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百万庄住宅区看城市建设的历史变迁

2018-11-02 06:24/
建筑 2018年20期
关键词:住宅区居住小区住宅

文 / 崔 勇

北京百万庄住宅区历经从单元式到大街坊再到居住小区的风雨历程,能够被选为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名录是因为它的历史变迁堪称北京城市住宅建设发展变化的缩影,或印证着北京城市住宅建设发展的历史足迹,这还得从新中国成立初期解决城市住房权宜之计讲起。

砸烂一个旧中国建立新中国伊始,百废待兴,如何从事经济和城乡建设,从中央到地方都茫然而不知所措,于是乎一切向社会主义苏联老大哥学习看齐仿效,城市住房建设亦然。

1949年刚解放不久的首都北京到处都是朝阳沟式的臭水沟旁的土坯房和简陋的棚户,解决广大城市居民窘迫的住房、实现安居乐业的需求是摆在新政府市政建设者面前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从1950年起,北京市房管部门、市政建筑公司、城区各级政府组织建设了北京市最早的一批平房住宅“排子房”。这种平地而起的“排子房”用土坯做墙身,保固年限为15~20年。“排子房”虽然还是比较简易,但砖木结构的平房与过去简陋的土坯房和棚户屋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排子房”一般是坐北朝南而成行排列,室内只是居住空间,故俗称“排子房”。这种权宜之计的“排子房”当时北京共有224万平方米,占据城区新建住宅的三分之一,使得许多居住在简陋的土坯房和棚户屋以及无房的飘泊的城市居民得以有了安身立命之处所。

1952年,鉴于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雅典宪章》提出的“居住邻里单位”的城市住宅建筑设计思想,主张以城市干道包围的区域作为基本单位而建成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用地面积的邻里单位住宅区,居住区内除住宅建筑外,还要有日常需要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使得居民生活在一个舒适、方便、安宁、优美的居住环境中,并在心理上对自己居住的住区产生一种乡里乡亲邻里的乡土观念。继北京铁道部在真武庙区建设了最早的“邻里单位”的居住住宅区之后百万庄住宅区也是具有“邻里单位”特征的新住宅区之一。“邻里单位”住宅均为砖混结构,而且采用木屋架、坡屋顶,房屋外墙用水泥拉毛和横线条水泥抹灰,凸显实用、朴实、简洁的形态,使用保固年限也是15~20年,北京城市居民的居住困境得到极大的改善。早在20世纪40年代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在《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七卷第2期上著文《现代住宅设计的参考》提出分部组合住宅的“邻里单位”小区得以践行。

“邻里单位”住宅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北京的出现是借鉴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和住宅建设思想与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具体应用的探索与尝试,而同期的大都市上海在建设新中国第一个工人新村的曹阳新村时,也采用了“邻里单位”住宅设计思想而建设了花园式居住区。北京和上海两个城市的“邻里单位”住宅区南北互相呼应而成为全国具有示范性的代表性住宅,后来在一切向苏联学习一边倒热潮下,“邻里单位”被“单元式”“大街坊”住宅取代。

1953年至1957年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学习苏联老大哥热潮下,北京的百万庄住宅区建设采取了苏式“单元式”住宅楼房模式。苏式住宅楼房的基本单位是“居住单元”,它是由共用楼梯的几户组成,每户平均有三四间住房,人均居住面积按照9平方米计算。由不同“居住单元”组合的住宅楼房可以使建筑构件标准化,从而降低造价,提高建筑密度,也能满足各楼层居住群体的使用要求。“单元式”楼房住宅不仅有楼梯交通过道,而且房间内有供暖设备、独用厨房和卫生间,但苏联理想的人均居住面积9平方米的标准与北京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的实际状况以及建筑材料不足的客观现实不相符合而难以付诸实现。

1955年4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盛情邀请,苏联组成以勃德列夫为组长的专家组来到中国指导首都北京的城市规划、城市经济、城市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公共交通、给水排水、集中供热、煤气供应等各项城市建设工作。北京市市政工作者在苏联专家组指导下形成《北京市改建与扩建草案》,在住房建设上又依照1933年至1935年期间苏联首都莫斯科改建总计划中规定的9至15公顷“街坊建设”的城市建设原则,确定在新建的地区采用“大街坊”制度,城区改建时也要逐步把小胡同拆除改造成“大街坊”式住宅区。北京这时开始产生成片的“大街坊”建设住宅,其中包括东郊棉纺厂工人住宅区以及白家庄、呼家楼、永安里、垂杨柳住宅区,东北郊的酒仙桥工人住宅区,北郊的北太平庄、和平里住宅区,西郊的真武庙、羊坊店、三里河、百万庄住宅区,以及城区的虎坊路、白纸坊、体育馆路、范家胡同、幸福大街、右安门内住宅区等等。这种“大街坊”住宅区街坊内建筑风格比较统一协调,且街坊内庭院井然有序,甬道、路灯以及各种市政管线都贯通到每栋住宅。不无遗憾的是,完全刻板地按照苏联首都城市街区建设理念与模式建成的遍布在历史文化古都北京城区大片的“大街坊”,其结果是致使富有特色的北京胡同小巷及其生活场景消失。不同的历史文化环境、自然地理环境以及人文环境决定其不同民族居住文化场所的本质特色。

1957年,在苏联专家组指导下北京市市政工作者编制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在住宅建设上提出了城市居民区以“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替代了此前的“大街坊”制度。“居住小区”是城市居民区规划的一种基本结构单元,每个小区又可划分为若干住宅组团,其基本特征是小区有明确的地界划分,不被城市交通干道分割,且城市交通不穿小区,小区规模以人口密度和生活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为限度。小区内设置为日常生活服务的设施,如学校、商场、托儿所、影剧院、邮局、浴室、以及治安派出所等,使得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不出小区。小区内还必须有一定的公共绿地、俱乐部、防空防灾疏散场地、以及共享的文化与交流空间。这样的“居住小区”的楼层高一般是4~5层,层高在3米左右,住宅区内尽可能多地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生活服务设施和上下自来水、供电、供暖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居住小区”是继“大街坊”住区之后新出现的一种居住形式,至20世纪70年代末期一直是北京城市住区的主要住区形式,一定程度上成为北京城市住区历史变迁的印记,其中所蕴含的文化、历史、工程技术以至建筑艺术价值可载入史册,北京城市住宅建设历史经验教训与成败得失也由此可略见一斑。尽管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致使在新的历史潮流下北京城市建设中更多样化更完善的新住宅区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如独享空间单家独院别墅、高档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普通住宅区以及廉租房区等。相形之下,百万庄住宅小区比新时代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住宅区显得落伍式微,诸如拥挤的道路停车、绿化面积不足、室内外的建筑装饰设备简陋、没有电梯方便老人通行等,但百万庄住宅区旧的“居住小区”所烙下的历史情结与历史印迹令人记忆犹新。遗憾地是北京百万庄住宅区因新的城市规划与市政建设利益所驱致使不少住宅被拆除,诸多令人流连忘返的小区生活场所在推土机的推动下变为面目全非的新场地。北京城市住宅建设发展变化缩影的印记将湮灭。

美国建筑学家阿摩斯·拉普普特在《建成环境的意义—非言语表达方法》中说得好:“人们对(建成)环境首先是整体的与情感的反应,即人们喜欢某些市区或住宅形式,只是由于它们含有意义。这种总体的感情上的反应是基于环境极其特定的方面所给予人们的意义,这种意义部分是人们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认识到意义是理解环境如何起作用的中心。因而,可以说环境可作为一种场所有助于识别并起到记忆的效果。环境既直接表达意义,又帮助其他形式的意义,相互作用、交流和协同动作。”在时间、空间及文化脉络交流中凸显意义。

这就是百万庄住宅区作为20世纪中国建筑文化遗产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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