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研究

2018-10-22 05:02吴佳邓旭晖刘平辉
关键词:抚州市集约用地

吴佳,邓旭晖,刘平辉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研究

吴佳1,邓旭晖2,刘平辉1

1. 东华理工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13 2. 抚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江西 抚州 344000

文章从微观尺度的角度,结合层次分析法、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开展了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控规前后的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比较研究。结果表明,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控规编制前后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分别为31.60和75.34,通过控规编制提升了138%,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由粗放转为集约。在此基础上,针对评价结果给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为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供参考。

层次分析法; 城市建设用地; 集约利用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位于诺瑟姆S形曲线的加速阶段,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日益扩大,人地矛盾加剧。一方面城市不断外延侵占大量耕地,另一方面城市建成区内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因而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就成为缓解当前人地矛盾的根本途径和我国现代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1]。

围绕中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国内相关学者从不同角度、不同范围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展开研究[2]。首先,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解释。由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多借鉴自农业土地集约利用,因此国内许多学者在探讨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往往是基于“集约”(Intensive)与“粗放”(Extensive)的概念对比[3-5]。其次,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深入研究。针对不同背景下的城市用地情况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进行定量评价。在定量评价时按城市用地的空间尺度可分为三种,宏观尺度指的是对某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总体评价,中观尺度指的是对城市内部区域的分区评价,而微观尺度则指的是对某一地块的具体评价[6]。目前研究多从宏观尺度、中观尺度开展城市建设用地和区域整体如各个省、市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研究,而针对微观尺度的研究非常薄弱[7]。因此本研究以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为例,从微观尺度的角度,运用定量的方法,对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控规控规前后的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针对评价结果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今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具体地块评价提供参考。

1 研究方法

1.1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方法多样,如范围法、目标法、部门法、问题法、因果法和复合法等[8]。由于城市是一个涉及多层面的复合体,城市用地的内部关系错综复杂,本文选择了复合法构建指标体系。以资料收集与调查为起点,收集并研读了国内外有关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理论研究,并对其进行梳理总结等工作,构建了3个层次的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指标体系(图1)。

图 1 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指标体系

具体评价指标说明如下(表1):

表 1 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指标说明

1.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为了反映所选取的各个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需要对各评价指标赋予相应的重要性权数[9]。重要性权数(即权重)确定的方法很多,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亦称AHP[10]。本研究采用YAAHP层次分析软件,对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进行计算,并通过了一致性检验。其各指标层具体权重如下:

B1(0.2611)、B2(0.1506)、B3(0.2085)、B4(0.3798);

C1(0.439)、C2(0.0978)、C3(0.1194)、C4(0.0280)、C5(0.0439)、C6(0.0325)、C7(0.0462)、C8(0.0261)、C9(0.0327)、C10(0.0488)、C11(0.1008)、C12(0.1429)、C13(0.0746)、C14(0.1085)、C15(0.0539)。

1.3 评价指标标准化处理

由于所选择的评价指标单位不同、意义不同,不便于比较和分析,故需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同时各个指标对于评价目标的影响方向是不同的,一种是指标值与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成正比,称为正效指标如居住用地比例;而另一种则是指标值与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成反比,称为负效指标如土地未利用率。

式中:K为各评价指标的标准化值,X为各评价指标的实测值,max和min分别为评价指标目标值的上限和下限。

1.4 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

本研究以具体地块为研究对象,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研究区域的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进行评价[9]。首先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体系中各个指标的实测值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按照指标权重,将各个指标的标准化值K与其权重W的乘积进行加权求和,从而计算出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

2 实证研究

2.1 研究区概况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鄱阳湖生态经济圈、海西经济区、原中央苏区振兴区、昌抚一体化等多个国家、省市战略区,发展区位优势明显。案例地崇岗大道以南地区位于抚州市区的南部,向莆铁路以东,崇岗大道以南,凤岗河以西,纬九路以北。研究区总用地面积484.82 hm2,周长9.61 km。

2.2 现状土地利用结构

作为较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地区,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现状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原为抚州市崇岗镇镇政府所在地,由于抚州市总体规划向南推进,向蒲铁路客运站的建设,故对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进行控规工作的开展。

现状建筑质量总体上参差不齐主要以低层、简易砖混结构建筑为主,质量较差,难与今后北边的站前广场的环境景观相协调,影响城市对外形象的展示。除了居住用地,农田和其他用地占据很大部分,所占比例高达78.28%,土地使用不经济,开发潜力极大。

2.3 控规后土地利用分析

根据《抚州市总体规划(2003-2020)》,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规划依托西北面的新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以居住和商贸功能为主,形成配套设施完善、生态景观良好、空间环境优美的城市片区。针对用地结构布局较为紊乱的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以规划所确定的道路网为骨架,对现状用地进行整合,指导崇岗大道以南地区的开发建设,从而使得城市建设用地由粗放利用转变为集约利用,用地规划图如下(图2)。

图 2 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2.4 评价结果

①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分析:控规编制前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建设用地集约度为31.60,控规编制后建设用地集约度为75.34(图3)。

图 3 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控规编制前后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对比图

②各指标层分析:根据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控规编制前后各评价指标对比(表2)可看出,变化幅度由高至低排列依次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C15)、人口密度(C10)、地价实现水平(C13)、人均公共绿地(C14)、综合容积率(C11)和人均居住用地面积(C12)等。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改观,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

表 2 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控规编制前后各评价指标层对比

3 结论和建议

土地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物质载体。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缓解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中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我国城市健康永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文结合层次分析法、多因素综合评价法,从微观层面开展了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对比研究。评价结果表明,抚州市崇岗大道以南地区控规编制前后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分别为31.60和75.34,通过控规编制提升了138%,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由粗放转为集约。各评价因子中,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口密度、地价实现水平、人均公共绿地、综合容积率和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对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影响较大,是今后进行城市控规时需考虑的因素。

在此基础上,针对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出以下建议:①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应从城市控规着手,优化现状用地功能布局,充分挖掘城市建设用地效率。②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应合理选取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有效构建定量评价模型,科学进行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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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Land Intensive Evaluation of Urban Construction Based on AHP

WU Jia1, DENG Xu-hui2, LIU Ping-hui1

1.330013,2.344000,

The condition of intensive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use between before and after the regulatory planning in the south of Chong Gang Road Area, Fuzhou City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dopting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multi-fact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odel, based on the micro scale indicates functional region. Between before and after the regulatory planning, the intensity value of urban land use has rose from 31.60 to 75.34, increased by 138%, which suggests that urban land use shifts from extensive to intensive. On the basis of this,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re given for the evaluation result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 (AHP);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F293.2

A

1000-2324(2018)05-0828-04

10.3969/j.issn.1000-2324.2018.05.021

2018-01-05

2018-03-04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GJJ150573);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8SK055)

吴佳(1983-),女,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教学. E-mail:popjia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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