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强
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人歌颂过不怕死的精神。这可以理解,毕竟死是可怕的,不怕死是要有勇气的。而有一种说法,叫做“生不如死”。既不如死,那这种活(生)就比死还要可怕。如果一个人能不怕这样的活,就要有更大的勇气,也就更值得赞扬。
我的一个朋友多次对我说过,如果他患了重病,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他就会主动地放弃活、选择死。他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不够坚强,不愿经受病痛的折磨。可后来他不幸患上癌症,一旦疼起来身上好像有几把、几十把、上百把刀子在自己体内乱戳,如果按照当初的说法,他应该选择死了。但是,他不仅没有放弃活,还强迫自己多吃一点以便自己能多活几天。不是他改变了自己的观念,而是他丢不下自己的老娘。他说,我只要从楼上纵身一跳,就彻底解脱了。可我死了,娘怎么办?她就我一个孩子呀。古人说,父母在不远游,现在娘还活着,我怎能将她一个人丢在家中,一个人跑到另一个世界旅游呢?这不是要了娘的命吗?他说,人应该有处置自己生命的权利,但不能为了自己的安乐就不管亲人的痛苦,放弃自己对亲人的责任。
是的,人活在世上是有责任的,要对父亲母亲负责,要对妻子儿女负责,要对朋友负责,要对社会负责,而要负责就必须活着。试想一下,如果我的这位朋友真的从楼上纵身一跳,其老母得知惟一的儿子先他们而去,会不会喊着“儿子呀,等等我”也爬上窗台纵身一跳?即使不如此吧,老母怎样度过她的余生?会不会从此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幸好他没有一跳,而是活了下来,他的母亲有了幸福的晚年。
司马迁通晓历史,他知道受到宫刑是奇耻大辱。不幸的是因仗义执言为李陵辩护,司马迁惹怒了汉武帝,这大辱落到了他的身上。士可杀,不可辱。不难想到,司马迁受到了宫刑,内心是何等的痛苦?在《报任安书》一文中,他说,我之所以忍受着屈辱苟且活下来,陷在污浊的监狱之中却不肯死的原因,是遗憾我内心的志愿有未达到的,平平庸庸地死了,文章就不能在后世显露。显然,这段话隐含了两层意思:其一,受了这样的羞辱后,他曾感到没有脸面活下去,也就是说,他想到了死;其二,为了写史,他没有自杀,选择了活。幸亏他作出了这样的选择,要不然就没有《史记》这皇皇巨著。他如此做,是有前辈作榜样的,孙膑被截去膝盖骨后没有自杀,《兵法》才撰写出来;吕不韦被贬谪蜀地没有自杀,后世才流传着《吕氏春秋》;韩非被囚禁在秦国没有自杀,才写出了《说难》《孤愤》。相反,屈原在被放逐之后如果有不怕活的精神,他也许可以为中华民族添加更多的精神财富。
在写完《史记》后,司马迁告诉朋友,他打算把它藏进名山,传给可传的人,再让它流传进都市之中,那么,我便抵偿了以前所受的侮辱,即便是让我千次万次地被侮辱,又有什么后悔的呢?此时,他不再为受到宫刑而自卑,相反为写出不朽的作品而自豪。如果受了宫刑就离开世界,他就是带着屈辱走的。而这个时候离开世界,他就是带着荣耀走的。前者最多得到同情的目光,而后者却能得到人们的景仰。从自卑到自豪,这是巨大的飞跃。而要产生这一飞跃,离不开司马迁不怕活的精神:不管受到多少屈辱也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我们要有不怕死的精神,也要有不怕活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