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然
摘 要:新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对我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研究对象,探究其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及发展对策,首先从刑事法律援助受案情况、通知辩护案件与依法申请案件情况、诉讼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以及受援群众情况四个方面探究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现状,其次分析现阶段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已取得的成就。并在此基础上,最后提出完善浦东新区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对策,以期为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提供一定参考借鉴意义。
关键词: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
2012年3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现阶段,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已取得丰硕成果,建立了我国第一次法律咨询专线。因此,本文从上海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为视角,分析了浦东新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及当前所取得的成就,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浦东新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
一、浦东新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现状
(一)刑事法律援助受案情况
浦东新区2014-2017年刑事法律援助受案情况如下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2014-2017年,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07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17件。浦东新区法律援助案件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呈现上涨发展趋势。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从2014年的856个增加到2017年的1243个,增加了31.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从2014年的381个增加到2017年的492个,增加了29.1%。2014-2017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分别占44.5%、40.1%、43.8%和39.6%。
(二)通知辩护案件与依法申请案件情况
浦东新区2014-2017年通知辩护案件与依法申请案件情况如下图2所示。
从图2中可以看出,2014-2017年,浦东新区分别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2、35、52和60件,分别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11.7%、11.9%、16.7%和18.1%。通知辩护刑事法律援助案始终占主导地位,占当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89.3%、90.1%、86.8%和87.3%。
(三)诉讼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
2014-2017年浦东新区诉讼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如下表1所示。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侦查起诉阶段案件数量从零开始,从2013年的27个增加到2014年的83个。一审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和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最多,占所有刑事案件总数的50%以上。然而,在第二审阶段的案件较少。2014-2017年,一共处理了13起案件。
(四)受援群众情况
2014-2017年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受援群众情况如下图3所示。
从图3中可以看出,在2014和2015,受援者包括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和贫困者。其中,未成年人和盲聋哑人分别占总案件数量的58%和71%。2016和2017年,未成年人和聋哑病例分别为68%和63%。2014-2017年,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人数是2人。一般贫困人口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数量呈上升增长趋势,从2014年的13件增加到2017年的27件,分别占10%、13%、21%和20%。
二、现阶段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已取得成就
(一)首创法律援助的“浦东模式”
1995年8月25日,惠民机构首次成立了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该法律援助中心是我国首个为贫困用户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的政府机构。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逐步得到了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形成独特的法律援助工作模式。该工作模式的主要特点为,法律援助机构只需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判和受理,所有案件均由社会律师承担。此工作模式得到司法部的认可,被誉为法律援助的“浦东模式”。浦东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已有20多年,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具有较大作用。
(二)首创全国第一条法律咨询专线
上海浦东新区政府于1996年12月26日成立了中国首条法律咨询专线,该法律援助咨询专线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矛盾,为市民解决矛盾。这里列举了两个案例。在浦东新区成立热线电话后,一位市民因为邻居违反了规定而多次受到威胁,所以打电话求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公民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居委会调解,从而避免矛盾升级。专线也接到了一名中年妇女的电话,她称她是残疾人,因为她的单位拒绝给予补贴,并且服用了超过100片精神镇静剂,形势非常危急。一方面,专线工作人员试图安抚和安慰,另一方面,让人们立即通知法律援助站所在的呼叫号码进行紧急处理。随后,由于及时的沟通和抢救,该女子已脱离危险。从这两个案件中可以看出,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专线为市民化解矛盾以及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组建骨干律师队伍
律师是法律援助“浦东模式”的核心成分。浦东新区一直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现阶段已形成法律援助律师骨干200人左右。这支队伍是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力军。2018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开始集中招聘重要法律援助律师,吸引500余人报名。经过严格审查,92名律师被纳入法律援助骨干队伍。2016年3月26的一个晚上,17岁的被告杨某在万某的建议下为他的同胞报仇。结果,他破坏了受害者办公室的财产,并轻微地伤害了受害者。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倪某作为被告杨某的辩护律师,认真研究案卷,会见被告杨某询问案件事实和证人证言,建议应该减少对18岁以下被告的惩罚。最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充分听取并通过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并发现被告人杨某犯有肇事罪,判处两个月拘留,缓刑两个月。通过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未成年人杨某得到了减轻处罚。浦东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弱者保障了法律援助的服務水平。
三、進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对策
(一)提高司法部门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
刑事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关键部分。司法部门必须重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一方面,成立刑事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组织,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明确各部门的职权,协调配合,各部门交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有效处理。另一方面,制定相关实施准则。根据《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条例》和浦东新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实施,制定并实施详细可行的实施准则,将其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浦东新区法律援助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提出相应的法律援助对策,并监督各机关按照规定照常实施。
(二)加大社会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认知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的刑事诉讼法,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认知水平。宣传有利于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增加法律援助案件来源的基础性工作。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进行的。一是运用媒体加强宣传、举报刑事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件,通过刑事法律援助的媒体报道,进一步增强刑事法律援助成功案件对社会的影响。第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提高社会各个群体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认识。三是要加强公诉法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宣传力度,架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和诉讼法的有效连接。
(三)加强公检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衔接
新刑诉法对指定辩护的主体增加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但对于公、检、法与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如何协调相互关系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避免各部门为自身利益相互推诿与扯皮,如何保障新的通知辩护制度顺畅运行,必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配合,建立公、检、法、司各部门之间及时、有效的协调机制。例如,法律援助的内容可以添加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义务的通知中。推进职务律师制度,将法律援助人员配置到值班场所,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的拘留场所设立法律援助站。定期召开法律、检察、公开、公司等部门法律援助领导会议,通报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
为了保证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可以采取事前、事后、事后监控的方法,对整个刑事案件的整个历程进行追踪和控制,提高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质量。事先可以成立律师刑事法律援助人才中心,与律师签订服务协议,进行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事中可以充分实施法院听证制度和回访制度,对援外律师的服务进行监督。事后可以建立一个满意调查制度,对类似案件进行比较分析,比较法律援助和律师聘用的判决结果,把律师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纳入对象。在完成协助案件后,征求处理部门、受援这等人的想法和意见,对其满足都进行评估。
四、结论
本文主要对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4-2017年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实施现状展开研究,从刑事法律援助受案情况、通知辩护案件与依法申请案件情况、诉讼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以及受援群众情况四个方面探究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现状,分析现阶段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已取得的成就,包括首创法律援助的“浦东模式”、首创全国第一条法律咨询专线、组建骨干律师队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对策,主要包括提高司法部门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加大社会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加强公检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衔接以及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
参考文献:
[1]宋昭.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研究[J].人民论坛,2010(35):50-51.
[2]打印文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11):14-16.
[3]车梦婷.我国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现状及扩大路径初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思考[J].新西部,2018(6).
[4]邢红艳.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6(28).
[5]孙敏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实践分析——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的实践为例[J].法制博览,2014(10).
[6]庞华玲.对刑事诉讼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制度应予完善[J].法学杂志,2001,22(3):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