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萍
摘 要:
述职述廉是在新形势下发扬党内民主、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制度反腐的重要举措,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值得进一步思考探索。
关键词:深化;基层领导干部;工作
一、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实践意义
1、强化了群众监督,成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控器”。一方面,领导干部通过述职述廉向群众报告自己的工作和自身廉洁说明,有利于增强其自我约束力。另一方面通过述职述廉使厂务公开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转变,由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发展。
2、密切了干群关系,成为企业和谐的“稳压器”。通过开展“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在领导干部和群众之间架起了相互沟通理解的桥梁。
3、调动了干群积极性,成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助推器”。“干部清不清,说给群众听;干部行不行,交给群众评”,各级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压力陡增,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同时也给职工搭建了一个参政议事、民主决策的平台。
二、当前述职述廉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述职述廉内容和形式有一定的随意性。部分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时,趋利避害,报喜不报忧;或述职没有明确目标和打算;或敷衍了事,当作一般性的工作汇报,照本宣科。二是述职述廉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流于表面化、形式化,往往是台上讲完,台下听完,就所谓“圆满”结束。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对述职述廉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就领导干部来说,有些认为述职述廉工作可有可无,程序到了、内容有了就行;有些不敢实事求是自我评价,不敢面对存在的问题。就参加评议的职工群众来说,有些认为评议只是走走过场,你好我好大家好;有些则借此机会给自己挑过刺的领导无原则地打低分,使测评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客观性。
二是述职述廉的形式方法不够完善。如有些没有针对本企业的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确定述廉内容,针对性不强;一些企业对职工群众参与述廉、评廉等监督的程序、步骤和方法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等。
三是述职述廉核查纠偏不够有力。对述职述廉工作的事前、事中的考核评估不够;对述职述廉中不作为、甚至欺上瞒下、隐瞒组织的干部,缺乏一定的刚性要求和硬性处理措施。
三、深化基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思考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
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诚信、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要加强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监督述职述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把握原则,有的放矢。
一是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二是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准确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三是群众路线原则。诚心诚意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四是注重实效原则。实实在在地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三)规范程序、科学实施。
1、参加对象要体现全面性。必须将所有部门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确保全覆盖。
2、报告内容要体现针对性。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的全面真实,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此要区别对待。对领导班子,其内容应该包括:企业政治方向、经营状况、改革创新等情况;班子团结、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等情况。对于领导干部个人,一般由三方面组成:一是思想作风。主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密切联系群众等。二是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三是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遵守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情况、职务消费情况、出国(境)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新形势下笔者觉得还应深化“述学”,在述职时向职工群众汇报自己的学习以及用学习指导实践情况。
3、组织程序要体现规范性。目前一般采取比较规范的会议报告工作形式进行,主要在增强会议代表和现场投票、计票并公布结果上改进提高。对于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则要结合年度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一是征求意见。即在开展述职述廉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获取意见和建议,逐一梳理后向述职述廉对象进行反馈。二是撰写报告。领导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地写出述职述廉报告,上级组织部门应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把关。三是召开大会。由领导干部本人如实陈述,既谈成绩又谈不足,既找客观原因又要找主观原因。四是民主测评。在述职述廉后,现场进行无记名测评。五是落实整改。及时将大会述职述廉情况和测评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及时向领导干部本人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4、评议测评要体现科学性。一是项目设置要科学。本着科学合理的、简单易行、量化分析的原则,在原来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的基础上,应增加设置“报告内容真实性”一栏,让职工来评价述职述廉报告的真实性。六个项目设计统一的民主测评表,每个项目赋以一定的分值。二是参评人员要广泛。一般应包括被评议对象所属单位或部门的党代表、职工代表、管理人员、班组长、党风廉政监督员等。三是评议过程要公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现场发放表格,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当场回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好能当场统计公布;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将测评表回收后按规定封存。四是考核评定要慎重。不能将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的唯一依据,要结合走访群众、意见征集等方式,合理慎重地给领导干部下评语、定结论。
5、结果运用要体现严肃性。将述职述廉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较好的,要及时给予奖励表彰或提拔重用。对群众不满意率达到一定标准的,应取消被评对象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必要时责令召开指定内容的民主生活会,督促整改。对存在一般性问题,职工群众有反映的干部,组织部门和纪委应共同对其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多,问题比较集中或存在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经核实无误后,应严肃处理。对于干部群众因误解原因,致使反映问题失实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澄清事实。结果运用及处理情况的要及时公开,并存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中。
(四)完善制度,保障实施。
1、述职述廉工作要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结合起来,针对述职述廉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纠正。
2、完善群众测评制度。让群众有充分的发言权,使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领导干部能够廉洁从业。
3、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就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出承诺。对述职述廉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言而无信、承诺不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4、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将个人填报、组织审核的各个程序进行明确,使组织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强化监督。
5、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述职述廉报告、评议结果等材料要納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升降、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6、建立评廉的激励机制。应与干部任免工作紧密结合,发挥该项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作用。每年对在述职述廉过程中群众反映优秀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表彰,对反映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述职述廉是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载体。对于基层企业来说,只有不断与时俱进,科学实施、规范程序、健全制度,才能有效发挥述职述廉的监督作用,才能进一步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作者单位: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 台州 3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