400亩被两家地主占有,已占全乡土地面积的56.6%。
土地重新分配满足了农民的对土地的需求,保障了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1935年12月颁布的《苏维埃土地法》规定“没收所有地主的土地,没收富农不由自己耕种的所有土地。但是地主和富农都有一份由自己耕种的土地”。当时颁布土地法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保证农民的温饱。[7]土地重新分配不仅体现了当时反贫困的底限要求,也增加了贫农对于共产党的支持和拥护。
(二)减租减息改善了贫农生活状况
当时,地主和富农占有的耕地量大质优,而贫、雇农仅占有少量贫瘠的土地。这种局面之下,广大贫、雇农被被迫租种地主和富农的土地。综合来讲,陕甘宁边区时期,陇东地区地租形式以实物地租为主, 地租率一般大约占总收成的40-50%。除此之外,佃农还受到地主以红白喜事送礼、大斗大秤收租、帮工等形式的剥削。地租的实质反映了租佃关系中的超经济强制。除了受地租剥削,贫苦农民还受高利贷盘剥。一旦落入高利贷手里,就被抽筋剥皮直到破产。[7]这种残酷的剥削令广大农民生活痛苦不堪,也严重束缚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在尖锐的社会矛盾下,减轻或者消除农村封建剥削,妥善解决土地问题,是当时农村反贫困的当务之急。
当时陇东地区减租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阶段,自1937年2月至1939年底。着眼于统一战线政策的实施,从1937年2月开始,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已经停止实施。在这一阶段,在边区范围内的国民党县级政府也同时存在,他们公开反对减租减息政策。面对这中情况,减租减息政策实际上只停留在宣传层面上。
第二阶段为实际实施阶段,时间跨度为1940年1月至1941年底。1940年初,在击溃国民党第一次反共高潮之后,陇东地区的减租减息政策开始实施。1941年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在已分配土地区域,保证所有获得土地农民之私有土地,在未分配土地区域,实施减租减息和交租交息政策”。然而,由于部分干部对“三三制”政策认识过于片面,过于强调对地主的团结,放松了减租,导致减租减息政策贯彻执行不够彻底。
第三阶段为全面开展和深入贯彻阶段,时间跨度为1942年1月到1945年8月。1942年通过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提出三条基本原则:第一,农民(雇农包括在内)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因此,应该保证农民人权、政权、地权、财权,改善农民的生活,推行减租减息政策,减轻其所受的剥削,提高其抗战和生产积极性;第二,承认部分开明绅士赞成民主改革,大多数地主拥护抗日。主张减租减息和交租交息,保障农民和地主两方面的权利。第三,承认在当时条件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步性和作为农村资产阶级的富农也有抗日要求。因此,在改善工人生活条件条件下,对资本主义生产给予奖励。
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是在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对产品分配关系的调整。通过调整产品分配关系,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经济地位,其本质就是农村扶贫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是最有效的扶贫手段。
(三)互助合作解决了农民生产自救的现实困难
陕甘宁边区时期,受农业生产季节性的影响,陇东地区农村普遍存在劳动力、耕畜和农具欠缺的困难。当时,陇东地区虽处于相对和平的后方环境,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但由于耕作技术粗放、劳动力匮乏,加强经济建设,保证部队给养和人民生活口粮需求,组织劳动力搞好农业生产成为最紧迫的任务。
开展互助合作是当时极端艰苦和特殊的战争环境下的迫切需要。旨在调剂劳动力、耕畜和农具的互助合作运动,组成了劳动大军,是广大农民摆脱贫穷,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8]。
1.改造创新民间“变工”互助形式,推动劳动互助合作
在陇东地区,受自然和地理环境条件影响,农业生产互助合作是已经长期存在的习惯。旧有的互助合作形式最普遍的是“变工”。甚至到了上世纪80年代,在庆阳市正宁、宁县、镇原和平凉泾川等地,还有“搭种”①这种农业耕作互助形式。
“变工”也叫换工。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人工变人工,二是牛工变人工,人工变牛工,主要解决人力和畜力短缺的互助问题。三是技术变工,如以翻地换取下种,属于技术方面的取长补短。
从1941年开始,边区政府把一切有劳动力的男女老幼组织起来,进行变工搞夏收、民兵战斗小组、运输公盐等,把民间变工互助形式发扬光大,解决了生产、斗争人力不足的问题,延长了有效劳动时间,提高了农业耕作效率,改善了军民生活状况,遏制了贫困蔓延形势。
2.发展边区合作社事业,促进经济发展
发展边区合作社是苏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1937年以后,经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大力倡导,合作社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毛泽东指出:“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农民群众要想摆脱穷苦,就要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就是经过合作社。
当时的的合作社发展采取了分类组织的形式和原则。在陕甘宁边区乡村互助合作事业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形式灵活多样的合作社,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的合作社体系,包括消费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一揽子”的综合性合作社。[9]
三、陕甘宁边区时期甘肃革命老区反贫困政策和互助合作扶贫经验
陕甘宁边区时期,以反贫困为目的农业开发政策,对于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经验和启示。甘肃革命老区的互助合作运动是以合作的方法,组织广大群众,集中力量发展各种事业,推动经济建设,满足抗战的需要。这种互助合作运动积累的宝贵经验,对今天进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村扶贫仍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脱贫基本出路在于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发展必须注重生态保护
贫困的老区要脱贫,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必须以产业作为支撑。这是解放前老区脱贫致富和经济发展留给今天老区精准扶贫的最大启示。在当时社会生产力较低、人民文化素质普遍较差、政治和社会环境极其恶劣的形势下,老区基本解决了农民生活温饱问题,维持了社会稳定,保证了抗战的物质需求,在此过程中,培育、扶持各种产业是最重要的原因。
革命老区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必须坚持发展优势脱贫产业为脱贫之本的理念。扶贫产业发展必须因地制宜,不能盲目跟风。在当时条件下,革命老区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科学选择产业发展方向,成功实现了改变贫困面貌、保证抗战需求的目标。这一点也和当前甘肃革命老区扶贫产业发展不顾市场需求特点、盲目跟风的现实形成了对照。
扶贫发展绝对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陕甘宁边区时期甘肃革命老区经济和发展取得了极大的成果,但也付出及其惨重的生态环境代价。这是当前革命老区精准扶贫必须汲取的教训。甘肃革命老区生态环境脆弱,要发展经济,首先要把恢复和保护生态作为前提。在建设活力迸发的经济生态的同时,也要把建设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作为重要目标。
(二)一切扶贫工作从实际出发,扶贫组织形式多样化
当时革命老区的农村互助合作,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逐渐开展的。当时农业生产条件落后,生产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这种局面下,互助合作发展根据各地的生产力水平发展实际,组织形式和经营规模各不相同,不搞一种整齐划一的模式。
当时的合作社发展提出的“反对包办代替”和“民办官助”原则对今天的老区扶贫工作,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和借鉴意义。今天的扶贫工作,干部的付出有时并不能令农民完全满意,有时甚至还会抱怨。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干部在扶贫中是“替民做主”代替了“让民做主”。少数双联扶贫干部习惯包办代替地解决问题,结果是“好心办坏事”。甘肃革命老区的扶贫产业过程经常催生一些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反思陕甘边时期革命老区的扶贫工作经验,面向群众,尊重群众在脱贫中的主体地位应该是最重要的经验。
尊重困难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就是要坚决实施“精准扶贫”。扶贫措施和方案必须具体到户、到人,尊重农民的差异化需求,扶贫产业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扶贫对象致贫的不同原因,针对性地帮助其选择脱贫产业。
(三)培养干部,加强领导是实现脱贫目标的关键
陕甘宁边区时期甘肃革命老区合作社干部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有多年合作社工作经验,对合作社有明确认识,但工作方法较为保守的“老干部”。第二类是政府委派、善于领会和执行政府政策和法令,但合作社工作经验威信不够的干部。第三类是有工商工作经验但成分复杂、对合作社认识不足的干部。
为保证合作社事业的成功,当时针对三类不同类型的干部,政府采取了差异化的培养方案。第一类干部主要提高综合素质,克服保守作风,培养工作骨干;第二类干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培养合作社干部领导核心;第三类干部侧重其业务素质的培养,加强政治立场的引导,保障合作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培养大批政治坚定、观念新锐、作风优良、吃苦耐劳、真抓能干的扶贫干部队伍是革命老区精准扶贫工作获得成功的关键。这是陕甘宁边区时期革命老区合作社事业对目前精准扶贫工作的又一重要启示。
甘肃革命老区扶贫需要的是接地气、讲正气的扶贫干部。精准扶贫要靠干部组织实施,引导贫困户自力更生,干部的引导作用十分重要。不接地气的干部找不准“穷根”,只热衷于大上项目、造声势,扶贫采取撒胡椒面的做法。这种干部对于革命老区精准脱贫绩效会带来严重的制约作用,也会严重浪费宝贵的扶贫资源。接地气就是能够深入群众,建立密切的帮扶关系,了解困难群众真实想法,能够拿出切实可行的扶贫对策和措施。讲正气要求双联扶贫干部真正深入困难群众,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基层问题,全心全意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克服不情愿的消极应付和浮夸冒报的工作作风。
四、结语
甘肃革命老区在从陕甘边时期到解放前的斗争和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扶贫经验,形成了“面向群众、顾全大局”的“南梁精神”。回顾总结这一时期的扶贫工作经验,对今天革命老区从事精准扶贫工作的干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把老区优良的党群、干群关系薪火相传。
注释:
①两家在农具、更牛甚至是劳动力方面互助合作。
参考文献:
[1]钟天元.苏区干部好作风[J].福建党史月刊,2014.01:6.
[2]韩伟.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经济状况与政策[J].兰台世界,2015.2:40
[3]孔永松.论抗战时期陕甘宁特殊的土地问题[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4:99.
[4]黄正林.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经济政策与立法[J].近代史研究,2001.1:169.
[5]佚名.庆阳老区光荣的革命历史[EB/OL]. http://www.htqly.org/Detail.aspx?Id=945,2012-4-8/2016-5-12.
[6]陈淑丽.论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开荒[J].魅力中国,2011(17):280.
[7]左健之.从物价高涨说到抗战中的民生问题[J].解放,1940.1.30:97.
[8]任弼时.任弼时文集[M].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60.
[9]吴焕焕.陕甘宁边区互助合作研究[D].延安:延安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1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