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收入分配体系建设初探
——基于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的逻辑*

2018-10-24 08:26,
教学与研究 2018年9期
关键词:分工分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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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深刻指出,“要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实现收入分配合理、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因此,收入分配体系建设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当前,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学界已经积极展开了相关研究。其中,何自力阐述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方针、重点与目标;[2]刘伟指出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主线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黄群慧论述了新发展理念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之间的重要关联,指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应以提高实体经济供给质量为着力点;[4]张俊山认为,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实体经济为中心,并有着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消费方式;[5]胡乐明指出,必须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体制、开放格局,以之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6]可以看出,目前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相关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尚未深入到具体组成内容层面,从而未能触及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这一重要命题。基于此,本文将结合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背景,基于马克思主义分析逻辑对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予以探讨。

一、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肯綮所在: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

现代化建设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层面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的系统工程。这正如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所定义的,“现代化是一个多方面的进程,它涉及人类思想和活动的所有领域中的变化”。[7](P35)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现代化经济体系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基础,为整个现代化建设奠定重要的物质条件。因此,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重要战略机遇期新阶段的历史关口,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做出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目的是在经济领域超越传统以获取现代性。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曾说过,“现代性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我们抛离了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从而形成其生活形态”。[8](P4)然而,旧的“抛离”与新的“形成”之间,即传统与现代性之间,充满着不确定性的巨大张力。于是,迈向现代性的进程不乏吊诡之处,并常以“现代化”与“稳定性”的负相关呈现出来。何谓“现代化”与“稳定性”的负相关?亨廷顿曾作过精辟表述,即“现代性产生稳定性,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7](P45)回顾历史可以发现,现代化之所以引致不稳定性,往往是因为现代化进程伴随的收入分配失衡,如同渥克定义的“灰犀牛”一样,[9](P36)在奔袭中对经济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威胁和冲击。以美国为例,美国现代化进程可分为第一次现代化和第二次现代化两个阶段,其中的第二个阶段大致从20世纪70年代左右开始,以知识化和信息化为典型特征。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测算,进入21世纪后,美国已经处于第二次现代化的发展期。[10](P259)然而,在第二次现代化进程中,美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美国官方统计数据表明,美国家庭收入基尼系数从1970年的0.394逐年攀升至2007年的0.463。[11]在此情况下,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恶化导致美国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进而催生出寅吃卯粮的透支消费,使得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及其造成的不稳定性接踵而至。[12]由此可见,对于业已开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中国而言,需要充分考量“现代化”与“稳定性”的负相关性,高度重视收入分配失衡问题。

毋庸置疑,迄今40年来的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社会生产力的长足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显著提高。但是与此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凸显,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作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突出表现,收入分配失衡问题蕴涵于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之中。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3年至今每年基尼系数均在0.46以上,超出0.4的国际警戒线;2016年基尼系数为0.465,较2015年提升了0.003。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1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2.83倍;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最高收入20%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4 934元,是最低收入20%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 958元的10.90倍。[13]在这样的严峻态势下,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已经成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肯綮所在。当前中国不仅不能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陷入“现代化”与“稳定性”负相关的迷境,任由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恶化,而且还需在此过程中着力破解盘桓已久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不断推进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

二、收入分配失衡成因:传统 分工体系衍生利益失衡

准确把握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成因是建设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的必要前提,要求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就分配谈分配的表象分析,而应透过分配层面进行更深层的追问。这种深层追问,就是要“抓住事物的根本”,[14](P207)因此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指导。具体而言,我们将从马克思分工理论出发,厘清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分析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工层面探究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成因。

(一)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逻辑

马克思在批判吸收色诺芬、柏拉图、斯密、斯图亚特、霍吉斯金、施托尔希和斯卡尔培克等人的分工思想后,对分工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分工理论。[15](P390-426)马克思分工理论富有穿透力和拓展力,是在新的历史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突破口之一。在对分工的具体研究中,马克思受到斯卡尔培克分工划分方法的影响,将分工划分为第一类分工和第二类分工,即社会分工和企业内分工,并且着重强调其中的企业内分工是“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范畴的范畴”。[16](P304)对社会分工和企业内分工做出重要区分,并对分工在现代制造业中应用的组织特点进行确切评价,被视为马克思分工理论的主要贡献和分工思想史的重要突破。[17](P980)随着分工的发展,在社会分工和企业内分工这两类分工的基础上,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企业网络分工这一分工新形态。[18][注]正如李翀教授所认为的,“企业网络分工与企业分工不同,前者是由多个企业完成同一个生产过程,后者是由一个企业完成同一个生产过程”。同时,笔者认为,企业网络分工与社会分工的主要区别,并非如李翀教授所称的“契约关系”存在与否,而是企业网络分工中的单个企业无法达到社会分工的生产结果,即不能独立地生产出最终产品。具体而言,传统模式下企业内部最终产品的各组成部件生产不断外部化,逐渐分离形成各个独立的企业,进而在彼此之间形成围绕最终产品生产的相互依赖的企业网络分工。对于这种新形态的萌芽发轫,马克思早已做过精彩的阐述,“一旦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扩展到某种商品的一个特殊的生产阶段,该商品的各个生产阶段就转化为各种独立的行业。……在制品是一个由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装配成的整体的地方,局部劳动又可以独立化为特殊的手工业”。[15](P409)

在马克思看来,不论是哪一种形态的分工,都存在着激励和分化的双重效应。其中,“激励效应”体现为提升生产效率,“分化效应”体现为促进利益分化。一方面,马克思发现,并非亚当·斯密所言的专业化,而是分工中虽无形却有力的“协作”创造了社会生产力,提升了生产效率,[19]从而决定着全社会利益创造的总量水平。这是因为,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15](P378)而“分工是特殊种类的协作,它的许多优越性都是由协作的一般性质产生的”。[15](P393)另一方面,分工使得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矛盾生成,并导致利益分化,又决定着全社会利益分享的质量水平。马克思对此有过深刻阐述,即“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20](P163)显然,分工的双重效应分别指向效率维度与公平维度,并决定着利益创造和利益享有,从而对利益关系格局产生叠加影响。

分工对利益关系格局施加的影响,将传递到收入层面,以更加具象的收入分配格局表现出来。在分工通过提升生产效率增大全社会利益总量的同时,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又会使得利益分化显现,造成全社会各成员之间利益享有的差异,并通过收入层面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分配不均表现出来。具体而言,国家、区域、产业、企业等,都是不同层面的利益共同体。但是,在这些利益共同体内部,由于在经济关系中所处地位不同,各利益主体又存在各自的特殊利益追求,并具备不同的利益实现能力。于是,在社会分工层面、企业网络分工层面以及企业内分工层面的各主体之间,如果利益享有的差异不断扩大,势必形成收入分配失衡。

回到马克思的语境可以发现,从分工到利益再到收入分配,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的分析逻辑蕴含在他对资本主义的剖析中。针对资本主义的分工,马克思深刻总结了它的两种效应发挥,即“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的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表现为文明的和精巧的剥削手段”。[15](P422)毋庸置疑,正是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逐,推动了资本主义分工的深化与广化,其结果不仅是生产力空前发展,而且是劳资利益关系的不断失衡以及贫富之间收入的两极分化。我们不妨用马克思引援霍吉斯金的一段话来加深对这一分析逻辑的把握,在这位被马克思称为“出色著作的作者”[15](P411)看来,“因为一切由分工引起的利益自然集中在劳动者身上,并且属于劳动者,所以,当这各种利益从劳动者手里被取去时,如果只有那从来不劳动的人会在社会的进步中,靠他们的增进的熟练而发财致富——那必然是非法占有的结果,是富者方面横夺和劫掠的结果,是贫者方面屈服恭顺的结果”。[21](P352)分工引致利益,而利益的篡夺和分化又产生收入差异和贫富区分。于是,“分工—利益—分配”的分析逻辑在这段论述中精炼而清晰地展现出来。

(二)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成因追问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收入分配平均主义倾向的背后是以利益均分为特征的利益关系格局。作为传统封闭的经济体制下分工体系的结果,这种利益格局抑制了利益创造动力,进而使得全社会利益享有与利益创造之间的总量性矛盾不断加剧。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启和推进,分工体系的演进和变革成为一系列重大利益关系调整的基础,并发挥出显著的激励效应和分化效应。于是,一方面,在激励效应的作用下,利益创造动力得以激发,全社会利益创造的总量水平不断提高,利益享有与利益创造之间的总量性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化解。在改革开放的40年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 650亿元增至2017年的82.71万亿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1978年的343元和134元上升至2017年的36 396元和13 432元。[13]另一方面,日趋固化的分工体系使得分化效应持续发挥,导致利益享有与利益创造之间结构性矛盾生成和激化,造成各个层面的利益关系失衡。在此情况下,全社会利益分享的质量水平受到制约,并在收入分配层面表现为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

可以发现,正是分工的双重效应发挥,引发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动,进而使得收入分配格局呈现出与改革开放之前截然不同的状况。如果说分工的激励效应使我们获取了经济高速增长和收入总体提升,那么分工的分化效应又导致了利益关系失衡,使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因此,改革开放的40年来,作为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逻辑的现实展开,传统分工体系衍生出利益失衡之困,进而导致了收入分配失衡问题。

1.社会分工层面。

社会分工既包括城乡区域分工和产业分工,又包括向外延展的国际分工和向内延展的产业内部分工[注]为表述方便,本文所指的“产业内部分工”是狭义的、古典意义的产业内部分工,只指产业内生产同种最终产品的企业之间分工,不包括前文提及的20世纪70年代新出现的企业网络分工。与本文所指的“产业内部分工”不同,企业网络分工不属于马克思所定义的社会分工。。随着分工的分化效应持续发挥,各类别的社会分工引发不同层面的利益失衡,进而导致收入分配失衡问题:(1)虽然中国在融入全球生产分工体系之初获取了重要的开放动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又面临着国际分工地位固化和价值链中低端锁定,从而形成国内利益创造份额被国际垄断资本挤占的利益失衡,使得收入分配的利益总量流失,加剧了国内收入分配矛盾。(2)在不平衡发展战略下,城乡分工和区域分工中处于占优地位的城市地区和发达地区,往往存在固化现有分工关系和强化自身特殊利益的冲动,使得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利益耦合受阻,造成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利益失衡,形成城镇与乡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失衡。(3)随着中国经济虚拟化程度不断加深和虚拟经济加速膨胀,产业分工中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利益关系日趋失衡,使得全社会利润和财富不断涌向金融(Finance)、保险(Insurance)和房地产业(Real Estate)等所谓“FIRE产业”,造成虚拟经济产业与实体经济产业之间、“金领”与“蓝领”之间的收入分配失衡。(4)作为市场失灵的产物,中国经济中诸多产业垄断程度不断加重,在“分工—利益—分配”的逻辑支配下呈现出垄断性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特征[注]笔者认为,产业经济学中哈佛学派经典的“结构(S)—行为(C)—绩效(P)”框架,反映着深层次的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分析逻辑。相较贝恩(Bain, 1959)的“结构(S)—绩效(P)”框架,谢勒(Scherer, 1970)“结构(S)—行为(C)—绩效(P)”框架引入了“行为(C)”,恰恰映照了马克思所说的,“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使得产业利润向占据垄断性地位的企业过度集聚,造成产业内部利益格局失衡,进而导致产业内部收入分配失衡。

2.企业网络分工层面。

随着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和劳动分工的深化,20世纪70年代开始,企业网络分工以不同的组织形式先后出现在日本、意大利、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而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散。[22]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积极承接来自全球发达地区的国际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并普遍吸纳了美国式的“垂直一体化”企业网络分工。在这样的企业网络分工中,核心企业不断巩固自身优势地位,把控产业内部的生产链高端,使得锁定在生产链中低端的其他企业陷入“网络分工困境”,并表现出对核心企业的强烈依附。显然,这种分工形式使得中低端企业获利能力、创新潜质以及发展空间都受到极大压制,造成核心企业与中低端企业之间利益关系失衡。因此,企业网络分工“垂直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在利益层面总体反映着各生产环节企业之间自上而下、由强到弱的利益获取能力序位。更重要的是,中低端企业的不断积弱必然导致生产链的对应环节出现创新短板与发展短板,不仅阻碍了产业内部协同发展,而且进一步加剧了产业内部的利益失衡。这种恶性循环在收入分配层面的结果,必然是生产链各环节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失衡。

3.企业内分工层面。

正如马克思所说,企业内分工以社会分工为“出发点和基础”。[16](P303)因此,企业内分工要求与社会分工相适应,呈现出特定的具体形式和内容。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在实践中普遍选取福特主义生产组织模式。[23]在此过程中,作为转型经济的巨大进步,社会主义企业逐渐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附属性地位,取得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主体地位,从而实现“企业本位”。[24]但是,这段时期的劳动者地位却经历了一种反向的、类似于马克思笔下“工场手工业”式的转变,即“不仅使以前独立的工人服从资本的指挥和纪律,而且还在工人自己中间造成了等级的划分”。[15](P417)可以说,正是福特主义生产组织模式,使得社会主义企业中的劳动者们经历了这样的境遇转变。这是因为,福特主义生产组织模式的基础是科层制的企业内分工关系。在这种企业内分工关系下,一方面,资本权威的不断强化,必然造成劳动主体地位整体旁落;另一方面,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分离和对立的不断强化,又使得劳动者等级分化和阶层固化。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科层制企业内分工关系造成了企业内部利益格局失衡,进而导致各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失衡。

三、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的框架与路径

(一)基本框架

收入分配失衡由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所致,并会引致出一系列社会不稳定性问题。因此,按照渥克对“灰犀牛”式危机的分类,收入分配失衡兼具“元—灰犀牛式”危机和“多米诺类”危机的特征,需要结合结构性因素予以整体应对。[9](P185)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逻辑能够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思维,在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失衡问题的整体应对中彰显其重要的建设性意义。基于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逻辑可知,只有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推动“分工—利益—分配”整体演进,才能消除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失衡问题的深层病灶,从而推进收入分配体系建设。

我们知道,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是党中央在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提出的。那么,在当前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人类向共享社会加速迈入的崭新时代,应该如何重新组织人的生产与生活呢?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背景下“分工—利益—分配”的整体演进,正是对这一叩问的回应。随着“分工—利益—分配”整体演进的具体展开,“分工—利益—分配”的旧格局将通过分工体系调整、利益格局纠偏以及收入分配优化,最终被新的格局所取代。在此过程中,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也呈现出来。

具体而言,现代化经济体系是由社会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既包括全面开放体系、城乡区域发展体系、产业体系、市场体系等诸多体系,又包括收入分配体系。[1]其中,现代化的全面开放体系、城乡区域发展体系、产业体系、市场体系等体系建设,本质是通过重构社会分工、企业网络分工和企业内分工,以突破传统经济下分工体系固化的藩篱,实现分工体系的良性演进和整体跃升。新的分工体系不仅要充分释放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下的新生产力,进一步发挥出提升生产效率的“激励效应”,而且要紧扣共享发展理念和共同富裕目标,有效抑制促进利益分化的“分化效应”。这两方面作用的叠加,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兼顾,在不断化解利益享有与利益创造之间结构性矛盾的同时,促使利益格局从失衡态转化为均衡态,进而使得收入分配不断优化。在此基础上实现“分工—利益—分配”的整体演进,以之推进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参见图1)。

图1 新时代收入分配体系建设基本框架

(二)具体路径

当前,应紧扣全面开放体系、城乡区域发展体系、产业体系、市场体系等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分工、企业网络分工以及企业内分工的新调整。其中,社会分工新调整又涉及国际分工、城乡与区域分工、产业分工、产业内部分工等层面。在此基础上,纠偏各层面的利益格局失衡,促进收入分配不断优化,从而实现“分工—利益—分配”整体演进,以之推进收入分配体系建设。

1.国际分工层面。

近年来,虽然世界经济形势风云变幻,但是国际分工体系固化使得国际生产链呈现出“超稳定结构”。中国应在风云变幻中保持战略定力,紧扣全面开放体系建设,继续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国际交流合作,主动倡议、参与和推动新一轮国际经济秩序调整。具体而言,“一带一路”不仅应通过“南—北”分工助推“南—南”分工新发展,而且应以新的“南—南”分工牵引“南—北”分工优化,打破因发达国家既得利益而形成的国际生产链“超稳定结构”。与此同时,促进国内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积极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在此基础上,推进开放型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扭转自身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利益失衡局面。随着新的利益格局形成,中国既能凭借国际分工进一步增加利益创造总量,又能保证国内利益创造份额不被国际垄断资本挤占,从而实现国内收入分配的利益总量扩容。

2.城乡与区域分工层面。

城乡区域分工新调整应突出城乡统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协作主线,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与区域良性互动。一方面,要充分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的重要契机,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城乡之间市场网络、产业网络、金融网络、信息网络、生态环境网络联通发展促进城乡分工的深化,以之全面抑制城乡利益分化。另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中西部和东北欠发达地区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起跑线上主动发力,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通过跨越式发展实现对东部地区的加速赶超。在此基础上,强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利益耦合,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利益关系均衡,从而在新的城乡区域利益均衡格局中落实共享发展,不断实现城镇与乡村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收入分配均衡。

3.产业分工层面。

实体经济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利益创造的根本源泉,因此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基础。产业分工新调整,其重点在于紧扣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基本功能定位,调整和优化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分工关系。具体而言,既要借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又要抑制虚拟经济的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瓦解虚拟经济内部既得利益集团的政策干预行为和过度分利行为,强化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衔接与支撑。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推动中国产业体系整体“脱虚向实”,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利益关系动态均衡。在此基础上,使得全社会利润和财富在虚拟经济产业与实体经济产业之间,以及在不同产业劳动者之间实现合理分配。

4.产业内部分工层面。

在经济建设中,部分关键产业的垄断是确保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所必需的。除此之外的其他产业垄断,则均亟须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予以逐步消除。这是因为,垄断性的产业内部分工破坏了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阻碍了企业自主经营、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造成经济运行的整体低效。可以预见的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必将冲击旧分工体系形成的各类资本垄断和技术垄断。因此,一方面,应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契机,借助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力量,调整相关产业内部旧的分工体系,破除既有的垄断格局;另一方面,积极营造新兴产业的竞争氛围,在新分工体系生成过程中防范新一波资本垄断和技术垄断形成。在此基础上,改变产业内部的企业竞争格局,纠偏产业内部因垄断而形成的利益失衡,进而推动产业内部企业之间收入分配优化。

5.企业网络分工层面。

当前中国普遍存在的“垂直一体化”企业网络分工形式,已经不利于产业内部协作发展,并阻碍了产业组织效率和企业绩效进一步提升。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企业网络分工新调整势在必行。这是因为,随着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企业之间平台互联、资源共享、要素共融程度正在不断加深,产业组织已经呈现出扁平化、柔性化、互联化、共享化的新趋势。因此,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语境下的企业网络分工调整,应朝着扁平化、柔性化、互联化、共享化方向发展,通过更专业化的分工和更紧密的协作提高产业链的融合度和运作效能。随着产业内部生产链各环节实现协同发展,生产链各企业之间利益失衡将在新的企业网络分工中逐渐调整并得以扭转,彼此之间的收入分配也将逐渐趋于均衡。

6.企业内分工层面。

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体,劳动者之间则是自由平等的联合。[25]然而,福特主义生产组织模式下的企业内分工既难以保障劳动者主体地位,也无法实现自由平等联合。与此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已经向企业内分工提出了新要求,以更好地支撑企业参与到当前激烈的质量型、创新型竞争。因此,应积极回应社会主义的内在诉求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外在要求,大力推进企业内分工新调整。一方面,要实现资本的去权威化、去中心化,实现劳动者主体地位复归,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26]另一方面,应推动企业组织去科层化,促进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融合,努力实现劳动者自由平等联合,进一步激发劳动者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在此基础上,使得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利益格局从失衡态逐渐转向新的均衡态,从而促进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

四、结 语

正如亨廷顿所说:“现代化并不一定意味着西方化”。[27](P70)中国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道路。在此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和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失衡问题,避免现代化引致出不稳定性。改革开放40年来,作为马克思“分工—利益—分配”逻辑的现实展开,传统分工体系衍生出利益失衡之困,进而导致了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因此,只有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推动“分工—利益—分配”整体演进,促使分工体系调整、利益格局纠偏以及收入分配优化,才能破解盘桓已久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才能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推进收入分配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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