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公布,立法规划项目分为三类,共提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116件,其中一类项目69件,二类项目47件,三类项目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一、二类项目聚焦五个重点领域,包括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落实立法规划任务的具体举措
◎立法规划明确了立法项目的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
◎承担牵头起草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拟定起草工作计划
◎改进起草工作,着力研究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把重大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工作阶段
◎对于列入立法规划一类的立法项目,原则上应当完成,因情况发生新变化,确实难以按计划提请审议的,或者需要作出调整的,有关方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实施立法规划的督促、协调、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