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頔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 兰州 730070)
尤金·奥尼尔作为美国“现代戏剧之父”,曾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于193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作者一生最关注的主题,是人在外在压力下性格的扭曲,乃至人格的分裂过程。《琼斯皇》作为一部奥尼尔早期的代表作,正是一部黑人在种族主义与身份认同的困境中酝酿出的悲剧。作者运用大量的表现主义手法以及神秘主义手法,通过深入描写琼斯心理活动,展现出琼斯在后殖民语境下双重“他者”的身份及由此引发的个人和民族悲剧。
(一)备受白人压迫的黑奴。主人公琼斯是有纯正刚果黑人血统的美国后裔,他有着典型的黑人特征和独特气质。他也曾是一个受白人压迫的黑奴,在火车上当了几十年搬运工。受尽白人压迫的同时耳濡目染了白人不良的习气——赌博,甚至学会了白人的奸诈、贪婪。后来在赌博中刺死了作弊的黑人杰夫。锒铛入狱后不堪忍受白人的压迫又杀死了白人狱卒。在逃往西印度群岛之前,琼斯还是一个受白人压迫的黑奴,此时他依然认可自己作为黑人的身份,虽然备受压迫但依然有自己的信仰与归属。
(二)白人统治的反抗者。黑人被美国社会看成是最低下的贱民,入狱后的黑人奴隶地位更不用说,他们长期忍受白人的压迫剥削和歧视。琼斯在入狱以后,和其他黑人一样由狱卒看守修路。他们受冻挨饿还带着脚镣,努力干活依然受到狱卒鞭打。在不堪忍受重负之下,琼斯用铁锹打死了白人狱卒。琼斯此举是向白人社会霸权的挑战,他依然作为一个黑人,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同白人抗争,是一个白人统治的反抗者。
(三)黑皮肤白面具的皇帝。在逃至西印度群岛后,受到物欲和权欲的诱惑,琼斯逐渐迷失在真实的黑人身份和想象的白人身份之间。他把自己当作一个白人,不断压榨剥削自己的黑人同胞。他一言一行处处模仿白人,完全成为一个黑皮肤白面具的皇帝。在穿着打扮上,“他穿一件淡蓝色带铜纽扣的制服外套,配着沉甸甸的金色肩章,袖口和领边也都镶着金边,裤子是鲜红色的,两边是淡蓝条纹。脚蹬一双带铜马刺的扎带漆皮靴,腰带上的枪套里插着一杆柄上嵌珍珠的长筒手枪,这使他全身披挂得完整无缺。” 显然一副白人的派头。而他的谒见厅也是白人的装饰。“一间顶棚高、墙壁白而光秃秃的宽敞房间。地是用白瓷砖铺的。”
白瓷砖、白柱子可见他对白色的向往,而他忘记自己也是黑人的事实,把其他黑人奴隶称作“黑鬼”“黑家伙”等。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皇帝的琼斯已经完全被白人思想所教化,完全接受了白人所尊崇的思想模式,甚至说出“你干的是小偷的勾当,我干的是大盗的行径。小偷免不了进监狱,大盗则可以当皇帝。死后还可以在名人馆里占一席之地。”这样的话来。此时的琼斯已经丢失了自己的黑人身份,摇身变为剥削者,不断压榨自己的同胞,如此背叛终于使自己走上绝路。
在西方,一些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如伏尔泰、康德、黑格尔等人都曾阐述过白人优越论的观点,认为只有他们的言行举止才是标准、高雅、文明的,认为有色人种是劣等民族。黑人皮肤的颜色成了他们特殊的标志,在文学艺术文化历史中,黑色皮肤既意味着外表丑陋、智力低下,又意味着内心肮脏。
长久贬低黑人,并受到不同于军事侵略的文化殖民,长期被剥夺获得知识的机会,黑人逐渐接受欧洲白人的论调并将此内化,认为自己的民族的确属于劣等民族,黑人确实不如白人,黑人文化是一种低下的文化。
在第一场戏中,琼斯的宫殿中白墙壁、白柱子、白瓷砖都是琼斯喜欢的颜色,是他梦想中的白人的肤色。而他自己的穿着打扮也是极力模仿白人派头。他的思想也早已经刻上白人的论调,冠冕堂皇地认为“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拥有权力的他不仅没有帮助自己的同胞摆脱苦难,而是把他从白人那里学到的压迫手段全部用在当地土著身上。他把其他黑人奴隶称作“黑废物”“死黑鬼”“蠢货”,显然早已把自己当作一个至高无上的白人。由此也可以看出白人对黑人压迫与歧视导致黑人心理的扭曲。琼斯不仅将自己白人化,更是将自己神话。在一次他与黑人土著的交锋中,他没有被子弹打中,但他吹嘘自己没有受伤是因为一般子弹打不死他,编造出只有银子弹才能杀死他的神话。
就在琼斯做着自己“白人梦”的时候,在他被白人价值观洗脑的时候,在他利用白人手段建构着自己白人身份的同时,他失去了自己原有的黑人身份。他背叛自己的黑人身份,意味着他成为黑人族群中的“他者”。而在白人眼中,他依然是处于边缘的“他者”。即使琼斯拥有一个完全美式的名字——布鲁斯特·琼斯,他依然不能融入白人的社会。在美国社会中,他是一个最底层、最低贱的奴隶和罪犯,而他到了西印度群岛上,第一幕便是他当皇帝的最后一天,当地的黑人土著并不认同他白人统治者的身份,而他的大臣史密泽斯——岛上唯一一个真正的白人也依然看不起他。史密泽斯对琼斯平时看起来毕恭毕敬,而当他得知土著黑人即将造反时,他说道:“对这事可太高兴啦!他这是活该!装腔作势,这个臭黑鬼!陛下!啊呀,老天爷!我只希望能亲眼见到他们把他拖出去毙了。”由此可见,即使琼斯从内到外模仿白人,依然摆脱不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依然不能被白人接纳。双重“他者”的身份导致了琼斯身份的迷失、心理的扭曲和性格的分裂,由此琼斯走上了逃亡的不归路。
“身份”原有语义首先是指内在的统一、协调及持续。就人来说,强调的是人格、心理品质的确定性、统一性和稳定性。“身份就是一个个体所有的关于他这种人是其所是的意识。”社会学家乔纳森·H·特纳提到一种“自我概念和角色”关系的理论,认为一个人的“自我概念”需要借助在他人面前扮演的“角色”来认证,但角色并不是身份。因此,“只有当人意识到和表达出其一致性的时候,他的身份才能获得完整的证明。”而琼斯正是一个反例,在极力模仿白人的背后,他不知道自己的归属,而在精神上产生了断裂感,文化贫穷,精神生活极度匮乏,因此他心理并不能形成确定性、统一性和稳定性。他所扮演的角色和身份并不一致,是一个不被认可的双重他者,因此他的身份不能得到完整的证明。
弗朗兹·法农在《黑皮肤,白面具》中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分析了白人这种压迫导致的严重后果。黑人的自卑感使他们极力模仿白人,但仍然改变不了作为黑人的特征,白人也并不会接纳他们,因此两者的巨大矛盾冲突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人格分裂、心理失常以及精神崩溃。琼斯的逃亡正是由两种巨大的冲突导致,也是一次自我身份重建之旅。在他逃亡过程中,双重“他者”的身份更加清晰显现出来,巨大矛盾冲突使他心理失常、精神崩溃,而他最终放弃自己的本源身份导致他者身份重建的失败,最终只能以生命的结束落幕。
在第二幕中,土著黑人群起反抗,打算追捕琼斯并将他杀死,不得已琼斯进入森林开始逃亡。天越来越黑,森林越来越恐怖,追击的鼓声越来越近,琼斯开始心慌意乱,各种各样的恐惧也开始袭来。第二场中琼斯开枪打死了没模样的小恐惧;第三场中琼斯看到了曾被他杀死的黑人杰夫;第四场他再一次看见了被他打死的狱卒。这些幻觉正是他内心深处不能摆脱的恐怖的外化,更是人性的觉醒又被压制的挣扎。在第五场、第六场和第七场中,琼斯在幻觉中仿佛看到了黑人们被拍卖和贩运的情景、海上起伏颠簸的贩奴船,琼斯仿佛看见了黑人民族集体悲歌的情景,并且不自觉地加入了他们的哀歌队伍。
第七场中又出现了刚果的老巫师手里摇着拨浪鼓来到琼斯面前又歌又舞,同时水中出现了黑人代表道德标准的鳄鱼神。这些幻象都是非洲大陆的文化符号,即琼斯真正种族的符号。这是他自我身份的重新定位,自我种族意识不断觉醒。琼斯和黑人土著的斗争,是其内心的斗争,更是原本黑人身份与向往的白人身份的斗争。随着琼斯深入丛林,森林越来越茂密,他身上的白人装扮越来越烂,露出的黑皮肤越来越多,意味着他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真实身份。但是他最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黑人身份,他打死了代表自己身份的种种符号,甚至用银弹打碎了黑人所认定的道德标准。琼斯迷失在丛林里,意味着他自我身份的迷失。他兜兜转转,没想到又回到了原点,并且最终死在了原点,意味着一切事实是无法改变的,黑人无法挣脱白人长久以来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文化压迫与意识形态。琼斯迷失了自己的本真身份,也无法被自己的本源文化原谅,所以必须毁灭在他所背叛的文化中。
琼斯的悲剧是必然的,一方面是由他贪婪的欲望造成的,他手握大权不仅没有给本族同胞带来帮助,反而不断欺骗、压榨黑人土著;另一方面,他在黑人身份与白人身份的选择中迷失了自我身份,一味追求不可能属于他的白人身份,鄙视、抹杀自己的黑人身份,甚至在自己真实身份不断觉醒的时刻依然拒绝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琼斯在森林中不断意识到自己双重“他者”的身份,在白人社会中他是一个低贱的黑奴,而在黑人族群中他又是一个被追捕的异类。身份认同的危机导致琼斯自我身份的重建,而自我身份重建的失败说明了黑人长期被压迫被文化殖民的悲剧。但这绝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剧,更不仅仅是一个黑人的悲剧,而是后殖民环境下黑人的身份困境。尤金·奥尼尔通过琼斯心理一系列的变化,向我们展示出琼斯内外矛盾压力作用下共同导致的一出悲剧,也揭示出传承自我民族文化与重构自我身份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