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源
按照传统迁移理论,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农业劳动力饱和、剩余劳动力边际产量过低的必然结果。中国人口流动迁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由农村向城市,尤其是向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持续集中流动,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的自然规律和客观要求。
人口流动迁移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不仅是引导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劳动力跨区域合理流动的必然要求,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城镇化在快速发展中也积累了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两亿多进城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还没有完全融入城市,没有享受同城市居民完全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玻璃门”现象较为普遍。
这些进城流动人口在为城市繁荣和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并没有完全融入城市,没有享受同城市居民完全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由此形成的人口大规模钟摆式流动衍生了大量社会问题。尤其是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流动人口,大多回不去农村,又融不进城市,在一些城市中形成内部二元结构,直接影响城市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迎接城市流动人口新市民
城镇化是现代化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持续进行的新型城镇化,将为数以亿计的中国人从农村走向城市、走向更高水平的生活创造新空间。城市是人民群众寄托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家园,是未来中国人口的主要承载地。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
我国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解决的是过去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首要的任务是要解决两亿多流动人口的半城镇化问题。现行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带有计划经济年代的烙印和明显城市偏向,我国城市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普遍存在“三个不相适应”,即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人口素质与城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相适应,流动人口大规模集聚与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不相适应。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城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尚未建立,现行的城市社会治理体制和水平滞后于人口流动、社会结构变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的趋势,一些地方城市病的兆头比较明显,对城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严峻挑战。
流动人口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付出了代价,做出了贡献,流动人口进城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城市要打开城门,允许劳动力自由有序地流动,尤其是打开城市就业市场,让流动人口能够自由有序地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迎接城市流动人口新市民。
建立適应人口流动的城市管理体制
在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城市的发展和管理要着眼于服务人口流动,而不是限制人口流动。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以平等对待流动人口新市民为核心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人口流动的城市管理体制。
一是搞好城市定位和发展规划。人口问题始终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是制订社会政策的重要依据。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社会治理模式的选择。因此,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创新城市发展思路,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据城市人口发展新变化,明确城市发展方向,搞好城市自身发展的定位。
在此基础上,应制定落实好城市发展规划。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时,开展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素质等因素变化影响的综合性评价,加强人口发展规划与劳动就业、住房、义务教育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建立重大工程项目人口评估机制。同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建设和发展质量,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
二是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是其在城市实现经济立足从而融入城市的重要基础。当前,影响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及有效配置的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劳动力自由流动仍然受到制约,一些单位招用人制度不规范,一些显性或隐性歧视现象依然存在。要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市场,消除一切排斥流动人口进城的制度安排或设计,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消除影响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性障碍,保障流动人口进城并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就业机会,使流动人口获得与城镇职工平等的就业待遇。
三是逐步建立开放包容、动态向上的社会性流动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需求层次在逐步提升,从第一代流动人口的生存和安全诉求转向了情感归属、获得尊重,尤其是政治权利和自我价值实现等方面的高层次诉求。必须在推进经济转轨中稳步实现社会转型,在经济发展同时加快补齐社会建设短板,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加快建立横向有序、自由活力的社会性流动机制。打破城乡、区域和身份差别,实现劳动力在城乡、区域间自由流动。其次,搭建社会纵向流动的阶梯,逐步形成机会均等、人人向上的社会性流动机制。深化户籍等相关制度改革,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长期生活在城镇流动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提高人力资本和劳动者素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形成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相适应的社会结构,为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