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荣 盛岩
【摘 要】水土保持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通过总结地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当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强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对策和措施,为今后地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加强;水土保持;对策措施
【Abstract】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s an important foundation for realizing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By summarizing the experience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work in the region, analyzing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of carrying out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work,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for strengthening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work are proposed for future regions. Provide reference for carrying out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work and speeding up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Strengthe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countermeasures
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阿克苏地区位于新疆中西部,地处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减少风沙侵蚀、洪水灾害,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阿克苏,是阿克苏地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 近些年阿克苏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些年阿克苏地区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水利工作来抓,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1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了水土保持执法能力。
(1)一是地区和各县(市)水利部门切实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水土保持法规的宣传方案,落实人员、经费,明确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每年3月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等主流媒体向社会进行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增强了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意识。
(2)二是组织水利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并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提高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地区和各县(市)水利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水土保持执法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土保持工作能力。
(3)三是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水利部、水利厅有关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水土保持专项普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培训班。每年地区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也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达900余人次,不断提高了地区和各县(市)水利部门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1.2 认真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为项目实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近些年以来,地区狠抓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为水土保持建设、验收和执法提供依据。一是抓好各类水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十二五”期间开展了70余项水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十二五”期间完成了60余项工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三是积极参与水利厅组织的阿克苏地区火电厂、煤矿、公路、天然气管道等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1.3 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为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成立了阿克苏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地区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职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水利局局长、地区水土保持科科长、规划设计管理中心主任、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组成。二是每年制定下发地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具体要求”,对地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每年6~9月地区水利局联合县市水利局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对水利部、水利厅、地区批复的在地区境内在建或完工的水电、火电、水利工程、煤矿、电力、石油、交通、光伏发电等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加大了人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强化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使全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到水土保持工作中来。
1.4 抓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五项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区域内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水土保持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的投资机遇,2011年以來共争取到阿克苏市、库车县、拜城县、乌什县、温宿县、沙雅县8个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治理面积达到136 Km2,拦泥保土量21.79万t,保水量116.17万立方米,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先导和示范作用的水土流失治理。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强化了项目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管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委托地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站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二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独立核算。三是地区水利局组成工作组多次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大检查,并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列入地区农田水利“天山杯”检查评比和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1.5 及时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为项目及时发挥治理作用创造条件
近些年以来,地区水利局重点抓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一是在开展塔河治理项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防洪工程等水利项目主体工程验收时,地区水利局派出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内容同时进行竣工验收。二是地区水利局积极参与了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库铁路、光伏发电、水电、火电、煤矿等水土保持方案验收。三是地区水利局组织地区批复的水电站、油田区块工程等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四是组织力量对争取到国家投资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及时的竣工验收。
1.6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水土保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工作,可摸清该区域内水土流失类型、危害及其影响情况、发生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宏观决策以及科学、合理、系统地布设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温宿县台兰河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项目是2004年国家水利部计划实施的100个水土流失监测站点项目之一,位于台兰河总干渠红旗闸管理站以北、库车-阿克苏高速公路以南,进行该区域的风蚀监测。监测站建设面积4万m2,于2009年完成了土建工程建设,2014年3月自治區水利厅为监测站配备并安装了小型气象站、测钎、铁板等监测设备开始了气象数据、降尘、雨量收集等工作。台兰河灌区风蚀监测点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今后该区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同时,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均要求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地区各区域风蚀、水蚀等数据采集。
2. 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水土流失面积大,治理任务重。
阿克苏地区土地总面积13.14万Km2,是新疆总面积的7.9%,地区境内水土流失面积达到9.27万Km2,中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7.63万Km2,占总水土流失面积的82.3%以上,近些年地区采取了生态林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在逐步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但由于水土流失面积大,生态环境脆弱,治理水土流失将是地区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2.2 水土保持工作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近些年,各县(市)有计划开展了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但是由于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人员人手少,缺乏专职的水土保持技术人员,现有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不能有效的对水土流失防治、典型案件进行查处,水土保持规费征收难度大。
2.3 部分招商引资项目不履行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义务。
目前部分县(市)存在重项目开发建设,轻水土流失治理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地区和县(市)核准的招商引资的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核准前或开工建设前不编制不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就批准立项或核准开工建设的现象。
2.4 部分生产建设单位不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部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仍然不够,认为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复,水土保持工作就算完成,开工前,不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工时,不报告开工信息;建设过程中缺少专门的水土保持监理人员,不注重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的实施,个别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不积极配合,不按要求进行水土流失监测;工程完工后,不及时进行验收等。
3. 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1 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3.2 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20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进行了修订。
3.3 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7月31日通过修订,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3.4 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强调:“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3.5 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上,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生态文明被列入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文献,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大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的高度来论述,也彰显出中华民族对子孙、对世界负责的精神。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了“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6 2016年9月17日,自治区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陈全国书记强调“努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全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实现新疆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美丽新疆”。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维护水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在改善水资源循环、防止水土资源的损失与破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对于遏制土地退化,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发展生产,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生态环境,整治国土,治理江河,减少水旱、风沙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可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阿克苏地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4. 强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4.1 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培训力度,增强水土保持意识,促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以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生态文明为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在全地区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局面。一是在群众中开展广泛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二是对水土保持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工作业务水平,提高水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举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培训班,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四是积极与项目审批核准部门进行沟通,宣传项目在申报过程中水土保持方面的要求,使项目在申报过程中就同步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4.2 严格水土保持方案設计成果审查把关,为项目的立项提供依据
生产建设项目容易对项目区及周围区域造成地表破坏,减少水、土、植被等资源,降低岩土体的稳定性,为地质灾害埋下隐患等,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检测和防治手段,对水土流失进行控制,降低负面效应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是建设项目立项的重要内容和程序之一,其主要目的和作用是从水土保持角度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决策提供依据,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核心是对主体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水土保持评价,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提出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减少和防治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避免产生次生的地质灾害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一定要进行设计成果的严格把关,对不合理的设计方案坚决不审批。
4.3 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监督管理,确保 “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
(1)一是水土保持方案制度作为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制度,逐步走上了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但实践中只重视前期的方案编报和审批工作,而对方案审批之后的过程管理,特别是对方案审批后的后续设计管理不到位的现象突出。因此,进一步完善地区和县(市)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对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跟踪管理制度,加强批复后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二是严格进行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监督管理。水土流失影响要经过一定时间才能显现出来,是隐性的,具有滞后性,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水土流失与自然修复作用彼此消长,自然修复力弱的地区水土流失影响会加剧。目前,建设单位与监测单位签订的监测合同大多到主体工程施工期结束,监测成果不全面,监测技术手段落后,成果的可靠性不高,严格要求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三是地区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监督执法体制机制,从自身做起,理清与方案审批、监测、监理、验收等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方案,同时,要加强对监测、监理资质单位的管理,对监测、监理成果进行审核评估,保障“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实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管控。
4.4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规划修编,争取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进程。
(1)一是各县(市)完成的水土保持规划成果都在10年以上,已经不满足目前发展的要求,各县(市)水利部门应积极进行水土保持规划修编,总结成功经验,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合理规划布局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区域,并与当地土地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生态林建设规划等相协调,具有切实可行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科学合理的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2)二是根据规划的项目有计划的开展前期设计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水土保持项目投资计划,抢抓投资机遇,使项目早日发挥保土保水效益。
(3)三是有计划的开展水土流失监测,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为科学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4.5 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十九大,都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搞好生产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是民生水利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与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一样的标准考核体系;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任务,作为政绩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行政长官问责制、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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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19-2737(2018)05-25-845
[作者简介] 张学荣(1970-),女,籍贯:新疆阿克苏市人,职称:教高。主要从事水利规划设计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盛岩(1969-),女,籍贯:新疆乌鲁木齐市人,职称:高级教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