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珊 方国红
摘 要:基层党员干部积极性的发挥直接关系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进而关系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达成。调查发现工作中不良情绪产生的频次、对自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同、对工作相关机制满意程度不同的党员干部其积极性发挥存在差异,文章从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构建薪酬激励立体机制、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层面为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提供借鉴。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党员干部 ;积极性
一、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的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其鲜明的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涌现出新问题。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社会治理的核心,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化解矛盾的关键和基础也在基层。
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支撑点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相对于上级,对基层情况更了解,相对于其他组织,对党的社会治理方针政策更熟悉,可以说国家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看基层党员干部积极性的发挥。
二、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差异性分析
根据校内年度主体班培训计划,采用立意抽样方法选取一阶段调查样本,对被选中的一阶段调查样本采取分层抽样法,随机抽取90名调查对象并确定为最终调查样本。最终回收有效问卷76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4.4%。
由表一卡方检验结果可知,不同受教育程度的Pearson卡方值为0.233、似然比值为0.392,二者均大于0.05,所以不同受教育程度对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不存在影响。而工作中不良情绪产生频次的Pearson卡方值为0.000、似然比值为0.004,自身工作重要性认识差异的Pearson卡方值为0.049、似然比值为0.040,他们均小于0.05,所以工作中不良情绪产生频次的多少和对自身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差异对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是存在影响的。
由表二卡方检验结果可知,对考核机制、监督机制、福利待遇满意程度的Pearson卡方值和似然比值均小于0.05,所以对考核机制、监督机制、福利待遇的满意程度对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发挥都会产生影响。
三、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党员干部积极性激发的对策
(一) 坚定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基层党员干部是党组织的“细胞”,是党的根本所在。然而,调查发现,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和利益博弈的此起彼伏,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受到侵蚀,对自身工作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良情绪容易产生。
当前党建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一方面通过基层党校、宣传部的理论学习培训,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改造,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党的理论知识的储备,坚定“四个自信”。另一方面通过红色教育基地的实地参观、考察学习,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此外,要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宣传,用这一主流核心价值观来凝聚共识,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二) 构建薪酬激励立体机制
基层党员干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基层社会承担起越来越多的职能,如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征地拆迁问题、社会流动过程中的人口管理问题等。
我国基层党员干部薪酬激励机制的不完善问题日益突显。首先,基层党员干部的工资水平较低,特别是不发达地区,较低的工资水平难以激发工作热情,也难以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其次,基层党员干部的薪酬增资机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增长速度没有同步,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1]再次,虽然近些年来,基层党员干部受培训的机会有所增多,但是对于该类群体的培训,存在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
当前社会治理中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积极性重点需要从三方面着手。第一,要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工资的动态调整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工资收入标准。确保基层党员干部收入水平不因外在经济、物价变化而下降。第二,要把基层党员干部的收入与其贡献、能力、绩效结合起来,打破平均主义,拉开薪酬差距,充分发挥薪酬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激励作用。[2]第三,要提高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的意识。改进原有的培训模式,实现基层党员干部参与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常态化,确保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效果能在基层社会治理显现。
(三) 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目前对党员干部的问责和考核,大多是對事件结果的问责与考核,侧重于显性的有错问责、政绩考核。对于没有实际考核指标的工作的考核还存在空白。这就导致“宁愿少干不出错,不愿多干出错多”的工作不积极现象。
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垂直的上级监督下级,事前、事后监督易被忽视,很多情况下监督是流于形式化的书面报告。[3]监督对于良好行为的激励作用和对于错误行为的制约作用均没有发挥。
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考核监督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工作的容错、纠错机制,营建敢做善为的工作环境,鼓励踏实干事的党员干部勇于干事。其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定精准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不流于形式。同时要坚持领导的“一双眼睛”与群众的“多双眼睛”,对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的监督,防范不作为和烂作为问题的出现。[4]
[参考文献]
[1] 禚子溪.基层公务员薪酬激励机制探析[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6(02).
[2] 张海霞.基层公务员薪酬激励现状与对策[D].苏州大学.2017.
[3] 何文兰、张燕玲.新形势下如何调动和提升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6(05).
[4] 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M].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作者单位:中共绩溪县委党校,安徽 绩溪 24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