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自强不息,薪火相传,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有一脉相承的传统文化和精神脉络。其中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了历经千年的精神记忆,形成了难以磨灭的文化符号,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自信的力量源泉。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有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20世纪60至70年代,由于大兴水利和旅游业的兴起,大量的古迹遭到破坏。为保护人类文化与自然遗产,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确定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三种类型,扩大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范围,从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和重视。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又通过了《保護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做了界定,对它所包括的范围也进行了确定。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 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 传统手工艺。目前,我国已有珠算、二十四节气等39个项目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实践名册,是目前世界上拥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常重视。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四批137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各省(区、市)公布了15550项省级代表性项目,43787项市级代表性项目,绝大部分县(区)也公布了本级的代表性项目。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了五批30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认定了14928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此外,文化和旅游部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省(区、市)设立了146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认真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探索形成了非遗保护的“中国经验”。
在文化空前繁荣、文化多样性日益显现的今天,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已成为新的时代命题。非遗不是死去的历史,它的非物质性决定了它是在历史中流传发展的,应当在生活土壤中恢复生命力。保护非遗,最重要的是多些“人间烟火”,通过记录、传习、创新等多样化的手段,激活非遗内在生命力,不断赋予其时代内容,进行现代化的转化。非遗只有活在生活里,活在人民心里,才能传承下去。如果乡亲们仍然把会唱地方戏的人看成村庄的骄傲,如果老百姓热爱和继续自己的传统,那非遗才能有真正光明的前景,才能让人们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