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华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时间,总体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解决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使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目前,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比较成熟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其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借鉴和吸收。
一、形成高效运作的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机制
(一)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是西方发达国家促进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的基本保障,原因在于,健全的法律体系明确界定了职业教育领域学校、政府、企业、个人四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极大地降低了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的成本。目前,美国是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早在1862年,美国就颁布了第一个职业教育法规《莫里尔法案》。此后,美国相继颁布了许多与职业教育有关的重要法案,比如《哈奇法案》(1887)、《史密斯—莱沃法》(1914)、《史密斯—休斯法案》(1917)、《国防职业教育法案》(1940)、《职业教育法案》(1963)、《学校与就业机会法》(1994)等。除此之外,美国各州还针对本州职业教育的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
(二)政府的大力支持
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逐渐清晰地认识到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作用,因此不断增加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比如,加拿大各省政府将辖区内的社区学院都纳入管辖范围,通过政府拨款的形式为其提供80%的办学经费。此外,加拿大政府还对边远地区的职业学校进行专项补助,从而使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三)建立科学的办学质量监管体系
科学的办学质量监管体系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实现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最为典型。在质量保证方面,美国高职教育主要依靠学院自我约束、社会中介机构和市场的引导(主要表现为鉴定、监督和评估)以及国家政府调控(主要表现为評估和引导)。此外,美国还建立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督导系统。通过这一系统,美国的各种专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用人单位、学生家长都可以参与到职业教育领域中,从而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的产学研合作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在美国,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社会评价对学生的择校行为和政府的财政支持产生重大影响,一些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公布的职业学校办学调查报告甚至会直接影响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四)明确企业的义务、地位和作用
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中的义务、地位和作用,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在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模式中,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进行明确规定,从而使企业有义务参与职业教育。同时,企业在参与过程中受益,这又促使其更加具有参与其中的动力。结果,学生一方面能得到最符合企业需求的培养,另一方面能学到经济领域最为尖端的技术,而学校也获得了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
(五)树立正确的观念
长期以来,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始终没有偏离产学研合作的教育理念。无论是美国的社区学院、德国的高等专科学校与职业学院、英国的职业技术学院,还是日本的短期大学与高等专门学院、澳大利亚的TAFE学院,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都牢牢贯彻产学结合、学研结合、产研结合的思想。此外,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实用主义”的哲学理念,对其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与此同时,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毕业生的高就业率也影响着民众对职业院校及其毕业生的看法。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国民相比,发达国家的多数国民并不认为高职毕业生比其他高校毕业生低人一等。
(六)建立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多样化的合作模式
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核心、以产学研合作的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课程开发,是许多发达国家促进本国职业教育发展所采取的共同策略,其中以加拿大CBE体系中DACUM(Developing a Curriculum)课程开发模式和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最为典型。同时,不同国家在课程开发与企业实践之间的合作也实现了多样化。比如,在培养学生的实用技术过程中,美国的社区学院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企业进行合作:一是工读转换制,即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学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校学习,一部分去企业劳动或接受实训,按学期或学季转换;二是半工半读制,即学生每天部分时间上课,部分时间劳动;三是劳动实习制,即学生定期到校外企业劳动实习,一般每学年一次;四是顶班劳动、工余上课制,即学生满负荷劳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二、建立基于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一)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实践
近年来,改革办学主体和改革教育方式是西方发达国家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改革的两种主要模式。在办学主体改革方面,根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可以把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分为以企业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以及以学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两种模式。前者以德国的“双元制”和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度”为代表,其实质上是一种变“职业教育完全由学校承担”为“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改革模式;后者以新加坡的“教学工厂”和澳大利亚的“TAFE”为代表,其实质上是一种“以学校办学为主、企业参与为辅”的改革模式。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改革模式,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实践都是其共同特征,目的在于实现本国职业教育以学生为主体、以实践为主线、以提高实际能力为目的的办学宗旨。
(二)以工学交替为主要形式
目前,工学交替是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通常采取日释或期释的方式。所谓日释,就是每周1—2天在学校,其余时间在企业;所谓期释,就是每隔若干周在学校与企业间轮换一次。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学校的教学扮演着配合企业培训的角色。因此,学校要与企业保持密切的联系,通常由固定的联系人跟踪学徒在企业的学习与工作。
(三)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为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和企业的优势资源,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非常注重对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并加强对校企关系的协调。比如,在澳大利亚的“TAFE”职业教育模式中,通过政府的引导和管理,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实现了学生、教师、培训基地以及硬件设施等的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对资源进行利用,促进学生的发展;在日本的职业教育体制中,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企业和职业学校是校企合作的主体,从而形成了政府、企业、职业学校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四)形成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多元化的校企合作经费保障机制。比如,德国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一个由公共财政和私营企业共同资助的多元体系,主要有企业直接资助、企业外集资资助、混合经费资助、国家资助和个人资助等组成,其中企业直接资助是主要经费来源。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新加坡政府设立了技能发展基金,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收取,主要用于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政府对进入工艺学校的学生每年每人补贴1万—2万新元,并按每名学生每年800新元的标准为发展基金注资,用于实习实训设备的添置。
三、建立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制度
(一)德国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才逐渐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它起源于中世纪的手工业行会。“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强调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占主导和核心地位,学校教育居于辅助地位,学生在企业和学校的一般时间比为3∶2或4∶1。企业與职业学校成为两个教育主体,企业着重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学校着重理论知识的传授。
(二)美国的“协作式”人才培养模式
美国的“协作式”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本质,就是“教学—科研—生产”型模式,其首先由美国斯坦福大学副校长特曼提出。这种模式不仅强调大学是求知的场所,更是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分层次培养和注重职业技能、实行校企联合培养和双导师制度以及定量设定标准、定性考核质量。
(三)日本的“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自其应用型学科创立以来,日本的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教育便始终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视为办学的中心任务,并努力寻求和塑造有别于一般院校的人才培养思路和人才类型。这种“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强调应用型职业教育特色、突出专业课程设置的灵活性与实践性、重视产学协作的共同教育以及注重“双师型”职业教师队伍建设。
(四)新加坡的“教学工厂”人才培养模式
“教学工厂”是新加坡借鉴德国“双元制”提出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将先进的教学设备、真实的企业环境引入学校,将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融合到学校的教学活动中,形成学校、实训中心、企业“三元合一”的综合性教学模式。这种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专业设置以市场为导向、项目教学贯穿始终、师资队伍建设体现“以师为本”的理念以及注重激发学生的潜能。
四、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启示
(一)建立和健全职业教育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一是加快健全我国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过程中政府、企业、学校、社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具有可操作化的规定。二是在职业教育领域牢固树立产学研合作的理念,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三是建立和健全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发课程、联合设置专业的合作机制,使职业院校的教学行为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
(二)推进以校企合作为重点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改革
一是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形成促进我国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合力。二是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探索,形成符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工学交替模式。三是发挥各级政府在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面的主导作用,制订和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法规,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加快形成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领域。
(三)完善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形成和完善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实现本国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无缝对接”的重要举措。因此,应充分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形成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强化职业教育的应用性导向,建立和健全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技能学习之间实现良性对接的方式和途径,从而既充分激发学生的潜能,又有利于推进“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