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 赵华
摘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工作,可以从完善制度法规建设,解决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定位问题;建立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保证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支持;扶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培养吸引专门人才;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几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
一、完善制度法规建设,解决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定位问题
(一)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建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
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使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社会职能,促进政府的“瘦身”转型。政府梳理划分各部门承担的职能,划定需要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职能范围。在社会福利传递中,建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体系,发挥专业社工的作用,政府通过社会工作这一中介将社会福利递送到公民手中。政府、社会组织、社工合作,使政府与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二)市政府尽快出台购买社會工作的指引相关文件
市政府尽快出台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引相关文件,解决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内涵问题,使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与广义购买服务有所甄别,明确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范围、标准,明确服务对象的界定原则与方法,明确评估、以及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资质认证办法等等。
(三)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专门的法律法规制定进程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利用法律手段确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工组织、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避免购买过程中的贪腐、转包等现象,规范购买流程,优化购买环境。
(四)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和程序
依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具体采购办法,结合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特点,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和程序,规范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审核与管理办法,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绩效监督评估的方式与标准等,让政府与社会组织有规可循,有例可依。
二、建立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保证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支持
(一)市财政购买服务预算中列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专项资金
由政府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社会服务的专项资金。依据政府采购规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社会工作机构全面了解政府社会服务需求信息,选择投标项目。这其中要以专项资金为主,将社会工作服务创投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当中,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管理社会工作服务创投;要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和发展资金,让社会工作服务得到更多的政府资金和项目扶持。美国政府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每笔经费都要进行严格的详细的财政预算。我国政府部门也应健全和完善财政预算的相关政策以及资金保障机制,运用相关政策引导手段,对社会工作服务加以鼓励和支持。
(二)彩票公益金中设立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专项基金
民政作为社工机构管理和社会服务主要提供的部门,可先进行试点,即从民政部门留用的或财政部门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部分,设立政府采购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专项资金,每年向社会公布采购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资金预算,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三)加大城乡社区层面可支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配备
改革开放以来,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单位转移出来的各种服务,如教育、医疗、后勤保障等,转移到社区层面,迫切要求由社区中的各种组织来承接,城市管理中的社区功能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应加大社区层面可支配资金配备,应对社区层面突发、急需、特殊需求群体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需要。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等方式,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并且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多方筹集社工服务机构运营经费
在资金来源方面,除依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外,社工组织还可以积极探索,如设立实体企业、募集公益性捐赠、服务收费等有益方式,筹集社工组织运作经费,解决社工机构经费不足造成的发展缓慢滞后的现象。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和发展空间。
(五)减化拨款审批手续及时拨款
对于已经立项运作或者已经完成的项目,则应该减化拨款审批手续及时拨款。解决社会组织因为项目审批手续繁琐,政府不能及时拨款因而引起的资金不能正常周转的问题。
三、扶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培养吸引专门人才
(一)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退出机制
沈阳市今年对社会组织审批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对部分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各区实践中政策各有特色,可集中相关经验在全市推广。对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放宽简化专业社工机构申请流程,在开办资金、会员数目、注册场地等方面适当放宽硬性要求,对暂时达不到等级标准的机构,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对社区中的一些暂用社区资源的僵尸社会组织加强清理,明确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
(二)扶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发展
1.扶持新型社工机构顺利度过初创期
加大对所有社工机构,特别是新成立机构的财政与专业支持力度,帮助它们顺利渡过只能依靠政府购买服务的初创期;借助孵化器等各种方式支持、培育更多的社工机构;在具体的购买服务过程中,实施“大小有别、新旧不同”的政策,培育大机构的同时扶植新生机构,保障数量增加的同时提升质量;改善对社工机构的财务管理方式,完善相关政策,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社工机构运用多种平台筹集资源创造条件。
2.以试点方式,优先发展公益性强、社会需求量大、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的服务项目
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中,优先重点发展公益性强、社会需求量大、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的服务项目,如健康养老、纠纷调解、公益慈善、教育培训、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孤残供养、临终关怀、司法援助、司法矫正、扶贫就困等,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试点工作。
3.尽快出台针对专业社工机构的免税制度
对于协助政府参与社会治理的社工机构,应对其所取得的业务收入、社会资助和捐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等享受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办公用房、公共事业收费等方面,应享有与同类公办机构的同等待遇,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因社工机构作为非盈利组织,税金主要从政府拨款中上缴,不在税收方面应该实行减免,这实际上变相伤害了服务对象的利益。
4.利用沈阳地区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为社工机构“增能”
办学地点设在S市的五所高校均开设社会工作本科或硕士专业,专家学者队伍人员充足。可以整合高校专业教师资源,建立专家人才库,对社会组织等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进行评估,并针对全市各类社会组织提供“点餐式”培训,为S市地区社工机构“增能”。
(三)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1.购买社会工作者专职岗位
现阶段我市社会工作机构处在发展初期,社会工作机构规模小、能力弱,难以承接满足政府和社会多方面德社会服务需要。实践中政府可以先从购买社会工作者岗位做起,即在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机构中,如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中设置由政府买单的社会工作岗位。从岗位购买逐渐过渡到政府招投标方式购买社会服务。对社会工作岗位聘任人员的资质应有具体专业要求,岗位的设定必须与一定的专业资质相匹配。
2.多方面提高社会工作者待遇,在职聘评聘条件中适当倾斜
在薪资、办公环境、职业发展前景等多方面提高社会工作者待遇。提高社工薪酬待遇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工的工资待遇水平;通过改善社工机构办公环境等方式;在职称评聘中,对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人员适当倾斜加分,吸收更多的专业对口人才加入到社会工作服务中来。
3.落实督导制度,提供专业培训计划
民政部门在指导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实践时,应规定承接服务的社工组织的督导工作并出台相关指导文件,对承担服务的社工或组织接受的督导时间、频次、方式有明确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专业方法技能训练,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交流,这样有助于开阔从业人员视野、增加知识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服务质量。
四、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督和评估环节建设
(一)完善监督环节建设
1.动态监督
应该建立实时的动态监督体系,不只是对社会组织的成果监督,也要对购买行为之前,购买过程中进行监督,做到全面的监督。政府和社会组织还可以成立组建监督小组,形成自我监督机制,防止腐败现象。
2.第三方监督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逐步扭转政府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明确政府所担任的角色,最大程度运用社工行业协会的功能,尝试采取第三方的监督机制,使得购买社工服务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购买社工服务流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3.建立社会工作组织诚信备案制度
严格监督社会工作组织的服务,建立社会工作组织诚信备案制度,对于“投机者”的资格、资质一票否决,取消参与购买投标资格。
(二)完善评估环节建设
1.成立专业评估机构
针对差异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组建专业的评估机构,建立相应的成果评估机制,完善评估体系,及时对政府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估,定期发布评估报告。
政府应该聘请有关专家,建立效率评价和效果评价体系。对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质量、效果、满意度等依据一套科学评估体系进行评估。
2.制定社会工作机构评估标准
制定社会工作机构评估标准,通过等级评估建立社会工作机构准入机制。对达到一定等级的社会工作机构,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的招投标。对评估不达标机构,限制参与政府购买招投标。政府应向评估等级高的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确保购买服务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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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云芳.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初期的困境与突破——对J市的质性研究与思考[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3]李静. 基于合作式治理视角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创新研究——以长沙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例[J].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作者简介:
张雪(1979年—),女,汉族,辽宁沈阳人,研究生,沈阳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赵华(1969年—),女,汉族,辽宁沈阳人,研究生,沈阳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理论。
课题项目:
2018年度沈阳市社科联课题:关于沈阳扶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SYSK2018-18-37);
2018年沈阳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心生社工服务中心(11035201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