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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下文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施行对党校图书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公共图书馆法》实施背景下,如何建好新时代党校图书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类法律,也是我国第一部与图书馆相关的法律。该法的实施,强化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职责,为党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政策依据和运行遵循,为图书馆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该法规范图书馆运行管理体系和服务功能模式,引导和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对党校图书馆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图书馆实力主要分为硬实力和软实力两种,硬实力是软实力的基础和有形载体,而软实力是硬实力的无形延伸。两者构成了图书馆实力评价指标体系。
党校图书馆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和学校。省市区县各级均设置党校,各级财政拨款有差异,硬实力建设往往与经费投入存在着矛盾。第一,馆舍建筑。各级党校图书馆馆舍面积各不相同,限制了图书馆提供均衡化服务,限制图书馆功能的发挥。第二,馆藏文献资源。党校图书馆文献资料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党史、党建等多方面,存在重复性和同质性问题,党校特色不明晰。数字图书馆建设有些存在校内单独运行,缺乏对外开放和共享交流端口和平台。第三,设施设备。图书馆原始的手工检索、查询和借阅服务逐步被电子检索取代,资源“大水漫灌”和“计划配送”的服务方式已不合时宜。
图书馆的软件实力是新型智库图书馆建设的延伸,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第一,规章制度。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数字图书馆建设技术规范有待完善。第二,人力资源。馆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和能力相对薄弱,缺乏图书馆和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服务质量。有些馆员缺少专业知识培训,电子图书检索能力偏低。第四,学术水平。馆员在专业知识、学历职称等方面薄弱,无法完全满足专业性的咨询服务。第五,创新能力。馆员不能及时跟进时代,与读者缺少互动,服务方式单一,缺乏吸引力。
各地党校图书馆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加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新时代党校特色图书馆建设的具体部署,推进图书馆政策保障和法制建设。完善各级党校图书馆的岗位责任、采购和流通阅览等相关制度,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完善服务保障建设,实现“依法建馆、依法治馆”。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支持的多样化资金保障。配备现代化电子计算机设备、存储内存设备、数据库系统和门禁系统,增设学术研讨室、学习沙龙等服务空间等,利用现代科技助力图书馆服务。
馆藏资源要突出“党校特色”,符合教学科研需要、学科建设规律和读者群体特点,及时购买和引进国内外前沿理论书刊资料。进一步贯彻和实施《全国党校系统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规划(2016—2020年)》,图书馆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党校高端智库,购买和自建特色专题数据库。
人才是新型智库建设的基础,是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党校图书馆馆员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学习研究政策理论和文献情报等相关知识,提供专业性的查新、检索和咨询服务,推动科研、学术和服务相结合的党校图书馆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读者的年龄、性别、学历、职业、阅读习惯等方面进行大数据分析,建设“移动图书馆”和“掌上图书馆”。服务人群不只局限于在校的教师和学员,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拓展到本地及全国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读者,让读者成为阅读者、共建者和共享者。
在《公共图书馆法》实施的背景下,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公共文化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党校图书馆要抓住新时代的脉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全方位、多角度、多举措奏响新时代党校图书馆的“主旋律”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