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
摘 要:中共中央明确了要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有效地体现腐败预防与惩治中制度的功能。其中,制定党风廉政问责制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规范化的一个重要保障。为此,本文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
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所谓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的执行,就是要执行真正能够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度,其中,两个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党委的主体责任)的贯彻实施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开展的根本所在。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推动,奠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良好基础,进而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1.实现责任目标的细化
一是贯彻实施分级负责。应根据实际岗位实现责任目标的层层分解,让各级领导班组和成员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观念,具备尤为清晰的目标和具体化的工作事项,确保各级领导班组和成员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具备一致的目标和行动,真正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二是制定真正能够实施的管理考核目标。应立足于本部门、本单位、本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任务,制定时期性与年度性的管理考核目标。对于责任目标的制定,应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目标中渗透完成反腐败任务的现状、干部领导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等内容,注重在社会发展与区域国民经济的整体管理考核目标中纳入,进而确保一致步调地跟一系列业务规则与经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执行;对于责任内容的确实来讲,应清楚本单位、本部门、本区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显著问题;对于责任方面的明确上,应密切根据领导班组成员的工作分工,确保统一条块;在责任形式的贯彻实施上,应以领导干部和领导班组的任期目标、时期性工作目标、年度性工作目标作为核心,确保因人而宜、因地制宜、注重高效化。
2.贯彻实施考核监督
一是有效地统一监督考核内容的细化与问责制。应根据季度量化与细化本部门、本单位、本区域反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任务。然后以此作为基础,根据各级领导班组和成员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现状,分析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实际监督主体、监督策略、评价完成期限、评价指标等,清楚追究责任的形式与监督考核的措施,从而提供问责制的基础根据。二是应有效地统一优化考核策略与问责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来讲,可以实施考核监督的月报制度,让各级领导班组和成员,尤其是党政最高领导(一把手)在工作月报党中根据级别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状。纪委部门应进行概括分析和检查监督,且定期进行通报;贯彻实施考核监督评估制度,根据工作关联性、责任性、知情性等给予评价权,以使领导班组和成员中联系最为密切的服务对象、单位同仁、直接领导参与到考核监督当中去,征得左右上下的建议,明确领导班组和成员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的现状;实施考核监督问效制度,结合时期性与全年性确定的考核监督的关键点,结合年终考核、半年检查、季度抽查等方式,以检查巡察、资料查看、部门自查、民主测评、汇报听取、个人自述等手段,有效地统一组织考核、群众评价、自主问效;执行考核监督审核制度,逐级地审核领导班组和成员的年终评价、半年评价、季度考核等现状,实现审批关的严格控制,贯彻实施“一票否决权”;贯彻实施考核监督公示制度,通过网上专栏的设置、公示的张贴、会议的召开等方式公示领导班组和成员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的考核监督情况,从而在群众与组织的监督当中渗透责任考核工作。三是应有效地统一考核监督结果的正确应用与问责制。在干部的任用选拔、奖惩表彰、政绩考核中根据责任考核监督的结果情况,从而根据公论制定薪酬、根据政绩划分优劣,这是问责制实施的根本所在。并且,实现“五位一体”的系统性考核,所谓的“五位一体”指的是群众的评价认定、领导干部根据要求执行廉洁自律、关键任务的完成情况、单位纠正问题的情况、分管部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这样一来,能够对所有领导班组和成员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状进行公正和客观地评价,从而真正地明确面临的不足之处,最终统一任用选拔、评价业绩、惩罚奖励跟干部考核的结果。
3.注重追究责任
一是实现责任的严格化区分。应清楚直接的失职责任人(该责任人指的是在其工作领域中,未曾正确执行自身的职责或者是未曾履行具体经办事宜,从而对导致的损失存在较大责任者);应清楚直接的失职错误的关键领导者(该领导者指的是在其职责领域中,未曾对主管的直接工作负责任,未曾贯彻实施职责或者是不正确地贯彻实施职责,从而对导致的损失存在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者);要明确失职类错误的次要领导者(该领导者指的是在其职责领域中,未曾对决定的工作参与,不正确地贯彻实施职责或者是未曾贯彻实施职责,从而对导致的损失存在次要领导责任的责任者)。二是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追究责任的时候,应尊重事实,不但避免追究不利或者是不追究,而且公正客观地进行对待和区分,从而宽严合理。应找到工作失误存在失误的重要方面与有关部门,对直接的失职责任人、直接的失职错误的关键领导者、失职类错误的次要领导者进行确定,从而确保处理的严肃性。三是应统一教育与惩罚。针对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相违背的领导干部与班组,应追究其责任,且直接挂钩纪律处分,根据党纪处分的有关标准,针对违法违纪案件,记有关领导的政纪和党纪处分;要与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直接挂钩,将执行责任制情况与机关年终考核评比活动结合起来,明确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4.结语
综上所述,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在党的发展进程中具备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的深入开展,务必实现责任目标的细化、贯彻实施考核监督、注重追究责任。只有如此,才可以确保党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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