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旧事

2018-11-14 00:35
黄河 2018年4期
关键词:孩子

安 黎

1

耀州城的四个城门,都有自己的雅名:北门名曰寿门,南门名曰雍门,东门名曰丰门,西门名曰远门。北城门、南城门,与位于城中的衙门,遥相呼应,形成递进式的三点一线,放眼望去,蔚为壮观。

衙门构成了耀州城的白菜心。但白菜心之外,除过一些带有书卷气也带有官府烙印的庭院,比如文庙、学堂以及寺院等,便是市井和民居了。比起官衙的一本正经,市井无疑显得随意了一些,潦草了一些,凌乱了一些。

官衙是官吏们的舞厅,而市井,则是百姓后院的储藏间——储存着他们的生计,也储存着他们的梦想。

耀州城的商业,主要分布于四条大街。大街的枯荣,犹如潮水,有起有落,并不恒久。明清时期,最为繁华的街道是南街,其他街道则相对冷清。繁盛与冷清,是由人的多寡决定的。人众则盛,人寡则衰。南街之所以繁盛百年,在于那个时候,西塬通往城里仅有的那条土路,正好对准南城门。从西塬上进城的人,或隶属于州府管辖的富平一带来的人,毫无例外,都要从南城门进出。于是,南街的店面就密匝而喧闹了起来。卖盐的,卖醋的,卖糖的,卖纸的,卖墨的,卖火纸的,卖花圈的,卖狗皮膏药的,甚至卖春的等等,都在此扎点设摊。每逢赶集的时日,南街人潮涌动,熙熙攘攘。

那个时期,商业尽管关乎人的生计,但商品的种类并不繁杂,只是在人生活的简单需求上有所供应。油盐酱醋茶中,盐是不可或缺之物,因此,谁能垄断某个区域里盐的销售,谁一定富得流油。然而,盐的营销权,却牢牢掌控在官府的手里。也就是说,谁想在盐中掘银,必须得到官府的许可。一番求爷爷告奶奶的奔走打点,获得一张烙有官府大印的木匾,才可以堂而皇之地开店营业。

中国民间很早就有“黑市”之说。与“黑市”相对应的,就是“白市”。按字面的意思,“白市”就是白昼的集市,而“黑市”就是黑夜的集市。白昼的集市不难理解,而“黑市”则容易让人犯起嘀咕来:在那样一个没有电灯,甚至连蜡烛都没有的年代,难道黑夜里还有集市?是的,黑夜里确实有集市。黑夜里的集市就躲藏于黑夜的某个角落,每一个进行交易的人,都竖着耳朵,左顾右盼,像做贼一般,唯恐被官府的人捉拿去吃官司。黑市上的活跃分子,都是那些未取得“合法”经营身份的人;流通的商品,基本上都是些自产自销的小物件,未经官府的查验审批。官府最初对“黑市”进行严酷打压,但效果并不理想。那些黑市,今日取缔,明日复萌,像野火烧不尽的春草,总是若隐若现地浮游于城市的某个街巷。时间久了,官府也就疲惫了,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官府里的人也知道,于百姓的日常生计而言,“黑市”并非一无是处,它恰是对“白市”的补充,一旦遇到天灾,“白市”的货架上可能空空如也,但“黑市”上却是琳琅满目。原因在于,同一件商品,“黑市”的价位,明显高出“白市”两到三倍。一些“白市”店家,故意不把商品摆上自家店的货架,释放与渲染某种货物已断档的消息,引起民众的恐慌。但一到夜里,却委派店员搬出货物,到“黑市”上去售卖。商人辛苦的目的就在于逐利,哪里有利可图,他们定然会把目光投向哪里。

耀州城与其他城镇无异,“白市”与 “黑市”并存,坐地贩子与游击货郎共生。坐地贩子各有各的地盘,而游击货郎则飘忽于天地间,哪里能容身,就往哪里去。作为游击货郎一个分支的“拨浪鼓货郎”,在城乡间游走了上千年,直至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还能瞥见他们风尘仆仆的身影。“拨浪鼓货郎”是城镇的多余人,但对于乡村,却不可或缺。每当“拨浪鼓货郎”出现在某个村庄,孩子们都会欢呼雀跃,并迅速地围拢过去。“拨浪鼓货郎”货担里的货物,谈不上丰富,仅为针头线脑之类,但孩子们垂涎的,却是他木匣中用麻纸包裹的豆豆糖。中国人很早就能从甘蔗等物中提炼糖果,但用的是土方法,因此,和西洋人通过机器制造出的糖果,有着显著的区别。西洋糖现在叫水果糖,但在民间,一直称其为洋糖。中国人通过压榨等,使甘蔗中的甜汁流淌出来,渐渐凝固,通过摇晃器物,让其滚动成一丸一丸的颗粒状,最后批发给商家,让其在市场上售卖。豆豆糖经过染色,红黄蓝绿白皆备,花花绿绿的。买几颗糖,一粒一粒地填进嘴里,舌舔齿咂,甜味似乎浸润了每一条骨缝。在那样一个物质极为匮乏的年月,在那样一个荒僻的小山村,能吃到三两粒豆豆糖,甜一甜嘴,大概算得上孩子们最为幸福的享受了。

除了孩子们对“拨浪鼓货郎“的喜爱,村妇们对“拨浪鼓货郎”也是一往情深。这种情,不含有男女间的那种非分之念,而是纯粹源于对“拨浪鼓货郎”货物的钟情。“货郎”来到村里,摇一摇手中的拨浪鼓,男人是很少趋前的,但女人和孩子们,却能将他围拢得水泄不通。豆豆糖吸引着孩子,针线勾引着妇女。“拨浪鼓货郎”肩挑的担子,披红挂绿,那一缕缕彩色的丝线,在风中抖动飘拂。丝线在村妇的日常缝制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埋首灯下缝补,一针一线,好不容易给孩子做好一双新鞋,却并不满意,而要煞费苦心地对新鞋进行装点和美容。如此,既能让孩子走到人前脸上有光彩,又能向人炫耀自己高超的刺绣手艺。妇女们不把刺绣叫刺绣,而叫扎花。她们把孩子的小鞋子当成了画布,眼珠贴住布面,不厌其烦地穿针引线,以求画布的五彩斑斓。小鞋上绣着各种动物或植物,一只可爱的小猫,一只翩跹的蝴蝶,几束盛开的莲花,几片摇曳的竹叶……栩栩如生,憨态毕现。每一根丝线,都像母亲的牵挂,浸透着母性的暖意和慈爱。

在鞋子上绣花的同时,妇女们还时不时地要制作各种各样的动物鞋。动物鞋不是给动物穿的,只是鞋子的形状,酷似动物。猪娃鞋耷拉着一双耳朵,兔娃鞋黑豆状的眼珠子贼里贼气,猫娃鞋的胡须支支翘立,狮子鞋的毛发金光闪闪。猪耳朵,猫耳朵,狐狸尾巴,狮子毛发等,大多都是用丝线勾勒的。在绣花上,村妇们的巧手得以展现,价值得以彰显。一个女人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茶饭烹饪的精良和针线活的娴熟缜密……除了绣花鞋,还有绣花枕头,绣花门帘,绣花棉袄等。村民们一议论起某个妇女,总说那个人“手巧得很”。所谓的“巧”,就是她在刺绣方面胜人一筹。

“拨浪鼓货郎”的游村串乡,丰饶了乡村孩子寂寥的梦。城里在乡村人的眼里,是遥远的,也是芜杂的。遥远,不是地理上的距离,而是心理上的距离。城里不少人身着绫罗绸缎,骑枣红大马,甚至坐轿子,戴银饰,吃的是油炸饼,喝的是银耳汤,高高在上,难以接近。芜杂,那是乡村人遥望城里后,所得出的另一个负面结论:偷鸡摸狗的,逢场作戏的,尔虞我诈的,卖春卖笑的,赌博抽烟的等等,应有尽有。当然,这样的看法,不乏蕴含着吃不上葡萄就说葡萄酸的自我安慰。

比起乡村,城里的确是躁动的,杂乱的,声音鼎沸的。杂七杂八的人在街道上游荡,有达官,也有乞丐,有满腹经纶的君子,也有搔首弄姿的暗娼。商人们以街道为依托,谋取利益的最大化;小贩们以街道为水池,捞取小鱼小虾。街道是一座舞台,各色人等,都施展着自己的百般武艺;街道也是一座不是金矿的金矿,每个人都想从中攫取到金色的颗粒。

耀州城里,从南到北,散落着多家私塾与多家武馆。一文一武,一软一硬,相映成趣,供家长们选择取舍。孩子长到六七岁时,家长便挠起了头,不知把孩子往哪个路口送。一脚踏错,就有可能抱憾终生。

私塾的兴起,与鲁迅所言与“中国人的官瘾实在太深”不无关系。鲁迅说:“汉重孝廉有埋儿刻木……总而言之:那魂灵就有做官——行官势,摆官腔,打官话。”

鲁迅举出的是汉朝时期的例子,但这些例证,不孤不独,每个朝代比比皆是,只是在行头与形式上,有所变化而已。汉朝时,做官要靠“举孝廉”,即由地方长官出面举荐那些“孝顺亲长、廉能正直”之人。于是乎,有人为了显示自己孝顺,将自己的亲生幼儿活埋,声称拿省下来的粮食奉养老母;还有人父母健在,就用木头刻块灵牌,每天对着牌位供奉磕头。凡此种种,其用意所指,都不过是希望自己被举荐为官。隋朝起始的科举制度,废除了“举孝廉”,转而将“学而优则仕”,奉为迈入仕途的唯一门票。伴随科举的愈发兴隆,私塾随之遍地开花,每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子,皆憧憬于“步步高升”,做“人上之人”。

私塾并不灌输谋生的技艺,只教“四书五经”。学“四书”,背“五经”,天天早上被父母拧着耳朵摸黑起床,伴随公鸡的鸣叫,躲在某个墙根或树下,摇头晃脑,念念有词,来一番“之乎者也”。过路的人如果未入过学堂,不明就里,还以为这个孩子被鬼活生生地缠住了,神经偏离了轨道,脑子里出现了幻觉。“头悬梁锥刺股”的故事,就像一面镜子,高悬在每个孩子的心中。在老师咄咄逼人的凌厉目光里,在老师高举的随时落下的板子下,每个学童皆战战兢兢,规规矩矩。老师反倒是不怎么讲解课文的,更像是监狱里的看守,以管教为主业。

中国的私塾,有其值得称道的一面,但也有其非常不人道的地方。老师从不会尊重学生的个性,更不会顾及孩子的尊严。体罚是家常便饭,习以为常,而且还要美之名曰是“对孩子负责任”。每个教员,必备的刑具之一,就是一个用以打人的板子。板子是从工匠铺里专门定做的,质料为木材,呈长扁形。老师上课时,不立于讲台,而是手持板子,在过道里来回巡视,喝令一个个同学站起来背诵课文,教室里总是弥漫着阴森恐怖的气氛。谁若在背诵时卡壳,或背得不那么滚瓜烂熟,老师就会让其伸出双手,自己则挥动板子,朝那双稚嫩的小手重重地猛抽下去。一下,两下,三下……总共打多少下,那要看学生违抗程度的轻重。每一项违抗所受到的惩罚,都有言在先,提前予以约定。

然而,并非老师对所有的学生都横眉冷对。老师不是黑包公,只是谋生者。我曾聆听过一位就读过私塾的老人,对我讲述私塾内的景况,听得我忍不住感慨万千。社会的尘埃,早已污染了本该洁净的学堂,让同坐一条板凳的同学,宛若荒野里的草木,高低不等,粗细有别。老人说别看老师高举着板子,但老师的心里,关于学生,却横着一道清晰的鸿沟。一部分学生归于鸿沟这边,一部分学生则归于鸿沟那边。鸿沟这边的学生,家长有权有势,老师对这些学生,表面上很严厉,骨子里却很客气。他们打这些学生,板子高高地举起,轻轻地落下,绝对有尺度,有分寸,不会导致这些学生真正受伤的。或者,这些学生即使犯了大错,老师也装聋作哑,故意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比如,衙门里进出的孩子,大户人家的孩子,老师敢动他们一根毫毛吗?还有,私塾老板,俗称掌柜的,他们开办学堂的目的,大多不为赚钱,只为营造一个学习的氛围,让自己的孩子居于其中,稳扎稳打学业根底,为将来的成龙成凤而未雨绸缪。基于此,老师对掌柜的儿子,格外上心,偏吃偏喝,白天多关注,多督促,夜里还要挑灯捻须,手把手地辅导。掌柜的儿子再厌学,再撒泼,老师都不会抽其一板子的。

但鸿沟那边的孩子就不一样了,他们无一例外,皆为寒门子弟。对待他们,老师抡起板子来,眼不眨,心不慈,手不软,能打多重就打多重。他们是老师的出气筒,是老师的泄愤池。老师挨了掌柜的责骂或拳脚,满腹怨气,恰好可以拿惩罚这些学生,来舒缓自己的情绪。然而,说这些孩子是寒门子弟,只是相对而言。能把孩子送到学堂读书的,至少都是吃穿无忧的殷实之家。这些人大多读过书,明白读书对孩子的未来意味着什么。他们或许有钱无势,或许有田无钱,或许小富即安,或许自给自足。比起那些腰粗口气也粗的大户,他们只是老虎群里的田鼠,大象群中的兔子。

好在那个年代,上学的多为男孩,女子是鲜有上学的。女子五六岁后,面临着两样东西要学习:一是学做针线活,一是学烧锅做饭。女子的成功,主要体现于缝纫和厨艺上。而男孩,家长则对其给予了特别的厚望,也对他们的人生赋予了更为庞杂的内容:要传宗接代,要掌门立业,要功成名就。送孩子去学堂,那是望子成龙,挨点打,受点委屈,根本不算什么。受这种远景的引诱,一个个学生,或因打盹,或因走神,或因背诵不流畅,而受到老师板子的重敲却不敢吱声。于是,他们的手总是红滋滋的,肿得像烤焦的面包,捉不住筷子,握不住毛笔,更别提撩水洗脸了。手一伸进水里,准会发炎,那是确凿无疑的。在诊疗所坐诊的大夫,窃喜于老师的惨无人道,他们销量最好的药,竟是跌打损伤膏。这种往伤口上一敷足以让人痛不欲生的药,有一大半,都是卖给了受伤的学生。更可怕的是,旧伤未去,新伤又添。前些日子烙下的伤情还在隐隐作痛,老师的板子又砸夯一般地砸落了下来。一年四季,很多学生的双手,都是伤痕累累。

私塾的老师,用现在的目光打量,个个都像暴徒。然而事实上,这些打人的老师,也都是被打的“过来人”,都经历过挨打的生涯,也都是在老师板子的不断抽打下,才完成学业的。他们受之于暴虐,传之于暴虐,于是最应该温文尔雅的学堂,却异化成了暴戾横行的场所。暴力是可以因袭与传承的,以暴力的方式传播诸子百家的仁爱,的确带有几分讽刺的意味,但隐现的,却是整个社会拔苗助长的急功近利之风。那时候的家长,绝然不会因孩子遭受到老师的暴虐对待,而前去讨要说法的,那是因为他们也都信奉着“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一古旧的信条。他们一边说“成材的树不用剪”,一边又牙齿咬得咯嘣响,大有将树拦腰砍断的冲动。平日里,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与老师并无二致,也是粗暴的,非打即骂,于是乎,家长不以老师对孩子的惩罚为罪,却以老师的板子能落到自己的孩子身上为功。在这样的夹击下,孩子就像一只被缚住翅膀也缚住双腿的小鹰,挣扎无用,哭号也无用。不少孩子因伤势过重而丧命,家长在悲痛之余,却将孩子的死亡看做是孩子顽劣的自食其果。每当孩子放学归来,手上体无完肤,家长总会如此慰藉孩子:老师打你,那是对你好!你现在受点罪,将来就能享福;现在想着享福,将来就要受罪。

将来是什么?孩子们懵懂无知,但家长们却早已心里有谱:将来,就是考取功名,攀升至数人之下,万人之上。而要抵达高处,衣锦还乡,荣耀故里,读书就是在山崖上,给自己凿刻攀登的梯子。登上山巅,中榜中第,是家长的殷殷期盼,也是孩子的努力方向。叩开一扇通向功名的大门,门内,绫罗绸缎,锦衣玉食;门外,荒枝凋敝,寒霜满地。

私塾残忍的背面,掩映的,也正是私塾的慈祥。私塾改变了很多学子的命运,使他们踏上了一条铺满红地毯的金光大道。据史料记载,自隋科举考试诞生,至明朝的覆灭,耀州境内考取进士的,多达数百人。我推测,孙思邈、柳公权、范宽、傅玄、令狐德芬等,这些从耀州大地上冉冉升起的历史巨星,毫无例外地都受益于耀州私塾的滋养与哺育。那时候,他们也像其他孩子一样,不但披星戴月地诵读经典,而且手掌也被老师的板子一次次地打得红肿。

私塾的教育方式,和新式学堂很不一样。新式学堂最初是照搬日本的,而日本又是移植西方的,因此,新式学堂的根系在西方。新式学堂侧重于老师的讲解,而旧式私塾只一味地偏向于督促学生完成背诵。在旧式的教学中,老师将课文里每个字的读音告诉孩子,就万事大吉,至于课文的内容,句子的构造,词语的组合,老师基本上不管不问,只是一个劲儿逼迫孩子死记硬背。孩子不知其意,不明就里,就将课文生吞活剥进肚子。这样的注入方式,类似于在吃羊肉——新式教育是将羊宰杀,剥皮剔骨,切成肉丝或肉块,炖成肉汤或炒成肉片,让人享用;旧式教育则是将一头活羊,赶进人的肚子,让肠胃的蠕动,促使羊渐渐糜烂,化为肉汁,再转化为人的营养。但人的胃是参差不齐的,有人吞了活羊,经过胃的分解,将羊很快地予以消化,并品尝到了羊的肉香;有人却硬是食羊不化,那只活羊就那样完整地蜷缩在他的胃里,让他既没受之于羊肉的滋补,也全然不知肉香为何物。

旧式教育与新式教育,何优何劣?作为一名曾经的国文教师,我个人的看法是,各有优长,又各有弊端。前者看到的是肉,却看不到羊;后者看到的是羊,却不一定真的将羊化为了肉。两种教育模式,皆滑向了两个极端。新式教育是对旧式教育的反动,但却未能吸收旧式教育本有的优点。旧式教育以 “四书五经”为主课,辅之以算术之类,其他课程均无涉。相较而言,旧式教育讲授的“四书五经”,和新式教育里的语文课最为接近,将两者进行对比,就能看出各自的症结。

“四书五经”最早发轫于春秋时期,其书面语言,正是那个时期人们的口语,但及至隋唐,以及之后的宋元明清,文人们一直延续着古旧古板的书写体例。奇异之处在于,这一文体,不但未能伴随日月的演进而宽衣松带,而且似乎将其越捆扎越紧绷。后世的文人们为显示自己的博学,从而置自己于公众之上,故意使用一些冷僻的辞藻,拗口的句式,以及鲜为人知的典故,乃至于让人读起明代人谈天说地的文章,远比读春秋时期诸子百家的著作,还为晦涩难懂。带有酸腐气息的书面语言,在一条荒僻的小径上,腿越走越硬,与人们的日常口语,日益背离,几近于天书。而要一个初来乍到,刚学会说日常用语的孩子,一头钻入“四书五经”中,靠硬着头皮的背诵来汲取内容,显然是勉为其难。孩子稚嫩的牙齿,不足以啃动一块巨石;孩子脆弱的小胃,尚不具备融化一只全羊的能力。这样的教育,是填鸭式的,灌输式的,完全不顾及接受者本身的承载量。但有一点值得肯定,就是孩子在似懂非懂中,先行把这些经典烙印进脑子里,可供终生反刍,便于终生取舍。牛先吃进很多草,之后再一点一滴地消化。孩子的学习,颇像牛吃草,只是比牛吃得更多,知识比起草来,更有韧劲,更难消化。

单从语文的角度,新式教育之下,孩子的学习似乎更为轻松一些。新式教育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更能体恤和关照孩子的接受程度,因此,它的课程设计,是循序渐进式的,是沿着台阶缓行式的。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年级,就提供与其相应的精神食粮,以使孩子能啃得动,咬得烂,咽得下。与此同时,教师的讲解,代替了孩子的阅读与背诵,以至于孩子记住的,是老师讲解的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老师依据统一编纂的教参书照本宣科,学生听得无滋无味昏昏欲睡。讲解是对课文的阐释,类似于产品广告,并非产品本身。一篇课文学完,学生装了满脑子的广告语,却对文章所蕴含的精髓,不甚了了。这种教学方式,无异于本末倒置。也就是说,本来是冲着酒去的,因为味道与营养,全浓缩在酒液中,但受之于老师的煽动和误导,赴宴者竟把一页页有关酒的产品说明书,当成宝贝装回了家。新式语文教育的缺陷,在于与课文的疏离。用如此的方式教学,学生纵然考取了高分,却依旧脑内空空,腹内亦空空。

旧式教育有一点很是令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我们羡慕,那就是古人无比精湛的软笔书写技能。铅笔与钢笔,出现于十八世纪。在此之前,西方人用鸡翎写字,而中国人用毛笔写字。西方人从鸡的身上拔毛,中国人则从狼的身上拔毛。从鸡身上拔下鸡翎,给翎管里注入墨水,就是一支水笔了。从狼身上拔下一撮撮的毛,经过炮制,将其固定于竹管或木管的顶端,则为毛笔。狼毛用于毛笔,不叫狼毛,而叫狼毫。但要从狼身上拔毛,远没有从鸡身上拔鸡翎那么简单,必须把狼打死。为拥有狼毫,不知多少头野狼,命丧于猎人的土枪之下。

念私塾的孩子,除了背诵,还要“写仿”。“写仿”,就是仿照别人的书法来写毛笔字。把范本铺在桌上,把白纸铺在范本上,利用纸张本有的透明,照着人家的笔画,一撇一捺地慢慢进行描摹。写得好的字,老师就给“吃丸”;写得差的字,老师不给“吃丸”。所谓的“吃丸”,就是老师用毛笔蘸着红墨汁,在学生写得较好的字上,画出一个个的圆圈,以示赞赏。圆圈套圆圈,纸面上一片红艳艳,说明这张仿写得很是令老师满意。

一日三习,久习功深。凡读书识字的古人,软笔字皆写得非同一般,原因无他,皆因从小就开始研磨,并反反复复地临摹书写。相比于现代人生活的复杂,古人的生活要单纯许多。他们眼里的风景,无非是天上的星月,地上的草木,既无各种蛊惑,亦无各种引诱,于是他们的笔端,一派宁静,一脉祥和,如旭阳染黄山川,如微风枝头轻撩。

心静笔才静,心正笔亦正。现代人置身于电子乐器无处不在的环境,那些狂躁的音乐,让人无处逃遁。耳根不静,心草杂生,横欲奔流,贪念燃烧,何以能靠近古人的书艺之境?泥古,即拟古,但所能拟的,只剩下了古人的笔画,却无法回到从前,回到古人所背倚的那个环境中去。

2

大户人家,以及殷实人家的孩子,都进了学堂,奔着科举而去,但那毕竟是少数。多数人家的孩子,降生于寒门陋室,没有这等幸运。即使想让老师拿板子抽打手掌,却没有机会——他们的父母既没有这样的远见,也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那么,他们的出路何在?

寒门出身的男孩子,大多未跨进过学堂之门,他们对琅琅的读书声,充满了好奇和羡慕。等待他们的,大约有八种选择:一是被送进武馆,习武练武;二是被送进戏班,拔筋练嗓;三是被送进铁匠铺或木工铺等,拜师学艺;四是跟随父母做买卖,从小就识秤练摊;五是跟随父母到城外包地耕种,父亲犁地自己牵牛缰;六是跟随某个大哥当土匪;七是出家当和尚;八是啥都不学,像荒草一样长成怎样就怎样。

一个社会,需要文,也需要武。文是社会安逸的产物,而武则是社会动荡的衍生品。在某些特殊时期,社会对武的渴求,更为迫切——文在这个时候充其量是鲜花,而武俨然就是能止饿的粮食。

人一旦需要医生,这个人一定是生病了;社会一旦需要武力,这个社会一定是出了问题。

中国社会的历史,是一个需要武多于需要文的历史。沿着历史的河道,追溯而上,就会发现,不论朝代更替,还是民间纠葛,其选用的解决之策,多为力量的比较和伎俩的运筹。拳头的软硬,算计的叵测,就成了取胜的法宝。圣贤的忠告与箴言,可以悬于墙上,却不曾挂于心上。君子一转身,一扭头,就变成了小人。武则天为了上位,可以掐死自己的亲生女儿,毫无哀伤之感;唐太宗为了继位,可以致兄长与兄弟于死地,毫无忏悔之意。

屠城,是多么恐怖的字眼,然而,掩映于这等字眼背后的血腥惨剧,才真正地令人不寒而栗。这样的惨剧,在中国历史的舞台,早已是一出让人看厌了的老版本。远的如“五胡乱华”——北方与西域各胡族势力,趁司马氏篡夺曹魏,建立西晋王朝历经八年战乱,终被匈奴人灭国之天下大乱之际,入侵中原,大肆屠虐汉民,史书记载“北地苍凉,衣冠南迁,胡狄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数屠殆尽”——近的如明清交替时的 “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以及四川大屠杀等。嘉定城与扬州城,百街废墟,万户寂灭,男女老少,一个活口都未被饶恕。而川蜀大地,尸横遍野,千里荒芜,及至于朝廷不得不颁布“湖广填四川”的法令,来填充蜀地民众被大批量屠戮后所留下的空白。有关四川大屠杀,至今都是一个饱受争论的话题。清政府将其罪责,归之于李自成的同伙张献忠——张献忠也的确是一位血债累累的屠夫——但后世之人经过考证,却发现造成这场悲剧的最大嫌疑犯,恰是清军。

不要说战乱年代,即使是相对和平的时期,打家劫舍也是社会的一种常态。成群结队的土匪,隐没于山林,也隐现于市井。很多大户人家,尽管家财万贯,却如履薄冰。大户人家真正忧心的,还不是财产随时可能被洗劫,而是家人,尤其是儿女的身家性命。“破财免灾”这句话,很早就在民间盛行,自我安慰的意味不言自明,与此同时,其中折射出的无奈,也昭然若揭。破财不是大事,免灾才是核心。破财若能换来免灾的结果,不算最好,也不算最差。最怕的是财破了,灾却未能得以免除。免谁的灾呢?答案是:免除家人的灾难。破财本就是一场灾难,但它比起家人的生命,无疑要轻飘许多。

大户人家惶惶不可终日,小户人家也难以睡个安稳觉。于是,有实力的户族,看到官府靠不住,只有自己想办法来捍卫自己。他们招募一些练过武术的年轻男丁,组建起属于自家的半武装组织,用于看家护院。这些类似于保安的人,被称作家丁。一户人家,家丁多则十数个,少则三五个。家丁就是被父母送到武馆的那些孩子,他们经过数年的捶打历练,不敢说个个都身怀绝技,但一拳撂倒一个壮汉,并非难事。家丁的作用,主要体现于夜里。土匪再胆大妄为,白天还是有所顾忌和收敛的,而夜色,是蝙蝠的最爱,也是他们的最爱。

家丁们拎起马刀是战士,放下马刀是苦力。他们以看家护院为业,但其职责,并不限于看家护院。他们夜里巡视,与狼狗为伴,白天则帮着主家干其他活计,手脚一刻都闲不住。推磨子,劈柴火,喂牲口,接送孩子上下学堂等等,哪里需要,就出现在哪里。如果心懒身懒,总想投机取巧,主家就会将其解雇;如果很有眼色,且老实听话,主家不但随时会多塞给他一个夹有鸡蛋的馒头,以示嘉奖,还会对他的人生进行大包大揽,比如给他出钱娶妻,给他出资盖房等等。久而久之,他和主家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形若血脉之亲。他不再喊主家为大掌柜的,而是呼其为干爸或叔伯。有的主家看到家丁脑袋灵光,筹划有度,且吃苦耐劳,干脆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家丁,于是今天的家丁,很有可能成为明天的掌柜的。

被开除的家丁,则很有可能成为主家的心头大患。由于武功高强,家丁已不屑于在街道里充当贩夫走卒,于是他们要么钻入深山,加入某一个土匪团伙;要么自立门户,拉起一群游手好闲之徒,组为闯荡江湖的另一个匪帮。这些人一旦横行于街巷,首要打劫的目标,就是自己曾效劳又结怨的主家。

主家被报复数回,招架不住了,便会打探该人曾习武于哪家武馆,师傅为谁。摸清了底细,主家便会拎着条子肉,带着烟和酒,去叩击其师傅的大门。这头野兽,全世界唯有一根缰绳能拴住他,那就是他的师傅。这些习武之人,不论走得多远,蹦得多高,却都很在意于江湖义气。他们在师傅面前行过三叩首之礼,且曾赌咒发誓要效忠师傅,岂能不对师傅俯首帖耳?师傅一旦耳闻某个徒弟为非作歹,辱其武门,就禁不住地怒火中烧。师傅托人把那个兴风作浪的徒弟叫来,怒斥一番,并鞭笞数下,徒弟跪于地上,指天起誓,承诺将永不再在昔日主家的门前滋事。

开设武馆的,大都是武艺高强之人。他们招收学员,挑三拣四,并非谁报名就录取谁。武馆常常开设在自己的院子里,晴天给学员们在庭院里比比划划,翻墙栽跟斗,雨天在楼下教习,踢腿打沙袋。一会儿练硬拳,和石桩硬碰硬;一会儿练软拳,抱住一棵树欲死欲活。太极、洪拳、沙林功,朱砂掌等等,挨个挨个地练。学员有时头疼,有时肚子疼,但师傅却丝毫都不宽谅,反而污其“装洋蒜”,怒冲冲地一掌劈来,学员便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武馆里不时有人被一页门板抬了出来。这些人被送往春岚堂医治,但十之八九,最终还是魂断习武之路。

孩子死了,家长至多捶胸顿足地哭一哭,叫喊几句“我咋这么命苦的”之类,然后就将尸骨一葬了之。家长绝对不会追究武馆责任的,因为当初把孩子送进武馆时,他们就和武馆签订了生死状,其中赫然列着这一条:若在武馆丧命,责任自负,武馆概不担责。

每一家武馆的大门上,左右各插两面蓝色的布旌,右旌上用白布条缝制一个“武”字,左旌上用白布条缝制一个“德”字。左为上,右为下,意思是习武先修德,德为上,武为下。一跨进武馆的大门,迎面的照壁上,又是一个大大的“德”字。师傅训话,先讲德,后讲武,并常常以“三从四德”的故事来劝谕学员要忠悌兼顾。

武馆里的师傅,叫拳师;习武之人,叫拳客。拳师和拳客,一字之差,却差别巨大。师者,范也。能被人称作拳师,那一定的德武皆具之人,非一般武夫能够比肩。

清末时期的耀州城里,武馆时多时少。多时,竟达四五十家,以至于民间流传起了这样的段子:北街的拳客比驴多,南街的拳客多如驴,西街的拳客骑驴走,东街的拳客驴骑人。驴骑人,讲的是一个典故:某个拳客家的驴死了,拳客扛着那头三百斤重的驴,步行四五华里的坡路,送到西塬上的屠宰场去宰杀。他扛着驴从街上经过,被人看见,引得路人啧啧惊叹。于是,就有好事者将他的故事编进了段子里,让整个东街的拳客,都觉得脸上无光。

武馆少时,仅缩至三两家,且处于偏僻的背巷里。武馆的多寡,与当时的民风有关,也与时局不无关系。义和团在京都作威作福之时,耀州城里的武馆,就像遍地开花的包子铺一样,开了一家又一家。民间传闻,宫廷将派陕西巡抚来耀州选拔拳客,选中者,将进京入宫当侍卫。表现优良者,也许还能荣升一格,做老佛爷的贴身侍官,为老佛爷端茶倒水。选拔入宫的小道消息,尽管纯属空穴来风,却也一石激起了千层浪,习武者欢呼雀跃,未习武者亦跃跃欲试。

潮起,必有潮落。应验了一句历史的魔咒,“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阴晴转化,常常就在一瞬间。随着义和团的分崩离析,耀州武馆在鼎盛一时之后,接踵而来的则是崩塌式的衰落。

朝廷对义和团的通缉与追捕,波及耀州城乡。所有的拳客都成了被怀疑的对象,个个惶惶不可终日,宛若惊弓之鸟。拳客的拳头再厉害,也难以与官府的铁拳对垒。于是,武馆纷纷关闭,拳客纷纷转行,但肃清义和团运动的扩大化,还是让不少人蒙受了不白之冤。

耀州城里,靠武艺光耀门厅的,当属安氏家族。明末清初,安氏家族从四川省的丹陵县迁徙至耀州,以习武立身,以习武传家。据传,安家人人习武,个个身兼十八般武艺,以至于拳师安自立,竟接连中第武科举和武进士。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说的是文章犹如女人,只能赞其美,不能赞其最美。因为美,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同一个女人,这个可能视其为天仙,那个可能视其为糟糠。美与不美,没有硬性标准。但武就不一样了,两人对阵,只能当第一,不能当第二。当第二,就意味着输,意味着出局。武进士,那只能是靠拳脚打出来的,不断地取胜,再取胜,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攀至中国武术的山巅。安自立面对的对手,皆为各地拳界的顶级选手,无一不是难啃的硬骨头。在高手如林的态势下,不知他要打败多少对手,打够多少个回合,才能摘取到武界的桂冠?

不论怎么说,安自立都是耀州城里安家人的荣耀,也是整个耀州人乃至陕西人的荣耀。靠打拳也能荣华富贵,这大概是出乎很多人预想的,于是安家的后人以先辈为标杆和榜样,以高家拳为修炼之本,前赴后继地投身于武功的修炼当中。至清末,安自立的后裔安崇正和安老六,因武功非凡,在耀州内外名噪一时。

3

有一句话,在耀州流传许久,叫“书坊戏坊,骟娃的地方”。

言下之意是,这两个地方都很污秽,是去不得的。去了,孩子必被糟蹋。

书坊与戏坊,何以成了“骟娃”的地方?它们究竟是怎么“骟娃”的?对于这等问题,我思忖良久,终究未能悟透其中的奥秘。说戏坊“骟娃”,尚有情可原,但说书坊“骟娃”,却难免让人心生糊涂。

书坊授人以知识,谕人以事理,难道这些也是错谬?依我之猜想,在普遍蒙昧的年代,人们容易把知识视为洪水猛兽。在多数人尚不识字的氛围里,接受了教育,人就会从愚笨到聪智,从简单到复杂,其言谈举止、处事方式等,必然会发生变化。变化了的人,在未变化者看来,更像是异类和异端。

那么,戏坊究竟是怎么“骟娃”的?如果询问缘由,很少有人愿意正面回答,大多都抿嘴而笑,用脸上风起云涌的表情,来来代替藏于肚子里的现成答案。很多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戏坊的所谓“骟娃”,大约也归属此类。在众人眼里,戏坊里汇聚着男男女女,那些人不稼不穑,甩着长袖,抹着花脸,扭来摆去,及至于搂搂抱抱,天长日久,还能守身如玉?不是石雕,不是朽木,青春躁动期的男女,怎能抵御得了淫欲的滔天巨浪?于是,勾搭偷欢,便见怪不怪。一人之失足,引来诸多人之失足,因为人与人之间,总是相互在效仿。时间日久,会转化为一种风气,用一位小脚老太太的话说,那就是“从戏坊门前经过,闻到的满是腥臊味”。

戏坊真的就那么污秽,那么肮脏?也并不尽然。戏坊的不堪,更多的是来源于公众的想象与坊间的议论。想象难免虚浮夸张,议论难免添油加醋,两者的致命之处,都在于以偏概全,以想象代替事实——以一人之恙,来推论所有人之疾。

戏坊有无男女间的暗度陈仓?肯定有。但并非所有人都有暗度的癖好,也不是所有的人都难以逃脱被污染的宿命。人们对戏坊的嗤之以鼻,映现着一种悖论:一方面,求戏若渴,一站到戏台下面,紧盯演员的一招一式,陶醉得忘乎所以;另一方面,却又对演员的私生活评头论足,说三道四,极尽贬损。掩映于这组矛盾背后的,是这样一串潜台词:我尽管没他(她)唱得好,演得好,但我比他(她)干净,比他(她)有贞操。

贬损他人,是为了获得自我满足。中国人自古而今,都是在与他人的比较中,获得自我肯定和自我优势的,仿佛自己活得好不好,那是由他人的高低胖瘦来决定的。贬损他人,否定他人,把他人压得弯腰,把他人踩在脚下,自己才能显得更高一点。很多痛苦的源头,不是我不行,而是别人比我更行。

中国的国民性,从对待弱者的态度上,就可略知一二——弱者不被同情,反被嘲笑:嘲笑残疾人,嘲笑穷人,嘲笑无子嗣的人,嘲笑长相丑陋的人……别人的不幸,竟然转化为自己嘴角的一抹轻蔑的笑意。

其实,戏坊里聚集的孩子,大多是在生计方面难以为继的穷人家的孩子。每一个孩子,几乎都有一本血泪账。没有哪户丰衣足食的人家,愿意把孩子送进戏坊,让他们去学唱戏。很多孩子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儿,父母或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去世,爷爷或者奶奶,或年迈,或卧床不起,无力养活他(她),便把他(她)送进戏坊。戏坊那清汤寡水的饭食,至少能救其一命。

一般情况下,正规的戏坊,是不招录女孩子的。如果有女孩子硬是被家长送来,那只能安排其当帮工:洗菜,拉风箱,扫院子,整理戏服,或者给主家抱孩子。女孩唱戏,那是伤风败俗,那是丢人现眼。这样的状况,至清末戊戌变法后,才略有松动和改变。戊戌变法尽管以失败收场,却撬动了大清铁屋的基石,搅混了社会的一潭死水,使原有的纲常沦落至风雨飘摇的境地。小白花唱戏,且能成为名角,与这一大的历史背景密切相连。尽管如此,小白花还是撞疼不少卫道士的神经,使他们对一个露胳膊露脸的女子,站立于街头的大庭广众之下唱戏,耿耿于怀。小白花唱戏时,很多人误以为她是男孩子。当验明正身,知其的确就是女儿身时,关于要不要驱逐她,一时间,竟成衙门内外热议的话题。据说,衙门内有人联名上书知州,痛斥小白花玷污了耀州风气,建议官府有必要采取措施,将她驱逐出境。好在知州正在害痨病,被人搀扶着办公,他哪有精力理会此等芝麻小事?石川河的水患,后山里的匪患,以及西塬上东塬上抗税的浪潮,哪一件不比一个风尘女子的街头唱戏,更使知州精疲力竭?不过,开明的知州,还是硬撑着虚弱之躯,在该建言书上批了这么几句话:州城坚而固,唱不坍,何惧?

女孩子不唱戏,唯男孩子唱戏。但每一幕戏里,却总是有男有女。无奈之下,只好让男的扮演女的。生末净丑旦里的旦角,本是戏中的女主人公,但在舞台上扭捏作态的,几乎全是一些貌似女人的男人。在京剧舞台上红得发紫的四大名旦,一律皆为长相俊秀的男性,成就他们的,除了他们自身的演唱功底,还有社会的偏见与陋习。没有偏见和陋习,他们能不能大放异彩,还真不一定。

女扮男,或男扮女,无论扮相如何逼真,总是令观者感到别扭。上帝造人,男是男,女是女,二者之间有着泾渭之别,是不可混淆的。尊崇于社会之陋规,却违反自然之造化,并非什么好事。

但自从戏曲诞生以来,舞台上的男女,其实就是生活中的男男。男孩子三四岁就被送进戏坊,其中的一部分,举手投足,说话穿衣,都在刻意地模仿女孩子,并在潜意识里,把自己想象成女儿身,日子久了,其心理和生理,都会发生微妙的变化。当这些孩子有了性意识后,他们倾慕的对象,很有可能就是同性而非异性。同性恋,这一伴随人类诞生而诞生的地下欲火,在戏坊这一幽闭的区间,燃烧得最为炽烈,最为奔放。

一个男孩子,就这样被扭曲,被变异。这等景况,虽然未动手术刀,但本质上就是一种阉割。阉割,并非单指肉体某一个部位功能的丧失,还包括精神血性的被摘除。

清末时,耀州的戏坊有三五家,都开在城墙角落的某个院落。唱戏的孩子,四点钟从床上被拽起来,在师傅的引领与看护下,去城门外的西河滩练嗓子;等天一放亮,他们必须缩回戏坊,免得让人瞅见。脚夫们吆着骡子,赶着毛驴,早早地启程,要远赴异地驼载货物,本可以从西门出,抄近路,却不惜绕远路,偏从东门出,为的就是不要撞见戏坊那些乌七八糟的人。一旦有所不慎,怕鬼偏偏碰见鬼,不想撞见却不幸撞见,脚夫们整整一天心里都忐忑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不吉祥之事,在恭候着自己。倘若这一天果真发生了意外,比如骡子生病卧地不起,驴子崴了腿蹄,马车侧翻于壕沟,或者被土匪打劫或被官人劫财等等,脚夫就会把自己的倒霉,与撞见戏坊里的戏子挂起钩来,于是一股莫名的怒火,便会在脑子里腾跃。脚夫们大多不爱惹事,走南闯北,他们在尝尽人间百味之余,性格的棱角也被越磨越秃。惹不起,总能躲得起,是脚夫们铭刻于心的座右铭。当然,也有个别初生的牛犊,脾气大,火气大,他们在遇见戏子后,如遭遇到挫折,就会拎一把砍柴刀,气咻咻地寻上门去。

戏坊周围的住户,大都不屑于与戏坊为邻。他们怕戏坊的恶风,刮进自家的院落,从而腐蚀自己年幼的儿孙。有的邻居干脆移居别处,有的邻居加高加厚了与戏坊的隔墙,有的邻居则陷入与戏坊的持久战中,三日一闹,或一日三闹。

戏坊的孩子,活得低贱而卑微,猥琐而怯懦,全然不敢光明正大地走出来见人。社会对他们的成见,早已灌满他们的耳孔,使他们清醒地明白,自己是多么地低人一等。社会是个金字塔,有十八层,他们尚且置身于十八层之下。他们是乞丐中的一员,谓之曰“丐戏”。除了承受世俗的歧视,他们趁着夜色,在西河滩练嗓子,练腰身,还时不时地会遇到各种不测。那个时候,西河滩一片荒芜,杂草繁茂,野木遍生,虎狼出没于此,蛇鼠也埋伏于此。有多个孩子,或被狼叼去,或被蛇咬死,或被野猪贪食,均命丧黄泉。

但戏坊里选择在凌晨四点将孩子们从被窝里拽出,赶向西河滩练功,按照他们的说辞,却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们说,野兽在凌晨一两点钟,最为活跃,最为精力旺盛。但折腾至四五点,就疲乏了,也困顿了,于是大多陷入了沉睡。这个时候,人在夜里活动,相对较为安全。

孩子们在戏坊里得不到关爱,他们都宛若戏班师傅的小奴隶。让他们跪下,他们不敢站着;让他们自抽三个耳光,他们不敢抽两个。他们战战兢兢地面对着面目狰狞的师傅,唯恐师傅在盛怒之下,把饭碗从自己的手里夺走。不给饭吃,饿其三天两夜,堪称戏坊名目繁多的惩罚中,最为致命的一种。戏坊对待孩子,极其苛刻,动辄就责罚。一句戏词突然忘却,一个跟头没栽利落,或者拉风箱时用力不足,扫地时疏忽了墙角的树叶等等,都能成为罚跪罚站的理由。轻则拳脚相加,重则不让睡觉不给饭吃。

师傅都是从学徒过来的,他们的心理乃至生理,早就变得不那么正常。他们体罚起学生来,常常带有满足自己淫欲的倾向。脱其裤子,绑其阴私,拿烙铁烫,拿水烟杆戳……这些在戏坊之外不堪入目的下流之举,却在戏坊里,宛若一丛丛含苞待放的恶之花,时时盛开。

坊间所谓“骟娃”,似乎也没说错。但坊间的“骟娃”,绝不是指狭义上对孩子的玩弄,而是另有所指:孩子一旦跨进戏坊之门,就极易学坏,变得不洁不净,不三不四。

有的孩子学戏三五载,有的孩子学戏五六年,就可以出师。出师后,有的依旧留在戏坊,收门徒,当师傅;有的则走出戏坊,自己开起了戏坊,或跳槽到了别的戏坊。出师与不出师,在待遇上有着天壤之别。出师后,不但不再遭受皮肉之苦,而且还可以经常性地出外演出,收取酬劳。

拿现在的话说,戏坊既是艺术学校,又是戏曲剧团,集修炼与演出于一身。稍微殷实的人家,遇到红白喜事,都会跑到戏坊里预订节目和演员,并商议费用。演员依据名气大小,细软也有悬殊。以清末道光年间为例,州城这一级,名角演一场,慷慨一点的主家,会赏五两银子;悭吝一点的主家,最少也得拿三两银子出来;一般的角色,则会得到赏银二三两;跑龙套的,三个人才能共得一两银子。于是成为名角,就是戏坊里所有孩子梦寐以求的奋斗目标,也是师傅督促学徒好好学戏的现实教材。师傅经常会给学徒们讲:你看人家张二娃,来的时候,裤子吊在半腿上,鼻涕垂在鼻腔里,头发卷得像鸡窝,手指粗得像胡萝卜,可现在呢,穿绸的戴银的,吃香的喝辣的,走到哪里,官老爷没准还会发落来轿子让他坐。知道他怎么从黑乌鸦变成白天鹅的吗?告诉你吧,人家就是把戏功当戏功地练,冷怂冷怂地练,呼哧呼哧地唱,唱落了太阳,唱落了月亮,这才把腰从棍子扭成了柳条,把嗓子从鸭子声练成了百灵声,你们呢?就知道偷吃,嘴比猫嘴都馋,竟能把窗下的一筐生红苕,偷吃个净光,害不害臊呀?

张二娃的戏名叫婉香,是当时耀州城里首屈一指的旦角。

小白花在耀州城里唱戏时,张二娃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了。此时,耀州城里的绝大多数人,都已将张二娃遗忘。没有几个人知道,在一百年前,一个名叫张二娃的人,还曾赴京演出过。唱戏的,被人称作戏子,纵然名声斐然,也是被人看不起的。张二娃,以及后来名噪一时的许满仓,都像一缕微风,消失在了岁月的黑洞里。

一般人家,只有在过丧事时,才请来戏坊的人唱戏,戏坊包揽了所有的吹拉弹唱。戏坊的人,被人称作“门上的”。“门上的”是土话,意思是“门外的”。就是说,戏坊的人来到主人家,是不能随便跨进大门门槛的,只能在门外扎摊设点,连吃饭也不得入内。一经进入,就会玷污主人的门风,并给主人的家庭带来霉运。“门上的”都是些贱人,名角也不过是有名气的贱人而已。

吹唢呐的,敲锣的,敲鼓的,唱戏的,六个人、八个人、抑或十个人组成一个小团体,在团体头头的指挥下,各有分工。一般而言,黄昏时分的“加祭”,傍晚时分的“迎饭”,入夜时分的“祭奠”,动用的都是器乐,忙碌的都是那些吹的敲的拍的,无涉唱的。只是到了后半夜,程序进行完毕,才轮到唱的出场。主人因丧失亲人,自然无心听唱,但家族的人以及四方来客,却将唱戏的团团围住,围成一个圆圈,美滋滋地聆听着。唱戏的人站立于土场子上,不偷懒,不取巧,按照舞台上的演出,一招一式皆像模像样,时而轻风拂柳,时而雷霆万钧,时而小溪潺潺,时而大河滔滔。唱一会儿,歇息下来,端着一个瓷碗的同伙,就会一个人一个人地转圈讨要小费。但多数人都不肯掏一文钱给他们,索要半天,瓷碗里照旧空空荡荡。讨要者见效果不佳,准会搬出一套早已编好的说辞来煽动:爷爷婆婆,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堪怜堪怜我们这些贱人吧!我们冒着雪,挨着冻,遭狗咬,被狼追,容易吗?行行好吧!能赐一文积大福,能赐一两积大德……一番嘴干舌燥地反复乞求,总能打动三两颗柔软的心。这些人从老虎钳般的口袋里搜罗半天,才掏出来几文钱来,丢进乞者的碗里。贱人知道,索要小钱,类似于猴子捡芝麻,捡几粒算几粒,而真正的收获,犹如老鼠拉风箱,大头还在后面呢!唱“大戏”,那是烘托场面,只是图个热闹,要想不空手而归,就寄望于“小戏”了。唱者继续唱,一会儿“骑墙记”,一会儿“秦香莲”,一会儿铁锤砸石一般硬邦邦,一会儿弯弓弹棉一般软绵绵。吼声在冷寂的夜空掠过墙头或树梢,惊得屋檐下的鸟雀,也扑棱着翅膀,不肯休眠。凌晨三四点钟,小戏开唱,这时候,因抵御不了困倦的来袭,多数观众已悄然散去,唯有几个发烧友和几个“孝子”,还孤零零地守候在唱者身旁。发烧友是甘愿熬夜,但“孝子”,受孝道所困,不得不秃鹫跟上夜莺在熬眼。

所谓“小戏”,皆源自孝子的“点唱”。“大戏”是唱给大伙的,“小戏”则是唱给某一个固定对象的。也就是说,谁付费点播这段唱腔,演员就唱给谁听。“点唱”是必须的,唯有如此,才能显示对逝者的孝敬。于是直系亲属中的外甥与女婿,就成了瓮中之鳖,谁也甭想溜掉。往碗里丢一个银锭,可以唱三段;丢两个银锭,可以唱八段;丢三个银锭,可以唱十二段,总之,丢得越多越优惠。外甥女婿免不了要和“门上的”搞价钱,争究一番后,就定下了价位,然后就先掏银子后演唱。唱声绵延不尽,一直唱到东方泛白才作罢。这时候,就要起灵了,外甥与女婿的眼睛红巴巴的,“门上的”眼睛也红丝丝的。外甥女婿们披麻戴孝弯腰而啼,“门上的”拾起唢呐仰天而吹。帮忙的壮年汉子抬起灵柩,从门里出来后,徐徐而行。

几乎每家每户过丧事,都要请“门上的”,即使借钱负债也要请,因为它涉及到孝与不孝的大主题。孝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是个衡量器:孝则人高,不孝则人低。不孝者,会遭人非议,被人看扁。

然而喜事就不同了。喜事无涉孝,只涉面子,对于穷人们来说,糊口都成难题,也就不在乎面子不面子了。仓栗实而知礼节,仓栗不实,腹内空空,却死要面子,东挪西借来一些银两用于唱戏,不但赢不回面子,反倒会丢掉面子——人们准会戳着他的脊梁骨,骂他是败家子。于是,本想给脸上涂彩,不料想却抹了灰。

喜事叫戏坊人唱戏的人,比丧事要少得多,但演唱者的总体收入,却不见得就此减少。一个财东家给母亲祝寿,有时会唱七天戏;一个显贵庆贺新房落成,最少也要唱三天戏。这些喜事,主人因财力雄厚,又满心欢愉,出手格外地慷慨大方。名角如果唱得好,赢得了喝彩,主人的虚荣心得以满足,又恰逢酒精冲昏头脑,就很有可能追加赏赐。艺名婉香的张二娃给胡家唱戏,才开口唱了几声,喝得酩酊大醉的胡老大,就往戏台上抛扔去了五十两银子,一时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多少人挣断肋骨,两年都挣不到五十两,可张二娃仅仅动动嘴皮,五十两白花花的银子就落到了手心,如何不让人垂涎欲滴?

张二娃毕生都在扮演着女人,还被个别大户人家暗中包养,自然赚得银两满罐。遗憾的是,他终生未娶,没有亲骨肉,仅认领了三个孤儿做干儿子。张二娃四十九岁因患有肺病而香消玉殒,由左家戏坊包揽了他的安葬事宜。左家戏坊的人对外声称,别看张二娃穿金戴银的,可家里穷得叮当响,连个烧火棍都没有,但张二娃干儿子的说法却恰好相反。张二娃最大的干儿子叫顾润生,艺名哭莲,取秦香莲哭夫之意。左家戏坊的人在整理张二娃遗物时,哭莲就在现场。哭莲逢人就比划着手势,哎呀呀地一番叹息,接着便数落起左家人的忘恩负义。哭莲说干爸撒手人寰,让左家戏坊发了一笔横财。左家戏坊一度招不到学生,坐吃山空,就剩下了关门。可他们的运气好,偏偏就遇到了干爸的离世——哭莲甚至怀疑干爸是被左家人用毒药谋害身亡的——瞬间就从叫花子变成了财东爷。干爸也是的,那么多的戏坊,咋就和左家签了一张生死契约呢?干爸一死,左家人不先给干爸上香烧纸,而是急乎乎地冲进干爸的卧室,从里面插上门闩,翻箱倒柜地搜寻起钱物来。哎呀呀,干爸的雪花银,装满了五个大木箱。还有那些绸缎呀,首饰呀,古玩呀等等,满当当地堆满了一整床。单金簪子银簪子,就有一木匣。干爸真是亏大了,他终日劳顿所得,全归了左家所有。哭莲说,还是在他的哭闹下,左家人才将一些不大值钱的东西,作为陪葬品,埋进了干爸的坟中。

哭莲后来在耀州城里,也算是一个名角。但在人们的评价里,他比起张二娃来,那是星星比月亮,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张二娃唱到悲情处,泪水像葡萄一般,一串串地夺眶而出,挂满了两颊,单这一点,哭莲永远无法与之比拟。人们喜欢看张二娃哭,乡里人往返步行三十华里来城里看戏,就眼巴巴地等着瞅张二娃哭呢!张二娃一哭,台下就掌声雷动,起哄声与口哨声此起彼伏。但哭莲做不到这些,他唱到孟姜女哭长城,眼里干旱无雨,有时甚至还把自己都唱乐了,竟偷偷地笑。

4

明清时期,耀州城和其他城镇一样,尚无工业,解决生活之需,基本上都依赖于作坊的制作。

作坊是家庭式的,家族式的,个人化的,零散化的。有的作坊三五个人,有的作坊七八个人,有的干脆就夫妻二人或父子二人。开设作坊,无需官府审批,在自家门口挂一块蓝布,或在大门外的墙壁上用毛笔刷个 “酱”“醋”之类,就可以开张了。街上店面里出售的货物,有一部分来自于脚夫的长途驮运,但更大一部分,则源自于当地作坊的制作。酱坊、醋坊、豆腐坊、铁匠铺、木工铺、棺材铺、染坊、杀坊、瓷坊、绣坊、纸坊、磨坊、扫帚坊等等,杂七杂八的,凡生计所需之物,都有相对应的作坊。

作坊与店铺不同。店铺常常开在最醒目的位置,唯恐他人的眼睛瞅不见,但作坊则像个害羞的闺秀,总是躲藏于房内屋后。一般情况下,作坊就开在自己的家里,与家人的日常生活搅和在一起。主人对作坊并不那么专心致志,农忙时去郊外种地,农闲时才在家中的作坊里忙碌。比起耕种,作坊并不显得特别重要。耕种——种粮食,种棉花,关乎于吃穿,吃穿关乎于生命,而作坊,只关乎于手头的零花钱是否充裕。

在商品经济未曾发酵的年代,一切都是自给自足的。吃,有赖于自己耕种;穿,有赖于自己纺织;住,有赖于自己砌筑;用,有赖于自己制作。很多人家最初开设作坊,都怀有朴实的想法,那就是用作坊来解决自己家人的生活所需。比如,砌一个磨盘,摞上两块圆圆重重的磨石,买一头驴子,原本只是想着要为自己家人磨面的。驴子精神饱满,两腿撒欢,两斗麦子预计两晌磨完,却一晌就搞定了,其他时间,磨子闲着,驴子也闲着,于是就有亲戚或邻居找上门来,碍于情面,只好让其套驴拉磨。白用了人家的磨子,白使唤了人家的驴子,亲戚邻居的心里过意不去,便回赠给主人一升黄豆或一尺黑布。这样的回赠多了,主人从中也就嗅到了商机:既然有市场需求,何不把磨子从一台扩充成四台五台,把驴子从一头两头扩充至六七头,从事对外经营?人不分远近,不论生疏,凡找上门来,愿意缴纳一定数额的财物,都可以在本作坊磨面。磨坊,比起其他作坊来,要繁忙许多。客户们拉着架子车,常要在门外顶着烈日或迎着寒风排队。当然,也有提前预约的,等排到自己的那一时刻才上门。可怜了那些驴子,它们被蒙住双眼,在主人粗野的骂声和鞭子挥舞的响声中,四腿交替,急急而行,绕着磨盘转了一圈又一圈。驴子是世间走路最多的生物,但走得再多,都走不出那条窄窄的磨道,这无疑是驴子们最为可悲的宿命——驴子是作为被奴役者而来到这个世界的,从生到死,仅担负有两项使命:生而为人干活,死而被人吃掉。

磨坊是这样,醋坊、酱坊以及更多的手工作坊,起初的发端,都源于自家的需要。但随着外需的增加,坊的规模也日益扩张。有一些作坊,由于市场对其产品的需求过大,家里的地盘已难以容纳更多的器具和人力,于是就在外面租借他人的空房,用以大批量地制作与产出。这样的作坊,如果守信且严把质量关,渐渐的,就会拥有名气。李家酱油孙家醋,姚家手巧染花布,刘家针线满世走,寇家镂刻棺材铺,王家铁镰能剃头……这样的顺口溜本身,就已将耀州区域名震一时的作坊,进行了罗列和归纳。名作坊,制作名产品。久而久之,这些作坊的制作工艺,就演进成了一种技术专利,对外秘而不宣,对内传男不传女。男是门庭的守望者、坚守者,而女儿则因为长大了要出嫁,不可信任。张家女变成李家妻,很有可能将秘籍带至李家。女儿也许不为夫家着想,但会为自己的儿女考虑。她如果把娘家的一技之长传授给其儿其女,其儿其女继续下传,总有一天,他们就会变为张家强劲的竞争对手。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的,何况两家都卖面呢!外孙虽和外公有骨血之亲,但毕竟属于外姓人,与内孙不可同日而语。

每个作坊,都严守着各自的秘密。有的作坊,一开启就长达百年,世世因袭,代代相传。作坊开着开着,便有了自己的店铺,生产销售一条龙。更重要的是,还打造出了自己的品牌,标注成“号”、“行”、“堂”以及“铺”等。号、行、铺的功能基本等同,所指皆为店铺,经营什么,就是什么号什么行什么堂什么铺。票号,相当于银行,主营对外提供抵押贷款;盐行,负责售卖食盐;医堂,负责把脉疗伤;药铺,既收购药材,又出售药品。在“号”、“行”和“铺”之前,特意添加几个字,作为自己的标号,以别于他人。比如“李寡妇典当行”中的李寡妇,“白眼狼典当行”中的白眼狼,就是该“行”的标号,聪明人瞥其一眼就能明白,他们分属不同的典当行。

典当在那个年月,是极为重要的一个行业门类。那时候的人普遍很穷,一有急事难事,就想到了典当行。把自家的财物,送到典当行抵押,从而借出一笔钱来,以解燃眉之急。等缓过气来,挣到了钱,再拿钱去典当行赎回自家的物品。典当行除了吞吃利息差,更重要的是贪吃违约金。很多人把自家祖传的昂贵物品送往典当行,总想着今日背去,明天就能背回来。但实际上,物品却成了肉包子打狗,一去无回。到了约定还款的日期,挠头也好,跺脚也罢,没钱就是没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典当行将自己的心肝宝贝据为己有。典当行生意越是火爆,所显示的,恰是越发地民不聊生。有人典当了金耳环银镯子,有人典当了木柜木桌,有人为给牛治病典当了一头骡子,有人为抽大烟典当了自己正穿的棉袄,还有人为给儿子娶亲典当了女儿。

典当女儿,女儿不必去典当行,只是由家长出面和典当行签订一份契约即可。如果家长违约,典当行就有权将其女儿卖给某户人家。大一点的姑娘直接被人娶走为妻,小一点的女儿也被人抱去做童养媳。卖儿卖女,平常而又平常,在那个年月,根本算不上稀奇。

在名目繁多的作坊与店铺背后,隐匿着很多在当下人看来不可思议的行业,其中,最为突出的,一是烟馆,一是接生。林则徐在广东虎门销烟后,宫廷就颁布禁令,在全国范围之内实行禁烟,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紫禁城之外的京都,大街小巷的烟馆从来就不曾真正关闭过,只是变换了门头,挂着羊头卖起了狗肉。摘除烟馆门额上的“逍遥馆”三个字,以“暮雨”二字代之。京城尚且如此,何况山高皇帝远的其他地方呢!在京城之外,烟馆从来都直呼其名,不会虚伪地用“逍遥”这等委婉之词进行伪装。

耀州城里的烟馆,大多开在远离闹市的背巷里,以逃避官府的追缉。官府里的人来查烟,看起来很严厉,但其实,却是举着手中的纸老虎,吓唬一番馆主就作罢。那些衙役,很多都在抽烟,而烟又很贵,以他们薪水之低微,何以买得起?于是烟馆就成了他们能过足瘾却不用付费的理想场所。在他们的眼里,烟馆是一只母鸡,不但可以掏鸡蛋,而且还可以拔毛。除了满足烟瘾,烟馆时不时地还要往他们的长袖里塞一些碎银两。如此这般,他们所谓的查缉,就真正沦为走过场。

烟馆里的大烟,有的是从南方贩运过来的,有的是当地人偷偷种植的。在山坳里,一些农户用密林围拢起一块块的田地,往里面撒上鸦片籽粒。等罂粟花败,他们将其收割,在夜色的掩护下,用牛车将成捆的鸦片运往烟馆。

一年四季,别的生意时而兴隆,时而清淡,唯有烟馆总是烟气腾腾,星火闪闪。烟馆的后院里,沿墙砌了一圈泥坯土台子,供吸烟者吸食大烟时或坐或卧。

我聆听过一位老者对烟馆的描述,他的外公就曾是开过烟馆的。老者说,烟馆后院的土台子,既是座椅,又是卧床。那些烟鬼们,进了烟馆,就像一片烂胶布黏在了烂疮上,再也不肯轻易离去。土台子上搁置着一盏盏的烟枪,供抽烟者吸食。烟鬼们过完瘾,东倒西歪,扶墙而行,走一步退三步,烂醉如泥一般。他们中的很多人,并不急于离去,而是仰面朝天地躺在土台子上酣睡。睡醒了又抽,抽完了又睡,个个姿态丑陋,以至于连裤裆里的肉鸟露了出来,都浑然不觉。

烟鬼们吸烟,当然得交银子。但有的烟鬼,总是赊账,赊多了却无意归还,还要变本加厉地继续赊。于是掌柜的就一声令下,家丁们提着棍子,朝赊账者的头部肩部抡去。如果赊账者见势不妙,赶快逃窜,从此再也不来烟馆,烟馆知其家底已被抽空,就不再追索旧账。但如果赊账者还要胡搅蛮缠,那就对不起了,家丁那钉满铁钉的棍子,可不是装腔作势的摆设。那些棍子一旦落下来,赊账者即使不死,也会重伤。城里有专门收尸的一些人,他们经常性地出入于烟馆,将那些已死的人,或濒临死亡的人,用布单包裹住,放到地轱辘车上,拉往“死娃底”。收尸者也是烟鬼,他们辛劳的动力,无疑来自于老板的能施舍给他们一口烟抽。

不少研究清朝历史的文章都提到这一点,清朝时期,自英国人贩运鸦片到中国后,中国的烟民数量,呈几何性增长。壮年男丁中,抽烟者十之五六。起初,为禁不禁烟,宫廷内分裂成了两派,还颇为激烈地唇枪舌战过。主禁者,以民族危亡为立足;反禁者,以皇家统治为根本。最终,反禁者获得皇帝的认同,对鸦片泛滥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鸦片的输入,在某种程度上,正中当权者的下怀,得到当政者暗中默许与纵容。那时,尽管有大英帝国隆隆的炮舰令紫禁城颤抖,但统治阶层防范的主要对象,依旧是国内那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子民。男人抽鸦片,让其沉醉其中,并变得全身瘫软无力,不正可以消除造反之忧吗?男人抽烟,女人裹脚,看起来为一种源自民间的自发行为,但其实,背后却有一双隐形之手在助推。

清廷最终选择了禁烟,那是因为在面对列强时,突然发现征兵变得异常困难。一个个青年,都成了烟鬼,且被烟熏染得腿软骨软,走路都要扶墙,指头一戳就倒,这样的人怎能被招募入伍,呼啸于枪林,拼杀于弹雨?

抽大烟,带给一个民族的不仅有刻骨的耻辱,还有铭心的伤痛。

烟馆是毁人希望,而接生则是予人以希望。

一个州城里,究竟有多少个接生婆?因无确切记录,无从详知。然而,依据经验判断,人数至少有二三十。这些人,多为中老年妇女。她们本是围着灶台转的良家妇女,却因某一个极为偶然的机缘——有时是情急之中,找不到接生婆,就让她当替角,但就这么一替,却使她不但积累了经验,而且信心倍增——自此走上了以接生为业的道路。

通常情况下,妇女是不用出门工作,甚至是不下地干活的。在过去,陕西人称她们为“屋里人”。一句“屋里人”,就把她们的活动区间,清晰地勾勒了出来。是的,不到万不得已,她们一般都足不出户。男主外,女主内,她们的职责,就是做饭扫院,织布缝衣,相夫教子。但接生婆则不同,她们必须奔走于各家各户,游荡于白昼黑夜。

那时候没有专门的妇科医院和妇科诊所。街上某某堂之类的诊所,也拒不接纳妇女生产。因为,在这些诊所的主人看来,生产远非洁净之事,是污秽的,是肮脏的;妇女在其屋内的床上生产,没准会给他们带来灾殃。医生全是男性,让男性的双目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私阴处看,或让男性的双手直接触碰自己的敏感部位,生产的妇女也很抗拒,心理上也无法接受,弄不好,她们很有可能因羞愧难当而自寻短见。保守,并非全是贬义词。人之所以保守,那是因为尚且保留着一颗古老的羞赧之心。

相互排斥的社会环境,为接生婆腾让出了一片用武之地,也促使她们的身影,活跃于城墙内外。接生婆没有营业执照,甚至不懂医术,只是依据经验,稍微知晓一些接生常识。她们有时白天被人叫去,有时半夜被人从被窝里唤醒,总之,随叫随到。没有消毒用具,没有专用的医疗器械,更没有止血药止疼药之类,却不妨碍她们的“胆大妄为”。把孩子从母腹里拽出来,持一把用于剪布的剪刀,直接剪断连接母子的脐带就大功告成。看到母亲分娩后其私阴处颇为不洁,随手抓起一件脏衣,迅疾地予以擦拭……如此粗糙的接生方式,带来的后遗症自然不可小觑。有难产的孩子,脑袋因受到长时间的挤压而缺氧,患上了脑瘫;有的妇女因为细菌的侵入而感染发炎,终生绝育。死亡率当然是居高不下,有的母死婴活,有的婴死母活,还有的母婴双亡。导致死亡的罪魁,是产后风和大出血。但不论生死,主家都不会为难接生婆的,该给接生婆的酬谢,绝然不会减少——老天收人,谁又奈何得了?主家哭一哭,将亡者葬埋,事情也就过去了。

接生婆接生,是不收取银两的,但主家会根据自家的实际情况,给予她一定的物质回报。一斤红糖和一双袜子,那是必不可少的。除此,家境好一点的主家,还会额外追加一些簪子、发卡和铜脸盆等物。

民国时期,传教士早已踏足耀州,耀州本土出去的留洋学生有些已学成回归,加之一些驻陕军阀和官僚的推动,耀州西式的诊疗技术迅猛勃兴,并建起了以西药为主的现代医院。然而,接生婆并未销声匿迹,她们依然神色匆匆地奔走于接生的路途。

直至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农村人生孩子,照样依赖于接生婆。住院生孩子,在农村人看来,那简直不可思议:生个孩子还要花一笔钱,值得吗?

但社会疾驰的列车,最终还是将接生婆甩出了车外,并将其遗弃在了岁月的荒滩。九十年代,接生婆才算真正完成自己的使命,从而彻底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接生婆在民间的地位并不高,甚至遭到蔑视,把她们与巫婆划等号。但实际上,接生是一项伟大的职业。试想一想,世界上的哪种职业,能比助人诞生更为神圣,更有价值?那时的人,无论高官,无论平民,无论富商,无论乞丐,哪个人不是经过接生婆之手才平安落地的?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源源不绝,接生婆功不可没。

5

在这个坊那个坊中,我从心理上最为排斥的,莫过于杀坊。

一个“杀”字,寒气逼人,给人以血腥之气。

杀坊造就了屠夫,而屠夫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一直是一个十分惹眼的职业。

杀坊杀者为何?答曰:动物。动物里以家畜为主,家畜里又以猪为主,兼之以牛、羊等。鸡是不用进杀坊杀的,其原因,一句古语已做了总结:杀鸡焉用牛刀?一把切菜刀,就能致鸡于非命,用不着大动干戈,把小小的鸡,弄到杀坊里去宰杀。屠夫是不屑于杀鸡的,那是对他们手艺的贬低与侮辱。杀鸡之类,任何一个家庭妇女,都可以搞定。

猪是一种不幸的动物,它来到世间,不像牛可以帮人耕犁,不像驴可以助人拉磨,不像骡子可以替人驼载,不像鸡可以给人下蛋打鸣。猪活着时百无一用,又很贪吃,因此,总是以动物中的反面形象,遭人鄙夷与唾弃。人们谈论起某人的缺点,猪就跟着躺着中枪,比如“像猪一样脏”,“像猪一样懒”,“像猪一样邋遢”,“笨得和猪一样”等等。猪有种种不堪,但人何以要辛苦地养猪喂猪,并将自己的劳动所得,匀出一部分给猪吃呢?原因不外乎留恋猪的肉香。至于猪皮能制成皮革,做成皮鞋,那只是附带的收益。猪最早的用途,仅为满足于人们的口腹之欲。

民间早就有言:羊肉膻腥牛肉顽,猪肉再好咱没钱。

也就是说,猪活着时很不可爱,但死了就变得讨人喜欢了。或者说,猪很令人厌恶,猪肉却令人痴迷。

猪肉优于羊肉牛肉,这是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观念。有钱人,上等人,吃的是猪肉;贫寒的,拾荒的,吃的是羊肉和牛肉。但现在,似乎颠倒了过来:猪肉被排挤到了餐桌的边缘,占据餐桌中心的除了鱼虾,还有羊肉牛肉。羊肉和牛肉的走红,与化学药剂的发明问世密切相连。过去人们拉着风箱煮牛肉,从早上煮到傍晚,未必能将其煮烂。顽固的牛肉就像牛的脾气一样倔强,即使用慢火炖上好几个时辰,依然顽固得不肯疏松。如今却大为不同了。往沸腾的煮肉锅里倒入一些芒硝,经过一番煮沸,再有韧劲的牛筋,都无法抵御芒硝的溶解。现在的人,贪食于羊肉牛肉的美味,岂不知带来这种美味的,是危害自身健康的芒硝。

在芒硝尚未被生产的年代,容易被煮烂的猪肉,成了肉中之王。鸡肉类似于文章中的小品文,只能作为宴席的点缀;狗肉太过低贱,上了席面会遭客人嘲笑;兔肉属于野味,只可炖汤,不可炒菜;蛇有毒,蝎子亦有毒,不敢吃,甚至不敢看;蛤蟆、乌龟、麻雀、野鸡等等,还不是食品家族中的成员……唯有猪肉,横扫天下,称王称霸。

杀坊就是专门宰杀动物的作坊,或者说是专门宰杀生猪的地方。一头猪崽,猫一般大时,被主人购买后,捆住双蹄,放入草笼背回家,到用地轱辘车载着沉重的它,朝杀坊的方向而去,期间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短则一年两年,长则两年三年。猪肥挨刀子,这句被用来形容人情状的话语,同样也透露出了猪的处境:长得越快,死得越早。猪的寿命,超不过三年,但在这短短的一生里,除了留于配种的和用来生育的母猪,一般的猪,都要挨两次刀子。第一次挨刀是阉割,第二次挨刀是毙命。

猪被买回来,喂不了几天,主人就要急急惶惶地联系屠户。屠户不是每个村都有,也不是随叫就能随到的,必须得提前预约。屠户背着个布囊,里面装着一把刀子,一卷绳子,今天在这个村出现,明天在那个村亮相,忙得有时连午饭都顾不上往嘴里扒。屠户来到主人家,抽上一锅烟,瞄着猪看。懵懂而贪嘴的小猪,并不清楚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还在摇着尾巴一个劲儿地拱着墙根刨食吃。趁猪不注意,屠户一个健步扑向小猪,一把拽住猪蹄子。小猪极尽挣扎,拼命嚎叫,却难以逃脱屠户钳子一般的五指。屠户抓起小猪,在空中抡几圈,然后重重地往地上一摔,小猪便昏了过去。屠户翻过小猪的身子,用双脚踩住小猪的双蹄,然后蹲下身,猫腰从布囊里取出刀子,一手抓住小猪的睾丸,一手用刀划破小猪的阴囊。小猪清醒了过来,凄厉的叫声歇斯底里,却无济于事。屠户从小猪阴囊的伤破处,伸手一掏,抓出一把血糊糊的肉团,使劲一揪,将其揪断,然后抡起胳膊,把肉团向远处抛去。一只早已偷窥的猫,火速从某个角落飞窜而出,冲向了肉团。猫噙住肉团,得意洋洋,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而屠户,拿着一根绳子,将小猪的划伤处予以绑扎。等一切完毕,小猪从地上翻起身来,哼哼几声,摇摇尾巴,又撒腿而去。

小猪还像小猪,但事实上,此猪已非彼猪。世间的一切生物,皆为上帝的天使,猪也不例外。但人为了吃肉,逆天而行,将猪的原始属性,强制性地予以改变。我亲眼目睹过猪被阉割的全过程,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种莫名的怅惘充盈于心。询问何以阉割猪,得到的答案为:猪若不被阉割,就会长得很慢,而且长大以后,皮粗肉糙,不大合乎人的味觉之需。

人总是替自己考虑的,却从不替猪考虑。猪在人的眼里,是案板上的肉,而不是鲜活的生命。

当然,也有抗争的小猪,不过极为个别。抗争的猪,除非跳沟而亡,或撞树而故,否则,即使暂且挣脱,最终也难逃被阉割的结局。逃得了一时,却逃不过一世;逃得出屠户的掌心,却逃不出这个人欲横流的世界。

猪挨的第二刀,就与杀坊有关。猪是坏猪,变成肉就成了好肉。这样的逻辑本身,显示的是人思维的混乱:猪很肮脏,但吃起猪来何以又津津有味,忘却其种种不堪呢?

过去的杀坊,相当于现在的屠宰场,但就其规模和屠宰量而言,要小很多。屠宰场里,天天都在发生着大规模的屠杀行为,动辄就有数十头上百头猪丧命,而杀坊却不同,每天最多宰杀一头猪或两头猪。杀坊与肉铺连缀在一起,前面是肉铺,后面是杀坊。后院里杀猪,肉铺里卖肉,杀与卖,皆归属某个住户所有。杀坊是家庭式的,父子式的,绝少雇佣帮工。即使人手拉不开,也仅四处打听与寻觅,雇佣来一个刀法娴熟的屠夫。

屠宰是一门职业,也是一门技艺。谁杀猪杀得好,在一个区域里,渐渐就有了名声。张屠户刀法利索,李屠户褪毛干净,刘屠户翻肠子像玩耍,高屠户割肉不用秤等等,每个名声远扬的屠夫都练就了一套绝佳手艺。有一些人家过事,要宰杀一头猪或两头猪,就会拎着一斤点心,二斤烧酒,前往这些屠户的家里请其出山。当众人听说某个有名的屠夫,将在某天某地杀猪时,很多人扔下自己手中的活计,大老远地跑去围观。观看宰杀,就像观赏一幕精彩的演出,令人心旷神怡。一头猪被牵至某片空旷之地,众人陆续到来,将其围成一个圆圈。屠夫在主家吃饱喝足,过了烟瘾,就拎着那把明晃晃的长刀,朝圆圈中心疾步而来。猪对屠户异常敏感,屠户尚未入场,猪已觉察到自己将要大祸临头。于是,猪开始嚎叫挣扎。一群帮闲的男人控制着猪,将其摁倒在地,折叠的膝盖顶头的顶头,压身的压身,按蹄子的按蹄子,迫使猪动弹不得。屠户站在一旁,举起屠刀,朝空中晃一晃,然后弯下腰,像闪电那般,将利刃刺入猪的脖颈。长长的刀身全部捅入猪的体内,仅在猪脖子上外露一具刀柄。一刀致命,还是多刀致命,这是技艺精湛的屠户,与学艺不精的屠户间,泾渭分明的差异所在。有的屠户杀猪宛若耍杂技,玩儿一般,而有的屠户杀猪却像拿锈刀戳橡皮,一刀又一刀,总是不能击中要害。

猪喉管的刀柄处,喷出少许的血,然后猪就四脚朝天,僵僵地不动了。

不远处一口诺大的专用大锅,水已烧得沸腾。七八个人抬起猪,向那口大锅缓缓移动,边走还要边抱怨:它这爷,咋就这么沉呢?沉得跟猪一样!

把猪扔进锅里,用开水泡上三两分钟,一群人就手抓腿毛刷,围着锅沿,给猪褪起毛来。腿毛刷不像真正的刷子,而像一块锈固的炭渣,表面仿佛七窍生烟,凹凸不平。经开水的浸泡,腿毛刷使劲一搓揉,一撮撮的毛就大面积地褪却下来,白亮亮的猪皮就裸露了出来。猪并不黑,而是很白。黑的是猪毛,白的是猪肤。土黑猪与白洋猪的区别,只在于毛发,肤色并无太大的悬殊。唯一的不同,也许就是白洋猪的皮肤,外形上更显稚嫩一些,且白中泛红。

褪去猪毛后,就用一只铁钩,钩住猪腹部的下方,然后猪被倒挂在一根横梁上。屠户从腰间抽出一把稍短的刀,从上而下,将猪的肚皮一条线地划开,猪的五脏六腑,全袒露了出来。屠户指挥帮忙者,将猪的肠肠兜兜,一股脑儿地全掏挖出来,然后翻肠子,洗肝肺,一番折腾之后,猪尿泡便被某个人洗净后,举在了手里。猪尿泡是最能吸引人目光的东西,人们瞅着它,甚至跑过去争抢,总想一探究竟。于是猪尿泡从这只手转到那只手,人们捏弄着它,并试图将它吹鼓吹圆。这个的嘴对准猪尿泡吹一吹,那个的嘴对准猪尿泡吹一吹,及至于有人吹得红脖子胀脸,差点儿背过气去,却未必能吹动猪尿泡。湿湿的猪尿泡就像一团湿湿的皮革,不肯轻易鼓胀起来。然而,人中自有人上人,那些练过武功或气功的壮汉,唇沿一挨住猪尿泡,一呼气,一吸气,猪尿泡便浑圆膨大了起来。在进气口扎紧绳子,猪尿泡就变得宛若一只白色的气球,似乎随时都能放飞。

人们对猪尿泡的兴趣,其实隐匿着人对性器官的好奇。在一个人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社会里,在公共浴池尚未诞生没有机会直视他人身体的环境里,人对除自身之外的生殖系统,自然充满了遐想。一种神秘感,始终萦绕心头。而今,猪最隐秘的部位暴晒于光天化日之下,人如何不想趁机瞅一眼,摸一把?

当猪的五脏被摘除干净,屠户就挥动斧头,将一头开膛破肚的猪,剁成一块块的条状肉。条状肉被许多手拎回不同的家,切割,剁碎,历经烹制,变成餐桌上一道香喷喷的菜肴。

猪就这样悲惨地死去,屠户就这样在不断地宰杀中获得人生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宰杀久了会上瘾,屠户三天不动刀子,心发慌,手发痒,夜不成寐,食之无味。

在杀坊待久了,再笨的人,都能磨砺成出色的屠户。天天杀戮,日日朝猪身上捅刀子,岂有不长进之理?但在杀坊里杀猪,要比给过事人家杀猪,粗糙许多,原因在于鲜有人围观。厨师只给自己做饭,演员只给自己唱戏,都会有那么一点儿心不在焉。

人追猪的情景剧,时不时地就在西河滩或东河滩,甚或在某个街巷里上演——一群人吼声连天地追着一头血淋淋的猪跑,一打问,才知某个杀坊的猪跑了。杀坊里跑了猪,相当于瓮中跑了鳖,闻者颇觉新鲜,于是就将其当作笑料,四处传诵播扬。半日不出,整个州城里的人,都知道了某家杀坊里跑了一头猪。

高举的屠刀之下,猪怎么会冲破重重阻拦,撒腿而逃呢?究其因,大多为杀坊新雇的生手所致。才入杀坊不久的学徒,并非一刀就能夺取猪命,常常需要补刀。补一刀,还是补两刀,取决于各人的判断。生手们有时捅了猪好几刀,猪都未能彻底咽气,但学徒却误以为猪已毙命,便扔了屠刀,躲到屋子里抽水烟去了。抽了几口,透过窗棂,恍惚间发现案板上竟然光光溜溜,没了猪的影子,这下他才慌了神,并大呼小叫地冲出大门,满世界地去找猪。

一丛丛的猪毛被殷红的血浇湿,猪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歪歪扭扭地逃窜,不谋封官加爵,只为保住自己的一条贱命。然而,逃窜,至多能使自己多苟活那么半个时辰。

杀坊里血色的污水时常从水眼里漫溢出来,扭扭捏捏地在街道里横流。一股刺鼻的血腥味,迎面扑来,街上的行人纷纷捂鼻绕行。人们躲避着杀坊,远离着杀坊,似乎杀坊里冒出的那一股黑烟,都带有不吉祥的气息。

人是一个矛盾体,尽管喜欢围观杀戮,但都明白,杀戮终究不是美德。在某种意义上,人围观杀戮,是对自身的一种抚慰。人追着观赏一头猪的受难过程,潜意识里,是想用猪的悲剧,治疗自己内在的绝望。在他人的不幸中,在动物的悲惨里,很多人的心理会得到些许的抚慰,并萌发出这样的心理暗示:我还不是世间最不幸的那一个。

有一回,在某个地方,我亲耳聆听到一个人安慰另一个人,他所说的话,让我想笑,却难以笑得出来:你看看你,就知道往前想,咋就不知道往后想一想呢?是的,你活得是不如很多人,但很多人还活得不如你。你也不想想,猪都活着,而且还活得高高兴兴的,咱甭管咋样,总比猪强吧?猪挨刀子,咱总不会挨刀子吧?你呀,要向猪学习!

猜你喜欢
孩子
你们这群寂寞如雪的女(男)孩子!
五招搞定孩子的磨蹭
顽皮的孩子
Hey Blue!蓝孩子
熊孩子爆笑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