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洁 刘敏丽
(1.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872;2.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3.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屡创新高,2016年数据显示全国地方债规模为6.05万亿,同比增长98.69%1,与债务同步增长的是巨额的政府补助支出2。政府补助的目的在于培育有竞争力和有潜力的企业,扶持地方经济发展,或为了维持当地的经济社会稳定而挽救濒临财务困境的企业。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补助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许多公司存在为了获取补助而迎合政府的行为,违法违规骗补的现象日见报端3。这导致补助没有给真正需要的企业,补助的实际资助对象和原始预期背离,政府补助的目的落空。而补助获得后审计监管的不到位进一步导致大量珍稀的补助资源被滥用4。因此政府在对企业发放补助时,如何有效地甄别出真正需要的企业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监管部门需要了解“为了争取政府补助,公司会采取什么手段迎合地方政府?”本文将对此进行研究。具体来说,本文将从高管管理公司盈余的角度对以下有趣的问题进行分析:(1)高管能否通过负向盈余管理行为增加其获得的政府补助,向政府“哭穷”?如果可以,具体体现为何种类型的补助?(2)高管在负向管理盈余时是否存在管理成本?如果成本增加或者存在其他可以获得政府补助的替代机制,负向盈余管理行为的作用是否会减少?(3)高管负向盈余管理行为的作用是一次性的,还是具有持续性?(4)公司现有治理机制能否抑制高管通过负向盈余操纵获得政府补助的行为?
本文以公用事业类公司为样本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选择公用事业类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而非全体上市公司的原因在于:(1)经理人晋升目标不同。与其他行业以经营业绩作为经理人考核和晋升目标不同,公用事业类高管更可能利用政治关系或者承担较多的政策性负担换取晋升资本,这使得高管负向盈余管理的成本更低,高管有激励和动机向政府“哭穷”。(2)公用事业类的“公益”性质。公用事业类提供的主要为关乎国计民生的产品和服务,其产品定价权不在公司本身,往往需要通过听证会决定,因此公用事业类公司在经营上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是偏向社会公益。加上公用事业类公司承担着劳动力就业、税收等重大社会责任。作为回报,政府愿意在其经营不善时提供补助以帮助其渡过难关。“高管有动机+政府有意愿”,这使得公用事业类公司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会哭的孩子有糖吃”的行业。通过这一行业的分析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公司为了争取补助,如何迎合政府,以及迎合过程中盈余管理程度的成本对高管行为决策的影响。
1.政府补助文献综述
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政府补助是政府扮演“扶持之手”(helping hand)的最直接的手段(孔东民等,2013)[6],一方面政府补助可以直接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产业结构改革和经济转型;另一方面政府补助也具有信号传递作用,向外界传递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引导资金、技术和管理人才进入,促进行业发展。基于政府补助在现实经济中的巨大作用,政府补助一直是学术界和理论界研究的重点。目前,国内外对政府补助的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1)政府补助的发放对象;(2)政府补助的经济后果。
首先,在政府补助的发放对象上,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在发放补助时,既“保护弱者”,又“扶持强者”,这表现在选择补助对象时倾向于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但确定了补助名单后对竞争力相对较弱的企业给予更多补助(邵敏和包群,2011)[11]。进一步从产权性质、地区、行业以及是否为ST公司角度探究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司的具体分布特征时,步丹璐(2012)[4]发现,国有企业获得了超过80%的政府补助;而从地区来上看,政府补助集中发放给了东部地区;从行业上来看,公共服务行业和高技术行业获得了主要的政府补助;最后就ST公司与非ST公司而言,ST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较少,说明政府为促进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更多地向非ST公司提供政府补助。此外,企业能否获得补贴收入还与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处于特殊阶段相关,相对而言面临财务困境的企业(Faccio et.al,2006)[2]、争取上市资格或配股增发的企业(Aharony et.al,2000)[1]、或者具有扭亏保牌的企业(孔东民等,2013)[6]等,也能给上市公司带来更多的补贴收入。
其次,在政府补贴的经济后果上,研究主要从政府补助对研发的影响和政府补助对绩效的影响两个角度进行。在补助对研发的影响上,由于从事研发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很高,而且具有严重的外部性,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被削弱,而政府补助可以很好地缓解这一矛盾,但是由于政府在补助发放和使用上监督困难,以后对事后滥用补助的惩罚力度不够,因此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不显著(冯宗宪等,2011)[5]。此外,部分研究显示补助的作用还会受到治理制度的影响。杨洋等(2015)[15]发现所有制和要素市场会影响补助的作用,企业性质为国有以及要素市场扭曲时,政府补助具有消极作用。在补助对企业整体绩效的影响上,现有文献也未形成统一的结论。邵敏和包群(2012)[12]认为补贴力度存在临界值,当政府补助低于临界值时,补助可以显著地促进企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但当补助超过临界值时,补助会抑制生产率的提高。陆国庆等(2014)[9]发现创新补贴可以增加企业的创新绩效,且外溢效应大于直接补贴效应。
2.盈余管理与政府补助的文献
目前国内从盈余管理角度研究政府补助的文献主要有三篇。孔东民等(2013)[6]从补贴的动机切入,研究市场竞争和产权性质对企业补贴的影响,研究发现亏损企业和国有企业会有更高的政府补贴;当企业有盈余管理需求时,所有企业均会获得较高补贴。孔东民等(2013)[6]发现盈余管理可能会影响企业获得的补贴,但是并未作为论文的核心内容深入研究。王红健等(2014)[14]以金融危机为背景,研究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了更多补助而主动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以及操纵行为的经济后果,他们发现负向盈余操纵将增加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且在金融危机之后两者的相关性更强,而通过盈余操纵获得的补贴会降低补贴的边际价值。赵璨等(2015)[19]根据扣除补贴后的资产报酬率将公司分为盈利状况较差和较好两组,研究发现较差组的企业倾向于通过负向盈余操纵获得政府补贴,而较好组则通过寻租获得补贴,两者在企业绩效和社会绩效上也存在区别,而且只有在地方政府晋升压力较大的地区,上述迎合行为才能发挥作用。
上述三篇文献对高管通过负向盈余管理迎合政府,争取更多补助的行为进行了初步探索。但是并未对下列问题进行深入分析:(1)政府补助具有多种名目,不同补助在发放时政府的主观程度、公司获得补助的持续程度、以及使用补助的随意程度上存在区别,例如针对“明星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的人才引进补助及创新基金补助和针对“问题企业”及“扶贫扶弱”的“困难企业岗位补贴”必然存在差异,现有文献仅从政府补助的总额出发,未考虑企业行为对不同名目补助的影响;(2)公司高管个人行为的动机分析,即高管为什么要进行盈余操纵?例如当高管薪酬和评价体系与其业绩挂钩时,负向盈余操纵存在私人成本,那么高管还会进行盈余操纵吗?是否有其他的措施可以代替盈余操纵行为呢?(3)部分补助在发放上存在持续性,那么公司盈余操纵对补助的影响是否也具有持续性呢?(4)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否抑制高管的盈余操纵?这给本文研究提供了机会,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从政府角度而言,公用事业类公司提供的主要是水电煤等关乎居民衣食住行的产品和服务,相较于其他行业,其企业性质更倾向于服务居民,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的社会公益型企业,而不是一味追求盈利的经济绩效型企业5。因此,公用事业类公司除了肩负企业盈利的经济目标之外,还需要承担政府的多重政治目标和社会目标,例如服从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支持当期劳动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这使得公用事业类公司在经营中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益。当两者出现背离时,迎合地方政府宏观调控、维持社会稳定和服务大众是其行为选择的出发点。这导致公用事业类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经营亏损。一旦亏损或面临破产困境,考虑到公用事业类公司经营时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一旦破产产生的巨大社会成本,政府会考虑对公司进行补助,以奖励和弥补其偏离经济绩效,追求社会责任的行为。因此,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公用事业类公司更有机会获得政府补助。
从公司角度而言,政府补助作为无偿的资金来源,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人。但是考虑到政府补助在发放上的稀缺性,并不是每一个企业都可以获得,这就使得各公司管理层为了获得政府补助,需要制定不同的行为决策去迎合地方政府的发放标准和利益取向,尽可能多的获得政府补助(王红建等,2014)[13],对公司的盈余进行操纵和管理是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原因在于,首先,高管有能力操纵公司的盈余,现有会计准则从历史成本计价向公允价值计价的导向转变给了高管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从而提供了更宽松的盈余操纵空间,这使得盈余操纵更加可能。现有文献也发现新准则实施之后高管存在利用资产减值和金融资产等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周冬华,2013)[20]。其次,和国有企业类似,公用事业类公司的政策性负担进一步模糊了高管经营绩效与努力程度之间的关系(林毅夫等,2004)[8],从而使得经营绩效并不是公用事业类公司高管晋升唯一的考核指标,张霖琳等(2015)[18]认为央企高管晋升主要是绩效与个人能力驱动,而地方国企高管的晋升可能得益于政治关系或者因承担较多的政策性负担换取晋升资本。绩效指标在晋升期间的弱化使得公用事业类公司的高管利用负向盈余操纵向下调整盈利,对地方政府“哭穷”时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公用事业类公司存在通过负向盈余管理操纵来获得政府补助的动机。
从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来说,本文参考李馨予和陈晓(2015)[7],将补助分为项目性补助、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三类。项目性补助针对具体项目发放,政府在选择补助对象时一般需要初期筛选、申报,匿名评审和公示环节,有时为了以示公平,还需要将整个选拔环节公布。透明化的操作和处理限制了政府在选择补助对象上的主观程度。此外,由于项目性补助针对具体项目发放,因此获得补助后公司在资金使用上存在限制范围,企业不能随意改变补助的用途,这使得项目性补助使用的随意程度较低。而政策性补助是当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长远政策发展目标而发放的补助,例如节能减排的资源补助,支持国际贸易的外贸补助等。由于长远目标比较宏观,具体标准不如项目性补助细致,因此政府在选择发放对象的主观程度上比项目性补助大,同理,目标设定更为宏大使得补助使用上管理更加粗放,因此使用方面政策性补助的灵活性大于项目性补助。偶发性补助政府在发放时制定的标准最模糊,政府发放时主观选择性和使用的随意程度都比项目性补助大。因此,从政府选择补助发放对象的主观程度和公司获得后使用的随意程度上说,项目性补助均低于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
而补助的这两个特点影响高管的盈余管理动机。以项目性补助为例,由于项目性补助政府的主观操作空间较小,此时即使公司通过负向盈余操纵将盈利调低,以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向地方政府寻求利益互换。但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说,项目性补助是有明确资助对象和选拔标准的,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很小,负向盈余管理行为很难发挥作用。因此,政府在选择补助对象的主观程度越大,公司负向盈余管理操作的作用越大。此外,公司获得补助后能否随意使用也将影响公司负向盈余操纵的动机。公用事业类公司大多隶属地方政府,由于产权主体缺位及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公用事业类公司高管存在一定的为自身谋取租金的空间,这体现为为个人职位晋升向上级部门寻租或在职消费等,使用上更随意的政府补助可以为这类活动提供资金。因此,政府补助在使用上越随意,高管越有激励通过负向盈余管理获得补助,从而为谋取自身私利提供原始资金来源。因此,从上述补助的两个特点而言,公司更可能通过负向盈余管理操纵去争取更多的政策性和偶发性补助,而不是项目性补助。
最后,政府补助的目的在于“做强做大”或者“扶贫扶弱”,前者的补助对象主要为当地支柱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后者的补助对象为业绩欠缺但同时承担较大社会责任的企业。公用事业类公司通过负向盈余操纵的方法获得的政府补助,更多体现为后者。对应于具体补助类型而言,项目性补助的目的在于促进公司研发创新,扩大生产,补助资金更多用于满足地方政府“做大做强”的目标,为地方官员晋升提供筹码,而公司负向盈余管理的行为会让其增长潜力和盈利水平更低,从而降低了地方政府对其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的评价,因此,公司负向盈余管理行为与项目性补助的发放目的背道而驰,负向盈余管理很难让公司获得项目性补助。
综上,从对政府和高管的行为分析,以及从政府选择补助对象的主观程度、补助获得后使用的随意程度和补助的发放目的角度,提出本文假设1:
H1a:公司存在利用负向盈余操纵获取政府补助的动机,负向盈余管理可以显著提高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正向盈余管理没有类似作用。
H1b:项目性补助政府选择发放对象的主观程度低,补助获得后公司很难随意使用,而且目的是为了扶持支柱产业发展,因此公司利用负向盈余操纵很难获得项目性补助,更多体现为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
高管的负向盈余管理操纵并非没有成本,负向操纵的直接成本就是公司绩效指标变差。虽然绩效指标不是公用事业类公司高管晋升考核的唯一指标,但仍然是重要指标之一,此时为了政府补助而进行的负向盈余操纵为高管晋升之路增加了阻碍。此外,业绩敏感性薪酬的实施也进一步增加了高管负向盈余操纵的成本,当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时,负向盈余管理降低了公司业绩,从而进一步降低了高管获得的薪酬。因此,高管薪酬对业绩越敏感,公司越不可能通过负向盈余管理来提高政府补助。现有文献发现高管利用盈余管理向上调整公司操作性应计利润(即正向盈余管理)的证据,王克敏和王志超(2007)[14]发现高管存在为了薪酬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正向盈余管理越高,高管报酬越高,两者显著正相关。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2:
H2:高管业绩薪酬敏感度会影响公司利用负向盈余操纵获取政府补助的行为,业绩薪酬越敏感,利用负向盈余管理提高政府补助的行为越少发生。
此外,考虑到负向盈余操纵的成本,如果现有公司机制中存在可以替代盈余操纵增加政府补助的手段,公司负向盈余操纵对政府补助的影响是否会减小呢?政治关联是其中的手段之一。一方面,公司的政治关联体现了公司的资源获取能力,公司高管如果曾在政府部门任职或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职位,其积累的人脉关系和社会资源越深厚,就越容易和政府部门沟通,政府官员或出于政治目标或出于私人利益,资源分配往往会向与之关系密切的企业倾斜(于蔚等,2012)[16],从而容易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源和优惠政策(余明桂等,2010)[17]。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政治关联对负向盈余管理程度和政府补助之间的关系可能具有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有政治关联的公司其本身与政府亲密的关系就有利于其获得政府补助,考虑到负向盈余管理的成本,有政治关联的公司可能不需要通过负向操纵盈余来获得政府补助,此时政治关联可以替代负向盈余管理,从而有政治关联的公司更少地通过负向盈余管理来获得政府补助。因此,政治关联对对负向盈余管理和政府补助之间的关系可能有促进作用,也可能有替代作用,这两个假设是相互对立的,具体结果如何有待实证检验。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3:
H3a:政治关联对负向盈余管理和政府补助的关系可能有促进作用,体现为政治关联的公司其利用负向盈余操纵获得更多的政府补助。
H3b:政治关联对负向盈余管理和政府补助的关系也可能有替代作用,体现为有政治关联的公司更少通过负向盈余操纵获得政府补助。
本文以2007~2013年间,中国沪深两市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为公用事业类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对其获得的政府补助的影响。在此期间,一共获得了1742个年度样本公司。以2007年作为研究起点的原因在于,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开始实施,其中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与旧准则存在区别,为了避免制度变迁的影响,本文以2007年作为研究起点。剔除部分数据缺失,无法通过手工收集找到的样本,本文最终获得了1161个年度样本数据。除政府补助数据外,其他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对个别缺失数据进行了手工收集。所有结果均采用STATA13.0得到。
1.模型设计
本文研究公用事业类公司是否会主动操纵盈余管理提高其获得的政府补助,并进一步分析业绩薪酬敏感度和政治关联对其盈余操纵行为的影响。模型设计如下:
(1)首先,研究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是否会提高其获得的政府补助,为了区别正向盈余管理和负向盈余管理对政府补助影响可能存在的差异,本文将公司样本按照正向和负向盈余管理分组进行回归,具体回归模型如下:
由于政府补助金额(Subsidy)的值总是大于等于0的,数据在左侧存在截尾效应,因此回归采用Tobit模型进行,左删除点设为0。所有模型均控制行业和年度效应,并对回归结果的标准误按照公司代码进行Cluster处理。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政府补助的审批和发放需要时间,同时为了避免盈余管理程度的内生性以及与政府补助的反向因果关系,本文在主体模型中对盈余管理程度均取滞后一期值,稳健性检验中将进一步处理内生性问题。
(2)其次,本文研究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路径。参考李馨予和陈晓(2015)[7]对政府补助的分类方法,本文将政府补助分为项目性政府补助、政策性政府补助和偶发性政府补助三类,研究公司盈余管理导致政府补助的增加是通过哪类补助实现的。方程和方程(1)类似,只是将因变量改为项目性、政策性或偶发性政府补助,在此不再列示。
(3)在研究高管业绩薪酬敏感性和政治关联对盈余管理和政府补助的增量影响时,本文首先参考吕长江和张海平(2012)[10]的研究,以上市公司是否实施股权激励作为高管薪酬对业绩敏感度的衡量6,这是因为公司股权激励一般以业绩指标作为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负向盈余管理程度越高时,高管越难达到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从而降低了股权激励部分的薪酬。因此,按照公司是否实施了股权激励分组回归,研究负向盈余管理对政府补助的影响。在政治关联的处理上,本文参考于蔚等(2012)[16]的研究,本文以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否曾经在政府部门任职,或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政治关联的衡量,按照是否有政治关联分组,研究负向盈余管理程度对政府补助的影响。
2.变量定义
首先在巨潮资讯网上收集所有1161个公用事业类样本的年报,根据年报附注中营业外收入的明细项目得到公司是否获得了政府补助,以及政府补助的金额7,结果显示一共有1028个样本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政府补助。由于公司规模不同导致政府补助差异巨大,本文将政府补助金额除以期末公司总资产进行标准化处理8。
为进一步查询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将公司披露的政府补助明细摘录整理,共得到了9252条明细。本文首先人工阅读每条明细,根据其具体内容归类至研发、生产补助、税收补助、利息补助、地租补助、资源补助、外贸补助、农业补助,公共补助、发展补助、奖励补助和其他补助12项类别中。然后参照李馨予和陈晓(2015)[7]的做法,根据12项类别的具体特征不同,将研发补助和生产补助归类至项目性补助,税收、利息、地租、资源、外贸和农业归类至政策性补助,公共、发展、奖励和其他补助归类至偶发性补助。
本文的核心自变量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和现有研究采用修正后的Jones模型估计盈余管理程度不同,本文采用Kothari等(2005)[3]业绩修正后的Jones模型来估算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9。
表1 变量定义
参考孔东民等(2013)[6]、王红建等(2014)[13]的做法,本文选择产权性质(State)、公司规模(Size)、独立董事比例(Indep)、控股股东比例(Control)、股权集中度(HHI)、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状况(Dual)、高管持股比例(Share)、扣除政府补助后是否亏损(Loss)、现金流(Cash)、资产负债率(Lev)、公司成长性(Grow)和权益净利率(ROE)作为控制变量。所有控制变量取值均滞后一期。同时,回归中进一步控制了行业效应和年度效应的影响,具体变量定义详见表1。
表2列示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有无政府补助(Dum_sub)的均值为0.885,说明88.5%的公用事业类公司获得过政府补助,这个数字显著地大于孔东民等(2013)[6]以所有上市公司为对象计算得到的61.10%。这符合现实情况,公用事业类公司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获得政府补助的概率大于其他行业。政府补助金额(Subsidy)的均值为0.036,也大于孔东民等(2013)[6]得到的0.3%和王红建等(2014)[13]得到的0.008,这说明公用事业类不仅获得政府补助的概率更高,而且获得政府补助的金额占资产的比重更大。具体分析政府补助的构成,可以看出,项目性政府补助金额(Sub_Pro)的均值为0.002,在三大类政府补助中的构成比例最低,政策性政府补助(Sub_Pol)金额为0.003,偶发性政府补助(Sub_Occ)金额为0.031,占政府补助的比重最大。进一步分析政府补助金额和三大类政府补助金额的中值和均值的差异,可以看出,均值大于中值,这说明有部分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过大,使得样本分布存在右偏现象。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自变量方面,盈余管理(DA)的中位数为-0.007,说明在公用事业类公司中存在负向盈余管理的公司略大于正向盈余管理的公司,均值为-0.015,说明公用事业类整体盈余管理程度较低。匹配得到的样本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有162家,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有1578家;存在政治关联的公司有541家,不存在政治关联的公司有1038家。其余控制变量方面,公司现金流(Cash)、资产负债率(Lev)、成长性(Grow)和权益净利率(ROE)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常值,因此,在后期的回归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上下缩尾1%的处理,以减少异常值的影响,并对所有控制变量的结果取滞后一期值。
表3显示了按照正向和负向盈余管理分组后,在对盈余管理程度五分位的基础上,政府补助的均值分布情况。可以看出,按照负向盈余管理五分位后,政府补助总额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这主要是由于政策性补助造成,当负向盈余管理程度从一分位增加到五分位时,政策性补助均值从0.0012增加至0.0051,增加幅度非常明显。项目性政府补助呈现出略微的U型曲线。偶发性政府补助也随着负向盈余管理程度的增加而上升,但是幅度较小,仅从0.0020增加至0.0030。而按照正向盈余管理五分位后并不存在明显的上升趋势。这说明政府补助随着负向盈余管理的增加可能上升,而在正向盈余管理中无法看到这一趋势,这部分支持了假设1的观点。
表3 按照盈余管理程度五分位后政府补助均值分布
1.盈余管理程度对政府补助获得的影响
表4列示了滞后一期的盈余管理程度对政府补助总额和不同类型政府补助的影响。控制年度效应和行业效应后,回归结果显示八个模型的LR chi2为在51.02~235.50之间,模型整体显著。具体回归结果显示,以政府补助总金额为因变量时,负向盈余管理的结果显著为正;正向盈余管理的结果不显著,这支持了假设H1a。说明负向盈余管理可以显著提高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金额,而正向盈余管理度无法提高。第4-5列以项目性补助为因变量的结果显示负向和正向盈余管理的结果均不显著;第6-9列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为因变量的回归显示负向盈余管理的结果均显著为正,正向盈余管理的结果不显著,这支持了假设H1b。说明公司负向盈余管理与其获得的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显著正相关,公司可以通过负向盈余管理操纵提高其获得的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的金额,但无法提高项目性补助金额。
表4 盈余管理程度对政府补助金额的影响
2.高管业绩薪酬敏感性的影响
本文以是否实施股权激励作为高管业绩薪酬敏感度的衡量,表5列示了按照公司是否实施股权激励分组后,负向盈余管理程度对政府补助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表4中滞后一期的负向盈余管理对政府补助总额、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显著为正的结果,只出现在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的公司三组系数均不显著。表5的结果支持了假设H2,说明股权激励的实施增加了高管负向盈余管理的成本,高管不得不在政府补助和激励薪酬这两类活动带来的私人收益之间进行权衡,权衡的结果使得其减少通过负向盈余管理来提高其获得的补助金额。
3.公司政治关联的影响
参考于蔚等(2012)[16]的研究,本文以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否曾经在政府部门任职,或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政治关联的衡量,按照是否有政治关联分组,研究负向盈余管理程度对三类政府补助的影响,结果如表6所示。可以看出,项目性补助的结果仍然不显著,以政府补助总额、政策性政府补助和偶发性补助为因变量的研究均在“非关联组”结果显著为正,在“关联组”结果都不显著。这说明政治关联对负向盈余管理具有替代作用,存在政治关联的公司,其本身可以通过与政府积累的良好关系来获得补助,从而降低了其通过负向盈余管理操纵的方法取得补助的动机,因此负向盈余管理只在公司不存在政治关联时才会使用,不具有政治关联的公司只有通过负向盈余操纵来提高其获得的补助金额。表6的结果支持了假设H3b,排除了假设H3a。
表6 政治关联对负向盈余管理程度和政府补助的影响
1.盈余管理作用的持续性
由于政府补助存在一定的持续性,例如部分项目性补助和政策性补助都是一次审批通过,在未来的多期会分次分批到账,并不是一次性的。补助的持续性特征为公司的负向盈余管理提供了更高的收益,这意味着公司当期的负向盈余管理程度不仅增加了下期的政府补助,还可能增加未来多期的政府补助。因此,为了研究负向盈余管理程度的作用是否具有持续性,本文选择滞后二期和滞后三期的负向盈余管理程度,研究其对未来多期政府补助的影响,以此分析盈余管理的滞后效应。
以政府补助总额为因变量的结果显示,滞后二期和三期的负向盈余管理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如果公司在当期进行负向盈余管理,不仅显著提高其在下期(第2期)获得的补助金额,而且也将提高其在第3期和第4期获得的补助金额,负向盈余管理程度作用的持续性非常强。分析三种具体补助发现,项目性补助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政策性补助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偶发性补助的系数虽然为正,但是不显著。这说明负向盈余管理对政策性补助作用的持续性最强,对项目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不具有持续影响。
这与政府补助的特征密不可分。如前所述,项目性补助在发放和使用上最为严格的性质使得公司难以通过负向盈余管理获得项目性补助,因此滞后多期的结果在项目性补助中也不显著。而在持续性上,偶发性补助的持续性最差,是一种暂时的、一次性的补助,因此,很难期待负向盈余管理具有持续性的作用。但是政策性补助的持续性很强,一旦公司利用负向盈余管理成为了政策性补助的对象,就可以在未来获得持续的补助。政策性补助的持续性质提高了公司负向盈余操纵的收益,即公司可能只需要在当期进行一次负向盈余管理操纵,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哭穷”,在未来的多期其获得的政府补助都会增加。
2.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
公司通过负向盈余管理来提高补助的做法违反了补助发放时“扶贫扶弱”的初衷,导致资源的浪费和错配。那么,公司治理机制能否限制这种行为呢?本部分首先考虑公示的审计质量的影响。参考现有文献的做法,本文以审计年报事务所是否为“四大”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质量的衡量,按照是否为四大所进行分组回归,结果如表8中Panel A所示。可以看出,当审计公司年报的事务所为四大所时,负向盈余管理的结果大多数不显著;而在事务所为非四大所的公司中,负向盈余管理和补助总额、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的关系显著为正,这说明当审计公司的事务所为四大事务所时,其审计质量更高,因此可以降低公司通过负向盈余操纵提高政府补助的行为。
除了审计质量外,本文还研究了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以机构持股比例的中值作为分界点,将样本分为高于中值组(机构持股比例>中值)和低于中值组(机构持股比例<中值)两组,对负向盈余管理分别回归,结果如Panel B所示。可以看出,负向盈余管理与补助的正相关关系只在高于中值组出现,低于中值组的结果不显著。这说明机构持股比例的增加并不能显著地降低公司通过负向盈余操纵提高政府补助的行为,相反还可能会增加负向盈余操纵。这和以往对机构投资者的研究结果不同。原因可能在于,机构投资者作为“经济人”,其行为也是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的。公司管理层通过负向盈余管理的方法获得政府补助的行为可以增加公司可动用的资金流,以接近于零的直接成本获得的政府补助可以缓解公司面临的融资约束,从而促进公司投资和发展,提高公司价值。所以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不仅不会损害其价值,相反还会增加其价值。因此,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乐见其成”。
本文进行了如下的稳健性检验:(1)以修正后的Jones模型估计盈余管理程度;(2)采用期初总资产、期末销售收入和期初销售收入等对政府补助进行标准化;(3)采用2SLS、GMM和差分模型进行回归,缓解内生性;(4)以政府补助的12小类为因变量进行回归;(5)将其他补助从偶发性政府补助中剔除;(6)以全体上市公司而非公用事业类公司进行回归。所有结果均显示,除了个别变量的显著性存在差异外,前文的主要结果均不存在显著变量,这说明回归结果十分稳健。
表7 负向盈余管理程度对政府补助的持续性影响结果
本文以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高管的盈余操纵行为对政府补助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政府补助与公司滞后一期的负向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正相关,公司可以通过负向盈余操纵提高其下期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根据补助的特征将其分为项目性、政策性和偶发性补助后发现,由于项目性补助政府选择补助对象的主观程度和补助获得后的随意使用程度都较低,而且补助的发放目的和公司的负向盈余操纵行为背道而驰,因此公司的负向盈余管理行为只可以增加其获得的政策性补助和偶发性补助,无法增加其获得的项目性补助。进一步区别公司特征后发现,这种现象只出现在业绩薪酬敏感度较低的公司,以及不存在政治关联的公司。而且,公司负向盈余操纵行为具有持续性结果,滞后二期和滞后三期的负向盈余管理在政策性补助和政府补助总额中均显著为正。高质量的审计可以部分缓解公司的负向盈余操纵行为,而机构投资者未能发挥治理作用。
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政策启示。在理论上,本文首次从高管行为角度研究公司为什么要进行盈余管理操纵,并从业绩挂钩薪酬和政治关联两个维度考察了盈余管理操纵的成本,既拓展了盈余管理动机的研究,同时也为现有政府补助效果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补充。在政策启示上:首先,本文发现项目性补助由于发放时的选拔机制更加透明,使用上的规定更加细致等特点,负向盈余管理行为无法增加项目性补助。这充分说明补助事前选拔时的公正透明和事后使用上的审计监督的重要性。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补助事前和事后的监督,提高补助选拔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降低地方政府在补助选拔上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加强对补助使用的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避免补助获得后闲置或滥用等浪费现象。此外,本文还发现高管业绩薪酬和四大所审计对负向盈余操纵的抑制作用,这也为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建立激励性质的薪酬制度,提高财务报表审计质量,从而真正降低补助的错配和浪费提供了实证支持。
表8 公司治理机制对负向盈余管理程度和政府补助的影响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