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莉
(江西省共青团石城县委,江西 上饶 342700)
如若对当前我国所能查证到的明清道教或戏剧发展历程的相关资料有一定了解,就不难发现在明清时期的道教与戏剧发展中,两者相辅相成,互助共惠。根据对历史资料的研究发现,我国道教与戏剧共同发展的时期是在元代,并且由于道教中全真教的建立与兴起,元杂剧在发展中也大量结合了全真教得道升仙的故事。而到了明代中期,传奇剧逐渐取代元杂剧,直至明末清初。在这期间我国明清道教与戏剧之间存在怎样的关联,值得深入研究、探讨。
在明初期,元杂剧对戏剧形式具有一定的影响,一些戏剧内容还是神仙道化的套路,在当前研究中将这种形式的戏剧称之为“度脱戏”。再进行深入了解会发现明初期的戏剧只是在结构上借鉴了元杂剧,但其主要思想是相思言情、富贵神仙。除此之外,还包括充满对道教仙界向往的作品,主要有:《邯郸记》《南柯记》《昙花记》《吕真人黄粱梦境记》《长生乐》《双锤记》《云石会》等等。
1.明清戏剧中的“神助”情节
在明清戏剧发展的重要阶段,出现了神助戏剧,其内容基本是:道教神灵以及有着极深道行与法力的得道之人运用自身法力帮助别人,在长久的发展中还出现了神以梦喻的形式代为救助。这段时期的作品有:《琵琶记》《焚香记》《金雀记》《双珠记》《聚宝盆》《天马媒》《女昆仑》《双报应》《寻亲记》等等。
2.斋醮科仪法术展演
道教提倡行仙贵生,无量度人,道教斋醮科仪充分满足人们对生命的祈求,以及对亡灵的济度。因此在明清戏剧中对斋醮科仪法术的展演中包含了大量道教度亡、驱邪等等,其中最著名的戏剧作品有:《双烈记》《白兔记》《还魂记》《占花魁》《钓鱼船》《重重喜》等。
在明清时期具有宗教情节以及色彩的戏剧,是当时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民间道教发展的重要形式。通过上文对明清戏剧中道教文化展现的分析,由此出发可以实现对明清戏剧中道教文化的剖析。
明清戏剧中如《邯郸记》《樱桃记》等形式的戏剧大多有对道教修炼的表演,其表现形式是在元杂剧的基础上改编进行的,其主要内容是对元明神仙道化度脱模式的继承与发展。伴随社会的发展,元代的结束,新时期的来到让人们进入一个生活较为稳定的阶段,进而戏剧的内容由之前的情感基调转为抗世激愤后的平淡、祥和。与此同时,为适应明清时期戏剧体制的要求,度脱剧在元神仙道化的基础上横向发展,形成了长篇戏剧,比如《西游记》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求得真经。在这个过程之中,对仙人点化的过程进行了虚化描写,重点叙述度脱人在点化后出家修行的全部过程,例如《昙花记》《蝴蝶梦》等等。而像在《千金记》《化人记》等类型的戏剧之中,将戏剧中主人公的仙游当做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之后,跟从自己内心,追求心中片刻自由与安静的方式。
神助和人助情节的设定是明清戏剧的重点,在明清戏剧中人助与神助主要是得到法力高强的人或神的帮助,其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第一,得到道教神灵或具有高强法力的人的帮助,尤其针对男女主人公。第二,仙人托梦,剧中的人物以梦喻的内容为行事的标准,在此思想的指导下,进而建功立业、情感上得到宣泄。或者是在梦中受到仙人的嘱托,为某位仙人执行救死扶伤的任务。第三,积德行善,在仙人的帮助下,主人公在世间积德行善,改变命数。在民间道教的发展中成仙得道是思想上的追求。魏晋南北朝时期,在道家葛洪的影响下,要得道成仙必须依靠丹药进行辅助,而在宋元时期,修炼是得道成仙的主要形式,元代全真教时期则遵循“欲修仙道,先修人道”的基本原则,道教肉体成仙是在当时流传甚久的说法。在明清以后,道教劝善书在民间广为流传,其中所宣传的基本是惩恶扬善、因果报应等思想,在此影响下,明清戏剧逐渐增大了“神助”的情节,都体现出积善者在神灵的帮助下,惩罚恶者的价值观点。
综上所述,在进入明清时期后,正宗的道教逐渐销声匿迹,反观民间道教教团以及道教文化在社会发展中逐渐占领了主要地位,推动当时社会文化形式的发展,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由浅入深的影响。伴随文化以及社会环境的发展,明清戏剧中对元代戏剧的传承逐渐减少,更多的是对民间道教文化的发展,促使当时以相思言情、富贵神仙思想为主导的戏剧发展。
注释:
①李艳.明清道教与戏剧研究[D].四川大学,2004.
②陈国华.明清社会变迁对戏剧文化的影响研究[D].厦门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