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虎, 方申存, 王慧驰, 肖 韡, 朱 诺, 洪 梅
(南京市胸科医院, 南京 210029)
肺癌是国内外常见的一种恶性肿瘤,在我国恶性肿瘤发病中居于首位,且其中近80%的患者为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cell lung cancer,NSCLC)[1]。临床中多数患者就诊时已处于中晚期,失去手术治疗的最佳时机。虽随着近年来多种肿瘤放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NSCLC患者的放疗疗效,但放疗后存在着诸多并发症[2],对患者的生存质量和生活质量影响较大。而近年来常用的调强适形放射治疗技术可有效提高靶区的适形度,定量计算肿瘤及周围正常组织的照射剂量[3],使得治疗靶区可获得较高的照射剂量,且尽可能减少靶区周围正常组织的受照射剂量和体积[4],减少放疗并发症的发生[5]。本研究将南京市胸科医院收治的43例NSCLC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比较3种不同野数的放疗计划对NSCLC患者靶区及危及器官剂量分布的影响,以期找出一种更为合适的放疗方案,为减少放疗的并发症提供一定的依据。
1.1一般资料将2016年1月-2017年12月南京市胸科医院收治的43例NSCLC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意愿,均接受调强放疗而非手术治疗,且均无放疗禁忌证。其中,男性31例,女性12例;年龄37~64岁,平均年龄(53.96±7.12)岁;肿瘤部位:左肺15例,右肺28例;临床分期:Ⅰb期8例,Ⅱa期13例,Ⅱb期22例。
1.2方法
1.2.1 靶区勾画及处方剂量的设定 将43例NSCLC患者CT扫描所得的影像图像传输至三维放射治疗计划系统,对肿瘤靶体积进行勾画,并外扩6 mm作为临床靶体积;在此基础上加上肿瘤的运动范围和摆位误差并外扩10 mm为计划靶区;同时勾画心脏、肺、食道及脊髓等危及器官,将已勾画的靶区和危及器官的CT图像传回工作站。设定处方剂量为:计划靶区66 Gy/33 f,靶区要求D95%至少为66 Gy。
1.2.2 放疗计划的制定 采取仅改变照射野数目的方式,设计3种不同放疗计划(3-野、5-野、7-野),于靶区95%的体积符合处方剂量的情况下,比较在3种不同野数的放疗计划下同侧肺、对侧肺、脊髓及心脏剂量分布的差异。记录在3种不同放疗计划下,同侧肺V5、V10、V20、V30和V40剂量分布[6],对侧肺V5、V10和V20剂量分布[7],平均心脏剂量,食道及脊髓最大剂量值的情况[8]。
2.1不同野数计划靶区最大剂量分布的比较在3种不同放疗计划中,5-野靶区的剂量热点为(7188.72±79.14)cGy,较3-野的(7413.08±109.37)cGy显著下降(P<0.05),而与7-野(7234.87±96.24)cGy剂量分布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3种不同放疗计划同侧肺剂量分布的比较3种不同放疗计划同侧肺V5、V10、V20、V30和V40剂量分布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3种不同放疗计划同侧肺剂量分布的比较
2.33种不同放疗计划对侧肺剂量分布的比较5-野在对侧肺的V5剂量分布与3-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5-野在对侧肺的V10和V20较3-野明显下降(P<0.05),且其V5、V10和V20的剂量分布较7-野明显下降(P<0.05),见表2。
表2 3种不同放疗计划对侧肺剂量分布的比较
注:与5-野比较,*P<0.05。
2.43种不同放疗计划平均心脏剂量和食道及脊髓最大剂量值的比较5-野平均心脏剂量较7-野明显下降(P<0.05),而与3-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种不同野数的放疗计划中食道与脊髓最大剂量值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3种不同放疗计划平均心脏剂量和食道及脊髓最大剂量值的比较
注: 与5-野比较,*P<0.05。
在制定静态调强放疗计划中,射野的主野数量是放疗计划效果的主要影响因素[9]。尽管放疗计划的不同,其主野数量可能也会不同;但在有限的空间中,同一个放疗计划的主野组合可能仅有几种。基于此,本研究主要通过比较3种不同野数的放疗计划对NSCLC患者靶区及危及器官剂量分布的影响,进而探讨为临床减少放疗的并发症选择更为合适的方案。
本研究发现,3-野放疗计划靶区的剂量热点较高(高于110%处方剂量),平均为(7413.08±109.37)cGy;而5-野与7-野放疗计划靶区的剂量热点较低(低于110%处方剂量),分别为(7188.72±79.14) cGy和(7234.87±96.24)cGy。此外,本研究结果显示,3种不同放疗计划同侧肺V5、V10、V20、V30和V40剂量分布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5-野在对侧肺的V5剂量分布与3-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5-野在对侧肺的V10和V20较3-野明显下降,且其V5、V10和V20的剂量分布较7-野明显下降。5-野平均心脏剂量较7-野明显下降,而与3-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本研究结果表明,3种不同野数的放疗计划中食道与脊髓最大剂量值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说明过度地增加调强射野数目并不能确保NSCLC患者放疗计划的质量,因此对照射野数目的选择和确定尤为重要。
较少的调强射野数目(3-野)既会使靶区剂量热点升高,亦会影响其对健侧肺等危及器官的保护[10]。而较多的射野数目(7-Field)尽管靶区剂量适中,但对心脏和肺的剂量较高,使得其在临床应用中受限[11]。因此,选择合适且安全的射野数目(5-野)既能够确保靶区剂量适中,亦对危及器官具有良好的保护作用。相比等角度布野的3-野或7-野而言,避开健侧肺,采用5-野并于患侧肺进行布野,可起到保护健侧肺的显著作用,且其V10和V20剂量分布最低,对心脏的保护作用明显优于7-野[12]。国内有研究表明[13],不同野数的放疗计划对NSCLC患者而言均能满足临床靶区剂量要求,但5-野的放疗计划可有效增强病灶的生物效应,以免正常组织的不必要照射。本研究亦发现,相比其它放疗计划,5-野的设计方案具有更好的收益,与国外研究报道亦相符[14]。因此,这可为临床工作中对NSCLC患者调强放疗计划的选择提供一定的依据,可有效减少计划选择和优化过程中需多次实验的花费时间,对肺内靶区应尽可能同侧肺布野,但不能对全部计划均进行等角度布野。
综上所述,在仅改变照射野数目的方式,靶区95%的体积符合处方剂量的情况下,5-野的放疗计划对NSCLC患者而言可获得相对较好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