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晨
日前,根据江苏省镇江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镇江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按照部门监管职能和专项治理要求,共同制定治理专项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组织排查本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置违法校外培训机构;指导、监督辖市(区)对口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市公安局、安监局、城管局、消防支队参与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部门职能,负责培训机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指导辖市(区)对口部门,全面排查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對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该市法制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制加强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