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飞
(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骨伤科医院,浙江 杭州 311261)
哮喘是临床上常见的一种呼吸系统疾病,一般发病较急且病情发展快,发作时间长,容易引发自发气胸与肺不张等并发症[1],甚至使患者产生呼吸衰竭[2],严重威胁着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本文观察急诊抢救应用于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中的疗效。
选取2017年4月~2018年4月我院收治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90例作为研究对象,排除有精神病史与认知障碍无法与工作人员正常交流沟通者、具有其他系统性疾病者、治疗中途转院者以及临床资料不全者,纳入的研究对象均经本院的伦理委员会同意,且患者本人或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并签署了同意书。使用计算机表法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5例。其中,观察组男28例,女17例,年龄42~75岁,平均(50.05±2.14)岁;对照组男27例,女18例,年龄41~74岁,平均(51.01±2.42)岁。两组在年龄、自身的性别、病情上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治疗,包括给予盐酸氨溴索和甲泼尼龙进行平喘以及其他吸氧、补液、平衡电解质等基础治疗。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进行急诊抢救:对患者采取辅助呼吸措施,使用呼吸机进行辅助,开始时将呼吸频率设定为15~20次/min,将吸气压力设定为6 mm H2O,而后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将吸气压力逐渐上调至12~15 mm H2O,将氧气浓度设定为35%~45%,若患者病情稳定,则将每天的通气治疗时间保持在6 h,若患者病情严重,则可进行全天的辅助呼吸治疗。
两组均持续进行1个月的治疗,在此过程中,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观察,具体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期间均应进行心率、呼吸频率等指标的监测。
对比两组患者的心率、呼吸频率等指标以及治疗总有效率。判断标准:①显效:患者临床症状消失,病情完全好转;②有效:患者临床症状有所改善,病情有所好转;③无效:患者临床症状没有改善,甚至病情加重。治疗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进行各自治疗以后,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后心率、呼吸频率等指标的改善情况,观察组患者的心率、呼吸频率指标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心率、呼吸频率等指标的改善情况比较(±s,次/min)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心率、呼吸频率等指标的改善情况比较(±s,次/min)
组别 n 心率 呼吸频率观察组 45 132.54±10.28 31.36±2.85对照组 45 115.24±10.05 25.63±2.54 t 8.0724 10.0686 P 0.0000 0.0000
进行各自治疗以后,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7.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4.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对护理的满意程度对比 [n(%)]
随着环境的恶化,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的发病率逐年增加,常规治疗方法很难在短时间内平缓患者的呼吸情况[3],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了较大的威胁,而采取呼吸机辅助呼吸的急诊抢救措施,能够有效改善患者心率和呼吸频率等指标,提高疗效,治疗效果显著。
综上所述,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进行急诊抢救,能够显著改善患者的心率、呼吸等指标,提高治疗效果,值得在临床上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