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琳洁
摘 要:当今世界,互联网金融的广泛推及,使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和各国经济学者专家以及广大民众认识到了经济与贸易对世界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性影响,也使普通民众了解到了互联网金融业对于各基础行业的促进影响。农业是我国发展的基础产业之一,更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因此,为带领农业经济形势摆脱现有的困顿局面,促进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的创新,有效规避现有的农业行业债务累积的风险,我国经济金融领域的学者专家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者应当立足长远,统筹考虑,重视新型农业的社会主体性作用,对互联网金融影响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模式创新进行探究,以切实实现互联网金融对我国新型农业发展的辅助作用,促进地区国民农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更为民众更好生活水平的创造带来资本保障。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
时至今日,毋庸置疑,互联网金融已经深入渗透到各个行业的各个发展环节。它不仅仅帮助广大民众以及经济学者建立起对新型经济发展的信心,也使得传统金融的价值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互联网金融是在网络发展日益兴盛的环境下,传统金融领域与互联网机构相互融合应运而生的新兴技术产业,它既利用了互联网行业便利、快速的技术特性,又实现了传统金融行业对资金的转汇、支付和中介的服务功能,是新兴产业与传统行业结合的优秀范例。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并非互联网行业与传统金融领域的简单融合,而是对于金融的管理实现安全、便利的服务模式的应用,其深入发展将为顺应新型农业发展需求做出积极贡献,并从基础层面推动当代农业领域的发展与进步,帮助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民们实现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生活质量的优化。
一、互联网金融对以新型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创新的积极效应
1.互联网金融能帮助消除农业经营中融资需求方的长尾效应
互联网金融对农业经营中融资模式将产生与传统融资模式不同的影响。在当前互联网为主导的金融时代,新型农业经营对融资的需求趋向于单次资金金额小、资金需求次数多的特点。因此,这对于互联网金融资金的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尤其对于规模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参与者,资金的良好稳定性不仅帮助互联网金融业内的和谐发展,更对行业内部从业人员的业界稳定性和自信心的维持具有积极作用。这恰好符合克里斯的长尾理论,即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在一定范围内提高的基础上,提高互联网金融对于农业经营中融资模式创新性质的积极影响。此外,互联网金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运用,增加了客户的体验机会,帮助企业对于特定客户建立总规模庞大、整体性强的金融需求, 更在此基础上巩固了农业经营中融资模式创新的市场竞争力。
2.互联网金融的应用提高了农业经营中融资模式对金融风险的把控能力
在传统金融交易中,由于信息缺乏足够的对称性,给资金融合运营和顺应性流动造成了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一方面增加了正常融资运营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也打击了融资参与者的信心。而将互联网金融应用于农业经营的融资模式创新,即利用了互联网科技的先进性与信息沟通的及时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正常融资运行的确定性,降低了融资运营的风险,为融资运营机构提供了一定的信用担保和信息支持,大大提升了外围参与者对于融资运营的信心,由此也使得主导者对于以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的创新拥有更大的主动权,无疑有利于融资模式创新运行的进一步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参与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创新的有效途径
当前时代,存在于我国金融领域的正规的融资模式主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而大多数企业由于自身能力发展的局限性,完全进入直接融资领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利用互联网金融帮助大多数以农业经营为运营主业的小微企业实现间接融资模式创新的市场仍旧十分广阔。具体而言,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中融资模式创新具有如下途径:
1.以新型农业经营为主体的小范围互联网资金融合模式
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为受众所普遍接受的融资模式主要有P2P信用贷款、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小金额资金融合、大众参与的筹集融资和以产业供应链为切入的电子金融信贷四种。其中,P2P信用贷款以其融资范围小、资金需求少的特点为大众所广泛接受。因此,在以新型农业经营为主体的互联网资金融合模式的创新中,可以加大P2P信用贷款模式的应用,一方面有效降低了融资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也能切实而又有针对性的为农业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并且,这一模式便于在各大网络平台广泛推及,因其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创新具有较高的契合性,更能提高其知名度,从而更加高效快捷地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2.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众筹平台融资模式的应用范围
但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加强,仅仅从小众范围的金融角度帮助农业发展对行业的促进程度效果似乎并不明显,也未从切实有效地从根本上带领国民农业经济走出传统发展困境,却反而为各个地区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农业债务累计的风险。大众参与的筹集融资指的是金融需求方通过互联网用户对于信息认知的广泛性与及时性,寻求特定的具有针对性的融资目标客户,拓展了意向投资者的获取范围,进而能够获得有效性高、份额合理的融资金额。这一融资创新模式的应用能提升参与融资的主体的有效参与程度,实现了对于无效参与者时间和资金投入的有效规避,提升了融资参与者的基础素质,有利于以新型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创新的持续开展与深入推进。
3.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于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的应用范围
将互联网金融应用于以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创新,是我国经济领域对于促进传统农业发展的大胆尝试,这一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不仅仅为传统的农业资本融合运营带来了新的活力,更加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以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因而,在实践中,应当不断提升金融领域融资模式的运营创新理念,优化行业内部发展机制,使现代互联网金融切实有效的为农业经营中融资模式的发展与创新保驾护航。
三、结语
综上所述,探究互联网金融影响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模式创新与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民们的生产与生活紧密相连,农业融资模式的创新工作对于精准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定向扶持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相关科研工作的进一步优化以及有关部门给农民给予生产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工作者应当进一步培养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更多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积极学习先进的行业知识,在保证基础互联网金融完善运行的同时,积极拓宽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在对以新型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的创新工作中开拓思路,对于已经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仔细思考,反复推敲,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的更高效的实施办法,推进互联网金融在以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创新工作中的不断深入应用,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服务性的提高和农业经营为主体的融资模式的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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