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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和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事关农村、农民和农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党在农村执政的群众基础和地位巩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需要我们不断思考和长期实践。但从目前来看,农村基层党建在现实中也面临着一系列困境。本文先分析农村党建面临的困境,接着提出解决对策,意在起到抛砖引玉之用。
基层是直接面向和服务老百姓的重要窗口,基层也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实施者和落实者,基层工作中,基层党建工作最为关键,基层党建工作做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基层工作的整体质量。但是在农村党建工作中,党的制度建设还不尽如人意,比如在选拔党员方面没有做到科学地选拔人才,在党内监督方面也没有落实各级严格监督,在工作制度方面没有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分工合作,这直接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在行为习惯方面存在不容易忽视的问题,这些情况直接影响了农村党建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广大农村,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必须配置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的农村党员队伍。农村党员也是党和国家在广大农村的坚实组织力量,肩负着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的重任,在基层党建中,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党员的率先垂范的作用。针对部分党员存在党性不足的问题,要进一步优化党员年龄结构,吸收有学习能力和致富能力的年轻党员进来,补充新鲜的血液;要加强党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素养,打造农村建设的坚强堡垒。
目前,我国普遍面临着“三农”问题,这就要求农村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时要从农村实际情况入手,使党组织能全心全意为农村服务,解决“三农”问题,但从目前来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内容还不够确定,我们都知道农村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条条梳理,从解决“三农”问题入手,加强各方面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打造一支求真务实、争先创新、敢于担当、有所作为的党员队伍,着力解决农村在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
针对目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一系列困境,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进行解决:
一是坚持民主。在党情、国情、世情日益发生变化的今天,农村一部分基层群众对本村集体事务关注兴趣不大、参与度不够,甚至部分农村党员对党内事务也缺乏积极性和责任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基层民主与基层党内民主程度较低,普通群众与普通党员对集体决策没有实质影响力和制约力造成的。民主是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大势所趋,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贯彻民主基本原则,让民主贯穿于基层党建和农村管理的全过程,只有以民主的制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以民主的途径保证基层组织决策的公信力,以民主的形式约束基层党务和村务管理人员勤政廉政,才能确保党的事业永续发展,确保农村政权稳健运行。近年来,有些地方大力推广建立村民议事制度和乡贤理事会,听取民声民意,推进基层民主,让百姓真正参农村建设中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值得借鉴。
二是坚持法治。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自然也应以法治为基本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管理好农村事务。当前,最为影响农村事务管理中法治原则贯彻落实的就是党组织与农村其他组织之间权力交叉、职责不分、事务混杂。虽然法律规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事务中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但法律同时亦对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村其他组织的基本职权予以确认,且村委会等组织系由村民直接选举、具有法理正当性。因此,党组织对农村事务的领导,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尊重村民自治与依法管理相结合,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无论党内党外、事大事小、何种类型,直接由党组织做出决定。农村事务管理贯彻法治原则,核心就是依法界定党组织、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等各类农村基层组织的基本职责,党组织在发挥领导核心的同时切实尊重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做到不缺位也不越位。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党员和党组织的质量与功能发挥如何,关系到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在农村事务中能否真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要明确农村党建的基本内容。
一是重视党员管理。搞好农村党员的管理,是农村党建工作的根基。具体管理内容应当包括建立完善的党员准入机制,确保新发展党员的标准符合党章的要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从源头上确保党员的先进性;建立有效的党员教育机制,确保党员进入党内后能够获得有效的教育、培养、引导和激励,为党员长期保持先进性提供基本支持;建立正常的党员退出机制,确保不符合党章要求的党员及时退出党组织,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二是重视党组织管理。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发挥作用的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管理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在农村得以巩固的基石。农村党组织管理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完善党组织的设立标准,确保党组织的设立适应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的新变化;完善党组织负责人选配及作用发挥机制,确保党组织所有成员的权责一致;完善党组织决策程序,确保党组织集体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是重视农村事务管理。农村工作是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农村党建的重要任务之一切实履行好农村事务的管理职责。党组织管理农村事务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切实履行引领职责,通过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督促落实,确保党组织对农村事务的宏观引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监督村委会、经济合作社等村内其他基层组织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切实履行推荐职责,通过培养后备干部,积极为村委会等其他组织推荐候选人,确保群众自治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履行保护职责,通过接受村民信访投诉,并协调其他公权力机关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利益救济机制的通畅有效。
首先,完善党员准入机制。准入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体标准,二是程序标准。实体标准方面: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关于党员的标准把握,同时发展对象必须在本村内具有一定的声望,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没有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宁缺毋滥。程序标准方面:在坚持目前既定的发展程序意外,应当在本村内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全面听取村民的想法,确保发展的党员至少在本村内是最有权威和民意基础的。
其次,完善党员运行机制。运行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教育、培养、激励、处罚。教育方面:既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又要加强仁义礼智信等传统教育,还要加强民主、法治、人权、自由等现代普世价值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有真正的信仰和追求,有崇高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有关怀弱者、尊重人权的基本良知。教育形式可以与四日联动、大讲堂等活动结合起来,教育的过程多与实事结合起来,多针对具体问题展开讨论,追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党内真正办实事、讲真话、提诤言的制度与现实。培养方面:要完善干部选拔、志愿服务、共同致富、学术研究、体育艺术等各方面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的机制与平台,形成正确评价党员贡献的标准与途径。激励方面:目前的评优评先方式主要依靠下级单位推荐,推荐的权力基本掌握在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手中,推荐的人员主要是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推选的标准不明确、程序不公开,随意性较大,缺乏公信力,评选出来的优秀典型人员众多,但是激励作用不大、榜样力量不强。因此,亟须改革当前的评先评优制度。处罚方面(这里不包括开除党籍):坚持目前的处罚体制,进一步科学界定处罚标准,关键是保证被处罚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及其他正当程序权益。
再次,管好农村事务,要掌握村情民意,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党组织要定期听取村委会、社管会等其他组织的工作汇报,掌握这些组织的工作动态,把握村里的重大事务,协调有关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村党组织成员分区块、分行业或者结合村情按照其他标准联系一方群众,定期主动走访,听取群众对党组织、村委会、社管会等各个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听取群众对村内公共事务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矛盾纠纷,掌握村民个人的困难与需求,对村情民意做到心中有数,努力采取措施、协调各方予以解决,并为规划本村发展大计和把握全面发展方向,为向村委会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工作建议打下基础。同时,要积极接受村民的信访投诉,当村委会或者其他主体侵害辖区村民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党组织的名义进行调解、协调。调解、协调不成时,要支持、协助农民遵循法定途径,使用法律手段解决,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总而言之,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我国农村党建工作必须要与时俱进,正视存在的问题,解放思想,坚持各方面建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这样才能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早日实现“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