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2018-10-21 02:42李艳
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 2018年1期
关键词:综合执法发展现状农业

李艳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各种先进的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中,提升了农业生产的产量,农业生产力水平已经逐渐提升,农业发展的相关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农资方面的经销商也逐渐增多,对于加强农资产品的质量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从普洱市宁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方面进行分析,分析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充分保障农业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 农业;综合执法;发展现状;措施

按照《农业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法制建设的意见》(农政发〔2015〕1号)精神,以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重点,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注重对农资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农资市场的发展秩序,充分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让农业生产得到稳定发展。农业的有序快速发展,不仅需要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而且更要注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从法律的角度促进农业发展的有序性,不断完善农业执法方面的有关政策。

1 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发展阐述

在成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之前,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主要由相关专业的事业单位代为行使,而这些单位仅仅只是受主管局委托执法。农业执法制度相对比较特殊,主要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子管理、种植业管理、养殖业管理、渔政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植保植检、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随着农业执法部门的不断改革和发展,2009年9月,我县成立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县农业局委托,履行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2017年12月,为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积极推动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农业部门行政执法职能,调整组建了宁洱县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整合了宁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承担的除动物卫生监督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注重选拔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过硬的执法人员,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消费安全,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在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过程中,虽已进一步理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了农业综合执法行为,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2.1 部分执法人员的相关职能工作不能做到位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能力是维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执法人员日常的工作内容和执法水平对于农业生产和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我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主要是由县委进行协调和组织,在原有的人员队伍基础上组建新的执法队伍,以至于其他非专业部门及人员进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中,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相关执法专业不熟悉,不能够有效完成执法工作任务。

2.2 农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我县隶属边远山区,执法人员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农民法制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比较差,由于对相关的农业法规了解不到位,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已违反相关法规,同时在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

2.3 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不到位

当前在农业快速发展的时代下,农资市场也呈现一种复杂的发展趋势,各类农资产品逐渐涌向市场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农资商家,农产品的经营市场也十分复杂,导致市场的监管工作相对比较困难。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不到位,会导致一些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和困扰。

3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的措施

3.1 注重加强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需要注重加强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建立一支精良的人才队伍,保障各项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采取分层次逐级培训、专业法规对口培训和相关法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的执法人员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较高的执法业务水平,树立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3.2 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使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应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通过利用资金配置相关执法用品,执法工作需要用到的设备和测量仪器,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保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性,促进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充分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3.3 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在我县农业生产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农产品市场的混乱和复杂给农民带来很大的不便,需要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综合管理和检查力度,注重对农资市场执法监督,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资市场包括种子、农药、化肥、渔药、兽药等进行监督检查,充分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3.4 加大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为保障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需要加大对农民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赶集日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全面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提高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5 加大群眾正确选购、使用农资产品的能力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将全县种子经营人员、农药化肥经营人员、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人进行上岗培训,宣讲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农业投入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正确选购、使用农资产品等咨询工作。

4 结语

综上所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的各项利益,保障农业生产的有序开展和进行,通过加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相关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持农资市场秩序,为民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要提升民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切实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朱晓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J].吉林农业,2017(24):102.

[2]刘社,万世宏,曹怡玲,张鹏,王慧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2,33(12):1-4.

[3]田艾.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J].北京农业,2011(33):119.

[4].强化农业综合执法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J].河南农业,20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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