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蓉
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陕西省落实国家试点任务、体现陕西担当的重要抓手,是打通审批堵点、痛点、难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
2018年是陕西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年初,陕西省政府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瞄准短板弱项,精准施策发力,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陕西省政府“省级设计、市级负责、县级执行”工作要求,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集中精力做好省级层面制度设计。
细化政策措施。细化国办文件要求出台了《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行为,推动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同时,组织召开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推动国办文件及《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尽快落地、取得实效。
抓好试点工作。做好渭南和延安两市《试点方案》编制的跟踪指导工作,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领导多次对两市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协助两市将试点方案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目前,试点工作已正式进入试点执行层面。
优化项目审批。陕西省出台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措施十七条》,为全省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进一步提供优质服务,标志着陕西省住建领域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抓好督查考核。陕西省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对全省各市区改革推进情况的全面检查,以及对工作推进落后市区的重点督导,加大压力传导,推动各地加快措施落地。同时,统一安排对市、县区、开发区等负责人进行政策培训。
最大限度精减压缩审批事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总计取消不必要审批事项10项,调整合并审批事项38项,平均办理事项数由原来70项压缩至目前47项,精减率达33%。
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为主线,针对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和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分别划分四个阶段,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2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
创新试行新的审批模式。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推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并联评价、并联评审模式,一站式完成各类评价评审、踏勘和验收工作。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统一采用“标准地+承诺制”供给模式,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土地出让方案,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实行一个窗口进出件。由各市区政府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配精配强业务骨干,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集中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充分授予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实行一表受理、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由“1对多”变“多对1”。同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全程锁控,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并联审批流程固化到每个项目审批全过程。
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3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