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柱,王永宏,穆 慧
(佳木斯大学 a.办公室;b.人文学院,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当前学术界往往把创新与创造混为一谈,这样混淆概念、张冠李戴不仅影响了人们的认知,也不利于相关研究与活动的开展。笔者试从二者概念出发,系统剖析其相似性与相异性,以求对创新与创造进行科学界定。
“创”的动词属性,根据《广雅》释义:“创,始也。”意即开创,创新,创造。“新”据许慎《说文》解:“新,取木也。”木之始伐谓之“新”,渐渐引申为与“旧”相对。古义主要指制度方面的改革、变革、革新和改造。现代意义的创新一般认为是由熊彼特在1912年发表的《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的,认为:“创新是指新技术、新发明在生产中的首次应用,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是在生产体系中引进一种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创新的概念理解不尽统一,学者刘惠琴认为,创新是指在前人或他人已经发现或发明的基础上,能够作出新的发现、提出新的见解、开拓新的领域、解决新的问题、创造新的事物、或者能够对前人、他人已有的成果作出创造性的运用。庄寿强教授也认为,创新是具有“成果效益”的创造,是在一定基础上“有中生新”的系统化创造。这些观点,都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创新的本质,但还不够全面。笔者认为,创新概念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实施主体应是个体或群体的人们;必须在一定基础条件下进行;必有明确的目的驱动;追求特定的成果效益;包含过程和结果两层要素。因此,创新应该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在前人或他人已经发现或发明的基础上,在特定目的的驱使下,不断追求更有价值、更加新颖的有益成果的奋斗过程和实际结果。
古代创造一词出现较早,但使用频率不高,主要有创作、创建、制造、发明等含义,经过数千年演变,创造一词的现代意义,已与古代大相径庭。进入二十世纪,创造学逐渐在世界各地悄然兴起,对于创造技法、创造理论等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众多专家学者纷纷对创造的概念进行解析。有的从创造主体视角提出,如:创造是个体或群体生生不息的转变过程,以及智情意三者前所未有的表现(郭有遹)。有的从创造过程视角提出,如:创造是产生我们通常认为有创造性产品的过程(D.N.柏金斯)。有的从创造成果视角提出,如: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做出新的成绩或东西(《现代汉语词典》)。以上对于创造的认识,都从某一角度出发,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而从过程创造的条件看,主体、过程和结果三者应缺一不可。创造的主体必须是有创造能力的人类,没有创造主体就不会进行创造;人类的创造又必须在一定目的驱使下进行,没有过程就谈不上创造;创造的过程必须是产生了全新而具体的结果,没有结果就无所谓创造。由此看来,创造应该是具有创造能力的人类,在一定目的驱使下,对主观和客观世界进行的从无到有的创建活动,并产生了某种全新而具体的结果。
(一)都具备明确的目的性。对于创新而言,所“创”之“新”要符合人们的预期,产生真正的成果效益或实际价值,否则就称不上“创新”。成果效益和实际价值是创新的终极追求,这就决定了创新要有明确的目的导向。对于创造而言,创造是典型的人类自主行为,是人类有意识的对主客观世界进行改造的探索性劳动。古往今来,生存与发展一直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两大主题,人类社会的所有创造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两大主题,进而促进人类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这就使得创造同样要以满足实际需要,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
(二)都强调新颖性。“创”是过程,而“新”是结果,创新的关键在“新”,即相对于创新之前的新颖性。离开“新”,“创”就会无所寄托、无处着力,新颖性是创新的本质属性之一。“创造”中的“创”,强调 “首创”、“第一性”和“非重复性”,衡量创造成功与否的标准是是否产生了某种全新的结果。无论是创新还是创造,新颖性都是二者对结果的共同要求。
创新与创造中的趋同属性,造成了二者在概念内涵中存在交集,使两个词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相互替换,这也是造成当前创新学与创造学之间有很多交叉融合的重要原因。
(一)从时代性来看,创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创造则不受时代限制。
时代性与政治密切相关。传统意义上的创新不具有政治色彩,而现时代的创新则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飞速变化的国际形势,使各国越来越强烈的意识到,要想加快发展,赢得主动,就必须提升以创新能力特别是科技创新能力为代表的综合国力,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历程充分说明:“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前,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国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伟大号召,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当前,谁在创新方面居于主导地位,谁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创新已成为全社会的集体自觉。近年来产生的创新成果,数量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不断迫使生产、生活方式随之变化。可以说,创新已成为当前时代的主旋律。
从创造来看,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顺应自然、改造自然的创造史,小到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大到音乐、绘画、建筑、交通等,都离不开人类的不懈探索和持续创造。新中国成立后,非常重视提升创造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成立了创造学会,并在各地建立了分会,国家也大力支持创造研发。但从政治色彩来看,创造远不能与创新同日而语。笔者从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中搜索发现,在近十年,学术界发表的论文题目中含有“创新”一词的数量浩如烟海,而含有“创造”一词的数量还不到其十分之一,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当前时代发展的需要,国家意志的推动,使人们对创新研究的热衷远远超过了创造,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创新比创造具有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从相对性来看,创新强调“有中生新”,而创造则强调“从无到有”。
为了便于论述,我们先来说创造。创造侧重于“造”,是发明、制造之意,强调从无到有的产生过程。创造是要经过艰苦努力在“无”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有”,实际上体现的是“有”与“无”之间的相对性。
创新侧重于“新”,“新”相对于之前的“旧”而言。“旧”不同于“无”,指的是创新发生之前的旧有基础。创新是立足于旧有基础,进一步拓展生发,使之前的事物发展到新的高度或境界,产生新的质变,具备新的特性。创新完成的是“有中生新”的过程,实际上体现的是创新后的新颖与创新前旧貌的相对性,是“新有”与“旧有”的相比对。因此,我们可以说,创造使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丰富多彩,创新则使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更加美好。对于创新的旧有的前提条件,是可以用变化的观点来看待的,强调这个前提条件的客观存在,创新蕴含的相对性就存在,创新就不同于创造,当忽略或不强调这个前提条件,创新的相对性也就会发生改变,创新也就基本等同于创造了。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创造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图:
由此可见,二者之间在模糊适用相对性的时候,可以进行替换。当在强调“从无到有”时,创造仅为创造,与创新有别;当在强调“有中生新”时,创新仅为创新,与创造无关。
(三)从价值性来看,创新强调成果效益,创造不论成果效益。
衡量创造行为的重要标准就是,创造主体在创造过程中是否产生了先前所没有的结果,即是否“无中生有”。简单地说,只要产生了具体创造结果,就意味着完成了整个创造过程。从创造结果的角度看,只有那些经历了系统性创造的过程,真正具有应用价值的创造结果,才能实现成果转化,产生实际价值,而相当一部分技术水平较低,与实际生活联系不大的创造结果,很难实现成果转化,产生真正的价值。比如:每年我国高校产生的科研成果,数量在世界名列前茅,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的却为数不多,对于那些没有实现成果转化的,由于其中同样凝结了人们的劳动,毫无疑问,也是创造。由此可见,创造未必能产生一定的成果效益。创新则不同,由于当前创新已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意识,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人们对创新抱有非常高的期望,是否具有成果效益,就成了创新成功与否的标准。在成果效益促动下,当前的创新多是集智聚力的系统性行为,如企业创新、行业创新等。在复杂而系统的创新进程中,无论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不能产生创新成果或产生的创新成果不被认可,就会成为失败的创新。本质上,这样的创新,也就失去了意义。
综上所述,创新与创造从含义上,都具备一定的目的性和新颖性,在强调其相似性条件下,可以相互替换。但二者在时代性、相对性、价值性方面又存在明显不同,在强调彼此间相异性情况下,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认清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对我们从事与之相关的深入研究和具体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