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最早可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商代。1930年,河南安阳出土了三枚商代铜质玺印,经考古学家考证,这可能就是我国最早的印章。印章的出现与社会不断发展、人际交往日益密切相关,《后汉书·祭祀志》记载“自五帝始有书契,至于三王,俗话雕文,作伪渐兴,始有印玺,以检奸伪。”国家图书馆自1909年建馆以来,启用过数十枚关防印及馆藏章。作为实用印,这些印章的铸造、颁发、启用、缴销大多都有政府命令、公文函件及入藏文献予以佐证,印章的字体、形态、边栏及盖印方式的变化也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实用印章制度及刻印风格。
宣统二年(1909年),京师图书馆成立。这一年京师图书馆曾呈文学部启用一枚名为“京师图书馆之关防”的印章,但从现有档案资料及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这枚关防未曾实际启用。到了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京师图书馆划归教育部管辖,5月,教育部向京师图书馆札发了一枚小篆方形印章,文曰“京师图书馆印”。风格上,这枚关防已与清代馆印印边宽厚、印文叠转繁复的厚重风格有了明显区别。在1913年1月30日《京师图书馆呈教育部造送书籍数目册》中,曾在骑缝处斜盖此印。
京师图书馆最早的馆藏章为“学部图书之印”,是学部在宣统二年(1909年)《奏筹建京师图书馆》中上呈皇帝饬下礼部铸造的一颗银印:
京师图书馆印
国立北京图书馆收藏
国立北平图书馆收藏
此次开办图书馆,除颁赏书籍外,所有官刻、报效、购买各项书籍,自宜仿照办理。惟图书馆距臣部衙门较远,书籍繁重,移运维艰。且部务殷烦,亦与翰林院不同,臣部之印势难兼用。拟仿照度支部盐茶印、钦天监时宪书印之例,请饬下礼部,添铸印信一颗,文曰“学部图书之印”,尊藏馆中,用钤图籍,此外一切文牍皆不钤用。
清代官印繁复厚重,多为汉字篆、满文篆同刻,也有“九叠篆”与满文同刻,印边更为宽厚,这枚“学部图书之印”为汉字、满文九叠篆合刻,印边很宽,极具清代官印的特点。
北洋政府时期,教育总长张一麐曾签发教育部第465号命令:
因该馆所藏书籍多系旧椠精刊,版本种类甚多,审认为颇为不易,非悉加大字戳记,难免抽换,业将书籍当加盖印章办法饬知该馆在案,兹特发交石章一方,文曰“京师图书馆收藏印”,仰即遵照前饬将该馆所藏书籍逐册多盖是项印章,以昭慎重,而便稽查,此饬。
这枚“京师图书馆收藏印”长方,四角略带椭圆,与学部时期使用的“学部图书之印”完全不同。在面积上,这枚藏书印小了许多,印文字体上为典型的小篆字体,字形狭长,方圆自然,使用方式上一般钤于书页左侧或者右侧的空白位置,不会影响阅读。这一时期的馆藏章还可见一枚长方形印章“京师图书馆藏书记”以及两枚正方形印章,分别为“京师图书馆收藏之记”“京师图书馆典藏制”。将“记”作为印章名称源于唐代武则天时期,这一时期皇帝的印章称作“宝”,臣以下称“印”或“记”,用于书籍收藏之印称“图书”或“图记”。
国立北平图书馆珍藏
国立京师图书馆章
到了民国十三年(1925年),教育部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以下简称“中基会”)签订协议,决定合办“国立京师图书馆”。11月,教育部签发第206号令:
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已奉明令设立,原设方家胡同之京师图书馆应改为国立京师图书馆,暂移北海地方,该馆旧址以现设之京师图书馆分馆移入。
国立北平图书馆藏
国立北平图书馆藏
按照与中基会的合办协议,教育部需按月提供4000元运营费用,中基会负责承担新馆建设及其余运营费。但由于时局动荡,当局无法按月支付,导致这份协议被暂时搁置。民国十四年(1926年),国立京师图书馆九人委员会致函告知京师图书馆馆长委员会职权暂停,在这份函件的落款处可以看到“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章”的印信。这一年的三月,中基会租借北海公园庆霄楼独立筹办“北京图书馆”,现存一枚在此期间使用过的长方形馆藏章。
国立北京图书馆
国立北平图书馆鉴藏
国立北平图书馆
合办事宜停滞一年后,教育部颁布218号训令,将直辖京师图书馆改定为国立京师图书馆,并聘任梁启超为馆长。梁启超在呈教育部报告接收京师图书馆的函件中说道:
钧部函聘启超为国立京师图书馆馆长等因,经遵照就职,兹复准。……现在国立京师图书馆业经成立,应请钧部迅予颁发国立京师图书馆关防及馆长小章一颗。
今可见此枚关防与馆长小章,关防文曰“国立京师图书馆章”,于民国十四年(1926年)11月启用,馆长小章文曰:“国立京师图书馆长”。
民国十六年(1928年),北京改名为北平,国立京师图书馆划归大学院。大学院由蔡元培创立,承担管理全国教育工作的职能,旨在废除风气腐败、专鹜营私的教育部制度。这一年的7月,大学院致函国立京师图书馆:“敬启者,旧京师图书馆奉中央命令改为北平图书馆”,并成立了由陈垣、马裕藻、马衡、陈懋治、黄世晖五人组成的筹备委员会,今可见筹备委员会方形篆文印信一枚,文曰:“大学院北平图书馆筹备委员会之章”,这枚印章印文采用缪篆字体,朱文粗边栏,风格浑朴典重。
大学院作为教育制度改革的一次尝试,由于经费过于庞大、事权不统一等因素,于民国十六年(1928年)10月裁撤,旧有的教育部制度很快恢复。民国十七年(1929年),国立北平图书馆与中基会筹办的“北京图书馆”(后更名为“北平北海图书馆”)合并为国立北平图书馆,并于1月10日在中南海居仁堂举行新馆开幕仪式,陈垣先生主持并做讲话。由于大学院的裁撤,国立北平图书馆重新划归教育部管理,正式颁发的关防也体现出明显的国民政府公务印章的特点,朱文长方形边栏,粗壮宽阔,印文为典型的铁线篆。
根据中基会与教育部签订的建设新馆的协议内容,1931年5月,国立北平图书馆新馆落成,即今天的北海西涯文津街馆舍。文津街本没有专名和固定指称,新馆落成的这一年,北平市公安局函复国立北平图书馆来函:
现在敝馆新址指日落成,迁移在即,允宜肇锡嘉名,用资通晓。查敝馆藏有文津阁四库全书,最称宝贵,拟即将此段地方定名为文津街。
国立北平图书馆是国家图书馆在旧中国使用年限最长的馆名,馆藏扩充迅速,即使在抗战期间,也坚持文献采集和编辑整理工作,因此留存下来的馆藏章在数量上和形态上都十分丰富。仅方形篆书馆藏章现存多达7枚,其中“国立北平图书馆鉴藏”藏书章在印文中使用了“鉴藏”二字,字体也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大篆特点,这在民国时期官印中较为少见。此外还有两枚笔法风格略有不同的长方形篆体馆藏章,均为“国立北平图书馆珍藏”,其中图20这枚藏书章边款刻“巨来”二字,说明此系篆刻名家陈巨来所治印。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圆形的馆藏章,并配有花形图案,主要用于加盖外文文献。作为当时实用印的一种潮流,在印边外缘设计锯齿形作为装饰也颇为常见。
1949年,新中国成立,北平改名为北京。1950年,“国立北京图书馆”的印信经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令50文秘字第196号文件颁发,这枚印信已与清末及民国时期的公务印章有了较大的区别,印文字体为宋体,横细竖粗,字形扁方。这一时期还留存有一枚在国际交流信函中使用的圆形图章,印文为仿宋字体并配以文津街馆舍剪影图案,延续了民国时期精美的实用印风格。
国立北京图书馆的称谓只使用了一年,这一时期的馆藏章包括两枚正方形印章,均曰“国立北京图书馆收藏”,只是“京”字刻法略有不同。在国家图书馆馆藏清道光二十年刻本《咀华录》中还可见到一枚长方形篆体馆藏章,文曰“国立北京图书馆珍藏”。此外,还有一枚极具特色的异形章,这枚印章以一本打开的书为形,隶书入印,配以文津街馆舍及五角星图案,已颇具新中国的气息。
北京图书馆藏
北京图书馆章
北京图书馆
1951年6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向北京图书馆颁发了一枚木质阳文印信,文曰:“北京图书馆。”此后,文物局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图书馆馆内所有印章均应销去“国立”字样,一切对外联络事务都应使用新名。6月28日,北京图书馆再呈文化部文物局备案启用牛角篆体方章一枚,文曰“北京图书馆章”以及“北京图书馆”大、小条戳两个。1955年4月,“北京图书馆”铜质印信启用,这也是国家图书馆历史上第一枚圆形馆印。
这一时期的馆藏章除了传统的方形篆书藏书章,已经呈现出明显的新中国时代特点,不仅在形状上由方形印章变为圆形章,印文字体上也呈现出由繁体字到简体字的变化,这反映了1958年之后政府机关单位公章、印鉴及个人私章除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经国务院批准使用的简笔楷体或仿宋简体入印的印章制度。此外,印章中间装饰的红色五角星图案,也体现出了鲜明的新中国特色。
1998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图书馆更名为国家图书馆,沿用至今。随着更名,国家图书馆的印信及馆藏章以“北京图书馆”时期印章为基础进行了变更,除印文内容外,印章形制、印文字体及整体风格都延续保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