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吉(哈尼族)
大舅是我们村子第一个着劳改的人,那是1950年代后期,服刑的地点在蒙自市草坝镇。当年他二十几岁。他不是犯了什么杀人放火、偷牛拖马的罪,也不是干了什么强奸良家妇女的勾当。他是在特殊的政治环境里,以地主子女的身份,从骨子和灵魂深处,接受新生政权的“重新做人”的教育和洗礼。说起来,那个大山深处的小村庄,在“水深火热”的旧社会,大舅家属于田地较多、时常请工帮忙的“大户人家。”时逢改朝换代,新社会降生,大舅家,“剥削劳动人民”这顶沉重的帽子,不是你想戴不想戴的问题,而是你必须戴,戴着忏悔、赎罪。比如我的母亲十岁就跟着外婆到外地挖路。大舅劳改,那更是情理、法理中的事了。
我对蒙自这个地方最初的记忆,就是大舅在偶尔吹散牛时提到的。那时我还撒尿和泥巴玩。当然我不了解大舅在那里劳改过,即使他说我也不知道劳改是怎么回事。只记得他说那里很远,走几天路都走不到。稍大后我知道了他在蒙自草坝农场劳改过,听他说,听别人说。说到具体的罪,小村人都稀里糊涂,只是说他是地主的儿子,但没有一个人说他活该,反而多是同情:讨了老婆,有了大女儿,以为这一走,再也回不来了。可是,家人在众人面前不敢流露更多的悲伤,只好在暗地里默默哀痛。
我到草坝农场,是1986年在红河州委党校求学期间,一小截路程,坐火车去,却觉得远。哪里能够想到,社会变革会这么快,今天的草坝是蒙自城眼皮底下的富庶区。当时我们是去稿社会调查,写篇所谓的毕业论文,其实只凑了篇糊弄学业的调查报告。奇怪的是,在大舅当年“脱胎换骨”的地方,我的脑海里没有出现过他的影子。那时他还在世。回家时,我告诉他,我去过草坝农场了。他点了一下头,“嗯”了一声,不再多说一句。他以前也是这样,对自己劳改的那段过程,从来不作为故事兜售。或者作为人生难得的资本炫耀,或者作为不该有的遭遇埋怨。这样的人多的是。他是一个普通得如同田野上的一株狗尾草的人。他懂得劳改了就劳改了,那是命里应该承受的罪,就像一块石头,被苍天放到了背上,不管有多重,都得背下去。
在抗日战争中期,我们村里四个小土财主的儿子,到四、五十分钟路程的汉族村子哈嘎念书(私塾)。大舅是其中一个。自己背米,交点伙食费,住在学校。他们在校的时间不长,几个都念书就头疼,觉得不如在田里摸泥鳅、黄鳝、螺蛳好玩,不如在山坡上骑牛背好玩。念一场书,得到的最大财富是,老师给他们取了富有象征意义的汉名。我的大舅叫许家生。这名字伴随到了终生。到头来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了。不过,他学会了一口纯正的汉语。后来到哈嘎亲戚朋友家做客,或到其它地方,他跟汉人交流,满嘴原汁原味的汉腔。谁能想到他是哈批村土狗似朝日钻泥土的哈尼人。
大舅个子不高,为人厚道,口才好,说话一团和气,不会往人家的眼里揉一粒砂子。在村里分成几个等级阶级的年代,他虽然烙印上“地主”的印,没有谁跟他过意不去。小村人单纯,心地善良,在一块天地过日子,乡里乡亲,如同一棵树上的枝枝叶叶,头上洒一样的阳光,脚下吸一样的地气。他会做“盐巴碗,”我们村里的哈尼话称Bilteiv:用木头刻的,底下喇叭状,上面圆形,分弯弯的三瓣,分别装盐巴、辣子、豆豉。村里好几个家庭都接受过他的馈赠。我家也有过一个,饭桌上展示了好些年,外边的朋友人见人爱。我摆谱,是我的大舅的杰作。由于我长期出门在外,是什么时候遗失的呢?要是如今能摆在我城里的家,会是多大的荣耀。这种式样,这样精美的“盐巴碗,”我只从大舅高超的手艺见过,村里没有人会做,一门独具特色的技艺已经彻底消失。
大舅会享受。他有不起大鱼大肉,却在每天跟田打交道中随便摸到几股泥鳅、几只虾巴虫,地里顺手摘些山茅野菜,都会细细心心做出叫人咽口水的美味。他爱整两口,但酒困难,好不容易弄到一点时,像舔药一样,简直是蘸着整。实在没酒了,喝水也想成是喝酒。他坐在上席,有时抽烟筒,有时动下筷子,跟家人款些零碎的话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舅染上了咳的毛病,一咳就能震动房子,吓得老鼠都躲在洞里不敢出来,然后演变为哮喘。发作时,身子扭成一团,双手直拍胸脯。但他是乐观的,天牢得很,哪会烂土墙般塌下来,“不怕,不怕,死不了,我还要活好些年呢!”可惜寿命不是他说了算。五十五岁时,他终于喘不动了,无奈之下,舒舒服服睡进棺材里。他的大儿子、我的表弟许我才还在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读书。他后来成为一名教师。但大舅没能等到那一天,没能享受到儿子孝敬的清福。
2016年某天,我和几个朋友到草坝镇依三则小学游玩。我们村里的小兄弟罗进强在那里教书。我突然想起大舅,他当年就是在这个坝子里洗心革面。那时交通闭塞,故乡和草坝,两地相隔犹如天地两头。独在异乡,孤苦无依,思念亲人的心情可想而知。也许,当听到附近的火车拉响清脆、悠长的汽笛时,他会流下几滴泪水。不说感慨万千,我还是叹息了一阵。我们村的人,一个曾经在这儿劳改,一个现在在这儿教书,世道真是让人琢磨不透。我很想喊几声大舅,但他肯定听不见。蒙自,已经成了一个快速发展、繁荣的城市,他没有机会来看看了。
我第一次到蒙自是1980年初夏。当时,我在红河县人民医院卫训班学习。二十多个学员都是来自各公社(乡)的大队(村委会)的赤脚医生,即现今的乡村医生。我们的学业还没结束,是中途出来开眼界的,只是两天的时间。地点在红河州卫校。我们主要是参观尸体解剖。之前,我见过几次死人,但近近地看被药水浸泡用来作医学研究的尸体是头一回。一进入阴森森的室内,闻着呛鼻的药味,紧张、恐惧得浑身起鸡皮疙瘩。这是一些曾经跟我们一样活生生的人,有的甚至有体面的身份。“人死了,跟其它动物死去没有哪样区别。”这是我在现场最强烈的感受。人跟其它动物不同的一点是,活人会把死人拿来作科研用,为了造福更多的人;活的动物只会把死动物吃掉或遗弃。我记得我们大多数呕吐了,老师说,没有什么可怕的,这很正常,慢慢就习惯了,以后你们还要摸多少尸体呢!我们这些学员普遍文化低,是典型的土包子,把“赤脚医生“的名称用在头上,再贴切不过了。你只配赤脚,连穿草鞋也奢侈了。把这些人囫囵吞枣地学的那点东西,撒向广大农村,有点像踏着云朵上天。相比之下,我在同学中间,算是聪明脑袋,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接受新知识快。
我们公社卫生所的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是从州卫校毕业的。想不到我竟然会轻易地亲临这所我心目中“伟大”的学校。1978年我初中毕业时报的学校其中一个是州卫校。我对学医还是有热情的。毛主席不是说过吗: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对领袖的这句话,其实我的理解不过是吃夹生饭。“千家万户留脚印,药箱伴着泥土香。”倒是这样两句一个时代对赤脚医生的赞美之词,我记得死死的,至今不忘。当然,我对学医的兴趣,直接原因是,只要是人,就会生病,就需要医生,特别是农村缺医少药。从小我看着村里的乡亲由于得不到及时医治,或者医不起,在不该死的时候死去。走在卫校校园,一种耻辱用尖利的牙齿咬着我的心,两年前我居然被它扫地出门。我的同学们没有一个懂得我的心情。我真恨不得找个见不着的旮旯真他妈的痛哭。此时,不知有多少跟我同年考这所学校的学生在教室里上课?见跟我一样大的男女学生一群群在校园欢声笑语,我的耻辱变成了绝对的自卑。
没有被专业学校录取后,我已经断了往后再进学校读书的念头。刚好村里有个牧人的空位——放水牛的年轻人。我的师傅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汉子。我便朝日跟在一群水牛的屁股后面,漫山遍野地游荡,仿佛自由自在的风。半年后,大队卫生室空出一个医生名额,通过走后门和亲戚、熟人的帮忙,我稀里糊涂地成了一名光荣的赤脚医生,每月人民币十五块。这笔钱在那年代可不是小数目。我先是到公社卫生所跟所长学习一个月,学会了简单的开处方、打针、输液、包扎等技术,然后在经验丰富的同事的指导下,每天在卫生室和村子度过。虽年龄小,人机灵,勤快好学,进步不小。在我背着药箱不亦乐乎地走村串寨时,有幸进入县人民医院的卫训班。那时我想,这辈子我可能就是当一个医生的命了。将来会走多远的路呢?我的鼠目寸光只看得见眼前。好好学习医术,把饭碗拿稳。这没错吧?
这次蒙自之行,是1977年我到建水县恩师沈志礼家过春节之后的第二次出远门。我们在蒙自停留了两天。那时的蒙自城,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城,但比我故乡的县城大多了。我记得我们是住在百货大楼附近的一家宾馆,叫什么想不起来了,曾经是蒙自城标志性的场所。我已多年没有到那一带转了,不知给还在。
我第一次吃到了过桥米线。之前我只吃过卷粉。原来还有一种叫过桥米线的东西,我们不懂得怎么吃,眼巴巴地看着旁边的人,先把肉、作料倒进去,烫熟后倒米线。这样的吃法,使这帮土贼大开眼界。回去后好几天都议论纷纷,以为吃到了过桥米线,是做了一件不得B了的事。
我见到了南湖。这么大的湖,我只有在电影里见过。它是怎么生成的呢?红河县城有个塘子叫大观塘,名字倒是耳朵舒服了,实在它不过是一个臭烘烘的痰吁缸。南湖是美丽的,一群群人在湖边悠闲漫步,在我看来,他们已经过上了天堂的日子。我根本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蒙自将是我的安身立命处,南湖边抬脚就可以去。
我用几块钱买了一件半手袖衬衫。这是我有生以来穿过的最昂贵的衣服。虽是几块钱,但是花出去的几乎是我所有的财产了。因为虚荣心在作怪,我有意在姑娘们面前显摆,其实在别人看来,这种价格的衣服用来打发叫花子都不配。
这年的八月,红河县招一大批公办小学教师(从此结束了民办老师的历史),我心血来潮,自个儿复习了一段时间,殊不知以高分考取,被分到本公社(乡)最偏远的么勺小学教书。按现在的说法,还不到成人的年龄。我离开县医训班,回去大队卫生室,把东西塞进一个帆布包,就走向了新的岗位。我保存的几本医学课本,日子久后也弄丢了。
说起我们那个班,脱口就是八六级,49名学员。属于云南省委党校的电教大专班,在红河州委党校授课。学员来自全州十三个县市,男男女女,年纪差参不齐,行业形形色色;之前受过的文化教育程度有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像煮火锅煮成大杂烩。我是以小学附设初中毕业的身份、以第三名的成绩入学。当时流行的一句话叫“搭末班车,”意思就是赶快拿个文凭。这是一些没有大学(大专)文凭,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的落后分子,多数抛开家庭,为一张“牛皮纸”脱离工作岗位混在一堆。
我们的校址在蒙自市区周家大院。那里真是风水宝地。南北座向,单檐硬山顶木结构,住房与园林结合的四合院建筑。门外是熙熙攘攘的大街,门内却一片幽寂。如果不是有人出出进进,从外边看以为里面是个寺院。缅桂花开时,弥漫一缕缕清香味。树上常有些鸟,在枝叶间跳荡、歌唱。夜间,睡梦中常被一只古树上的猫头鹰“咕”醒。但凡来找我的朋友,一看环境,不无羡慕:是个读书的好环境。据说1938年西南联大文法院的师生在这里上过课。当时的我竟然会忽略了这么大的一件事。事隔多少年后,得知闻一多、朱自清、陈寅恪等文化大师光顾过这里,难说后来成为杰出的诗人、翻译家的穆旦(查良铮)和王佐良作为学生在这里上过课。想想我无形中沾过他们的“仙气,”难免有些得意。
我们的教室在一楼。上课是以电视讲座、老师在课堂上讲授两种形式。年纪大小的老师,看在这窝“老油条”的面子上,不像跟一般的学生上课,纪律虽严,严中松驰。大家也知道自己是从单位带薪来学习,有课就上,专心听讲、记笔记。师生之间,从来不会出现点名、争执现象,“像一群勤劳的水牛听话。”老师自然喜欢学生,不必一加一地教,不必教怎么使用筷子,不必教出门要怎么走路。作业简单,用心做,分数就高。要考试了,没有通常的紧张感,不需为考不及格而背得口吐白沫。老师说,不要煞马虎就行,都会及格。不少同学在意高分数,我却相反,反正高分数也不是可以吃的蛋,过得去就行了。
我们的班主任是陈良俊老师,蒙自本地人。陈老师清瘦,苦脸,有点死板,菩萨心肠。他总是担心学生出事,尤其是年轻的思想比较活跃,说话不打草稿的;经常一隔隔宿舍地转,婆婆妈妈,谈心交心。有人给他取了外号“陈啰嗦”。他喊学生的名字都是“某某同学;”在课堂上提问,就是“某某同学,这个问题请你回答一下。”他讲逻辑课,大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天下雨,马路湿。事实上,他教的逻辑课,我记住的也就是这句话(陈老师,对不起了,学生不才)。
钟英老师教中文(写作)。个头垮实,白脸,一副眼镜,西装革履,总是面带笑容,说话和和气气。说实话,他教写作课,都是些陈旧的玩意,他对写作的了解不超出课本上的知识。是他的性格,让大家喜欢他。他来上课,讲的几乎都是笑话,学生爱听,满堂师生的笑声。于是他有了“卓别林”的美称。虽然他跟那位美国喜剧大师风马牛不相及。钟老师跟我投缘,他很看重我,我们师生在一起,一点都不像是师生,倒像是一大一小江湖讲笑话过日子的。我们偶尔会在街头烧豆腐摊上喝点包谷酒,他酒量小,几口就满脸红烧;我酒量大,多了拿他打趣。毕业后,有次我去看望某美女,我跟她是好朋友,那天心情差,离开她那里后,我坐半个小时的车去找钟老师,很想跟他喝酒,诉诉苦。酒喝了,一听他胡吹乱讲,我哪里还有什么苦,只有笑。
教过我们班的有不少老师,有牙齿黄的,有刚出校门的;上课时,有的低头照本宣科,如同发安眠药给我们;有的大大方方,口若悬河。他们给了我多少影响,谈不上。但不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母),我是真心尊重老师。在日后有机会见面,不管谁坐上了什么位子或落难,我都喊:某某老师,您好!
上课之外,我很少把精力用在枯燥乏味的啃教材上,而是把大量的时间用来跑图书馆。那时我开始在报刊上发一些“豆腐块,”在我们班算是才子,校门口的黑板上不时写我的稿费单来了。老师和同学便投以异样的目光。这样,图书馆对我给予了特殊的优待,别人借书限量,我借书则放开,只要按时归还。这样,我要么是躲进图书馆,像一头饥饿已久的豺狼,巴之不得一下子就把这么多的书全都填进肚子。以往,跟不读书、不爱读书的人相比,我读了一些书;跟许多读书多的人相比,我又是泥土里捞出的土包子。这里各方面的藏书非常丰富,之前,我不知图书馆为何物,这下才发觉书就像成千上万的人集中起来开会,摩肩接踵,密密麻麻,直叫人“望书兴叹。”我饥不择食,乱七八糟地啃,哪管得了伤牙齿伤肠胃。特别是文学方面的经典作品,我原来接触过的很少,这下,展现在面前的是一个个大师创造出的辽阔、博大、深遂的五光十色的天地,让人头晕目眩的世界。这使我在感到恐惧的同时,又有着难以自持的兴奋。我是多么可怜、渺小啊!在痛苦又快乐的阅读的过程中,我获得了一定的文学基础。有个胖胖的阿姨,是图书管理员。我一进图书馆,她就笑眯眯的,“来了嘎,”还不时告诉来了什么新书。我忘记了她的名字,但对她三生都怀着感激之情。可以说,学校两年,我最引以为豪的是在图书馆里学到的知识。从这时,我养成了坚持阅读的良好习惯,这种个人的喜好,将会是一生的乐趣。
有时,不出去玩,又没有哪样事,觉得无聊、孤独,我会抱一堆书在教室坐到通宵。累了,抽一阵烟筒。我的父母还年轻,不需要我操半点心;我又没有成家的拖累,在这幽静的教室,没有什么打扰我,正适宜于我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有的同学想,这个哈尼老表给是发疯了。不,我身体健康,神经坚强。黎明到来,校园大树上的麻雀开始吵闹,我就收摊钻进被窝。此时,同学们却叮叮咚咚开始了新一天。不幸的是,从此我染上了失眠症,以至今日,只要晚上想事情或者写作,就只能睁眼到天亮。
我们班表面上是呆板的机关干部,可别小瞧了,吹拉弹唱画写,人才应尽应有。我的强项在写作。班里办黑板报,我自然成了主编。每星期出一期。黑板挂在醒目的位置,整个学校的人路过都看得见。别说,一办就办出了名气。稿子全出自我们班同学之手。敢说真话,是最大的亮点。每期一出,开始排版,就有人来看了:这班杂种又发什么谬论了。有期关于食堂的饭菜问题,说的过于夸张了,搞得食堂管理人员下不了台。有期涉及敏感的社会问题,惊动了校方高层。那是中午,我正在睡觉,陈老师咚咚跑上来,咚咚敲门。陈老师脸色发白,上气不接下气,指着我:“擦,擦,擦……”我问:“陈老师,擦哪样?”他情绪稍稍安定后说:“黑板报出事了,快点擦掉。”陈老师还吩咐我,写一份检查交给校方。我想想事情到不了哪里,躲开老师几天,便忽悠过去了。
第一年,我跟三位老革命住一隔,我们之间相处得不错,但我跟他们性情有不小的差别,我的生活方式给他们带来诸多不便。
第二年,我搬进324宿舍。住在这里的是韩天武、李正昌、陈其富。我们几个年纪相仿,思想敏锐,血气方刚。几个住一窝,再臭气相投不过了。这里也就成了八六级宿舍的中心。好事坏事最先都在这里发生。只要门开着,就有人摸进来,听听,似乎这里总管天下所有事;即使门关着,有人来敲门,吹牛玩玩。更主要的是,这里时常聚会,外边来的青年男女,一拨接一拨。南湖边的红河州师范学校离我们近,不知怎么跟师范的几位蒙自藉女同学挂上勾,我们相互之间像走亲戚你来我往。有人说,324成了美女窝。有的宿舍,出钱请美女光顾,没门。只有我们324,有着一种挡不住的魔力,美女如云。有的同学恨不得在背后拿砖头砸我们。那是青春期兄妹之间的情感牵线,也许有过非份之想,但更多的是理解和关爱。这么多年,她们中,有的我后来见过,有的杳无音信。她们的名字我都记得,她们的容貌我都不曾模糊。岁月同样不会放过她们,“雕栏玉器应犹在,只是朱颜改。”亲亲的妹子,可好!
宿舍里摆几支大烟筒。这是324的标志之一。只要手上没活干,一个人在也抽,咕咚咕咚,乌云弥漫;几个人在更不要说了,抽得楼动房摇,雾霾算什么。有人突然推开门,根本看不清里面是些鬼还是人,只被熏得把肺咳炸。我们抽新安所的刀烟,一买一大包,谁来的都可以抽。我的烟瘾就是那时抽上的,此后断了几百次,又抽了几千次,而且离不开烟筒。
我们四个弟兄,他们三个是汉族,我是哈尼族,全是乡村出身。各人的性格、经历、价值观等等不一样,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重情重义。韩天武聪明绝顶,脑子机器般转个不停,我喊他“毛贼”;李正昌口快心直,义字当头,同学叫他“正冒”。陈其富读艺高超,出口成脏,可以加入世界阴沟文学协会。我丝毫不比他们优秀,却有着比他们更多的劣迹。
我们四个有一张南湖边的合影。流里流气的,玩个性,谁能想到一晃就跟青春告别得远远的,甚至不敢想那是我们有过的影子。相处的许多陈谷子烂芝麻往事,不必要一一抖出了,彼此想念该是最好的情感礼物。
我们班男生成立过口头上的敢死队,别人听起来以为是某个地下非法组织。闹着玩的,好玩。意思不外乎打球不要命。我是队长,陈其富是书记,还有副队长、副书记、顾问等。有几个女同学的男娃娃,见着我就敬礼:队长!球场就在教室和宿舍背后。每天必打篮球、踢足球。尤其是晚饭后,不少男生光着膀子,会打不会打,在球场上奔跑,跟同班切磋,跟别的班较量,淌一身臭汗。周末,不回家的男生,早上打,多热的白天也打。打球不仅是锻炼身体,更是发泄过剩的精力。大家爱说一句话:撵麂子吐血。可以想象体力之好,之玩命。抠哥、顾问、李正冒是我们班的种子选手。正冒的三分篮全校出名,打着玩和正规比赛,只要他上场,如果不被高个子盖住,他的三分篮就是“杀手锏。”老关,关兆庆,我们都叫他“老关,”是建水县副县长,我们班的最高官衔。老关任班里的党支部书记,从不摆官僚作风,待人随和,也是积级参加活动的敢死队成员。课余球场上响起喧闹声,哪怕下雨,他都穿短裤、背心,骨头痒痒的跑下来。这么一个大好人,身体棒棒的,却在毕业后没有多久,被病魔掳走。我为他写过一篇悼念文《故友老关》。
那时,我是八六级的“首富。”原因在于还没实行职务工资,官大官小或无官,相互的档次差别不大。而我,有稿费,虽然数目小,但恰恰物价低,钱值钱。我没有丝毫节约的意识,有钱就花光,花光就苦苦等钱来。“走,喝酒去。”晚上,我常约上班里或外面好玩的弟兄,到烧烤摊上值班,直到屁股磨出老茧。不是你醉,就是我翻。当然,这种请法是相互的。弟兄们“口渴”了,也少不了叫上我。记得有个白天,我们几个男同学在南湖边有家烧烤摊煮酒论“狗熊,”摊主是一个小伙子,被我们的豪情感染,跟我们一同醉生梦死。我们好歹站得起来,主人却呼呼大睡,害得我们守了两个小时。有次我在馆子请善男信女们,15块钱,吃喝达到的水平等于如今的几百块。
我的一些行为方式,自己以为多么浪漫、潇洒,其实寒酸得很。如果时间能倒过来,我不会这么傻B。比如,我买艳丽的布找裁缝缝了一件半手袖花衬衫,经常穿在身上;还留一蓬天然的长卷发。搞不好人家从背后看成是一个风尘女子。还有,懒得洗碗了,一餐一个碗累积起来,搁在床底下,要起霉了才一堆拿出去洗。衣服也如此,像腌酸菜,到了没有穿的地步,一大盆抱出去。
我从单位上背来一个手风琴,呜呜哇哇哭丧般,拉了一阵子,居然拉会了,内行人听来简直是给耳朵制造垃圾,这却给了我不小的精神安慰。我喜欢拉民歌特别是俄罗斯民歌,《套三车》《白桦林》《小路》《故乡》《草原》……有位朋友看上了我的烂手风琴,七磨八磨,被他背走。那东西,现在给还在世上?
两年熬到头,我们毕业了,高高兴兴地把红本本装进包里。那篇印在八六级纪念册上,不无幼稚但含着一份纯真情感的《难忘是友情》是我写的,不妨在这里摘录——
“两年的时光,仿佛银幕上交换了两个镜头。
带着吸吮知识乳汁的饥渴,我们从哀牢山麓、红河两岸走来。今天,离别的伤感,缠绕着四十九颗紧贴的心。
我们有过痛苦的失意,靠共同的志向与追求,扬起生命的风帆;我们有过陌生的隔膜,靠深切的理解与信任,架起友谊的桥梁。
仰望险峻的知识高峰,我们曾叹息,可并没有退却。自豪地说句吧:在布满荆棘、通往知识高峰的途中,我们已经洒下了艰辛的汗水。面对瞬息万变的时代潮流,我们曾困惑,但并未沉沦。骄傲地喊声吧:在塑造强者的形象中,我们已经真正地奋斗了。
愿那汇合中年人的深沉和乐观、青年人的天真与热情而谱写出的交响曲,给您带来对校园生活的亲切回忆!
愿四十九位同窗的心底,永远盛开一朵艳丽的友谊之花!”
作鸟兽散后,到2018年就有了30年。有四位同学离开了人世。分手之日起,好几个同学,我再也没有见过。不少同学在仕途上风光过。岁月不饶人,死的死了,活着的正在老去,一个个准备着到另一个世界相见。我在我们班上年纪第三小,为生存疲于奔命,小伙子时的革命激情渐渐熄灭,演变为一副枯枝败叶似的沧桑。时间久远,物非人亦非,在闷得发慌时想起这段经历,脑海里就像点燃一根火柴,会闪出几点火星。该遗忘的已经遗忘,留存的记忆却活在眼前。
三十年前的蒙自城,如同一个稍大的集镇。那幅图景,在今天人们的叫法是带些沧桑感的“老城。”蒙自城正在加速扩展,一天一个样,它已经是滇南中心城市了。不要说外来者,就是在这里生活的人,对这种魔术般的变化,难免大吃一惊:是不是在做一场场梦?
城市的繁荣,当然以牺牲许许多多旧事物为代价。在全世界都在高速运转的现代化进程中,这是上帝都阻挡不了的宿命。
当年,如果我的记忆不出差错的话,我的老友罗志文的家应该是在大园梓,县城边上,西靠南湖。我们俩都是共青团干部,时常见面,吹得来,玩得来,情谊日深。我无数次穿过七弯八拐的小巷,到他的家。矮房,宽敞的大院子。父亲早年去世,母亲操持着家里家外,是中国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的完整形象。她养猪鸡,种菜,做豆腐,她做的豆腐真爽口。她总是忙,忙着忙着就忙老去。这位农妇在我心目中的重量,一点也不比我的母亲轻。一个从山里来的人,我在这里找到了回家的氛围。
有年中秋节,罗志文唯一的兄弟在去接女友的路上出车祸,躺了几天医院后不治身亡。这是一个跟我很少说过话的吃苦耐劳的汉子,跟母亲一块撑起家庭重担。办丧事送走的那天,多少亲戚朋友笼罩在一片悲痛之中,当晚,我睡在他的床上(好几个伙子不敢睡),虽有些古怪的念头冒出,我并没有过多的恐惧。我想,好人死了,成鬼也是好鬼,好鬼对好人怎能不好报。
罗志文结婚是在家里操办。院子大,还有房岗房顶,可以容纳很多人。我是义务的服务员,跟他们村里帮忙的人一样,跑来跑去,满头大汗,抬桌子抬菜。我认识的人很少,见到这位陌生的夹杂在人群中的“店小二,”有人肯定以为是罗志文花钱请来的小工。
随着罗志文工作岗位的不断调整,我们之间的交往渐渐减少,我离大园梓也渐渐远去,最终不再绕进会让人迷失方向的小巷。这不,一晃,什么都变了。新时代巨大无比的胃口,把一切旧的东西都吞噬掉。他的家究竟在还没在?我记得他家的大体方位,但叫我去找罗志文的家,昔日的情景面目全非,连一丝影子也会找不到。有段时间,蒙自城沸沸腾腾,要改造大园梓棚户区。我看过规划的图片,的确气派辉煌。罗志文的家是否包括在里面?可以下结论的是,这片叫大园梓的曾经的郊区农村,将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我们村在蒙自打工的人,有几家居住在土官村。几年前,他们叫我去土官村吃饭,说他们住在那里。我说,太远了,不来了。他们说,跟你家不远呐,新汽车站过去几分钟,州农校旁边,有人来接。我家在红河州公务员小区,他们来过,车站我也熟。我蒙了半天,土官村怎么可能跟我家近呢?我的记忆还停在二十多年前:从老城过去,要骑好久自行车;走路没走过,走了定会更远。
陈应德兄在州农校任教。他给罗志文介绍了一位张姓女朋友,第一次见面罗志文叫上我作伴。有缘人终成眷属,她后来成了我的嫂子。俩人好上,罗志文和我便有了经常去州农校闲逛的理由。罗志文用一张破自行车,当我的教练,我半天就学会了。之后,我东借西借自行车,像绿头苍蝇在蒙自城兜风。
谁能想到,遥远的土官村,在时光的流转中,竟流到了我的附近。
我见了州农校新修的大门。它跟土官村融合在一块。我抓抓头发,跟往日一点都联系不上。
土官村名义上是农村,但它已经脱胎换骨了。它的四周被高楼大厦围困。大多数村民,用不着摸锄头去苦,出租房子就富得淌油。至少上万个各地涌来的打工族,租住在那里。向晚的菜市街上,人群和摩托车、电瓶车拥挤不堪,风中和蔬菜、食物味中混杂各种天南地北的口音。
隔一段时间,我们村里的兄弟、侄子们打电话来给我,给得闲,下来土官村喝酒。在那里呆的日子长了,他们跟土官村村民非常熟悉,有的感情深得有一口好吃的,大家分享才觉得开心。在我出进土官村的过程中,认识了几位村民喝友。我一到场,脑门头油汪汪的老吃喝们就开玩笑,你们听嘎,你们的阿叔、大哥来了,有哪样好菜快点整出来。有人看菜不够丰盛,去自家一摸,摸出一堆堆下酒菜。喝酒、打麻将,成了土官村民们的乐事、正事。城市的文化,精华或糟粕,顽强地改变着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这些有了钱的失地的农民,他们只能这样消磨富裕。土地上生根,才叫农村、农民;根从土地里拔出,还叫什么农民、农村。在村民与市民这座桥梁上,他们摇摇晃晃地踩着,往后退不了,往前又不知走哪儿。
去土官村,我一百个情愿。跟村人在一块,叙叙旧,谈谈心,讲讲过日子的酸甜苦辣。我的村人,他们离开梯田进城苦钱,不是来包围城市,是城市包围他们,像猎物明知有陷阱,但抵挡不了诱惑照样跳进去;城市难道会记住一个小小的打工者为它洒下的血汗?
家搬到蒙自多年后,我才把水沟村对上号。穿过红河大道,隔几块庄稼地、菜园,就进入了水沟村。之前散步时,我几乎每天都望上一阵这个城郊的村子,也转进去过几次。但我没有它是什么村名的意识。直到有天,村里的兄弟罗进强请去吃春节杀猪饭。他在电话里指明方向,又说来路口等候。原来,他的妻子的家就在这个村子。我才恍然大悟:哦,是这么回事!
以当年的距离来讲,水沟村跟蒙自老城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城市却奔跑般抵达了这里,并且把一个原本靠土吃土、土中来、回土中的安静的村子,团团围住。仿佛这是一夜间发生的事,人们根本来不及任何心理、情感准备,就逼乡村和农民举手投降。反抗得了吗?只有无可奈何地向潮流投降。
我看见村背后的大片大片的良田肥地,被什么什么的建筑、开发霸占;去一回,石榴树空去一片。如此惨状,我怕自己过于脆弱,不敢过多注视。
水沟村里照样涌进了大量外来民工,租房,成了主要的收入来源。甜头是尝了,后面却是无尽的苦头,只不过他们被眼前的利益搞昏头脑。
水沟村与红河大道中间的上百亩或者几百亩的那大片的地,被有钱人买掉了(这是一个有钱就天都买得了的社会),机器轰轰烈烈地推平后闲在那里,这段时间机器人又响起来了。因为离我的家近,早上八九点钟,我经常在这一带闲游浪荡,眼睁睁看着它从庄稼地沦落为或商场或住宅区或什么鬼东西,我这么一个小人物,不感慨还好,感慨了吐出的无非是屁话。趁空旷的地盘还在,我只有抓紧时间一遍遍徜徉,留意那些小花小草,觅食、玩耍的零星的鸟儿,它们都要从这儿清除出去;有时仰望天空,长长地舒一口气。
水沟村旁边的几块包谷地、菜园,有的已开始被入侵。剩下的,还正种菜。我看见农民们在菜园里劳作,挖的挖,扒的扒,弯腰又伸直,伸直又弯腰,总要忍不住站一阵,内心就像蒸一锅米饭暖暖地升起敬意。其实这也只会是暂时的情景,不久,逃不过被出卖的厄运。
很巧,我们小区里菜摊上卖菜的有个水沟村的老年妇女。我问她,你家给还有菜地。她说,现在还有几块,以后就不好说罗。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整个水沟村将成为水沟里的浮萍。
城市被“现代化”这头无所不能的怪物率领着,大阔步地向前冲,征服一个又一个乡村。居住在乡村的人们,谁能逃脱这样的命运:茫然地举目四望,故乡在哪里呢?
这恰恰应证了德国哲学大师黑格尔的预言:“无望地寻找失去的家园,这正是现代人必然的宿命。”
我在城里落脚,蒙自城,可能就是最后一站了。
红河州府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从云南省第三大坝子蒙自,搬到夹皮沟里的锡都个旧,2003年又重新迁徙回到蒙自。我们是州属部门,“小马跟娘走,”自然跟随首脑机关成为蒙自市民。
建立一个新的家,是火烧眉毛的大事。在热火朝天的初创期,做事情似乎便利得多,能显神通的单位自己盖房,不少单位却集中在“州公务员小区”筑巢。这个区名显得别扭,怎么不取一个顺口、顺耳的生活化的区名呢?占着体制的优越性,阳光雨露洒到了我们身上。这个地段,以往跟蒙自城沾天不落地,是包谷地、坟地或者是荒地,野猫、野狗、兔子玩乐。我只是从远处扫过几眼,感受不到人间烟火。打死我也预料不到我会成为这里的居民。
有天早上,我在个旧家里,女主人从蒙自打电话来,上气脱离下气,肯定是急于要告诉哪样无比高兴或悲伤的事,但因为激动找不到表达的语言。我说,你不会是抽彩票中几百万,被街头的混混们抢劫吧?呼吸正常后她回答:不是不是,是抽房子楼层,我们家抽得401号。六层的房子,三四楼被定为好楼层,价钱比其它层多一小点。面积不算小,买这种房子要是换几年前我根本不敢做梦,银行是不可能施舍你的。随着地球成为“村,”样样都讲国际接轨,银行学习资本主义的金融管理,使多少人靠分期还贷得以提前享受住房。像天上掉下馅饼,我家突然有宽敞的房子住,该感激涕零了:阿弥陀佛!
据称我们的小区是蒙自城最大的寨子。认识的少部分人,陌生的多部分人,多少熟悉或没听说过的单位,就这么一下子莫名其妙地拼凑成一个大家庭。我的脑海里闪现过黑色幽默:多么像公墓,毫无相关的人(死者)情愿不情愿,挤在一起煎熬或超度。但我们还活着,活着的人得有一处自己的窝。
分得新房的兴奋还剩二十度,大问题来了:装修。人家有钱人买房的钱比起装修的钱,小巫见大巫,可是比如我家,虽说吃了上顿不愁下顿,要拿出厚厚的一搭“毛大头,”困难大大的有。求亲戚告朋友,自己又七抠八抠,寒寒碜碜装修、人可以住的那点花费,总算凑足了,松了一大口气。我从来不会酸不溜秋地跟着人家喊“没有钱万万不能,”但也没清高到“视钱为粪土。”房子不搞整一下无法住,这是最起码的事实,你看狗窝也要讲究暖和。
装修期间的有天上午,我和女主人去买些材料,我提几个装零碎东西的袋子先回家,坐出租车。看师傅年纪比我小,本地口音,戴眼镜,斯斯文文,我还以为此人是知识分子之类的王八蛋在搞什么体验生活。见我手上的袋子,这位仁弟有点不高兴了,嘀嘀咕咕发哪样牢骚,我还理解成他在家里被婆娘踢了几脚。不是,他对我提的东西有意见。我进车门动作不灵活,慢了点,他就催,快点快点。我说弟兄,你打表就得了,合多少钱我会开给你。路上,他一直气嘟嘟的,似乎我上辈子就欠了他家几条人命。来到住房岔路口,他的言行明显是撵我下车,我很想跟他练几下,但不能误事,算了。真的误事了。我在下车的时候由于慌乱,袋子全提了,走到家门才发觉皮包忘在车上。我没有记车牌号码。包里有一部手机,三千块人民币在卡里,密码写在纸上。我跑到大门口,跟保安兄弟借电话把情况通报给女主人:我发财了!她当即跟银行打了电话,冻结,钱是取不着的;手机不值几文钱。但这个不愉快的插曲,比起手忙脚乱的装修,比起将要住进新房的美好期待,一两个小时就像一朵阴云消散了。
那段时间,偌大的小区,路上到处是拉贷的车,房间里到处传出叮当声。大家都像春天里的鸟,既兴奋又疲惫地布置新“窝。”经过一番忙碌,新生活要开始了。
起初,住的人还少,车子稀稀落落。走在院子,特别在夜间,觉得空漏漏,有点不像生活区。从外边回来打出租车,人家师傅一听说是公务员小区,脸色就变了,要么是不去(没有回头客),要么是不打表,直接讲高价。但我从第一天看房子时,就深深爱上了这个小区。房子之间空间大,绿化非常好。不像许多小区,房子密,树是可怜如叫花子摆摆样子。我们这儿,规划合理,树木种类繁多,有大有小,浓荫遮盖,称得上森林公园。树木从各地移民而来,很少因水土不服而死亡。让它们像搬迁户离开深山来城市居住,在新的环境精神面貌良好。我在茂密的森林中长大,对树有一种天然的依赖和迷恋,见到树就像见到安抚生命的神灵。过去多年我在城里的住处,更多看到的是成灾的车来人往,即使见到稀稀疏疏的树,也像吸毒般懒精无神。在这里,可以说我找到了另一个梦寐以求的故乡。人和树是这样的亲密,没有人伤害树,每片叶子都受到尊重。看着枯叶飘落、散去,一片片嫩叶又在枝条上发绿,人会无形中为生命的活力感动。如果人的家园全都是光秃秃的色调,如果世上没有这种叫作树的平凡而又高贵的植物,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才几年,小区早已不是冷清的景象,热闹度一天天升温。一个个孩子出生、长大,一个个各地各民族的老人加入进来,孩子和老人使小区的家的味道更浓烈、醇正。孩子活在天真里,朵朵花儿向太阳;老人活在经验里,道道霞光无限美。我见孩子们吆喝着玩游戏,苦闷的心情也晴朗了:孩子们,祝你们健康成长、一生快乐;我见老人们在聊天、晒太阳、打瞌睡、买菜、跳舞,想不通的事情也解开了疙瘩:大爹大妈、阿爷阿奶们,愿上苍踢给您们长寿、安康!
同时是车子多起来。全民买车,这已经是世界性的潮流,如同不让地震发生、火山爆发、泥石流泛滥、瘟疫蔓延、战火血流成河,任何人都喊不了“停。”车,本来是一种代步的工具,如今却成了财富的炫耀、身份的象征,就是光噜噜的穷人也不甘于落后。小区纵横交错的道路上摆满了车,不是车让人,是人怕车,走路不注意碰着人家的豪车,你吃不了也兜不了走。在树间小道上想静静散下步,只听车子像怪物窜来,还有刺耳的喇叭,你得赶紧躲开,摸摸身上是否缺哪块。这么多疯狂地占领位子的车,我不知道哪种叫哪样车,我只知道它们最终会把人逼到家室都要腾给它们,再把所有城市、村庄攻破,人只好到荒山野岭流浪。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好在,这里跟外边的几条大道稍隔,不会直接受噪声的迫害;小区里面的车很少乱按喇叭,白天和夜间都几乎处于静音状态。尤其是我这种害失眠症的人,有了难得的静,睡眠的质量比过去不知提高了多少倍。
我家住在39幢。如果不是自夸的话,这一带是小区最好的地段之一。周围是大面积的树木,还有三个池塘,还有几片草坪。打开窗户,伸出眼睛,满目染绿。整幢房子,只有我家不封阳台,其他人家封得死死的,苍蝇、蚊子都别想飞进去,防盗是防了,同时也防了视线、空气。我家没有什么可防的,贼从阳台进来,家具抬不动,书他们不爱拿。要说防,天气热时,只有蚊子要防。天一亮,我打开阳台;天要黑了,我关阳台。
阳台是观景台。家人出去了,没事忙了,我就坐在阳台,抽抽烟,作思考状,看看绿色,看看天空、星星、云朵。个旧和蒙自很近,个旧的云彩太大众化,让人出不来观赏的情绪;蒙自的的云彩却相当有特色,色彩和形状变幻多端,甩魔术也甩不出来,我们通常使用的形容词用在它们身上苍白无力,人只能一边目不暇接地欣赏一边哑巴似的嗯嗯。看多了,我有过无数次的冲动,想写篇《蒙自的云》,然而,一是云彩的色彩、形状变幻迅速、无常,我根本把握不住它们所展示的绝美,二是沈从文大师写过一篇《云南的云》,笔力吓人,叫我汗颜,相比之下,我只会乱“云。”
坐在阳台上,身边放几本书,随手翻翻,这是我最常见的阅读方式。正正经经地坐在书桌边看书,我觉得像开枯燥无味的会,浑身不自在。阳台上,各种坐姿都可以,只图舒服。看的书,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头昏眼花的看,死记硬背地看,是一些自己喜欢的有趣味的,看得下去多看,看不下去扔在一边。只要在家里,每天好些时间我都这样度过。好处是,避开了旁人的眼目,放松身心,舒筋活胳;不是为了求知识,跟写书的大师小师们,谈得来了散散漫漫的吹,好吹多吹,吹不下去了拉倒。所以当有朋友问我正忙哪样,我说是看书,对方以为我要考联合国秘书长的职位,拼命攻国际形势。错了。我说,是翻书玩。这种随便的阅读法,以我的经验,是最有用的阅读,没有思想负担,不消有忌讳,等于跟一些趣味相投的朋友们一道喝酒喝茶,各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根据好读不好读,有的书重读数次,有的书一次也没读完。这是我保守的秘密,阅读是不必跟别人分享的世上第一等的快乐。
阳台上栽几盆花草,没有什么名贵品种,跟我一介草民的身份相适应。家外边有的是树木、花草,这似乎是多此一举了。我不是在显示雅兴,阳台空了,总比堆垃圾强吧。况且,这使我更一层地亲近了大自然。养它们,不需要我伤精费神,顶多是浇浇水;厨房就在旁边,看哪盆渴了,按饮水量供应。花草们不娇气,空气是免费的,简单的养料便翠翠绿绿的可爱极了。它们还有遮蔽的作用,对面的人看不清我的真实面目和行为,只见一个人影在活动。
树木浓,鸟就多,多得不正常。野外的树林,不可能见不到这么多密集的鸟。是不是野外的鸟都寂寞了,学着人往城里集中。阳台敞开着,鸟们随时都可以飞上来,一个小小的娱乐广场。人在家,只要不打扰,它们在阳台上照唱不误;人不在家,它们无须提防遭暗算,打情骂俏也好,梳妆打扮也好,悠哉游哉,不亦乐乎。我有时在阳台洒些米、饭粒之类的食品,充当慈善家。我注意到,燕子是不爱在城市的家庭做窝,它们只爱跟乡村、村民入伙。鸟来到我家阳台,虽不是燕子,同样增添了几分家的温暖。
有几次,麻雀从阳台进入室内,我回家看见它乱窜,家里没有它喜欢的东西,想飞出去。到处亮汪汪,这可爱的“上帝的鸡”遇到了麻烦,没有谁教过它那叫玻璃,以为亮处就是门,撞上去可以溜之大吉。我小时吃过不少麻雀,造孽啊,现在不要说吃,爱都来不及。我想把它安然无恙地送出去,它可能误解我的一片好心了,继续乱窜,费了好几趟,它才飞向自由天地。
我坐在客厅,三三两两的麻雀在宿房找食,然后又来到饭厅。见我不出气,它们就像亲戚家的孩子,蹦蹦跳跳。我不小心咳一声嗽,它们赶忙逃跑。其实,我是欢迎它们随便在家里玩。
有麻雀把厨房的油烟机管道当作理想的家。但我做饭时风向不对了又不得不开油烟机。它们在安乐窝里恩爱时,“轰”的噪声猛然响起,肯定吓破了胆。我嘀咕:亲爱的,对不起了,我没有办法不做饭。只有夜间,它们才可以放放心心在管道里做美梦。
还有一次,一只黑头翁出于好奇心,想察看我家怎么过日子。参观完了,迷路了。它想,倒大霉,保不住命了。我对它说,谢谢你光临寒舍,欢迎常来。我用衣服把它罩住,捉在手上时,滴溜溜的眼晴含着哀求。救鸟一命,胜过建造七层浮屠。它唧地飞走,消失在树林中。
黎明,人还迷迷糊糊入睡,鸟醒得早。最先是黑头翁,嗓门唧唧开了,然后是麻雀,啁啁啾啾,然后是其它鸟唱和。要是春天,真的是“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懒洋洋躺在床上,听着鸟唱各种语言的歌,这一天的起头就多么叫人舒畅。这是摸得着的幸福,一个人听鸟声就能感到幸福,对生活还要有多少额外的苛求。
白天,鸟在短暂的休息后,继续唱歌。歌唱是它们的天职。那些发羊癫疯一样的流行歌曲听腻了,再听就要呕吐,鸟的歌声是听不腻的,它们的歌声优美、悦耳的档次不同,然而那是来自灵魂的原始、本真的声音。这种声音,在人的身上已经丧失。
小区的鸟至少有十多种,我跟它们都很熟了,说得出名字的却很少。
有好几只斑鸠,每个季节,它们在树梢深处或房顶上,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刻,“咕”声突然响起。它们的音乐短,有两声的,四声的,最多的是三声。它们跟人跟鸟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它们是唱情歌,是诉苦,是敏感天气,我不得而知。特别是在毛毛细雨或气候闷热时,听斑鸠“咕”叫,我如少年一般愁闷和伤感。我听过一首江西民歌《斑鸠调》:春天斑鸠叫呀嘿咳,斑鸠里格叫得亲……斑鸠在唱时是单独隐藏的,觅食时几只在林间空地,听到人的脚步转瞬惊走。
有种鸟像喜鹊,我的故乡一带的哈尼语直译成汉语就是箐沟喜鹊。它们确实爱幽居在树林下面的箐沟。殊不知它们来到了小区,时而自个儿悄无声息,时而群体聚会,在树上,也在地面。平时歌喉沙哑,“啧”或“哧,”一到爱情季节,歌声清脆尖亮,一只撵着一只,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黑白弧线。
周围的几家住户养画眉鸟。清早,就把笼子挂在我家附近的树上。画眉真是能唱,囚禁在笼子里,却囚不住歌唱的天性。它们是鸟中的歌王,造化给了它们那么好的一副嗓子,怎么唱都唱不累,开口就流淌歌声。它们相互较量嗓子,但永远也别想分出胜负。在这里,如同置身于大自然,沉醉于天籁,不知“今夕是何年。”要是有一刻没有画眉声,让人寂寞得发痒。有了画眉,我的耳朵减少了歌星们的吼叫的折磨,尽管有的歌星的歌声我喜欢到骨子里。黄昏在画眉的歌声中撒下,然后,画眉忙完了一天的演唱。
有天早上九点多钟,我散步回来,看见有个穿着讲究的小伙子拿弹弓打鸟。这里从来没有人打鸟,所以鸟们放松警惕,石子射来,不知是哪样玩意。我想说,小伙子,鸟不能打,但怕引起误会,便站在旁边盯他,看我生气的脸色,他不好意思了,低头走掉。
池塘里的青蛙,平常不见踪影,春天来临后没多久像幽灵一样,不知从哪儿钻出。那既是歌唱又似乎不是歌唱,要叫什么唱法呢?呱呱或咕咕或咯咯,突然之间,在某个夜晚,如泼洒滂沱大雨。最初是一只两只,接着是十只百只千只万只,编织成一片片怪声,坚牢得撕也撕不碎。我记得清楚,2017年2月21日晚八点左右,这年的蛙鸣大赛拉开了序幕。从这时开始,头几周,夜夜闹到天亮。白天虽不像晚上,照样有零散的鸣叫。蛙声无法跟鸟声相比,如果没静心听,蛙声听来简直是制造噪音,像锯子锯着你,使你恼怒,尤其是影响到了你的睡眠。但当静下心,想到这是大自然给我们人类的另一种声乐恩赐,你就能坦然接受了。也许,住户们在听了几晚后耳朵迟钝、麻木了,但我有双灵敏的听觉,它拒绝人与人之间的恩怨是非,却十分愿意聆听大自然的声音。这样,我不仅不烦蛙鸣,反而身心被软化。头枕蛙鸣入睡,睡得香甜;深夜醒来,蛙们还不辞辛劳继续奏鸣,自己却缩在被窝里,顿生愧疚。
我抽空观察了几次青蛙。如梦初醒:第一阶段的鸣叫,是在天塌下来也管不着的交配,个头稍大有模样过得去的可能是母的,稍小而丑陋的可能是公的,小的紧贴在大的背上,晕晕乎乎地在水里游荡、飘浮。沉寂了几天,以为青蛙跑了。没有。水里飘起它们的尸体,地上也有它们的尸体,估计是纵欲过度,像古时的皇帝们,不想死身体却支撑不住了。还有可能,它们把种子播下后,完成了生命的交接仪式,自然死亡。然而蛙声又响起,与此同时,黑黑的大脑袋的蝌蚪浮游而出。又沉寂了几天,这回该不会再有蛙鸣了吧。即使没有死绝,可能会跑到其它地方去。只有到了九月底,蛙鸣才熄火。第二年,铺天盖地鸣叫的那些蛙,一定是今年出生的蛙。新蛙长大,旧蛙老死,这完全符合新陈代谢的规律。我只是纳闷,在蛙声匿迹、身影消失的时候,将近半年时间,它们到底是躲藏在石缝睡大觉还是化作风吹散了?
有鸟语,当然有花香。醒目的花有这几样:樱花、山茶花、紫荆花、凤凰花。
樱花有几种。12月底,正是隆冬,蒙自却很少遇得到寒冷刺骨的气候。这时樱花开了。有一棵的,有成片的,鲜红,乳白。一些凋谢了,一些又盛开,到四月份还有零星残花挂在枝头。
山茶花跟春节一同来到,四月中旬被淅淅沥沥的雨渐渐送走。常见的花有红白两种。一排排簇拥在道路两旁。山茶花的叫法很多,朝鲜叫金达莱,我小时候看电影就记住了;我国有的地方叫映山红,动听,诗意盎然;各地哈尼族的叫法也不一样,我的故乡开遍满山,童年时小伴们一把把摘回家,现在没有人摘了。
紫荆花,香港的区花。前些年到香港后我才对上号,真想摔自己几巴掌。这种花,我穿开裆裤时就熟了。小区的紫荆,不是捡季节开,一年到头都开着花,有粉红的,有洁白的。在蒙自最冷的冬日,它们都神抖抖开着
凤凰花在五一劳动节前后几天开放,像烈火燃烧。门口的大道叫凤凰路,几公里的整条路,两边都是凤凰花,天映红了,人和车辆、路淹没进花海。
叶子花,俗名三角梅。紫、红、白几色,天天开,卑微,随遇而安。
象牙红花,从我家下去,门口就开,但直到不久前,我才得知花名。这花名真好听,竟然被我冤枉了十多年。
花,拿文字是很难写好的。用自己的眼睛和心灵去看花,才是真的看花。
我进入不了“感时花溅泪”的境界。但见到花,我都会色上几眼;我的内心也有一片花园。
花开了,总有些爱花的人,痴呆呆赏花,不忍离去。喜欢摄影的男男女女,选一幅幅美景,贪婪地占为己有。世上可能不会有讨厌花的人。如果有,可以把这个人送进地狱。爱花就是爱美,爱美就是美化生活。
万籁俱寂时,唯剩虫声,缕缕飘游的小夜曲。我常在我家附近走动或草坪、凳子上坐坐。这是一天当中我最轻松的时候。
下雨了,除非是雨过大,就让雨淋淋头脑清醒。我早年在乡间,多大的雨,用不着假惺惺地打伞或戴篾帽、顶蓑衣,这是跟大自然亲近的最佳方式,至于生病,想生都不让生。在城里混多年后我也蜕化了,会在雨中打伞,要是不打伞,熟人见了,“哦哟,生病呢!”晚间的雨是用来悦耳的,这来自天上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音乐
有月亮了看月亮,比起山间月亮村姑般的纯净,这城里的月亮是涂脂抹粉的小姐了。“月是故乡明。”头上的这轮明月并不是我的所爱,我牵挂和想念的是故乡树林间跳着舞步出来的月亮姐姐或阿妹!城里的夜空,星星稀疏,它们可是躲起来了,它们受不了噪音、烟火和灯光等等的刺激。
公务员小区幽美的环境,是迷住我的一大因素。此外,这里住有我的一些老同事、老朋友,相互来往方便;大家都有空了,邀约在家里或到外边聚聚;还有哪个有事需要帮忙,一叫就到。别处的住房条件再好,我没有钱买,也不抱奢望了发大财买。古人说的知足常乐,永远是抚慰心灵的神药;现在住的小区和房子,我已经当作天堂。
中国有多少个南湖,我不耐烦去伤脑筋。跟我有关系的只有蒙自南湖。湖是大地的眼睛。那是别人说的。不管湖是不是眼睛,蒙自城有个南湖,是民众的福气。这些年,外边来蒙自玩的人多起来了,南湖是其中必看的一景。要是我的朋友来了,我也会领他们到南湖看看。我依稀记得闻一多先生当年在蒙自时说过,意思是比起昆明的翠湖,他更爱蒙自南湖。这让我们脸上有光。2016年8月,我的同学、普米族诗人鲁若迪基,作家张桂伯少将来蒙自,我陪俩人参观西南联大展览馆出来,在细雨中匆匆忙忙在南湖边倘佯一阵,照几张相。我把自己掌握的有关南湖的知识卖弄一番。俩人说,这湖漂亮哩!听着好话,满足了我的丝丝虚荣心。
我以前写过一篇《南湖看美》,用了好些好听的语言,天昏乱坠地赞美,现在看来书生气过重了。我更愿意把南湖当作身边的熟人一样看待,对它讲家常话。
在蒙自求学时,我几乎天天都到南湖,单独散步,或几个同学、朋友消磨时间。特别难忘的是冬天在草坪上晒太阳,那阳光真舒服啊,从头到脚,全身暖暖和和,骨头、血液、灵魂里的霉气都晒掉了。周围亦有许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晒太阳,渐渐进入无忧无愁的梦乡。有时考试前几天,我们拿几本课本翻翻、背背,这是天底下最无聊的事之一。为一张文凭,居然要这样不用脸地抠脑髓。面对树上那些清闲、歌唱、求偶的鸟,你会无数次想,是不是跳湖算了。哪下听说过,鸟要死记硬背毫无意义的书本。自由,是上苍赋予它们的尊严和高贵。我们在南湖划船玩,船与船之间泼水比赛,傻瓜们个个乐得合不拢嘴。
近日我翻照片,有几张是在南湖公园照的花衣服、长卷发、胡子拉碴,外加一副墨镜的相片,典型的那个年代街上闲游乱逛的痞子模样,这个人是我吗?让我一阵恶心。但我原谅了年轻时的自己,毕竟这样真真实实地活过啊!
有晚,我跟一位同乡在南湖公园散步,她在红河州人民医院工作。她会背好些诗,我也刚好处在发文学高烧期,俩人谈文学谈得云里雾里。有一伙酒醉的年轻人歪歪偏偏过来,边哼边砸瓶子。我从“梦里不知身是客”清醒过来,急忙拉朋友,你快点骑单车跑,他们撵不着,我跳沟里,抓住了只好当一只青蛙被踩扁。坏事并没有发生,白急了一场。如今,我虽依然在暗地里苦恋文学,但不想跟谁谈半句文学,也许多年不见的乡音乡情的老友也不会背诗了。
1987年或88年,南湖放干水清理过一次。我们是多么激动啊,同学们像是被一块块的黄金召唤,男的跳进泥水里捞鱼,女的在岸边鼓劲。
三十年后,我已经是半老年的人了。有天路过南湖,嗅到一股股刺鼻的腥味,原来是南湖又放干了,正在准备大面积地装扮。我身为市民,傻瓜似地乐哈哈。公共市政建设,是大家都得利的大事,我百分之百拥护,只是不要叫我捐款。不是舍不得那点钱,是因为,我的背后还有需要我捐款的亲人。
南湖两次放干水,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水是多么重要。没有水,哪来的湖。想想,几百年前,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南湖。是我们远见卓识的先辈们,一代代靠智慧和辛劳,把池塘变成了风光明丽的湖,让后代享福。
我的远在深山的父母,本来跟南湖沾不上边,但生病,使双亲跟这个湖有了牵连。母亲在2004年动一次肾结石大手术后,身体状况大不如前。左肾割了,右肾的结石还不时作怪。她两次来南湖边的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是那只残存的支撑着她生命的肾发炎。还好,每次输了一个星期、十天的药水,病魔总算从她老人家身上撤离。在她住院期间,我每天都要在湖边呆几次。唱歌跳舞的老年人,有不少人年纪肯定比母亲还大,但看人家的身体,唱歌的可以把牛吓跑,跳舞的像猴子灵活。我羡慕得不得了,是不是我的母亲过于辛劳了,早早把身体透支,她从小就背着山行走啊!我没有观光赏景的兴致,心里堵得慌。在可以下病床后,我们陪母亲到湖边,有时走几步,有时坐。她很好奇,蒙自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塘子呢?她的常识里没有湖的图案,也不曾见过大海,这个湖是她见过的最大的海。我无法把南湖具体解释给她听,我说,这是多多的人玩的地方。
父亲见过南湖是有一次发痛风,我们领他去某医院开药。在湖边等待上班时,他拖着发肿的的手脚坐在石头上。我跟他说,这里就是蒙自南湖了,疼痛使他毫无看湖的心情:不消说了,认得了。我想好,往后他来蒙自时好好领去南湖转一圈。2017年五一节,父亲真的来了。不过,不要高兴,他是脑出血,昏迷不醒,被救护车拉出来的。我赶到州一院时,两个兄弟和医生、护士、救护车刚到。办好繁琐的手续,像吃蒙汗药睡着的猪似的,父亲被推进一间十多个男女拥挤的病房。医生知道这病最乐观活过来也是废人,可能性最大的是不保性命。我们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医生说,家属不消守,留电话号码就可以了。儿女们却轮流守,明知无望,还是希望奇迹发生。父亲受那么大的罪,我们帮不上丝毫的忙,太残忍了;我无数次像小娃娃跟大人用糖吃,想法挺简单:人活着既然要这么痛苦,为什么还要来世上?在医院不好流泪,在南湖公园里,父亲躺在病房里的惨景在我脑海不停闪现,我蒙往脸抽泣,一种天塌下来的绝望。人民医院——人民币医院,这不是戏谑,你经历过才会感受到,一笔笔钱就像小河淌水,才淌过去又干掉。无奈的是,淌多少也是白淌。
父亲没能像母亲一样挺过来,领他到南湖游玩的愿望成了永久的泡影。他跟祖宗住山上去了,那里跟南湖隔着重重山岭。
南湖边上,竖立着我们红河的名人塑像。他们不是像当今社会充斥的冒牌货,他们是红河的赤子、骄子,是照耀我们的精神光芒。每次路过,我不一定注意湖光水色、亭台楼榭,然而面对这些塑像,顶礼膜拜之情,在我的心底油然而生。
我见过好些大名鼎鼎的湖,相比之下,蒙自南湖只能做它们的弟弟妹妹。可是,假如投票选一个最美的湖,我会毫不犹豫地投给蒙自南湖。理由很简单:它是我双手捧着、两眼守护的湖。要是一个人在蒙自生活而不爱南湖,那他白活了。
从我们住的小区大门,横跨明珠路几步过去,就拐进了石子铺就的林间小路——健康步道。红河州行政中心,置于四周环绕树林、草坪的中间地带。
小区是一流的环境,配上可以散步的林间小道,住户们谁家不喜上眉梢。我以往在城里的几处居所,都不是理想的散步之地。我可是每天必动脚动身的散步迷。还没有住进来,发现有这么一处求之不得的风水宝地,我比谁都想喊。
这些原本是蛮荒的野地,跟随红河州州府的迁移,从全州各地拉来的树,有八百多种,组成了新的树木的群落。当政者当初就站得高看得远,给人们带来了无尽恩惠。巧得很,我散步时会接到电话,问,你干哪样。我实话实说,在林间散步呐。你给是无聊,散哪样步。我一点都不无聊,散步总比干坐着发愁,或者对社会对别人说三道四强吧。
只要在蒙自,除了特殊情况,林间散步,是我风雨无阻的天天必须完成的生活功课。早上一次是不能少,一般是早晚两次,偶尔是三次。早上七点多八点左右,忙各事务种的人一个个开车或步行走出大门,稍后,我也出发了,十回有九回,目标是树林。一进树林,避开了多少是非,摆脱了多少喧哗,就像一只猫从笼子里钻出,自自在在地没什么羁绊了。我早就记下,总共有六片主题植物园,供人们散步消闲。十多年,我可能走了几千回吧?算算里程,够到达遥远的外国。我应该熟悉每棵树每株草,它们也应该把我当作老朋友。我散步,直接地讲,跟别人一样是活动筋骨,促进血液循环,所谓“流水不腐、”“生命在于运动。”路牌上不是用文字提示活动的好处吗?我散步,更多的是没有功利,走路就是走路,比如吃饭就是吃饭,不会根究吃进去会有多营养。我不快速走,散步嘛,散散漫漫,东看看西瞧瞧;事先没有想好线路,走到哪里,听脚步的安排。觉得走够了,折回来,一个小时或多点,接下来就要回家干些事,我要做的事多着呢!
不管是哈尼族和汉族的语言,我说得出的树名没有几种。认得的老早就认得了,新认识的是跟别人打听或看树上的牌了。这种枝叶一台一台的树,许久后才认得是叫灯台树;红河州州树香樟树,我也是选上后才识别得了。我在植物方面的知识称得上“文盲。”这不,天天见的树,似乎有多少片叶子都清楚,就是不知道它的大名,正如对一个人面孔烂熟,却说不上是何许人。我对树亲,源于吃森林的奶水长大。一天不见人,我活得好好的;一天不见树,我周身不舒畅。我要怎么称呼,身旁这些见面跟老婆孩子一样多的树。
有一片马尾松,我每次都在树下停留一阵。清香扑鼻,大口呼吸。抽烟引发的干咳,顿觉治好了不少。它们长得慢,年轻年老的似乎都经受着无限沧桑,皮肤皱皱巴巴。它们总使我想起故乡几千亩的松林。风潇潇,马尾飘飘,松树却未跑掉。有时,我之前会有人伸伸腿弯弯腰,我就瞄几眼前行。一旦我先占据,没人会来打扰。这是我的一个小乐园。惋惜的是,我还没有在这儿享受过“明月松间照”的清幽夜境。
(旁边呢,是一片长得快的粗壮的雅榕,差不多到了遮天蔽日。在高处,常有一只斑鸠无论阴晴都像诉苦般叫唤。地面上,常有人活动;如果是空的,我就转或站,想些事,想又想不出什么名堂。还是听斑鸠有意思。)
有些树林,我也会钻进去呆上一阵子。忽闻嚓嚓声,不可能是有人要袭击我吧,我马上停止舒筋活血的动作,摆出警惕的架势。不是,是一只聪明怜俐的松鼠在树枝间跳跃,它可能是养足了精神,正好玩几招过过瘾。它娇健灵敏,油光水滑两眼炯炯有神,长尾巴风风火火,意识到我不会威胁它的生命,友好地问候几声。这种不像原始森林阴暗的树林,对松鼠安营扎寨有极强的魅力,树上地面,露面或隐藏都十分方便。有松鼠,树林就不会寂寞。
散步者,不会走路的婴孩、走不动路的老人之外,包括各个年龄阶段的人,社会各阶层的人。有单独默默无声的,有发神经般干嚎的,有成群结队叽哩呱啦的,有手拿收音机听新闻的,有搭肩搂腰唧唧我我的……大多数人,富翁,穷鬼,好人,坏蛋,胖,瘦,赤膊,光脚,各走各的,跟我毫不相干。不禁想起美国伟大诗人惠特曼的诗句:“陌生人哟,假使你偶然走过我身边并愿意和我说话,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呢?我又为什么不和你说话呢?”可惜我不抱有这样的愿望。
有的经常相约似的,早不见晚见,面孔是熟了,彼此却远远相隔。
有一个面黄肌瘦、长头发扎一条辫子的中年男子,模样丑陋,时而往前小跑,时而倒退着慢跑,还做些古怪的猴子动作。这个家伙不是吸毒犯吧?我有意跟他保持距离,倒不是怕他伤害我,他的一身都让我不舒服。这杂种到底是谁,游手好闲,是不是社会的渣子。他可能会这样猜想我。
美女是不时迎面而来的,老远就能嗅到一股浓香的骚味道,但我不至于沦落到想入非非、脚瘫手软的地步。
怕碰见熟人,偏偏碰着,来不及回避,不得不说几句废话,或点下头。照我理解,最洒脱的散步是“幽人独往来。”但公共林地,你奈何得了吗?也不能如此自私。
林间有几个亭子,是一大帮没多苍老没多年轻的男女娱乐的场所。每处有几个头发染黑的老帅哥摇头晃脑地伴奏,乐器多为手风琴、二胡、小提琴;一大窝老倌老婆娘声嘶力竭唱歌,还有一个抽疯般的指挥。唱的多为革命歌曲、红歌、民歌,比如《骏马奔驰保边疆》《太阳出来照四方》《浏阳河》《熬包相会》《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北国之春》《红河谷》《草原之夜》等等,数不胜数。他们不唱流行的阿狗阿猫。我喜欢唱歌,会站在不远处,充当“夕阳红”们的忠实听众。要是我加入进去,歌声肯定会更动听更有感染力。这些歌,我在青春时代就唱得不会唱错一个音符,唤起我许多美好的回忆。这群乐天派里,有一个乐器手,是我的熟人,我不让他看见。他拉得一手好二胡,正在眯眼陶醉于行云流水般的演奏旋律。听得出来,歌手中不乏嗓子素养良好的。这种场合,恐怕谁想悲伤也装不出难过了。幼儿园的孩子之外,他们(她们)是全世界最无忧无虑的人了。天长日久相处,歌声飞扬中枯木逢春——谁说不会悄悄萌发爱情的种子。
有片树林,在冬天落光了叶子,在树下铺上了厚厚的柔软的一层“毯子。”踩上去,脚底板带起轻微的回声。我很想学儿时的天真,欢叫着在上面打滚。这里却随时有人出入,我不得不装正人君子,打滚是不行的,蹑手蹑脚地踩没有问题。
有树有草就必有花。以前我糊涂到以为春天才开花,殊不知花是什么时候都会开的。我们这里不同于北方,不会冷得出门冻掉耳朵,热得像锅里蒸馒头,气候适宜各种花正常开放。我散步的林间,年底,冷风潇瑟,雾气缭绕,樱花爆了,在光秃的枝条上,一簇簇鲜红艳丽,分外刺眼;还有几棵白樱花,我第一次见时难免迟疑,这真的是樱花吗?鸟在花簇间留连,我真真切切地触摸到“鸟语花香”这个词的血肉。
春节前后,樱花仍绚丽,桃花跑来了,一夜间,一棵棵桃树绽满枝头。有一早,阳光好,我在一棵桃树下被几类个头大小不一的蜂子拖住脚步。它们围绕着桃花,有的是采蜜,有的是春游,有的是晒太阳,飞了停,停了飞,嘤嘤嗡嗡。花开到花落,只要路过,我都被摄进了这幅活灵活现的画面。奇怪的是,这几棵桃树,竟然在十月份重开一次花。
苦刺花,长刺的藤条上结出的细碎白花。但见老婆娘们小小心心地采摘,只摘一小袋,拿回家泡,有多种吃法,煎蛋吃最好,是春天的一道苦涩的野菜。
有一片石榴树,清明时节,在绿色衬托下,红色灯笼热烈点燃。千盏万盏,是否给死者指引回家的路。没有一点伤感的气息。
缅桂花开十里香。先闻花香,再领你见花。缅桂花不热闹、炫耀,静悄悄的开。知道是缅桂花香,很少有人会特意关注花容。我趁别人不注意,偷偷摘几朵,放在家里,房间散发淡淡的清香。
八月始,一种黄花开了,把林间都染黄了。有小棵有大棵,绿叶间一串串、一蓬蓬黄澄澄闪耀,光艳夺目。叫什么花呢,好些年了,我一直打听,都说认不得。近日才得知是黄槐花,对不起你,我爱的秋花。某个阳光优质的早晨,我拿个破相机,照了几十幅黄槐花。打开,相机全都黄完了。
有树有草就必有鸟。这小林子,很难栖居奇珍异鸟,几乎是些随处可见的种种普通鸟。是鸟都爱唱(叫),在鸟的歌声里散步,我等平民幸福死了。
一说到鸟,不知怎么回事,黑头翁自然就飞出来了。我所到之处,都有这种嘴巴闲不住的鸟。这不,一路上,眼里是它们的影子,耳里是它们的叫声。见多了,我差不多不把它们当作鸟了——这些爱唱唱不好的无业游民。
有好些斑鸠,躲在高树上,闻其声不见其身。不分天晴天阴,它们都咕咕,像念诵亡魂曲。我原想斑鸠像燕子是在空中捉虫吃,错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它们是几只一同落在空地上觅食。它们很警觉,听到异常的响动,马上飞之大吉。
春天,鸟谈情说爱的季节,有一早上,两只不知名的鸟在树梢尖叫,又扭打着掉在我面前。它们顾不得害羞了。爱情火热到这个份上,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我鬼使神差似的遇到过一只神鸟,“头顶有醒目的羽冠,平时褶叠倒状不显,直竖时像一把打开的折扇,随同鸣叫时起时伏,嘴细长往下弯曲。”仅此一次,它是从哪里来?生平从未见识,有几天在脑海里闪来闪去。后来看电视纪录片,不经意间提到戴胜鸟,果真是我见过的这种神鸟。好福气哦!
我见到画眉鸟,不是养在笼子里的歌手,是我的故乡隐没于林子里的那种画眉鸟。生性多疑,我多年没遇过了。它们是一声隔一声的叫:啾、啾。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的“乡亲,”“他乡遇故知”啊!
某天,我发现红河广场旁边的樱桃林,有一大堆闲人围着,树上挂几十上百的笼子,画眉鸟一只只在“囚牢”里赛歌。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歌场。它们为歌唱而生,但在大自然里,它们会集中起来赛歌吗?也许它们甘于做人的奴隶,做了奴隶才会有那么多的歌要唱。我有首两行诗:“不要把我放出去/我已经忘记了自由。”写的就是画眉鸟。我不会附庸风雅,把画眉鸟养在笼子里。我坚信,大自然才是鸟的天地。
阴过几天后,2017年12月20号上午约九点,阳光分外暖和。我在林间空地脱厚外衣晒太阳,我无法表达那种阳光流进血液、骨头的感觉。舒服,在只隔几步的林子边,扫把花杆杆上,有十二只谷雀,安安静静地也在晒太阳。此刻,它们和我都同样沐浴着上天的恩泽,超然于苦难的世间了。我注视着它们好几分钟,生怕惊扰这些小生灵,悄悄消失。
夜间,会有少数人像幽灵一样在林间游荡。我是不会在林间小道摸黑的。只有一次,喝酒回家,喝得有些飘飘然,便壮胆兴冲冲、乐陶陶地穿过几片林子,虫声唧唧,凉风轻拂,我禁不住哼起熟悉已久的消魂的民间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