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消火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多数城市在其日常维护管理上都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以宜昌市城区为例,在《宜昌城区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后,对城区消火栓管理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市政消火栓;管理维护;问题及对策
2017年9月18日,宜昌市出台了《宜昌城区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初步构建了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的社会化保障体系。为进一步解决消火栓“欠账”等历史遗留问题,根据2018年3月开展的摸底调查显示:城区(不含夷陵区)公共消火栓1235个,受到损坏需维修的(含接口盖丢失)207个,总体情况不太理想。其中:西陵区366个(损坏63个),伍家区350个(需补建103个),点军区242个(损坏29个),猇亭区156个(损坏86个),现状较好的为葛洲坝区域(完好率100%)。
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部分地区建设缺位
调查发现,猇亭区、伍家岗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消火栓间距超标,部分路段未将消火栓纳入建设范围的现象。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规定,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伍家岗辖区内最长间距达1433米。猇亭区部分工业园区道路大多没有同步配套市政消防栓,存在安全隐患。
(二)资金保障普遍不够
对于市政消火栓,现状“政府出钱、水务公司维护”的模式下,资金拨付渠道涉及消防、住建、财政等多个部门,程序复杂,流程耗时长,资金拨付滞后极大影响了日常维护保养力度。对于小区内部的消火栓维护经费政府虽有规定,但实际落实困难。
(三)维护管理普遍缺位
(1)市政消火栓。根据《宜昌城区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供水企业落实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责任,维护保养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数没有专职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存在“只建设不管理”的现象。
(2)小区消火栓。在没有移交给水务公司管理的小区内部消火栓中,目前存在非消防使用、管网漏损、人为损坏等多种情况。日常管理缺失带来的水费无人认缴使水务公司带来两难:停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停水又不断产生水费欠账和管网漏损。目前城区仅桑德水务公司就有162只消防水表拖欠水费,总金额达45万元(不含违约金)。
(四)取水约束力度薄弱
目前通过消火栓取水的有环卫、园林作业车、工程车加水等多种形式。城区供水企业多次发函与环卫、城管、园林绿化等部门进行沟通,仍无法彻底解决随意取水和带来的消火栓损坏和漏损问题,在市政取水频繁的背景下,工程施工、私自盗水现象也随之产生,频繁使用严重影响消火栓保养。
(五)违法用水打击力度不够
首先处罚依据单薄。目前《宜昌城区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消防条例》均未对私自盗用消火栓取水的行为处罚做出明确规定。《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八条“盗用或者转供城镇供水”“有前款用水行为的,由供水单位按照取水管道口径常用流量和实际用水时间计算取水量。实际用水时间无法确定的,按照前十二个月的行业或者个人平均用水时间计算。”基本不算处罚,也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综上,损坏盗用消火栓处罚依据单薄,力度偏轻。其次实际执行力度不够。供水企业稽查队无执法权,导致处罚难以有效实施,威慑效果极为有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又因依据不充分,未曾将其纳入执法范畴。
二、相关建议
(一)查缺补漏积极补建
各区统计需要补建的消火栓数量和具体部位,制定计划,纳入城建項目计划及时补充建设。
(二)优化资金拨付方式
优化改进市政消火栓维护考核和资金拨付流程,在提高企业维护积极性的同时也加大对维护管理单位的考核力度。相关责任主体与供水企业签订消火栓维护维修协议书,简化和明确维护维修费用及其支付流程。(1)可采用“定额包干”形式支付。按主次干道等级或按市政、小区测算日常维护的基本成本,分类制定不同维护定额,按定额支付维护资金。(2)可设立专项基金,基金可按市政消火栓和小区消火栓进行划分不同子账户(市政消火栓和小区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维护基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拨款。每次维护费用按对应的类别采取实报实销方式从基金中支出。(3)细化消火栓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明确小区消火栓维护管理和水费的资金渠道落实细则。住宅区消火栓可由消防部门指导街道、社区进行日常管理,维修保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专项维修资金不足则由业委会组织业主承担。
(三)落实维护管养责任
按辖区原则将其纳入市级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年度消防考核,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彻底杜绝、单位、小区消火栓无人认领的情况。维护管养借鉴宜昌葛洲坝区域管理模式考虑第三方购买服务,和供水企业签订管维合同,按季度报送维护资料,按年度进行考核达标后按合同付费。
(四)加大执法惩戒力度
环卫绿化市政等公共用水由责任主体报装取水栓,严禁随意在市政公共消火栓上取水。消防部门应严格落实《宜昌城区消防栓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对在消防栓上进行窃水的行为给予查处,对未办理使用手续、未按规定使用消火栓或对消火栓造成损坏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完善城市相关法规制度,明确惩处力度和执法环节。可借鉴其他地区适当加大盗水惩处力度。精简执法流程,明确执法主体。
(六) 实施技术改造
组织对原有消火栓进行分批次计划性更新改造,使用加密消火栓和物联网消火栓。准确管控辖区内每一个消火栓的水量、水压、漏损情况,实现消火栓全方位的管控。对新建和改造消火栓加装计量水表,对环卫、绿化用水采取定点取水收费。
参考文献:
[1]刘旭新.北海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问题与对策[M].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22(s1):6668.
[2]李予鲁,徐发强.浅谈市政消火栓管理现状[M].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6(2):53.
[3]徐凯.浅谈市政消火栓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M].装饰装修天地,2017 (17).
作者简介:刘魁,男,给水排水工程师,先后从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和城市供节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