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鸣,张爱民
与“流言”相关的贬损修辞
周 鸣1,张爱民2
(1.江苏师范大学 科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2.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本文主要讨论了贬损修辞与义素分析、构式成分和表达效果的关系,探索不同语言层面成分交叉的复杂性,考察了义素分析与构式成分的相关性,强调N的共同义素与其构词前项“流”的相关性,N的区别义素与其构词后项的相关性。共同义素和区别义素既是比较句的构成基础,又是比喻句形成的前提。同时还考察了“比”字的句式标记,“更”字的修辞标记。与“流言”相关的“比”字复句,其构式简洁抽象,严密规整,固定稳健;而此构式在修辞上由于多种辞格的相交相融而气象万千,神采斐然。二者相互映照,繁简得当,文理清晰,姿态横生,取得很好的贬损效果。
流言;贬损修辞;义素分析;构式成分
贬损语是用斥责、嘲讽、调侃的话语贬抑坏人坏事,损毁其使坏图谋,讽刺其有意无意的不当言语行为。它可以是一个单句,也可以是一个复句,还可以是更大的语言单位。贬损语修辞色彩浓郁,修辞手法灵活,修辞效果显著,可以信手拈来,挥洒运用,使用频率很高。贬损语与修辞的关系十分密切,为论述的方便,也称为贬损修辞。有一个问题常使我们困惑:不同语言层面成分交叉的复杂性,致使它始终充满着既要相互厘清,又要相互融合的矛盾。如义素,它是一个静态的较小的语言要素,与语言构造相关,属于语义学范畴;而比喻、比拟等是一种动态的较大的语言要素,与语言的运用相关,属于修辞学范畴。义素与比喻之间跨度很大,关系是疏远的,然而又是紧密的。本文试图从贬损修辞与义素分析、构式成分和表达效果三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初步探索与分析。
语义场是语义的类聚,是既有共同义素,又有区别义素的一组词的相关语义聚合。贬损语有时也利用这种语义聚合,把不同词之间的共同义素和区别义素聚集到同一个语义场,并在此场中动静结合,巧妙地运用多种多样的修辞方式,来营造最佳贬损效果。例如:
流言这东西,比流感蔓延的速度更快,比流星蕴含的能量更大,比流氓更具有恶意,比流产更让人心力憔悴。(钱钟书《围城》)
例中把“流言、流感、流星、流氓、流产”五个既有共同义素又有区别义素的一组词,放在同一语义场中,形成一个语义聚合,对流言的危害予以强烈贬损。
我们来对这一组词聚合而成的语义场列表分析。表中的共同义素均与这一组词的前一个构成成分“流”字相关,区别义素均与后一个构成成分相关,因此前一个构成成分相同,而后一个构成成分相异。语义场的运用,给这段贬损修辞注入了新的活力,相关的同和异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增添了语言成分的丰富性,从而把语义场内外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联系起来,取得良好的表达效果。
共同义素区别义素 词流动位移流传流行流散流民流失 流言+++---- 流感++-+--- 流星++--+-- 流氓++---+- 流产++----+
义素分析较之辞格分析,有微观与宏观之别,其语言学价值不可小觑。它的学科意义不仅与词汇学、语法学密切相关,而且对修辞研究也有相当的价值。
义素分析引导人们去发掘语言中不同范畴之间的意义联系,探索不同语言层面成分之间相互交叉的复杂性。以往的义素分析,多在语言的要素之间进行:如词汇中的义项和义素、语义场与同义词反义词等;再如语法中句式的交换和区分等。而今义素分析已不断拓宽范围,突破语言要素间的限制,突破相邻语言范畴的界限,逐渐进入新的领域。如王希杰对比喻深层结构的分析,便把语义范畴的义素分析引入到修辞学的范畴。这种引进是一大创造,他把语言中两个跨度较大的、区别度较高的不同范畴,通过义素分析架起了一座桥梁,把相对静态的、较小的语言单位义素,与相对动态的、较大的语言单位比喻的本体和喻体紧密联系起来,其中的联络点便是本体与喻体的义素特征:{+相异点}和[+相似点]。
义素分析打破了以往只限于少数词语的义素单位类别,如只停留在亲属称呼和颜色词狭小的义素单位类别;而现在已经拓展到了一般词语的义素单位类别,如王希杰例“共产党像太阳”中本体和喻体的共同义素[+温暖];再如本文用例“流言”等一组词的义素类别。上述研究不仅所选词语义素单位拓展了范围,而且义素单位也增加了数量,同时还注意到义素单位的序列性及其在词语构造中的系统性。义素单位类别的拓展和义素单位数量的增加,都将使修辞运用的创作者和研究者对修辞的把握更加适度和得体。
义素分析是探索比喻深层结构的最好方法和最佳途径。比喻被称作“语言的艺术之花”,是古今中外最常用的修辞手法,也是修辞学研究最多的一种修辞手法。王希杰的研究很有特色,他认为本体、喻体、相异点、相似点是比喻深层结构的四大要素,并提出本体和喻体可作义素分析,这些观点都给人以深刻的启迪。所揭示的四大要素的关系脉络清晰:第一,义素的同和异。如果本体和喻体之间义素完全相同,不能构成比喻;如果二者之间义素全然不同,也不能构成比喻。第二,可接受性。比喻的可接受性同本体和喻体的相似点成正比,相似点越多越大,比喻的可接受度越高,反之,可接受度则低。第三,表达效果。一般说来,一个比喻的表达效果与相异点成正比,相异点越多越大,比喻就越新鲜。比喻的可接受性与表达效果是一对矛盾,比较难处理。(1)要处理得适度和得体,必须关注义素分析,因为相似点和相异点是依靠义素分析得到的。
从句法上看,上例是由四个并列分句构成的复句,我们可以把它们的构式粗略地概括为:
N1比N2更……,比N3更……,比N4更……,比N5更……。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把此例的构式称为“比”字复句,把其中的各分句统称为“比”字分句。无论从“比”字复句的整体性,还是从各“比”字分句的单一性来看,这两种形式均符合构式的定义:具有结构的复杂性(即都可以进行分析)的语言表达,其内部组织基本模式相对固定,并具有相当的心理实现性,即被作为整体来记忆。(2)上例“比”字复句和“比”字单句,都不仅具有结构复杂性和内部组织模式的固定性,而且还具有构式成分的丰富性,这些特点均与语义场中由同一语素“流”字组成的一组词N的语义聚合力紧密相关。下面对语义场内外的构式成分做具体分析:
分析“流”字有三个要点:第一,“流”是N的共同构词成分,充当其构词前项,如“流言”“流感”等。遵循表达的需要,它跟随着N先后重复出现五次,以其高频率出现,显示了它在语义、句法和修辞等各种语言层面的价值。第二,“流”是构成比较句的基础,即比较对象——比较主体与比较客体。构成这个基础的条件有二:一是主体和客体间要有联系,五个N中相同的构词成分“流”字的共同义素特征,便是主客体之间的联系;二是主体与客体要是不同对象或同一对象的两个不同方面,N中与“流”对应的另一个构词成分,充当N的不同的构词后项,使N1与N2至N5具有区别性特征。上述两个条件在句法语义上激活了比较句(3)。第三,“流”是形成比喻修辞的前提。首先,比喻的要素是本体与喻体,二者的构词前项都是“流”字,例如“流言”与“流星”,分别为本体与喻体。其次,是比喻的前提条件,钱钟书指出:“凡喻必以非类,凡比必于其伦”(4),意思是比喻的本体和喻体既要是不同的类,又要有相似点。从上文语义场分析N1至N5,处于同一语义场,形成了N的语义聚合:一方面由于“流”字都处于N的构词前项,使其具有共同义素[+流动][+位移];另一方面由于与“流”字相对应的构词后项是五个不同的语素,使N分别具有区别义素[—流传][—流行][—流散][—流民][—流失]。同一语义场中相同与相异两方面的义素聚合,便形成了比喻中喻体与本体之间的区别点与相似点,具备了比喻的前提条件。
“比”是个虚词,句法意义突出,具有显著的标记功能。可以用在两个名词之间,使二者相连,形成比较对象——主体和客体,进而再将二者推介给谓词,形成比较句,如“流言比流氓更具有恶意”。此句“比”字便是这个比较句的标记,“比”字的意义,就是这种形式的标记意义,也是比较句的句式义,简称比较义。比较义之外,“比”字在句中还具有丰富的修辞意义,如“比”字分句具有比喻义,“比”字复句更具有多姿多彩的修辞意义,下文将详细论之。这里先讲“比”字分句的比喻,它是一种特殊的比喻,即强喻,“比”字不仅是比较句的标记,它也是这种特殊比喻强喻的标记。作为强喻的标记,一定要出现在这种特殊比较句即差比句中,差比句要求“更”字与“比”字相匹配,形成“比……更……”的共同标记形式。
“更”也是个虚词,也是句法意义突出,具有标记功能。与“比”字不同的是:“比”字标记,显示介词作用和表示比较义,形成比较句;“更”字标记,虽同在“比”字句中,却显示副词的作用,表示“差别”义,即高出正常水平,多用在程度不同的比较句中,如“她比我更努力”。“比”字与“更”字,虽然都能同时出现在“比”字句中,也都能同时出现在比喻中,但是,由于二者意义的差别,其标记对象是不同的:“比”字是比较句的标记,它是一种句法标记。与“更”字相比,它是一种上位范畴的标记。“更”字则不能说它是比较句的标记,因为它是一个程度副词,不能直接标记比较对象,它只能标记这个比较句的比较点,表示差比,是一种下位标记,次范畴标记。在比较句中二者的标记地位不同:“比”字是主标记,“更”字是次标记。然而,在修辞层面上,在比喻句中,“比”和“更”的标记地位发生了逆转:“更”是主标记,“比”是次标记。这是由于修辞要求造成的,上例的比喻是强喻,强喻是一种程度不等的比喻,它要求本体胜过喻体;“更”字是个程度副词,表示胜过、高出正常水平,这便形成了意义上的差比,在这一点上与强喻的修辞要求正好吻合。
从形式上看,上例是一个结构并不复杂的“比”字并列复句。N是构成这个句子的基础,“流”字又是构成N的关键,这两点在句中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其中包含“流”字的N,反复多次出现,把从同一语义场中聚集起来的力量,从句法语义域强烈地辐射到修辞域,使之形成丰富的辞格和灵活多变的综合运用的技巧,从而凝聚了重度贬损的表达效果。
上例比喻连用有三个特点:1.不是比喻基本形式的连用,它是比喻多样化运用的一种特殊比喻的连用,即强喻连用。2.单喻连用的结果,形成了另一种特殊的比喻复喻,它是复喻的一种,即博喻。3.比喻连用除了形成博喻外,还能形成另一种辞格排比。
3.1.1强喻连用
比喻可分为单喻和复喻,强喻是一种单喻。从修辞上看,上例是四个强喻连用,也就是四个单喻连用,之后形成一个复喻;从句法上看,“比”字分句,每一句都是一个比较句,四个比较句并列连用,构成一个“比”字复句。单喻连用成复喻与“比”字分句并列而成复句,二者形式上的一致无形中增强了对“流言”的贬损效果。强喻的修辞意义,在于强调本体与喻体之间的差别,而“更”字的程度意义以“高出”形成的差比与强喻中的比喻义相互叠加均增大了表达力度。加之N1至N5在语义场中相互区别的义素特征,在强喻中不间断地被比较、被强化,本体高于喻体的相异性当然随之更加突显。强调的作用正是如此,扩大两体间的差异性是表达新颖化的关键。不同处愈多愈大,则相同性愈有烘托:分得愈远,则合得愈出人意表,比喻就愈新颖。正如《文心雕龙》“比兴”篇所言:“物虽胡越,合则肝胆。”大凡新颖奇特的比喻,两体莫不胡越。
3.1.2连用形成博喻
从句法上,四个“比”字分句并列,形成“比”字复句。从修辞上看,四个强喻连用形成博喻。强喻是一种单喻,重在强调本体强于喻体;博喻是一种复喻,重在强调喻体的广博,即喻体广于博于本体,通过多方比喻来加强本体,终使本体胜于喻体。就上例这个博喻来说,它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只能择其要而论之。博喻的博与广,不仅增加语言的信息量,提高修辞效果,而且还能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就蔓延速度之快,把流言比作流感,不仅让读者感到疾病般的痛苦,更使读者联想到其传染的范围之广、面积之大、危害人数之多,从而促进读者对流言的警惕。把流言比喻成流星,讲的是其破坏力度之巨大,还可以使人联想到其能量的膨胀可直冲云霄,纵横于天地之间,能引起人们尽早提防。把流言比作流氓,说的是散布者其手段之恶劣下作,使人联想到始作俑者的品行卑鄙低俗,从而使人厌恶,令人作呕。把流言比作流产,论理更加透彻:此疾不仅伤及人身,而且还伤及人心,更会让人感同身受,从而激起人们反感和憎恨,对其深恶痛绝。钱钟书在谈到鉴赏比喻的两种价值时指出:要注意观感价值,但更要注意其情感价值。因为比喻不仅给人以观感上鲜明生动的形象,而且是通过这些形象,进一步调动人们的情感,使之上升为理性的抽象的图式,比喻的这种作用就是情感价值。上例关于“流言”的博喻,不仅具有生动形象的观感价值,而且通过多方比喻以鲜明生动的形象唤起人们深入的思考,提升为理性的图式,从而提高人们对流言的深层认识,更具有相当的情感价值(5)。
3.1.3连用形成排比
强喻是一种单喻,博喻是一种复喻,单喻连用形成复喻,道理十分清楚。上例强喻连用不仅形成了博喻,同时也形成了排比,这是为什么?因为二者之间具有同一性。比喻之“比”,是一种“比”,排比之“比”,也是一种“比”,二者都有比较义。是比较义建立起它们之间的联系,无论比较、比喻,还是排比,其“比”的逻辑基础都是相似性与区别性,博喻与排比也正是基于这两点联系在一起的。此例排比所排的是多个喻体,比喻所喻的是排比的句式。排比之“排”,讲究句式的排列;比喻之“喻”,关注喻体的连用。排比把结构相同或相近、意思密切关联、语气一致的语言成分排列起来,博喻把多个喻体连接起来,与同一个本体打比方,这便使博喻与排比在结构等各方面具有了一致性。又由于本体与喻体之间的意义具有相似性,所以同一本体的多个喻体的意义之间当然也具有相似性,博喻喻体间的这些相似性符合排比“意思密切相关”的条件,也形成了博喻与排比意义上的一致性。同一个本体、多个喻体连用、喻体之间意义的相似性,加上例中五个N在同一语义场中所形成的义素聚合力,使例中的博喻与排比结构相同、意思一致,这些多方统一所形成的气势,当然使二者的语气一以贯之,直至两辞格完全合二为一,密不可分地重合一起。这种由强喻连用形成的博喻是一种强强联合,加之连用又形成了排比直叙铺排的力量,使这个“比”字复句的贬损效果大增。
上文强喻连用,既形成了博喻,又形成了排比。两种辞格形式的统一,也可以称作博喻与排比兼用。此例不仅是博喻、排比兼用,二者同时还可以同反复兼用。反复是为了突出某个意思,强调某种感情,特意重复某个词语或句子。此例的反复是一种很有特色的多样化反复,在某些层次上突破了反复的界限,它的反复是多层次的,从小到大依次为:义素重复,如[+流动][+位移];词素重复,如“流”字;虚词重复,如“比”字和“更”字;句式重复,如“比”字分句,还有更高层面的重复,如强喻重复、博喻和排比重复。这便形成了从小到大的一个重复层级系统。当然,词素及以下和辞格及其以上的重复能不能算修辞上的重复,尚需研究,另当别论,但是,这种超常反复的层级性却值得关注。
原因之一,是它能引起我们对例中语言现象的思考:虽然义素重复不经分析是看不见的,词素重复也突破了反复辞格定义,但是二者的作用是不容忽略的,我们在上文的语义场中分析了相同义素和区别义素,之后又分析了“比”字分句的构式成分,其中重点就是语素“流”字。这些分析的结果:相似点与相异点,是构成“比”字句的逻辑基础,这种基础无论对句式义,还是对修辞义的形成都至关重要。具体地说,它对于比较句的形成,对于比喻、排比、比拟反复等的辞格形式都至关重要。
原因之二,是这个超常的反复层级系统确实有提高表达效果的功用。正如陈骙《文则》所说:“文有数句用一类字,所以壮气势,广文义也。”《文则》此言,对我们用例的修辞解释中肯而精彩。这个“比”字复句正是“数句用一类字”,而达到“壮气势,广文义”之效果。“比”字复句一石三鸟,既适应于博喻,又适应于排比,还适应于反复。三种修辞格凝聚、融合、形成一体,其中蕴含的贬损力量是可以想象的。例中反复意在突出思想,强调重点,分清层次;博喻由强喻连用而成,其强调作用一样明显,强强重言,繁喻如珠,既突出重点,又“广文义”也。博喻与排比互融,以其结构、意思、语气的相同、相近或相通而一以贯之,更加一起发力,“壮气势”哉!上述兼格不仅“壮气势,广文义”,而且让人开阔思路、冷静思考,从而对流言的危害认识更加深透。通过强喻而又博喻,排比而又反复等多种修辞色彩的渲染和铺排,使读者充分认识到流言的破坏力之大,危及的范围之广,下可触及地理,上可通达天文;其作俑者手段之恶劣令人作呕;其致人伤痛,遍布全身,且直刺内心,进而发人深省,引人沉思,贬损效果雄奇、健劲。
“比”字复句形式较为固定单一,包含的辞格却相对丰富多彩,其综合运用更是妙语天成、和谐相契。先说比拟与比喻套用。因为“比拟”与“比喻”的相通之处是其相似点,相似点换个角度看,就可能成为相同点。因为二者的名称都有“比”字,名副其实,因“比”而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有比较的对象即两体,而且其中被比较的对象又都同称为本体。与本体对应的另一体,比拟称之为拟体,比喻称之为喻体;而“拟”与“喻”的相通之处在于其作“比”的对象又都是本体,如果本体相同,那么拟体和喻体便有可能相同,本文所举“比”字句便是如此:“比”字分句,是比拟的一个拟体与比喻的一个喻体相同;“比”字复句,比拟的多个拟体也都与比喻的多个喻体相同。二者的这种套用是一种混同相套,是紧密相套,合二而一,完全切合、重合在一起。然而二者又不是不可分的,尽管合二而一,仍然可以一分为二,它们是可以分析的:一方面,此句不仅是比喻,而且是特殊比喻即强喻,强喻连用后又形成了另一种比喻,即博喻;另一方面,此句是比拟,也是确定不疑的,它既可以拟人,也可以拟物。如①流言——流感,以甲物拟乙物,二者都表示与人相关的抽象事物,“流言”为德之疾,“流感”是身之病。《弟子规》曰:“身有伤,遗亲忧;德有伤,遗亲羞。”②“流言”——“流星”,以物拟人,把物的行为当人来写:人在地面,星在天上,比拟传播跨度大,震撼力强,破坏力惊人。③“流言”——“流氓”,以下作之恶人拟卑鄙之恶言,恶恶叠加,比拟恶意之深。④“流言”——“流产”,此拟与①同,均以与人相关抽象事物相拟,却贬意更深:“流言”伤德,“流感”伤身,而“流产”身心俱伤,三者并举,全面杀伤。以上所论,说明同一构式,所含多个辞格。每个成分却是有同有异,词殊意显,层递渐深,其贬损警示也愈加深沉。
再说套用与连用。既然“比”字句是同一构式多种修辞,那么“比”字分句就同时包含强喻和比拟两种辞格,而且两种辞格完全重合在一起;既然强喻连用形成博喻和排比,那么比拟连用也形成了博喻和排比。既然我们已确认博喻与排比两种辞格的重合是辞格兼用,那么我们也会确认强喻和比拟的重合也是辞格兼用。既然我们已经确认强喻和比拟的重合是辞格套用,即混同套用,那么我也确认博喻和排比也是这样的辞格套用。总之,强喻与比拟、博喻与排比,辞格综合运用的形式相同,即既是辞格兼用,又是辞格套用,我们称为重合式兼用与套用。
上面分别论述了博喻与排比、强喻与比拟的重合式兼用与套用,最后说说另一种套用,也就是博喻和排比的兼用套用之中,再套进强喻和比拟的兼用与套用。这是一种以大套小的格式,是大的兼用套用格式之中,再装进一个小的兼用套用格式,这就是套中套。修辞中这种相连相兼相叠相套的重合化与句法上构式的简洁抽象、严密规整、一目了然相互映照,繁简得当。一个几十字的简单复句,因修辞色彩浓郁而变化万千,神采斐然。辞格交错,朦胧模糊,似是而非,似非而是,连缀镶嵌,形舛实妙。而又因句式的固定稳健而纹理清晰,姿态横生。
(1)比喻深层结构的四大要素及其相异点和相似点,请参考王希杰(1993)。
(2)构式的定义,请参考张爱玲(2016)。
(3)比较句请参看刘焱(2004)。
(4)此处十六字是说本体与喻体既要有相异点,又要有相似点,这是钱钟书从皇甫氏文中拈出的两句话。《皇甫持正集》卷四《答李生第二书、第三书》。
(5)此处所论观感价值和情感价值以及单喻、复喻、强喻、博喻等术语均可参看李忠初(1994)。
黄伯荣,廖序东.2017.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李忠初.1994.钱钟书的比喻艺术[M].长沙:岳麓书社.
刘焱.2004.现代汉语比较范畴的语义认知基础[M].上海:学林出版社.
王希杰.1993.修辞学新论[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张爱玲.2016.现代汉语常用构式的共时与历时的互动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8-03-24
2018年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周鸣(1978- ),女,江苏徐州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近现代汉语。
10.14096/j.cnki.cn34-1044/c.2018.05.08
H043
A
1004-4310(2018)05-00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