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明
一、本市医务社会工作的现状
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医院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病患者生理康复、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建构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原上海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卫人事〔2012〕80号),对医务社会工作人才(以下简称医务社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推进的具体措施以及医务社工的岗位设置、人员配比、工作职责和培养模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医务社工被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经过五年的发展,医务社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市二甲以上医院都设立了社會工作部,医务社工达到了500多人。
目前,国内医务社会工作主要有两种运行模式: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即通过项目化运作,医务社工进入医疗机构开展服务;二是根据相关文件的配置标准和规范,医疗机构自主聘用医务社工。本市目前主要选择了后一种模式。医务社工为患者提供了较为多样化的服务,如病房探访、临床转介服务、社会心理援助、志愿者队伍管理和建设、器官捐赠、健康促进的相关倡导、教育和宣传等。
总体而言,本市的医务社会工作已逐步得到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医疗机构、患者及其家属等多方认可,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了一定贡献。
二、本市医务社会工作存在的问题
本市医务社会工作在试点、推广和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和不足。主要问题如下:
(一)医务社会工作的完整服务链尚未形成。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愿景,是打造“院前—院中—院后”的完整服务链,即为公众在预防、治疗和康复的各个环节提供相关服务,而医疗机构更为重视的是院中服务,即局限在住院期间的患者心理咨询与评估、提供情绪支持等,无法开展入院筛查和出院转介等;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服务之间,尚缺乏相应的对接机制,这导致资源链受医疗卫生系统与民政系统的条块分割所限,无法搭建起面向公众的、完整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与支撑平台。
(二)医务社工专业能力亟待提升。调研显示,多数医务社工缺乏医学知识,面对需要医学知识帮助的对象时,不能准确帮扶和介入,在提倡整全型服务的医疗服务团队中,无法与医护人员开展合作工作。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一是由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方面,实务实践环节不够充分;二是一些医务社会工作部门将工作重心放在资源整合、开展各类宣教活动之中,使得本该着重开展的专业服务培训,没能取得相关成效;三是医务社会工作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体系尚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实务导向;四是医务社会工作缺乏行业性的服务标准,规范化水平较低。
医务社会工作在专业技术职称方面已有确定,但目前大部分医疗机构仍将医务社会工作归口在党政部门。在专业化程度极高的医疗机构中,医务社工的职业晋升通道尚不明确,职业发展空间相当有限。目前上海在岗的500多位医务社工中注册的仅有70余位。医务社工的注册制度还有待完善。
(三)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单一,社会力量参与不足。鉴于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跨空间特性、服务内容的广泛性、服务人群的复杂性以及服务模式的多元性,鼓励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开展相关服务,是国内外诸多城市对医务社会工作积极探索的一种方式。本市的“新途健康服务社” “静安阳光精神心理康复社”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开展健康教育、精神康复等相关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很少,且都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很难直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医疗机构的社会工作部门对这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也缺乏了解和信任。迄今为止,还缺乏一个能够在医疗社会工作与社会力量参与之间实现有效沟通的支撑平台。
三、创新推进本市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是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环节,是民生的现实需求。在创新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路径上,建议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角度,把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与民政、劳动人事等主管部门的对接机制。搭建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与民政、劳动人事等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平台是当务之急。针对医疗卫生服务普遍存在着“院前—院中—院后”割裂的现状,建议卫计委与民政部门之间搭建起相互联结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一体化的支撑平台,共同培育和发展公益型、服务型、互助型的医疗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鼓励这类社会组织与医疗机构合作进入社区开展服务。
整合多方资源,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引入社工机构、社团组织等专业力量作为重要补充并形成合力,为医务社会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拓展医务社工服务空间,扩大服务内容,从而打造出医务社会工作的完整服务链,有效解决患者及其家属在入院前的焦虑和出院后的忧愁。同时,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对医务社会工作的行业管理和考核评估,组织自查评估和实地督导。通过科研带动实务和专业发展,组织医务社工领域权威专家、学者联合开展医务社工标准化研究工作,提出本市医务社会工作的行业标准。
(二)重视和加强对医务社工的专业能力培养。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是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之基。针对多数医务社工缺乏医学知识,不能准确帮助患者,也无法与医护人员更有效合作的问题,首先要强化医务社工的专业教育,提升其实务实践的水平。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民政和劳动人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的指导。由医疗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牵头与有关高校合作,完善医务社会工作的注册制度与继续教育制度。加快医务社会工作及其相关领域的服务标准的制定,研究和开发针对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评估指标。拓宽医务社工职业发展通道,研究制定高级社工师评价政策,在医务社工领域内探索跨系列的职称晋升制度,为具备卫生序列职称的医务社工转评创造条件。还可在现有人才队伍中,选拔一定比例的优秀医务社工到海外学习进修。
(三)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整全型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构建整全型的服务网络是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方向。针对目前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单一、人员配置有限、专业力量不足的状况,建议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服务供给,保证医务社会工作有效运转。面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引导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必拘泥于单一形式,可结合自身单位和实际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务社会工作。在尽快搭建“医疗机构—社会组织”支撑平台的基础上,推动高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和各类基金会,以项目化等方式提供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资源投放路径,减小医疗机构内的科层约束和资源限制,打通医疗机构的院前、院中及院后服务的内外衔接。在团队建设上,达成医护人员、志愿者、患者本人和家属之间的更加和谐的协作关系。在社区层面上,密切与周边街道社区的合作,促进原有的社会工作者着力于“从社区到医院”的方向上,将服务范围向医务社会工作领域拓展和延伸,实现医务社会工作的院内服务和院后康复服务及社区照护服务有效衔接,从而建立起整全型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