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振宇
有些人特别迷恋规则。好像只要是应该做、值得做的事,都应该制定明确的规则。其实不然。
最近,航空公司的一位朋友就告诉我一个例子。两岁以下的孩子坐飞机,没有座位,只能抱在大人怀里飞。长途飞行,那大人当然是很辛苦的。
但是,在机场办票的时候,工作人员要是看到这种情况,只要飞机上的座位还没有特别满,往往会把大人安排在一个空座位的旁边,这样,大人多少就能把孩子放在旁边休息一会儿。
但是,请注意,这可绝不能当作规则定下来。它既不是航空公司对外公开的义务,也不是内部的规定。
因为既要防止不合理的外部要求,也要防止内部腐败,所以它只能是工作人员临时的善意处置。
不是所有应该做的事都可以变成规则。好的制度,反而要给人的临场判断留下充足的空间。
只有被现实检验过的规则,才是真正有效的。
(摘自《羊城晚报》)
◎雾满拦江
普林斯顿大学心理学家约翰·达利和丹尼尔·巴特森认为,人的行为往往不被那些高大上的观念所影响,主导人类行为的实际上是日常生活中的细节。
20世纪80年代,美国纽约是罪犯的天堂。1994年,鲁道夫·朱利安尼竞选上了纽约市长。对杀人放火,他都不管。他督促警察局只管两件大事:第一,所有的警察下地铁抓逃票的;第二,清洗掉地铁及墙壁上的所有涂鸦。政令一下,所有人都炸了,尤其是警察,对抗情绪是非常强烈的。
朱利安尼任命铁哥们布拉顿为警察局长,强迫警察们下地铁抓逃票人员,再派人员将地铁和街头的涂鸦统统抹除掉。结果,纽约市的犯罪率有了明显的下降!
这其中的道理耐人寻味。警察局长布拉顿解释说:其實犯罪是人的天性。许多人遇到事情,原本有文明的解决方法,但当他看到四周环境非常之差满地垃圾,满墙涂鸦,明显没人管事时,那就采取点激烈手段,比如杀个人,放个火,于是所有人都怒气冲冲,动不动就当街枪战。警察天天在地铁里抓逃票者的时候,喜欢走极端的人士偏偏不喜欢坐车买票,结果他们老是被查出来,带到警察局,不小心又抖落出更多的事情。所以这些人心想,咱可是干大事的,可不能因为逃票这点小事耽误了干大事呀。于是大家出门都不带枪,上车买票。一个人能这样做,就已经接近于文明人了,再想犯罪,心理上就有了障碍。就这样,许多暴徒瞬间变身为斯文儒雅的绅士。
人类是比城市还要复杂的有机体。社会是这样,作为个体的人也是这样。所有的怠惰,都缘于复杂的想法;所有的事业,都起于细小的枝节。
(摘自《在改变的时代改变自己》)
◎马德
好玩的人最大特点是,在一起时相处舒服,走开后各自轻松。
找到一个好玩的人,未必是在庄重中找到诙谐,或者是在呆板中看见活泼,而是在一个整天需要掩饰的世界里,你在他面前可以城门四开,无拘无束。
好处就在这里,你不用端着自己了,也不用防着谁了,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从前,找到失散多年的那份自在和自得。
一个我遇上了另一个我。好玩的人,其实就是那个你愿意以灵魂相对的人。
跟不好玩的人在一起,最大的特点是无聊。首先是一种无意义的荒芜感,然后是一种渴望突围的痛苦感。
在前一种感受里,哪怕你了无价值,在他面前,也觉得白瞎了你这个人;在后一种感受里,你渴望急速逃离,因为你觉得待得越久,要么人会崩溃,要么人生要崩盘。
更不好玩的人,给你的是一种压迫感。这样的人,总体是居高临下的,或是权势上居高临下,或是道德上居高临下。这种情况下,好玩是不可能了,能玩就不错了。
生活的残酷就在于,明明是不好玩的人,你还得玩在一起,更为残酷的是,玩在一起不说,还要玩很久。说到底,跟不好玩的人在一起,简直就是一种煎熬和折磨。
(摘自“马德”微信公众号)
◎江泽涵
老上海有个逸闻:一富户举办盛宴,席间,少公子抓起筷子,上下错落,尾端在胸口顶齐。同座一人洞悉:此子非家养,原当为乞儿。不顶桌而赖胸膛,是乞丐吃饭常年无桌养成的。果然,少公子自幼与家人失散,乃为收养。
“为官三代,始知吃饭穿衣”,古人认为, “姿仪清雅”靠代代沉淀,不愁物质的,或会讲究下,若赶上疲于讨生活的,哪还有这份心力。
从人的微处看门第教养之风,如火如荼。吉田兼好《徒然草》中说:“贵族子孙即便破落,也自有其清姿贵格。”这话看似有失公允,但我阅世愈久,却愈觉清朗。“清姿”说到底就是一种皮相习惯,礼仪班可导人速成,经二三月熏陶就能出一身美的仪态。但要紧的是“贵格”,撑起格局的是那颗崇善向美之心,不然,恁是贵族,一旦露迹,形象瞬间崩塌。
说得纯粹些,“贵格”就是要人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该怎么做才最妥帖。无“清姿”,有几分“贵格”,倒还能补足下,但若是反一反,那点风雅也更显假。
清姿贵格,并不多高端,也非纯物质产物,随时随处都能持守精进。
(摘自《思维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