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洋
摘要:近些年来,电子商务迅速崛起,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快捷的同时,由于电子商务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由此也导致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的产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诸多新的问题需要考虑和研究,这些问题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对电子商务模式中怎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不断探究是未来趋势。本文从实际出发,结合有关理论概念,重点分析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消费者权益有可能受到损害,并以此为基础加以分析,重点探讨相关对策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
一、电子商务的相关概念
电子商务是近些年来兴起的,利用网络和电脑技术为基础,开展商务活动的新型商务模式,电子商务广泛应用于全球商业贸易中,具有灵活多变的特点。在互联网升级和不断扩大开放的大环境下,买卖双方不必见面就能实现贸易活动,从而完成网上购物,商户之间通过网上交易以及电子商务支付等形式开展交易活动,商务活动和金融活动,以及其他一系列综合服务。这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行模式,从定义上讲,电子商务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范围,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利用多媒体信息工具从事商务活动,而狭义上则是指利用网络从事商务活动。无论是广义和狭义对于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都包含以下两方面:首先是利用网络平台,如果没有网络便无法实现电子商务,其次,电子商务,也是商务活动的一种。消费者权益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消费过程中所受到的保护和应得的利益。消费者在消费生活中所用的权力,这是人的基本权力,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消费观念不断改变,人们的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成为热点话题。
二、目前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權益保护的现状
(一)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来看,尽管我国商务部在加紧制定相关消费指导意见,有关电子商务平台浏览规范及服务规则也在进行征求和制定。各省市也出台相关保护机制,此外,我国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等规章,这些制度都对消费者在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但是,在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面仍然需要不断完善,远远不能适应电子商务迅速发展过程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求。
(二)存在欺骗行为
随着信息技术和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也随之迅猛发展,网上交易成为人们消费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开放性和虚拟性等特点,这也导致买卖双方必须建立相关信任机制,尤其是我国目前商业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个别经营商由于单方面追求利益增长不顾自身信誉,发布不符合实际的广告信息以及售卖部合格产品等等进行消费者欺诈的行为,使得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由于网售商品参差不齐,难以让消费者产生信赖感,由于信息的不够真实,也会影响交易的顺利开展,此外,对于商品的售后服务以及退换工作仍需加强制度建设。
(三)消费者隐私
在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对于隐私保护问题存在诸多误区,电子商务消费者对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已成为关注热点,目前,我国互联网用户隐私权正面临威胁,社会上对于隐私侵犯的行为屡禁不止。基于这种情况,对消费者隐私权展开切实有效的保护便成为重中之重,基于强大信息整合和数据分析能力是电子商务的优势。互联网的应用使得人们对于复制,传递信息变得十分方便,然而,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使得消费者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和贩卖,由于网上侵害消费者隐私信息的监管难度较大且方式较为隐蔽复杂,使得消费者隐私保护具有很多难点。因此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需要认识到消费者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对个人隐私加以有力保护。否则便会使电子商务发展受到威胁,进而阻碍社会进步。
(四)电子商务具有跨国性
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国特性,经营者在进行电商活动时,会受到多个地区或国家的相关监管,这也使得各国立法差异变得尤为明显,进而导致一系列司法问题的产生,在出现这种问题时,应当如何解决是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此外,消费者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时有可能因为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差异,造成跨国消费存在欺诈等情况,同时由于缺乏国际性的执行措施,当出现诸如此类的问题时无法得到快速解决,各国商务经营差异较大,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需要共同沟通和协商,这也使得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受到威胁,确实需要多方共同建设加强相关法律规范。
三、我国针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对措施
(一)逐步完善相关保护制度
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热点话题,如何尽早完善电子商务模式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确立已成为重点工作内容,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逐步完善相关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电子商务是一种虚拟空间开展的交易活动,我国需要在这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保障和监管措施,首先应当逐步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的各项权利,进一步加强知情权,求偿权,保障权以及确认权等权益的保护与建设,利用法律法规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避免由于信息泄露和虚假信息等导致的不公平交易,塑造一个更为安全稳定的交易空间,还应当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中经营者的相关义务,从而保证我国电子商务模式的健康稳定发展,在赋予消费者相关权益的同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必要监管仍需不断加强。在网络经营过程中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合理准确的商品服务信息,并提供质量保障和完备的售后服务,并注重消费者信息保护。
(二)进一步加强隐私权保护
目前对于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已成为热点话题,在这方面的建设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相关经验进行有效立法,首先在网络隐私权方面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法律措施在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信息时,需要得到合法授权和许可,并对利用目的和范围以及利用程序等作出明确说明和规范,不经过消费者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消费者信息以及泄露消费者信息。其次,在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还应当引入电子认证机构,从而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保证个人信息信息不受侵犯。
(三)在行政监管方面也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管者职能。
政府应当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可预测,可信赖,安全稳定的商业环境。着眼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并进一步加强相关监管,从而促进电子商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相关立法活动。首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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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部门应当对电子商务发展做出合理引导与规划,共同构建完善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解决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系列国际交易问题和商品信息问题,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和市场容量问题也需进一步考虑,其次,还应当严格监管相关市场制定一系列准入机制,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以及对网上交易的监管力度,从而造福于消费者。
(四)进一步加強国际合作
各国应当加强合作制定被多方普遍认同和接受的国际准则,对于税收法律及安全等共同问题加以讨论。此外,还应当找出互联网交易过程中的争议源头,共同谋求解决方案,建立国际机构对电子商务经营过程与引导和监督,对经营者身份信息进行确认以及信用评估,从而保证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的安全性与准确性,便于消费者进行产品信息进行甄别,建立一系列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投诉措施,电子商务领域应当注重建立健全小额消费争端解决机制,真正使电子商务造福于民。
(五)建立消费者自律组织和行业自律准则
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建设,在电子商务行业内制定相关交易规则并制定规章制度,其次,消费者自律组织应当不断完善,使其发挥作用并积极调整工作,在新的领域发挥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积极开展沟通,保障相关利益,此外,还应当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时应当提升自我甄别能力。选择信用良好商家进行交易,还应当对交易过程进行记录,并保管相关交易凭证提升交易警惕,共同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四、总结
电子商务过程中,对消费者权益进行法律保护是重中之重,否则,将会挫伤电子商务的发展信心,最终制约电子商务稳定健康发展。由于我国电子商务仍处于发展阶段,对于消费者,相关权益的保障措施仍然十分欠缺,不能完善的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和规则建设是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设进步和发展。
(作者单位:永城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李亚龙.“论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J].信息网络安全,2002(1):27-29.
[2]帅青红.电子商务管理视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3]李亚龙.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J].信息网络安全,2002(1):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