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隽
隔靴搔痒式的监督不仅起不到应有效果,容易放任“为官不为”,而且会损害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挫伤监督积极性。进一步发挥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的作用,亟须更具体的制度保障和程序规范。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从而形成监督的主题,一针见血进行监督。如在开展质询等监督前,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形成客观、理性的监督意见。如在整改階段,给予政府部门合理的整改期限,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如政府部门因为整改不合格而被问责时,要依法严格追责,保证“刚性监督”的权威性、公信力。
(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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