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旺,曹啟文,刘环归
(1.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昆明 650500;2.楚雄州公安局,云南 楚雄 675000;3.南华县公安局,云南 南华 675200 )
尸体长期停留在水中或埋在不通风的潮湿地方,腐败菌的生长被抑制,皮肤遭水浸软而变疏松,皮下脂肪因腐败而产生脂肪酸,脂肪酸与水中的铵、钙、镁和氢等离子结合发生皂化和氢化作用,进而产生化学性质稳定的皂化物或由不饱和脂肪酸变为熔点较高的饱和脂肪酸,从而形成黄白色或污灰白色的尸蜡[1-6]。尸蜡的形成受死者自身情况和尸体所在环境的气温、水温、湿度、水体的含盐量、含氧量、酸碱度、水中的细菌以及藻类等条件的影响。尸蜡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成人形成局部尸蜡需要3~4个月,全身大部分形成尸蜡需要1~1.5年,小孩形成尸蜡需要6~7周。笔者曾遇到一案例,死者在水库中仅浸泡55天,几乎形成全身体表尸蜡,这在法医实践中比较罕见。现报道如下,并对短时间内全身体表尸蜡的形成原因进行探讨,为今后研究水中尸蜡形成时间和法医实践中根据尸蜡推断死亡时间提供参考。
2015年5月15日,某水库养鱼人发现水库中有一辆五菱牌灰色小型面包车,车内有一具尸体。经查实,死者窦某,男,32岁,生前肥胖,体重96 kg,于2015年3月21日失踪,至发现尸体历时55天。
现场水泥路面上未发现明显路面痕迹,现场道路北边缘线有三处挫擦印痕缺损。距道路北边缘线外0.66m处行道树A被撞后根部折断由西往东北方向倒地,距道路北边缘线外0.52 m处行道树B距地高0.35~0.45m之间有0.10 m×0.02 m的碰撞痕迹。五菱牌灰色面包车位于距离水泥路北侧边缘19.20 m的水库中,车辆挡风玻璃中段以上部位暴露于水面以上。该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脱落,透过前车窗见死者窦某由三点式安全带锁住端坐于驾驶位上,右手置于方向盘上,胸部以上部位暴露于水面之上,胸部以下部位浸泡于水中。
成年男性尸体,尸长172 cm,伴有油污馊臭味。衣着完整,上身着白底黑条纹半袖T恤;下身衣着由外到内为深蓝色外裤,黑色三角内裤;足穿黑色棉袜和黑色皮鞋;上述衣着未见破损和异常痕迹。全身体表不同程度尸蜡形成,肩背部尸蜡呈黑黄色,干燥伴有裂纹;盆腹部、双大腿上段及双足部尸蜡呈蜡白色,可压陷,触之有油腻感;其余部分尸蜡呈金黄色或黄白色,质脆易碎。头发大部分脱落,头皮软组织呈灰白色蜡样,脑组织腐败液化呈灰泥状,颅骨未见骨折。颈项部皮肤无破损,舌骨、甲状软骨未见骨折,气管、双侧支气管及细支气管内均检见少量水草和泥沙。胸廓无畸形,腹壁脂肪厚6.5cm,胸腹腔脏器腐败液化,肺、肝和肾组织硅藻检验阳性。胸骨、肋骨、四肢长骨及脊柱未见骨折。双手十指远侧指节脱落,右手掌和右前臂中段软组织部分脱失,尺桡骨于肘关节处与肱骨脱离(见图1),掌骨和桡骨部分外露,其余躯干部皮肤及皮下组织完整,肌肉腐败,脂肪皂化。未检见明显致死性疾病和致死性损伤。
图1 死者右手情况(左:右手指远端指节脱落;右:右手尺桡骨于肘关节处与肱骨脱离)Fig.1 Status of right hand of the dead (Left: the distal knuckles falling off the right hand; Right: both ulna and radius of the right hand are being fallen off from the humerus at the elbow joint)
死者肝及胃内容物均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
根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毒(药)物检验结果,结合案情调查情况,综合分析认为死者符合生前溺水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死亡。
根据死者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手机信息联系家属,经家属辨认衣着及随身物品,并通过近亲DNA比对,确认死者身份。
查询死者手机卡的通话记录,该电话最后一次拨号为2015年3月21日22时52分5秒拨打110,拨号时长3 s,未接通,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回拨无人接听。之后一直处于呼叫转移状态。此外,经某县出城卡口监控显示,2015年3月21日17时1分窦某驾驶事故车辆离开县城驶往事故地点方向,之后一直未见踪影。因此确定事故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22时52分。
通常成人全身大部分形成尸蜡需要较长的时间,但本案例中仅55天全身体表就形成不同程度的尸蜡,这在法医实践中非常少见。笔者认为其形成的原因及机制如下:
本例死者为成年男性,生前较为肥胖,皮下脂肪含量较高,易发生皂化等反应形成脂肪酸盐。而且死者衣着完整,将尸体牢固固定,使形成的尸蜡不易被破坏,这为其全身体表尸蜡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本例死者死后尸体长期浸泡在水库中,湿度很大,并与外界空气隔绝,尸体腐败速度相对下降,高湿和相对缺氧的湖底特殊环境为尸蜡形成提供了较为适宜的条件[7]。在此条件下,为了维持细胞内外环境平衡,细胞会吸收水分直至破裂,从而引起细胞内的脂肪酸释放。湖水相对静止,游离脂肪酸使尸体周围水呈酸性,抑制了腐败菌生长,减缓了腐败进程。随着时间推移,这些脂肪酸会被厌氧菌如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水解和氢化,这个过程会导致细胞破坏和生成富含氨的代谢废物,从而促进碱性环境的形成。适宜的温度、碱性环境和厌氧条件为厌氧细菌生长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厌氧菌的生长繁殖速度加快,从而促进脂肪组织皂化和氢化,进而促进尸蜡的形成[8]。本例死者盆腹部、双大腿上段以及双足部尸蜡呈灰白色,其余部分尸蜡呈黄白色或污黄色,上述改变主要与尸体所处环境的水分和氧含量有关,即尸蜡随环境水分减少和氧含量增多而颜色变深。死者盆腹部、双大腿上段以及双足部衣物包裹严实,水分较多,与空气接触较少,因此呈蜡白色;其余部分衣物包裹较少,外加躯干部位与车辆驾驶座椅接触,座椅后背吸水性好;等水位下降后,车辆露出水面,上半身与空气充分接触,水分减少,皂化反应和氧化反应加快,因此尸蜡呈污黄色,这与张道远的报道相一致[9]。
窦某死亡时间为三月末至五月中旬,本地此段时间气温较高,湖水温度在细菌活跃和水中潜在的酶发挥活性的理想温度(21~45 ℃)范围内[10],此温度下,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等厌氧菌协同内源性脂肪酶和细菌酶将中性脂肪组织分解形成甘油三酯的作用加强,加快了甘油三酯水解形成甘油和游离脂肪酸。而且高温、高湿环境有利于离子运动,不饱和脂肪酸与水中的钙、镁和铵等离子结合发生皂化反应的速度也随之加快。
窦某尸体在水库中浸泡55天全身体表就不同程度形成尸蜡,这与湖水中的微生物密切相关。湖水中富含革兰氏阴性菌(铜绿假单胞菌、沙雷氏菌、产碱杆菌、肠杆菌)和革兰氏阳性杆菌(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11],可促进脂肪组织分解形成甘油三酯,可加快脂肪酸形成[12]。此外,湖水中含有少量金属离子[13],为厌氧菌繁殖提供了适宜的环境[14];同时金属离子可与游离脂肪酸结合形成脂肪酸盐[15],故能加速尸蜡的发生发展。
传统观念认为,尸蜡的形成需要较长的时间[1],通过本案例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本案例中,仅55天全身体表就形成不同程度的尸蜡。因此,今后在根据尸蜡推断死亡时间时应突破传统观念,考虑到尸蜡的形成受死者自身情况和尸体所在环境的气温、水温、湿度、水体的含盐量、含氧量、酸碱度、水中的细菌以及藻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即便在短期内也能形成全身体表尸蜡。此外,尸蜡的形成及发展与接触水和空气的时间密切相关,当发现尸体不同部位的尸蜡颜色差异较大时应考虑到相应部位水分和空气含量不同,从而推断出尸体所在的原始现场应具备水分和空气含量不尽相同的环境条件,而且尸体相应部位可能一段时间内处于水分和空气含量不同的环境中。因此,尸蜡颜色对案发现场的判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