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华
凤头百灵
云从幕布厚重的天空垂下,仿佛叶片堆叠的藤蔓,遮住山头。阴沉使山的青色越加深浓。远山如黛,现在,远山已在我面前,如果伸出手去,甚至可以触摸。但没有一座山是可以触摸的,如同没有一片云可以用来裁制衣裙。你只能身在其中,成为它微小的一部分,这注定你无法与山齐肩,亦无法与云同游。山下许多田地已经退耕,依稀可辨的旧日轮廓中,遗留的种子还在长出植株。这已是不会被收割的庄稼,仿佛游子天涯。庄稼的命运也是注定的,如果少去四时耕作,便是全然的杂草一片。好在植物不懂计较,如若植物也如人一般,愛恨情仇,全然算计,世界已大乱。
清冷,而又寂静,仿佛不是六月将尽的样子。惯常的六月,是樱桃挂在枝头,是月季高过槿篱,是牛蒡蹲在泛着白光的路口。便是山里,惯常的六月也是杜鹃怒放,云成为动物模样,放牧的羊找寻阴凉。但现在,时间仿佛退回到早春,寒凉凄冷,天地湿漉漉的,没有风。先前的雨,已将原野洗得油绿,尚未退去,另一场雨,已藏在云和空气里,似乎只要一个手势,一声号令,它们便会唰唰落下。田地之间的路也已被打湿,水积在凹处,映出另一些暗色的云。在这样的旷野,我看见凤头百灵,静立于田埂。
我是在相机的长镜头中看清那是一只凤头百灵。青稞长势旺盛,一只鸟落下来,如同将一片叶子扔进森林。起先我在看上下翻飞的小云雀,在镜头中,它们只是快速移动的黑色剪影,因为翅膀振动的频率太快,看上去,它们的飞翔仿佛在炫技,又似乎在迷途之中,一次次寻找出口。但它们的鸣叫从空中传来,清越,带着飞翔的欢畅。将镜头从空中下移,看到远处村庄,青杨,看到近处黑白分明的蚕豆花,以及坡地上浅紫的马先蒿,然后看到一只鸟。
它背对我,侧着头,这个角度,正好突出被黑色纵纹的羽冠,高耸醒目,仿佛古人的高冠,带些威仪。它挺起黄褐色的胸,下弯的喙也微微翘起。它颈部蓬松的羽毛,像堆起来的大氅衣领。它始终保持不动,目光专注于左前方。遮住它半个身体的青稞叶子上,雨水如同珍珠,镶成圈。那就是举袂若仙的高士啊,我暗自赞叹。
鸟都带些神经质,它们总有一些看似多余的举动,尾巴不停地晃,走起路来啄米一般乱点头,唱歌时颤动身体,抖羽毛,甚至在休憩时,也要走火入魔般惊跳。又因为胆小灵动,惯常的鸟,似乎都处于凡俗的动态生活中,唯有这只凤头百灵,此一刻保持着画面似的高贵。
文字中的高士见得多了,渐渐怀疑。并不是怀疑这个体曾经的存在,而是怀疑作品的呈现。文字总要带些修饰成分,有意无意地,仿佛涂了一层橄榄油。文字会使一个隐于林泉的高士丰满,细节毕现,会予他们以光辉,但我更怀念悄无声息的那一个:在庞杂而又幽微的时间之流里,他们行吟,或者沉寂,无人问津。
自然,我也遇见过积极人世的蒙古百灵。在广场,它的主人将它搁置一旁,自己和几个老头打纸牌,它在笼子里,一点不在乎。它似乎并不想到笼外去,尽管那一时笼外春色正深。我挨着笼子蹲下,想探究它脖颈的黑领结如何打出,还有那长得过分的后爪,能有什么用。蒙古百灵本来就无所用心的乱鸣啭,见我坐下,便起了兴致,开始各种表演。那果真是一场演出,笼子是小小舞台,观众只有我。我试图记下表演者有多少技能,记来记去,结果将自己记糊涂:在半小时时间段里,蒙古百灵没唱过一句重复的歌。
要知道,那只蒙古百灵的小嘴巴含着无数露珠,它一开口,露珠便滚下,在草叶上,岩石上,花瓣上,在小兽起伏的肩胛上,高高低低地跳。
南山有鸟,其名啄木
仿佛呼唤我前行,一只大斑啄木鸟在我前面一边飞,一边叫,我分明听见它在说“走,走,走”,觉得不可思议。起初并没想跟它走,当它从我身边飞过,落在百米外的一株榆树上时,我依然在走我的路。我去水边看蜻蜓和蒲苇,现在要穿过林子,到公路上去。这种有鲜红色下腹的啄木鸟,见过多次,不觉得新奇,而且我曾在旧居窗外近距离看过它啄树木,听过它啄木头的声音,那时,曾也好奇如此震动头部的鸟,缘何没得脑震荡,那时还对它以垂直方式站立于树干表示不理解。
在我快要走近那株榆树时,它飞起来,双翅一开一合,又朝前面飞去。仍旧一边飞一边“走,走,走”地叫,飞过和前次约略相等的距离,绕到另一株榆树树干后落下。书上说,啄木鸟一旦看见人出现,便会藏匿到树木背后去忙活。它大约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一件好事,如若知道,便是隐姓埋名的英雄。啄木鸟如此躲躲藏藏,倒引起我意欲一窥的兴致。但当我再次接近那株榆树时,它以同一种方式,停在第三株榆树上。
我注定是飞不过啄木鸟的,但我有耐心。见到啄木鸟之前,我曾花两三个钟头沿水岸行走。用一种名叫形色的手机软件辨识陌生草木,这软件辨识度并不高,但大致可以框定出一个范围。看水面上的蜻蜓,有一种黑白两色相杂的,个头奇大,太壮硕的蜻蜓显得蠢笨,不好看,蜻蜓生来就应该秀雅。几枝白色雏菊绽放在成片的千屈菜丛中,孤单又醒目。黄菖蒲开在芦苇丛中,还有一种名日水蚂蚱的小虫子,它们在水面上轻轻地跳,一跳便漾起一个气泡般的涟漪。我很少见一只鸟如我这般无所事事地散步,它们始终忙碌,从天光微明到暮色来袭,如果可以抱怨,它们有足够理由,但它们始终快乐。
这样,我追着一只鸟,在小片的林子里。林子另一边,是野炊的人。他们铺开毯子,扎起旅游帐篷,摆出食物。晴好的日子是用来浪费的,时间是一种消费品。没有谁注意到我探头探脑的追逐模样,然而我注定是一个失败的追逐者:我曾追过的时光,已弃我而去,我追过的,未来的自己,也已变成另一个自己。
如此,追逐到第四棵榆树后,啄木鸟拍拍翅膀,飞出林子去。
在那棵它曾躲藏的榆树上,我仔细寻找作案踪迹。据说一只大金背啄木鸟筑巢,需要用四个月时间在树干凿洞。我见过几张照片,北美的橡树结实后,橡树啄木鸟会在橡树上啄出无数小洞,然后衔来橡实填进去,夯实,以备过冬。有时,啄木鸟家族共同劳作,一棵橡树上可以储存上万粒橡实。但这只逗引我追逐的大斑啄木鸟,它在树干上只揭去一小块指甲大的树皮,没留一个洞,它或许在那里吸食了几只蚂蚁,然后离去。
比起橡树啄木鸟,这只大斑啄木鸟更像一个及时行乐的人:冬天总是会有虫子的。
灰头绿啄木鸟是我见过最会搭配色彩的鸟,仿佛人群中那个穿浅绿色上衣,灰白色长裙的女子,一身脱俗装扮,让见者神清气爽。它头顶的红斑,仿佛一块吉祥痣,又给整个形象增加了点戏剧效果。确也如此,有一天,我站在白杨林中,听灰头绿啄木鸟啼叫,“嘎-嘎-嘎”,一面叫,一面仰起头去,像极了一个男孩爽朗的笑。周作人说北京的啄木鸟通常会干笑,我仔细分辨,没听出声音中坏的成分来,或许那是另一种啄木鸟。
見过别人拍的一张黑啄木鸟,一身黑羽,头顶一大块红斑,银色嘴巴,身体几乎是大斑啄木鸟的两倍。说黑啄木鸟也生活在中国西部,想起去年到山中,在林子行走时,有大如乌鸦的黑鸟从头顶掠过,未曾看清,依稀记得一闪而过的黑色中夹一点鲜红,想必是黑啄木鸟。
找几首关于啄木鸟的诗词来读,除掉“闲闻啄木鸟,疑是敲门僧”一句外,其他都提不起兴致,觉得还不如以前听过的一个谜语有趣:“喜爱古木森林,到处敲门访问,不等主人迎接,抓住就当点心。”
芦花不动鸥飞起
棕头鸥在水面上空飞行,我用目光跟踪,想到《千与千寻》中的无面人。那个孤寂空虚的象征,灵魂同躯体一样居无定所的人,一袭黑袍,白色面孔。他追随女孩千寻,只因为她无意中一句“你不怕淋湿吗”的关心。无面人因此进入油屋,帮助千寻,试图博得千寻开心,但没有成功,伤心之际,无面人开始恼怒,开始迷失,开始贪欢,开始吞噬,它获取他人语言作为某种支柱,然而它依旧孤独,依旧空虚,依旧渴望千寻的真挚友情。然而后来,在前行的火车上,空荡荡的车厢中,无面人还是坐到千寻身边,他那般温顺安宁,因为他终于摆脱物欲控制,找回自己,找到无需语言亦无需金钱的纯真友谊。
棕头鸥自然没有如此这些附加意义,它只是一种中等体型的水鸟,看到它便想起无面人的原因无非是,它灰白色身子,却长着一个截然分明的深棕色脑袋,而且这种深棕色只在脑袋前部,看上去,仿佛戴着一个深色面具。
在贵德的黄河岸边,游人忙着拍照。骆驼、白牦牛、马、羊驼,这些快要在农村消失的动物,此时全在景区显身。骆驼正在换装,旧毛下垂,如宽大的皮袄已经褴褛,不知何故,其中一只骆驼不停地跳摇摆舞:交替甩动一条后腿,左右摇摆身体,节奏分明。白牦牛一身贵族装饰,高大犄角向上盘曲,我靠近细看它裸露的眼睑(仿佛涂了粉色眼影),因为靠得太近,它态度并不友好,一低头,便要拿角顶我,好在它被绳子拴着,我一跳,便在几步开外。羊驼似乎是一家,小羊驼始终跟着妈妈,偶尔跑到一边,被主人拉回。一只备着鞍子的红棕色马,和一只披红毡头戴大红花的绵羊靠在一起假寐,羊那么小,怎么载得动人。
上游的黄河,依旧清澈,丝绸一般的宽阔水面,静无声息。岸边旱柳刚刚染上嫩绿,榆树正挂出圆形暗色花序,国槐则仍旧是冬天模样,远处,丹霞地貌的山岩巍然耸立。那只棕头鸥始终在河面来去飞翔,忽而翔到高处,忽而低伏,以为它在觅食,但它并不把身子靠近水面,也许是在逡巡吧。有一段时间,它沿着河水流动的方向飞去,以为再不回来,过几分钟,它又返身而来。我从相机的长镜头看它,见到那白色带黑尖的修长翅膀,展开时,内侧映出淡淡的天青色。
这样的鸟在黄河上空飞,除去我,自然再无它人关注。游客们更愿意拍照,坐在水边大石上,摆出造型和表情,有时丢石块击起水花,笑声阵阵。
此前,在黄河的另一段,我看到棕头鸥捕食,它将整个脑袋塞入芦苇初生的水中,一对大翅膀伸展在外,像极了一副天使在人间的雕像。
棕头鸥喜欢偷斑头雁的筑巢材料,而且偷食雁卵。但看它高高飞翔,一点都想象不出探头探脑做窃贼的样子。小时候,某个深秋,一位自牧区干活回来的邻居到我家串门,脱下沾满泥土的黄胶鞋坐在土炕上,我在门外,被那双满是远方味道的胶鞋吸引。邻居谈牧区生活,说起鸟和狼,说有些像裹着褐色头巾的鸟,不懂筑巢,只在湖边地面随便找一凹坑,垫些苔藓和枯草,便在里面下蛋。一个巢穴会有三四枚蛋,它们的巢穴又总是密集在一起,发现一个,便会发现另外好多个,将鸟蛋捡回,没有油,便用水煮,一口气可以吃十几个。还说,狐狸会在地面等候飞翔的跳绳鸟,跳绳鸟在高空拍动翅膀,长时间浮着不动,如果突然一下直落到地面,狐狸反而会被惊吓一跳,等反应过来,跳绳鸟自然不见踪迹。
现在想,那种戴褐色头巾的鸟,应该就是棕头鸥吧。至于跳绳鸟,自然是小云雀了,某一次,在广场上和养鸟人闲聊,他模仿小云雀在空中浮翔,然后陡直落到地面的样子,惟妙惟肖。
戴胜
2014年,我曾写下一篇名为《戴胜》的短文,回忆记忆中的戴胜鸟:
“一哄而散后的寂静中,我看见那只鸟,旁若无人的,在我面前一步一点头的走。它染着黑白色端斑的羽冠随着脚步开开合合,像极了一把棕红色的折扇。我甚至以为,它身体中藏着一只手,在那里操纵和控制。那一时,路面依旧湿滑,泥土闪烁雨的光泽,一些车前草匍匐开来,显得倔强。没有风,空气中隐含柴胡的芬芳。这是清冷夏季,近处横贯山腰的云杉林中,布谷在啼叫。戴胜继续走路,刚才发生的一幕,它显然没看到,或者看到了,它也无动于衷。人走的一条路,对它来说,似乎有些长,而且弯弯曲曲,时常被阴影遮蔽,但这些它不需要知晓。或者它早已洞察,方显得如此镇定自若。我有些气恼,这世界看似相连,却各自包裹自己,彼此视若不见。戴胜昂起头,羽冠合拢时,它的羽冠便和细长而向下弯的喙呈现在一个弧度上,这使戴胜像极了一把正在举起又落下的镐头,而且装饰华丽,冷若冰霜。”
时间果真像一杯牛奶,一旦泼在过去的事物上,再凌厉的记忆也会润滑如丝。想来能骗人的记忆,并不是因为它自己心怀叵测,而是被骗者善于遗忘,以至自欺欺人。童年遇见的那只戴胜,因为只见过一次,后来回忆时,似乎并不是一只生活中的鸟,它已经与时间融为一体,散发青色的朦胧之光。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它都可以呈现出来,但在那里,它并不完全是它自己。
多年后,2018年夏日的一个早晨,我再次看到戴胜。起先以为自身边飞过的不过是一只大斑啄木鸟,没在意。这个夏天,见过的大斑啄木鸟太多,早已不新奇,我甚至花三十多分钟时间,仰头看一只大斑啄木鸟在枯去的树干上打扮自己,还窥见它夕阳红的私密下腹,也见过自树洞中探出头来的它的雏儿,胖乎乎的,大张的嘴巴,似乎天地都可以吞得下去。但是后来,当这只貌似大斑啄木鸟的鸟飞过,停在不远处一株云杉上时,我还是反应过来,它不可能是一只啄木鸟:啄木鸟不会这样低飞,也不会这样随意驻足在一棵小而又小的树上。
果真不是。
它细长而尖利的喙几乎有身体的一半长。想一想,它一不叼鱼,二不吃火锅,长这么长的喙岂不浪费,也许它可以将喙作为拐杖,作为支点插进土壤,也许可以隔着小溪捉些金龟子,但总归有些奢华。不过,这般修长的喙和大羽冠结合起来,倒存有几份帝王的威仪,尤其在当它行走时,它的喙高高抬起,冕一般的羽冠也尽力向后仰去,显得力拔山而气盖世。可转念一想,如果一只天牛活着经过它那细长的喙,绝望该会拉长多少。资料说它在地面找到虫子之后,会用力甩头将虫子抛起,张口吞入,颇有炫技的嫌疑。实际上,我并没有看到它甩头,也没听到它呜叫,我只是看到它飞起时展开的有着黑白相间条纹的两翼,像一条摆动的西班牙舞裙。
它的羽冠始终折叠。当它落进草丛啄食,再次飞起,到水沟的另一边,当它又飞回原地,旁若无人地行走,我都没有看见它将羽冠打开。没有打开的羽冠,如同一柄没有打开的折扇,带些许骄矜,仿佛于世不齿。记忆中那只走一步便将羽冠打开一次的戴胜,原来只是想象。回忆居然能成为想象,多么不可靠。
然而我还是惊喜,久别重逢似的将它尾随。在开阔的高草丛中,它神情专注,有时完全放松警惕,不自觉地挪步到行人踩出的小道。草地边缘是片黝黑的云杉林,一群戴黑色头盔的灰喜鹊不时飞到草地上嬉戏,我来来去去,蹑手蹑脚,惹得它们生气,嘎嘎嘎嘎发起言语攻击。我断不在乎别人说三道四,何况是群起而攻之,于是佯装未知,贼一般继续侦探。
自然,我根本没有将眼前这只小小的的鸟和西王母联系到一起,直到后来,回味“戴胜”这个漂亮名字,才思及那“豹尾,虎齿,善啸,蓬发戴胜”的部落首领。搜寻一些图片来看,原来所谓“胜”,不过是我们小时候吃过的包着纸皮的水果糖模样。头戴那样生硬的发饰,仿佛顶着两担木柴,不好看,而且与戴胜鸟的羽冠没有多少相似之处。人们当初给鸟取这个名字,大概也只是灵光一显,没有深究,不过就戴胜鸟的整体形象来看,倒也像个神话人物。
然而它只是一只美丽的鸟。那之后,在草原上,我多次注意到戴胜,无一例外,它都在独自行动:低低掠过草尖,草丛中独步,俯首觅食……心无挂碍,了然无物。更加熟悉戴胜的人说,戴胜在抚育子女时,雌鸟根本不出巢,坐月子般,吃喝拉撒全在里面,雄鳥便找了虫子来喂雌鸟,百般恩爱。想来戴胜鸟的爱情也不过是半夕深浓,一朝散尽。
树麻雀
西宁市开发区的广场上,定居过一群树麻雀,它们的家园是聚生在一起的五棵黄刺玫。春夏时节,这些刺玫树花叶交错,茂盛成团,还可一观,冬季叶子凋尽,稀疏枝杈裸露出来,树丛内外一片通透,风长驱直入,萧瑟廖寂。很长时间内,树麻雀居住在那里,从不外出。它们的活动范围除去枝权,便是底下直径为两米左右的草坪。它们偶尔也跳到两米之外的地方觅食,但始终来去匆匆。枝繁叶茂之际,单听见树丛内叽叽喳喳,感觉它们颐养天年,不必牵挂。然而在漫长冬季,荒寒之中隔三差五去广场,每次都见它们蹲踞在冷清的枝权上,仿佛旧年结出的几枚果实,未及掉落,颜色却已被风雨涤成灰褐,而且还将继续经受风雪考验。
通常在一米开外,就能听见它们吵闹。它们的叫声属于啼啭,而非鸣啭,不好听。仿佛被指挥,那些叫声总是群起群没,蝉鸣一般。我以为它们吵闹时专心于吵闹,不做其他事情,多次偷窥,发现它们一边啼叫一边还是忙些其他事情,抖动翅膀,梳理羽毛,在枝头跳来跳去,或者歪着脑袋,东瞅西瞧。既如此,那么它们沉寂时总该要埋头睡一会儿,或者假寐吧,但我发现,它们静默时,还是忙着同样的事情。
太阳好时,它们会蹲在朝阳的枝杈上,果真像苇岸笔下裹着羊皮袄晒太阳的马夫,风大起来,它们便挪到树丛中间,如果觅食,它们跳到树下。树下草坪上,它们活动的地方已经成为一个圆圈,起先以为是它们踩踏的缘故,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它们啄食那些枯去的草茎,以至于,圆圈内的草已经遮蔽不住土壤,土粒暴露出来,成为光秃秃的醒目大圆。
写《飞鸟记》的朗贝尔说,树麻雀通常在树洞中筑巢,衔几枚稻草铺在里面,有时几家共用一个巢穴,挨挨挤挤,养儿育女。广场上的那几株黄刺玫栽植时间不长,枝干纤细,不足以开凿树洞,现在春天已经到来,远处的树木上,喜鹊已在搭建巢穴,不知这群树麻雀怎么考虑,我有时替它们着急。
我也对它们的自由表示着急。它们生活在城市的一小片广场上,在那里,没有任何隐私可谈,没有安全可以保障,流浪猫时常出没,调皮的孩子也有,有时有野蛮家族的入侵,它们的啼叫混在市声之中,成为嘈杂的一部分,它们总是谨小慎微,一点风吹草动都要仓皇四顾……它们不能飞去更远的地方,城市越来越大,田地如同神话那般逐渐消失,森林在远处。它们的活动范围如冰川一样缩小,它们最终游牧民族那般定居下来,在周而复始的生活轨迹中岁岁年年。
偶尔思及候鸟,它们总归是自由的吧。譬如大雁,孟春之月鸿雁北,孟秋之月鸿雁来,春分之后,寒露之时,大雁在空中如同诗行,“心逐南云逝,形随北雁来;故乡篱下菊,今日几花开”,大雁所以迷人,是因为它们不愿停留在人的世界,不与人类有过多交涉,它们变幻雁阵,在云气迷蒙的高远处,边飞行边呜叫。它们的声音带着记忆味道,那是久远之前与久远之后,它们的方向,是不可知的异域方向,亦是早已迷失的故园方向。然而剥掉大雁身上的诗意去看,它们依旧在生活的框定之中,被规律束缚。优美的雁阵是因为要保持头雁体力,是为了保护家庭之中的弱小成员,嘎嘎呜叫是因为彼此需要呼应,需要照顾,需要各种信号。它们的飞行其实不能随心所欲,它们需要长时间的忍耐和坚持,需要路线与经验。
有时候也想,像鸟一样自由飞翔,多么虚妄。
离广场不远,有一座杂木交错的小山,那是另一个春天。那个春天,定居在广场上的麻雀突然消失不见,不知道它们去了哪里,生死未卜。上山的路两旁,栽植高大的旱柳和青杨,还有连翘与紫丁香。花尚未绽放,芽孢顶出,仿佛幼童初生的齿尖缓慢。有一次,我从树下经过,听见两只树麻雀在头顶唱着情歌。
一只藏在路旁的树林中,看不见身影,似未出阁的少女,另一只站在我头顶的树梢上。尽管是晴天,阳光只是微微发白,仰头去看,麻雀的身影不很清晰,略微能辨别出白脸颊上的黑斑,那是它俏皮的证明。麻雀居然会这样深情地对唱,我有点不适应,我自小就熟悉的麻雀从来不是这样,它们只会大合唱,只会直白地叫嚷。我走过去,躲在树底下。树上的麻雀并未发现,它高歌一阵,返身跳进一个小树洞,然后又钻出来,又歌唱,如此反复,似乎在对那位害羞的新娘说:看呀,快看,我有一个暖和的家,来,来,来,跟我回家。
原来它们对生活早有打算。
桑吉,你好
起初我以为八哥在说桑迪你好,便猜测这是哪国人士,教得八哥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话,我肯定比八哥强,我便站在鸟笼下学八哥:桑迪,你好。我说一句,八哥说一句,很和谐,以至于不知是我学八哥,还是八哥学我。不过我比八哥矜持,如果看见远处有人来,我便做出一副观赏栏内花木的样子。八哥不一样,一旦轮到它叫,在笼子里,又是点头,又是哈腰。
此时处暑已过,秋花尚未绽放,植物只将肥硕墨绿的叶子四处悬挂,珍珠梅倒是开出一两枝,喷涂的白雾一般,在一人高的枝头。八哥的老师,一只画眉,被关在笼子里,挂在八哥笼子的上面。资料说,八哥学艺,需要将笼子用布遮住,然后将笼子挂在老师下方,这样,八哥可以心无旁骛地学习。但这家主人不一样,他将八哥笼子挂在向阳的枝梢,无片瓦遮头,一屋通透,画眉笼子在朝阴的一面,被黑布蒙着。我走过去,看见仙风道骨的画眉在黑屋子里,神情淡漠,仿佛《呼啸山庄》里坐在壁炉旁的凯瑟琳,不出一声。
昨夜一场雨,空气已被换过,雨水的痕迹在植物叶子上,晶莹透亮。晨光穿过槐树,半是幽暗,半是明媚,一只树麻雀飞来,落在高处的枝子上啼啭。八哥听见,便要出去,它在笼子里扑腾,转圈,啄笼門,还倒挂在板顶,试图找出空隙。我于心不忍,想提醒八哥此举不过徒劳,又想,八哥到底与我不一样。我尝试的事情,一旦失败,就撒手远离,再不碰触,权当不存在,八哥肯定比我执着。
我买一杯热豆浆去看八哥。我喝豆浆,八哥瞅都不瞅,有些扫兴,便很快将豆浆喝完,捏了空杯子,无意识的,用手指在杯子边缘叩出些声音。八哥听见,昂起头,抖动颈部黑羽,从胸腔发出弹棉花的嘣嘣声。据说弹棉花的弓弦,用牛筋最好,不知八哥在用什么。弦绷得不紧不松,弹拨中气充沛,带有余音,仿佛一名提琴手在做演出前的准备。
早晨是鸟兴奋的时候,稍远处,一只百灵唱得宛转悠扬,声音同样被水洗过,仔细听一段,谱不出是哪些音符。八哥到底按捺不住,开始跟百灵比。八哥一开口,便是一阵抑扬顿挫的口哨。这口哨熟悉,纯粹是街头小混混见了某位女生,又是撩头发又是抖腿的轻佻。再看八哥的模样,比小混混也好不到那里:嘴部一撮矛状额羽簇起,火焰色小眼睛,神经质举动,上窜下跳,一些桀骜不驯,一些玩世不恭,一些不务正业,明显的黑社会性质,负面形象。
我不会打口哨,只能小声嘘嘘,八哥对我的这种声音不以为然。我便又说桑迪你好,说几声,脑子一动,转过弯来,明白八哥叫的是桑吉,而非桑迪。桑吉你好,再正确不过。这小区有很多藏族人家,他们大都在牧区工作,退休后在西宁买套房子,颐养天年。主人脾气似乎不是太好,因为我听八哥说几声桑吉后,突然改口道:悄悄。这是标准的青海话,意思是住嘴,不要再唠叨。这只八哥大约话多,主人免不了要训斥几句。
说一只聪明的八哥能学会十余种鸟的呜叫。如果一只八哥只顾学习,而忘记自己的本口,邯郸学步那样,该怎么办。这样想着,要离开的时候,又听得它在笼子里,发出细柔娇媚的声音,不像是八哥能叫出来的,感觉一只未睁眼的小奶猫差不多。于是有些迷惑,这黑中带白斑的鸟儿,到底藏着一颗什么样的心。
乌鸫
初读史蒂文斯的诗《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时,曾在网上找来乌鸫的视频看。从没见过,想象中的乌鸫,因为黑,似乎跟乌鸦差不多,但鸣叫起来,应该比乌鸦好听。视频里的乌鸫,一只充满和气的鸟,长时间站在树枝上,一面谛听远方好鸟相鸣,一面很有分寸地对唱,嗓音果真泉水叮咚。或者因为它的婉转啼鸣,它明黄色的喙显得秀气,或者仅仅因为那双金色的眼圈,同样是黑鸟,乌鸫让人觉得喜庆。
我看得更仔细的,自然是乌鸫的眼睛,因为诗里说,“周围,二十座雪山,唯一动弹的,是乌鸫的一双眼睛”。那自然是一双智者的眼睛,活泼外一点调皮,以及,一些在人世混出来的机敏。说鸟的眼睛是鸟身上最灵活的部分,两个眼球的重量加起来,比脑子还重,但我发现,乌鸫的眼睛都是随着脑袋转动,而并不会像某些人那样,脑袋不动,眼珠子却转来转去。而且乌鸫很少眨眼睛,它那层灰色瞬膜偶尔如拂尘扫一下眼球,然后继续无辜地大睁眼睛,表示世事不知。
鸟类学家研究发现,鸟的眼睛中含有一些油滴,这些油滴是有色彩的,夜间活动的鸟,它们眼睛里的油滴大多无色,在水上飞行,需要透过水面看东西的鸟,眼睛里的油滴大多为红色。鸟类学家还发现,这些油滴分布是有规律的,视网膜的上半部分,主要以红色为主,视网膜的下半部分,主要以黄色为主,据说这些黄油滴的作用是为了让鸟将天空中的物体看得更清楚,仿佛用相机拍天空,需要加黄色滤镜。
如果人的眼睛中也有这样的油滴不知会怎样,也许还是没有的好,因为即便没有,人看人,还是带一层色彩。
那首诗读过之后很久,终于见到现实版的乌鸫。一次去超市买菜,路过广场,看见一只比鸽子大不了多少的黑鸟正在闲庭信步,一看就是乌鸫,浅黄色嘴巴,金色眼圈,微微昂着头,对周围充满好奇。明显是被人饲养过的,不知是逃出来,还是被主人丢失,反正现在正在流浪,衣食无着,但还是神态自若,没有因为无家可归而精神萎靡。
我招呼它,它便走过来看我。摸摸衣兜,没有任何吃的东西,包里也没食物,看乌鸫信任加期待的眼神,很是内疚。环视,广场附近没有小卖铺,便想,如果它愿意继续跟着,我可以到不远处的超市买些肉干或者咸鸭蛋之类喂它。它果真跟着我走,像多年前在鲁院跟我走路的那只花猫。然而没走几步,一个中年男子过来,逗一只宠物狗那样,手塞到衣兜里做出找食物的样子,乌鸫很快转身跟去。不知那男子所怀何种居心,不放心,我又跟着乌鸫走。走几步,乌鸫确信男子摸不出什么东西,便停下脚步,显得失落。
一时想不出该怎么办,周围很快聚集起围观者。一只鸟被人群围观,有些滑稽,根本没有“整个下午如同黄昏。雪在降落,它还在继续下,继续下。乌鸫,栖息在雪杉枝上”的惬意与美感。
那只乌鸫最终展翅起飞,一直飞到广场东北方向的矮楼上去。我离开广场时,还看到它站在楼顶突出的角上,影影绰绰一个黑点,仿佛某种寓意或者象征。当初,乌鸫被人自茂密的丛林带出来,落户鸟笼,被人调教,学舌,混迹于市井之中,但乌鸫到底不是森林的孤儿,它身上依旧保留着一只高贵的鸟所拥有的东西:站在树枝的顶端歌唱。
说乌鸫是会得白化病的,黑羽一点一点变白,最终成为雪白的乌鸫。
2018年7月,在湖南省博物馆,当我俯身仔细观看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非衣帛画时,发现帛画右上角朱红太阳中的二足金乌,其眼睛更像乌鸫。我甚至在手机上翻出乌鸫的照片,一一比对,帛画中的金乌,除去黑色弯曲的大嘴和爪子,形体的其余部分,尤其是那双有着金色眼圈和褐色眼珠的眼睛,简直就是一只活泼可爱的乌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