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希合
1955年,我在河北省通州师范学校读书,助学金是10元5角。那时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除供我穿的“平谷缎”衣服外,其他一切开支,包括伙食费、学杂费、日常费用等,都得从这10元5角钱里出。这不是家里硬性给我的规定,而是我个人自觉自愿的。节假日同学们去逛北京,虽然距离只有20里,我也不去,舍不得花钱买汽车票。
直到1958年,我校升格为河北省通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以后,我们的助学金提高到13元5角了,我才终于动了去北京看看的念头。在一个节假日里,我坐上公共汽车,跟着同学们去天安门广场转了一大圈儿。记得我们先去了前门,看了城门楼,然后折回来,瞻仰了人民英雄纪念碑。我走到纪念碑近前,走了一周,端详了纪念碑上毛泽东主席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大字,以及周恩来总理书写的碑文。随后登上台阶(那时还可以上去),仔细观看了那碑座上面的雕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最后,我們来到天安门城楼前,在那里拍照留念。那天我特别高兴,因为我终于来到了一直向往的天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