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冬梅
(安徽新华学院 财会与金融学院,安徽合肥 230088)
科技与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两个要素。科技金融是在经济学创新背景下出现的概念,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提升金融创造价值、提高技术成果效益的重要途径[1]。2010—2011年,科技部先后发布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为科技和金融融合指明了方向。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为科技和金融的结合提供了政策保障。作为我国首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之一及我国第二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市具有浓厚的金融底蕴和科技基因,也尝试采用多项措施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和协同发展。不断探索和研究合肥市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合肥的科技竞争力和金融影响力,进一步促进合肥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国外学者大多将注意力集中在创业风险投资方面,且研究结论一般认为创业风险投资能较好地满足科技创新投融资的需要,如Black与Gilson[2]、Hellmann与Puri[3]、Kaplan与Strömberg[4]等;有些学者认为大部分科技创新失败都是由投资不足引致的,而政府对科技创新主体进行适度补贴有助于科技创新取得成功,如Klette等[5]等。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开展了相关研究,如戴淑庚[6]、严长德与孙杨[7]等。傅强与邹晓峰[8]等从风险投资和科技企业的特点入手指出,风险投资适合于科技企业;刘俊等[9]等从科技创业企业与风险投资冲突方面进行了分析;崔艳娟与赵霞[10]、孙俊东等[11]从政策角度研究了风险投资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这些研究多以微观层面为主。
Lazonick[12]等认为,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应被纳入到企业创新理论,并阐述了股票市场对公司创新过程的五种作用;Bencivenga等[13]等关注了资本市场对科技革命的促进作用。国内学者祈斌[14]、张强与赵建晔[15]等认为,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或构建区域性资本市场,以促进科技创新;闻岳春[16]和麦均洪[17]从多层次的科技资本市场的构建与创新方面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无一例外地强调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与科技与银行信贷结合相关的国外文献,如Berger等[18]等,主要讨论了银行对高科技企业融资的便利影响。国内学者,如汤继强[19]、段军山与宋贺[20]等,比较普遍的主张是发挥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比较优势。张奎[21]从当前的银行实践出发研究了科技信贷的创新;王文轲与赵昌文[22]、崔新进[23]从银行信贷风险方面进行了分析。这些研究大多数针对中小银行和中小高科技企业,肯定了银行信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
国外并无“科技保险”这一明确概念,一般分散在项目保险、投资保险、合同保险等险种中。国内对科技保险开展相关研究的学者有寸晓宏与李武瑜[24]、邵学清[25]、周传喜与曹畅[26]等,他们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科技保险内涵、特征、功能等方面。
国外学者的研究大多着眼于政府对科技型企业制定的各项政策支持措施。包括Peek与Rosen⁃gren[27]、Hyytinen与Toivanen[28]等在内的大部分学者认为,政府的支持政策能够促进科技企业的发展。他们认为,政府应建立企业孵化器,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和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制定法律、金融、财政等措施,实施政府采购政策,以改善科技型企业的外部环境并促进其发展.国内学者对政府制定的支持科技企业的各项政策研究较多,如郭鸿艳[29]、杨红与蒲勇健[30]、高晶[31]、常荔与向慧颖[32]、顾光与马媛媛[33]、赵丹妮[34]等,都认为应根据不同规模的科技型企业的需求特点制定不同的政策措施。
每次技术革命的付诸实践都必然有金融的强力推动。Aghion等[35]分析了金融约束对引进国外先进创新技术的影响。Canepa与Stoneman[36]提出了金融对创新活动具有重要影响。国内学者张敏与李丹丹[37]在我国科技与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对策方面进行了研究;骆世广[38]、马卫刚与张红丽[39]、张兴旺与陈希敏[40]从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效益评价角度进行了研究。
尽管国内外关于科技金融的研究成果较丰富,但是基于区域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制约因素的研究尚不成熟。纵观以上关于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大多数学者关注于科技与金融某一领域的研究,且大多着眼于微观层面。由于搜集的数据、采用的方法和研究对象侧重点的不同,其结论也有所差异,政策性不强;对科技型企业与政府互动中的行为研究并不多;对科技型企业在政策需求方面的论述还较少;对区域性地区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研究鲜有。因此,需要全面架构并深入研究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制约因素,以期促进区域性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
2010年和2011年,科技部先后发布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成为了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纲领性指导文件。随后,保监会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把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于2013年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在该文件中明确指出,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是我国经济发展与创新的重要任务。安徽省则于2008年和2013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以合肥市为首的创新型城市建设。
作为我国科技金融试点的首批城市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之一,合肥在科技与金融的相互融合方面具有先天优势。政府也通过制定积极有效的政策大力发展科技与金融的融合。自2014年起,合肥市多次发布促进科技创新以及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相关政策,例如《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科技金融产品实施细则》《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发布2014年合肥市科技创新政策“科技保险基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以及《2017年合肥高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等。这些政策通过各种方式鼓励科技型企业借助金融的力量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极大地促进了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为打造创新型经济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了建立规范、成熟、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发展和完善区域性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2014年10月,在安徽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和安徽省科技厅的共同主导下,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成立。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有174家安徽省企业在科技创新版挂牌。其中合肥市企业有97家,占55.70%。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难的处境,也为科技型企业的转板上市创造了规范性的金融平台,如今已成为安徽省和合肥市重要的区域性科技金融平台。
2016年,合肥市科技金融创新战略联盟成立。该联盟旨在聚集科技金融服务资源,加强科技创新企业与商业银行、创投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之间的关联,搭建科技与金融融合的有效平台,促进金融市场与科技活动的紧密结合。该联盟为企业的投融资搭建了较为规范的服务平台。
此外,合肥市各区管委会也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活动,建设科技金融创新基地。比如,徽商银行与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创立了科技金融创新实验基地,该基地为高新区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平台。
2014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开发了高科技企业创新贷,其基本资金由政府财政注入,担保公司按1∶1进行配套,两者共同形成风险池;同时商业银行按风险池的10倍金额投入定向信贷资金,该部分资金由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共同承担贷款风险。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向科技创新企业按基准利率提供贷款,政府对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给予补贴。对于担保公司,当担保费不超过1%时,给予其1%的担保费补贴;对于商业银行,给予其30%的利率补贴①来源于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数据资料。。创新贷是支撑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创新金融产品,有效地促进了科技型创新企业的发展。
除政府主动开发的科技金融产品外,商业银行开发的科技金融产品更是不断涌现。典型的产品有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开发的“科技开发贷款”,招商银行的“高新贷”,徽商银行的“挂牌贷”“订单贷”“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贷款”,兴业银行的“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等。其中,招商银行推出“高新贷”的目的就是为了鼓励金融与科技的紧密结合,专门为荣获科技资格认证的企业提供专属准信用贷款。而兴业银行开发的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则采用“投贷联动”的模式扶持科技型创新企业,是科技金融产品的重要创新。此外,中国建设银行在其“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中引入了多项科技专项基金;浦发银行对初创的小微科技型企业使用“信贷工厂”的模式进行授信,大幅度缩短了授信和贷款业务的时间。这些创新的金融产品促进了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也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型创新企业的发展。
合肥风险投资主要由风险投资公司主导,由政府部门进行监管。目前,合肥市风险投资机构有20多家,管理资本总量约60亿元。在天使投资方面,2014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主导创立了天使投资基金,建立了天使投资基金审核机构,同时发布了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制度。经过四年多的发展,天使投资基金所扶持的创新创业活动的总金额目前为3亿多元。从目前情况看,合肥市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总体规模较小,难以为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服务。
2013年,合肥市发布了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科技研发活动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科研类保险实际保费的50%,最高20万元①徽商银行创新大道支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开业庆典暨徽商银行与合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科技金融创新实验基地揭牌仪式顺利举行[EB/OL].(2015-02-15).http://www.hsbank.com.cn/Info/628848.。2014年,合肥市科学技术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人保财险”)合肥市分公司开始制定专利保险的实施办法,积极响应和推动专利保险试点工作。2017年,在安徽省保监局的倡导和扶持下,中国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中国平安安徽省分公司、太平洋保险安徽省分公司在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后成立了市级科技支公司,并成为合肥市首批专注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综合风险保障服务的科技保险专营机构。
近两年,合肥市科技金融高峰论坛、合肥市科技金融创新论坛、合肥市科技金融创新战略联盟成员交流会等相继得到举办,活动就合肥市科技金融融合现状、融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研讨。这些科技金融研讨活动加强了科技创新企业与银行、政府以及担保公司之间的交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技金融融合过程中出现的部分问题。
虽然政府部门就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然而由于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例如工商部门、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司法部门和金融办等),各个部门之间仍存在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及时、权责不明确等多方面的问题,从而导致各部门所发布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往往比较孤立,缺乏系统、全面的统筹安排。就目前情况而言,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方面仍有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未被重视,这严重制约了科技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
合肥市在科学技术上的财政支出仍然不足。如表1所示,合肥市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2016年之前都比较低,只有2016年该指标超过了10%;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2016年为3.10%,与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城市超过3.80%的比例还有一定差距。作为首批科技金融试点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城市,上述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财政投入。
表1 合肥市科技投入情况表
2016年,中国科技部、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曾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指出,政府要为科技与金融紧密融合提供政策保障,银行要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担保公司要为科技金融活动提供担保,科技企业则是科技金融融合的载体,各主体之间只有紧密配合才能有效促进科技金融活动的良性发展。但是,合肥市银行业在该方面落实不足。合肥市政府、银行和担保公司虽推出了一些科技金融产品,但是远不能满足市场的融资需求,或者说不能满足不同类型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合肥市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少、融资能力差,合肥市的金融资本市场并没有有效发挥作用。科技创新企业目前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获得大部分的资金,这种融资形式属于间接融资;而依靠资本市场、风险投资或信用担保获得直接融资的渠道很少;政府财政支持也比较有限。2017年前三季度,合肥市全市直接融资新增2 046.64亿元。截止10月,合肥市有上市公司4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共105家②任金如.合肥出台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按实际保费50%给予补贴[EB/OL].(2014-02-28).http://365jia.cn/news/2014-02-28/51A54E3A27B8193C.html.,不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挂牌企业,发行股票融资总额都远远低于发达城市和地区;在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合肥科技企业累计融资总额也较少。融资是企业资本运动的起点,如果所需资金没有保障,将大大阻碍科技企业的发展。
中国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早在2006年就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科技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国家科技产业开发区、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和火炬创新试验城市中选择科技保险试点地区,推动科技保险事业的发展。2012年又进一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只有真正发挥科技保险的保障作用,科技与金额才能顺利融合。但是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合肥市的科技保险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直到2017年底,合肥市才出现第一家科技保险公司。
合肥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多由政府部门人员组成,项目也多来源于政府,在市场中没有找准定位,不能很好地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决策,服务平台发展滞后。另外,大多数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并没有丰富的经营经验,也没有固定的盈利模式,平台服务人员薪水较低,难以吸引有经验的专家或科技金融专业人士加入。大多数工作人员对科技金融政策、科技企业的情况及合肥市科技金融发展情况都不太了解,无法高效地为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做好服务。
1.成立合肥市科技金融工作组
针对科技金融工作缺乏系统性且多头管理的现状,建议尽快成立合肥市科技金融工作组。该工作组应由科技局、金融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成员共同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合肥市科技金融发展战略,有效落实相关部门关于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方针,制定系统、全面的科技金融发展计划,建立和发展区域性科技金融平台,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并进行监管,支持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
2.健全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科技金融工作涉及到政府、金融机构、科技企业,所以,在出台政策的时候,要多方考虑,形成部门间的联动机制。首先,应制定科技金融发展规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其次,针对全市科技金融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制定发展计划和具体措施;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并发布相关的激励措施、监督制度、扶持政策及考核体系,形成完善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在完善政策体系的同时,还必须使各项政策和制度落地生根,如此才能形成科技金融融合的良性发展。
3.推进科技金融信息化平台建设
在科技金融工作组的指导下,相关部门应不断健全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高效率的科技金融信息平台。该平台应有利于科技企业利用政策申请资金扶持、税收扶持,也有利于政府对于科技企业项目进展进行监督管理和成果评估。另外,通过该平台应形成合肥市科技金融的相关信息、数据,可以对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为政府部门与其他市或地区比较科技金融发展情况提供信息,并为后期对企业的资助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4.适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相比发达城市,合肥市财政资金总量较少,在科技上的投入比重不足,在一些科技金融政策优惠上需要一定的补贴,在天使投资基金上需要更多的资金。资金是科技金融发展中重要要素之一,适当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会促进科技金融更快地发展。
1.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合肥市应加大对拟上市科技企业的政策支持,对其上市实施融资资助计划,借鉴发达省市的经验,积极培育科技企业上市,并做好科技企业梯队上市发展的规划和指导,使科技企业能充分利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进行融资。对于暂时没有条件上市的科技创新企业,则可借助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融资,依靠科技金融中介机构不断进行扶持,可以尽快将有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培育上市,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
2.强化商业银行对科技金融的推动作用
应创新组织架构。商业银行可设立相应的科技支行或成立科技金融部,专门负责科技金融事务,在科技资源集中区域提高金融服务配置率。应结合科技创新企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不断完善已有的科技金融产品,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在贷款方面,不仅要提供贷款优惠,还要提供多元化、多方式的科技金融服务,比如“贷款+投资”的双融资支持。银行可以主动联合龙头企业、投资机构、服务平台等成立投贷联动共同体,撬动更大的金融资本为科技创新企业服务。
3.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作用
科技企业由于固定资产相对较少,较难获得银行信贷,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于商业性担保公司是趋利避害的,而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具有高风险性,所以仅靠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建立科技创新融资担保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可考虑由政府提供相应资金支持,为提供科技金融担保的公司提供适当补贴,降低担保公司的风险。另外,政府可以联合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建立科技金融评价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放款金额、保险公司担保费率的高低不同,实行相应的差异化补贴,降低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4.积极利用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
对于刚刚诞生的中小型科技金融企业,种子资金和天使资金是其重要的融资来源;对于刚刚度过创业初期正在快速发展中的企业,风险投资是重要的融资渠道。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性质,是科技企业发展的加速器。合肥市天使基金主要由政府主导,风投基金主要由风投公司主导,与发达城市相比,合肥市的天使基金和风投资金占合肥市投资总额的比例非常低。应考虑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引导民间资本进行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为科技企业发展注入更大的活力。
5.积极开展科技保险工作
科技保险工作是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保障。目前合肥市在科技保险工作方面进展缓慢,专业的科技保险公司才刚刚成立。科技保险是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稳定器,保险公司在险种设计上要不断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创新,以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同时,需不断扩大科技保险的担保范围。政府也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研发活动提供担保,并给予其政策支持和适当的资金支持。
金融中介机构是联系金融与科技的纽带,是推动科技金融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中介机构的主要作用有科技孵化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扶持政策申请、投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等。鉴于目前合肥市科技金融市场前景广阔,但相关资源配套不足,可以考虑有针对性地培育优质的中介机构,例如由社会资本构建的融资公司、担保公司和贷款公司等。科技金融机构是连接政府和高科技企业的桥梁,可以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促进其快速发展。
在科技金融市场中,科技金融人才十分重要。一方面,合肥市政府需进一步制定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给予优秀人才优惠的落户政策。另一方面,应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指标,对现有科技金融人才进行定期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对他们进行考核,如其通过考核则对其颁发相应的证书,通过积极的激励政策培育和留住人才。2018年1月,合肥市向社会公示了《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在肥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4月底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根据这些文件,合肥市不仅将为新落户毕业生提供多种补助补贴,还针对创业资金提供了多项政策保证措施和税费减免政策。这将有助于提高合肥市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竞争力,也将进一步促进合肥在科技与金融融合方面的发展。
近年来,合肥市政府已开始积极培育科技金融生态环境。一方面,不断促成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投资公司、担保机构的紧密合作,使它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不断探索科技金融创新模式,推进合肥市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走向国际化的进程。2016年底,合肥市与中国科技大学共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旨在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国际金融研究院以及金融创新创业平台。2018年4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中心在美国硅谷揭牌。2018年5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在合肥揭牌。在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合肥市不断加强对科技企业的监督,改革监督体制,规范信息披露制度,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了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和健康发展。
科技与金融是当今经济发展的两大因素,科技金融是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在发达国家科技金融的发展已有较长的历史,我国则起步较晚。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今天,国家积极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各省市也在深刻贯彻该精神,加快科技金融的建设,两者融合发展是跨越当前经济中高速增长阶段的重要手段。
作为我国首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之一和第二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市具有浓厚的金融底蕴和科技基因,也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然而,受到制度、市场、人才、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合肥市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过程中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不足,科技金融生态环境也不成熟。在不成熟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中,科技金融不能健康发展,容易误入歧途,从而引发意想不到的结果。这些问题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要从政府、科技金融支撑体系、科技金融人才、科技金融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入手,共同解决这一难题,构建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合肥市经济不断增长。
在对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研究中,对制约因素进行分析的文章很少。本文通过对阻碍合肥市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到发展中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改善措施,将为合肥市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依据,同时为其他地区政府在促进科技金融发展方面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