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方案探讨

2018-10-21 21:35黄伟立
科技信息·下旬刊 2018年8期
关键词:生活垃圾

黄伟立

摘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及城市面貌。环保理念的增强及科技水平的提高,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已经逐渐被应用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文章主要探讨城市生活垃圾特点及危害,论述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情况,对国内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情况进行比较,明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体系及内容,提出具体运营监管方案,真正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实现环境、资源、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监管

生活垃圾处理一直是城市基础建设及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其中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填埋处理、堆肥处理和焚烧处理等。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认识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提出具体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方案,避免生活垃圾对环境、水体、大气等产生污染,实现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1.生活垃圾特点及危害

城市生活垃圾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垃圾热值低,含水率高,在40%-60%之间,可回收成分低;厨余垃圾和塑料包装物等为主要生活垃圾,占比在半数以上,而灰土砖瓦等占比较小。生活垃圾组分多变,停留时间长,扩散性小,危害大,很容易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等。

其一,简易填埋生活垃圾,会使其渗滤至周围土地中,经扩散之后,很容易污染土体,导致土地沦为废地。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使土壤结构、性能发生改变,而生物过于富集,也会使周围动植物体内重金属含量增多。其二,垃圾中含有有毒物质,一旦流入江河,会使土壤结构性质等发生改变,动植物体内重金属含量高。第三,垃圾堆会散发甲烷、二氧化硫等恶臭气体,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出现温室效应等。第四,垃圾堆存在火灾、沼气爆炸隐患,使周围居民身体循环系统、脑血管疾病患病率增高等[1]。

2.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情况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即在800℃-1000℃高温下,将生活垃圾作为燃料,把燃烧过程中释放的热量用作发电。这些气体经过净化之后方能排放,并将少量剩余固体残渣填埋处理。其中,飞灰中所含的重金属属于有毒有害物质,需要将其作为危险废物填埋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优势在于处理量大,减容性好。在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早已得到普遍应用,并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推广。但该种垃圾处理方法,会污染大气环境,也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实施过程复杂,成本高。垃圾焚烧污染体现在废气量大,残渣多。废气中污染物种类多达数百种,即使经过过滤、水洗和吸附,也很难使其得到净化。二氧化硫、氯化氢等都属于有害气体,其中还包含一些汽化的重金属。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制品经过焚烧之后会产生二噁英污染物,该种物质具备致癌性,毒性大,很难进行生物降解,在环境中滞留时间长,监测和控制难度都非常大[2]。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炉排炉和流化床工艺应用普遍。2004年-2014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从54座增加到188座,增长了2.48倍。日处理能力从1.69万吨增长到18.60万吨,复合增长率达27.10%,年实际处理量从449.00万吨增长至5329.90万吨,复合增长率28.07%。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垃圾焚烧处理占比仍相对比较低。根据中国固废网E20研究员测算,到2020年,我国垃圾焚烧处理率将达到50%。

近年来,深圳生活垃圾处理量保持年均增长6.1%,2015年达到了日均16000吨。目前,多采用焚烧和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6座(截止2017年底),处于满负荷运作状态。

3.国内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比较

现阶段,国内采用的是管理部门派驻驻厂代表监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定期监测。近年,杭州、深圳、海南、福建等地都出台了生活固体废弃物监管办法和标准。广州地区以环境监测和污染物控制为主,无论是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还是监管机构,亦或是运营单位要分别委托第三方监测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情况。深圳地区则是城市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門共同参与进来,对垃圾焚烧厂进行运营监管,城管部门结合地区情况,安排代表,对垃圾焚烧厂实施全面运营监管,环保部门以数据监测工作为主,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的有效性。

国外具备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无论是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还是处理效率都非常高。而且,其在垃圾处理过程中的重金属和可持续污染物富集程度也比较低。国外已经在垃圾焚烧处理方面形成了完善的体系和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强,监管过程方便。除了政府参与到垃圾焚烧处理工作中之外,社会非营利组织、公众等也对垃圾焚烧处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有相应惩罚机制作为依托[3]。

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体系及内容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体系的构建,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以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进行监管。依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监管模式,使该项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极具可操作性。结合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现状及要求,制定具体的监管方案,明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依据、内容等,并注重监管频率及监管评估工作的开展,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监管工作技术水平的提升。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监管工作切忌盲目,该过程中,要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进行全面考量,并兼顾各主体需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由上图可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会在噪音、恶臭、废气等方面对环境产生污染,除了垃圾焚烧工作之外,还要对炉渣、飞灰、垃圾渗沥液等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管体系中,不仅要包含安全管理、焚烧处理能力、焚烧效率等方面的监管内容,还要涵盖上述工作。

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方案

生活垃圾焚烧厂监管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大气污染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情况、土壤、噪声、废气、渗沥液、飞灰、炉渣、在线系统、安全管理等。监管人员要明确各监管指标及依据,了解监管目的,并采用正确的监管方式,注重监管频率控制,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对各项监管内容及方法等进行细化。

很多时候,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情况与进厂垃圾计量和特性等有关。之所以要开展进厂垃圾计量工作,是因为其能够对焚烧厂的综合处理能力进行科学判断,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各项费用的结算。特性分析的目的在于明确不可燃垃圾比例,决定是否对进厂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等。全面监测垃圾焚烧厂土壤、噪音、恶臭气体等,能够全面了解垃圾焚烧厂运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科学调整垃圾处理工艺等,将垃圾焚烧处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采用正确的方式,检测飞灰、炉渣、渗沥液等,能够判定焚烧厂运营副产品的处置是否达标。其中,焚烧效率的主要判断依据为测试炉渣热灼减率。与此同时,还要全面落实垃圾焚烧处理厂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监管力度,制定应急预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方案的制定,既要明确相关文件要求,还要参照具体的标准和规范等[4]。

依据监管工作要求,定期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各项工作进行考核,从而确保后续各项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以监管分析报告形式总结,经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评估后,进行奖惩。垃圾焚烧处理监管评估工作中,还要注重媒体、公众参与,使垃圾焚烧处理监管工作更加透明,并在监管过程中对环境效益进行考量。

6.结语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专业性强,难度大,参与主体比较多。结合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要求及开展情况,明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内容,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监管体系,及时分析生活垃圾焚燒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等,提出具体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方案,从根本上提升提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质量及效益,提升地区整体环境,实现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方案探讨[J].环境卫生工程,2014,22(2):25-26.

[2]张益.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回顾与展望[J].环境保护,2016,44(13):20-26.

[3]胡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优化设计[J].山东工业技术,2016,(18):258-258.

[4]王浩,王永生,等.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处理系统提标改造[J].工业安全与环保,2015,(12):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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