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然
【摘 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网络的迅速发展,许多“海外代购”应运而生。在便利了许多国内消费者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争论和问题。国际各机构更是不断出台文件对此进行规制。由于其较为特殊的法律性质,代购行为在法律层面上产生许多问题。本文主要研究私人海外代购的法律风险问题,从多个方面分析其风险,并试图给予代购者和消费者、立法者一定的应对建议,以期在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更好地规范我国市场。
【关键词】海外代购;跨境消费;法律风险
一、引言
许多消费者发现,国内的商品已经不能满足自身购物需求,而许多海外商品因为物美价廉、或者产品新奇,得到了许多消费者的青睐,却由于自身时间、路程或者高额的国际运费望而却步。而与此同时,许多由于工作或个人原因经常往返于国内外的个人则可以通过代购行为赚取汇率差价或者收取一定费用。由B2C模式衍生,海外代购可以分为专业代购网站和个人代购,本文主要讨论后一种情形,即私人海外代购行为。根据海外代购中不同主体在不同环节的身份,在法律层面主要研究关税、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这四个方面的法律风险问题。当然,海外代购的问题也需要从长远健康的角度来看,不能因其风险而片面否定。
二、海外代购的法律性质
1.海外代购的行为特点
海外代购除了一般的电子商务的特点之外,还具有自身独有的行为特点。首先,海外代购出现时间短,发展快。据统计,2009年海外代购交易总量为50亿元,这一数字年年攀升,2010年增至120亿元,至2015年,海外代購同比增长117%,平均每年增长300亿元。。许多海外代购APP也应运而生,得到巨额融资。最典型的例子是洋码头APP,其中洋码头提供平台给海外代购者进行产品展示、直播、交易、物流等服务。其次,海外代购商品种类多样,以服饰箱包类和美妆类为主,奢侈品牌较受青睐。同时,代购不仅依托于购物网站等平台,还可以通过微信、QQ等网上聊天软件进行交易。再次,选择海外代购的消费群体往往购买力较强,具有较高的经济实力。由于私人代购免去了许多程序、购买渐变有效,也可以节省时间、减少语言沟通、外汇管制、通关报税等问题。
2.私人海外代购的行为分析
私人海外代购可以分为现货买卖与按照消费者要求代购两种模式。前者为典型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主要讨论后一种情况,即按照消费者要求代购的模式。在这其中有三方主体,即代购者、商品的实际销售商以及商品的实际消费者三方主体,以及两个法律关系,即代购者与商品实际销售商的法律关系,以及代购商与商品实际消费者的法律关系。第一种关系在表面看来是买卖合同,而后一种相对比较复杂,不能视为纯粹的消费或者代理合同,应当看做具有委托和代理双重性质的行为,其分析如下:第一,代购者与消费者之间有代理性质的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相对第三人发出或接受意思表示,而由被代理人承担所有法律后果的行为。消费者对代购商提出购买指定商品要求,支付价款或定金,然后由代购者代为在海外采购后转运到消费者处,代购者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进行的代为购买,具有间接代理特点。第二,代购者与消费者之间有委托的特点。委托合同是指被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处理事务,可以有偿或者无偿。从一般代购来讲,一般是有偿委托。
三、私人海外代购的法律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
许多人对私人海外代购的担忧最先的就是代购者的信用以及其影响的产品真伪。信用风险是指,交易活动中,一方未按照合同的事先约定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让另一方主体利益受损的风险。信息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由于代购行为往往通过网络交流,消费者很难直观了解代购者的营业信息和个人信息,对产品的了解也主要通过代购商家的描述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在消费环节中双方容易产生误解。另外,由于私人代购大多数往往是一对一服务,不是借助正轨网购平台,或者网购平台已经具有免责声明的情况下,消费者对代购者的信用评价及奖惩措施都有一定的缺失。最典型的例子是代购商品有付款记录、专柜小票、有图片、有直播,但是实物与描述不符,或者用假货代替正品。
2.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
第一,消费者的定义具有争议,产品真伪和售后服务难以保证。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是“为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但是由于私人代购的关系,实际的消费者没有与商品提供者进行直接的买卖行为,因此,在代购行为中,实际消费者的“消费者”地位,往往难以得到法律保障,特别是在无实物代购的情况中。根据分析,消费者也可以从代购行为中享受服务这一角度,来推断商品的实际消费者属于消费者。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规定在面对产品质量问题时,究竟谁作为消费者,可以与商品提供者进行维权。第二,消费者的知情权、求偿权由于地域限制,往往容易受到损害,证据的获取难度较大,也有一定难度确定法院的管辖权。由于海外代购有涉外因素,许多维权事宜还要考虑当地是否有相关规定,以及两国的一些国际条约等。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规定的实质联系原则等。
3.关税风险
由于国内的关税征收,使得国外商品在国内售价更贵,因此许多国际品牌海外店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但是有时候购买大量产品入境时,也有可能被要求征税。这样代购的价格优势就不复存在。而且,国内许多个人代购并不备案,经常逃税漏税,这对于国家打击走私也并无裨益。如代购市场不进一步规范,对我国关税管制将有长期的不良影响。
四、应对法律风险的相关建议
1.加大个人代购备案规范力度
针对私人代购方式多样、平台多样的情况,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政府应当完善代购者的备案登记。根据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网络交易商品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向工商登记注册。与此同时,加强提供服务的平台的实名认证与信用评级制度、完善投诉机构、同时也要加强行业自律。第三方行业组织利用自身专门的法律人才,可以为代购者和消费者的纠纷进行民间调解,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2.加强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国家相关立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规,应当对代购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对代购中出现的产品争议、服务争议、侵权行为、售后服务、退换货等要有更明确的规定。建议将跨境售后服务保障规定在消费者法中,对违法代购的个人进行的具体处罚也应加以规定、最好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行政法和刑法的规定衔接。
3.消费者培养维权意识
首先,消费者应选择正规途径进行海外代购,对于信誉度进行重视、对要购买的商品事前要有一定了解以便检验真伪。其次要注意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对于为了报关提供的身份证件要进行一定保护。另外,消费者还要多了解国家对于代购的法律规定,培养及时保存证据的法律意识,最好保留商家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码、保留交易记录和物流凭证等。对个人隐私受到侵害的情况,要及时维权。
4.加强代购税收监管
海外代购的确有许多法律的空白之处,税收就是典型的领域。因此,我国税收部门要与银行、海关、商家等多方合作、加强税务监管,避免税收损失,同时也坚决打击偷税漏税的行为。对于自用产品入关检查标准应细化,不应仅仅限制在金额方面,更应该设计合理的标准来判断是否该商品是否为代购产品。虽然征收关税会给代购商品的价格带来冲击,减少代购产品的价格优势,但是此举可以更好的规范整个代购产业,对我国经济市场具有较好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周曙光.网络海外代购探析.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9年第7期.
[2]王涛.跨境网购中海关监管职能的完善与发展.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4年第2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