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的思考

2018-10-21 09:36季晓燕
科技信息·下旬刊 2018年9期
关键词:公积金常态住房

季晓燕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机制,将住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通过住房公积金的形式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可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

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住房问题就是一个关乎国家发展大计,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為目前解决安居问题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从1999年正式建立至今,在为广大缴存职工改善居住环境以及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截止2017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62.33万个,实缴职工13737.22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8726.74亿元。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24845.12亿元,缴存余额51620.74亿元。从相关统计数据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其保障民生的基本功能取得了显著成效。

1经济新常态的基本特征

2013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首次提出“新常态”:“我们注重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各类问题,既防范增长速度滑出底线,又理性对待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既强调改善民生工作,又实事求是调整一些过度承诺;既高度关注产能过剩、地方债务、房地产市场、影子银行、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点,又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风险”。“新常态”到底长什么样?根据习总书记的描述,整体上看,经济新常态包含着经济增长速度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动力变化、资源配置方式转换、经济福祉包容共享等全方位转型升级在内的丰富内涵和特征。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民生保障制度,在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也需要不断地发挥主观能动性,需要积极思考如何提升制度供给质量,需要努力创造性的推动制度完善。研究新常态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首先需要准确把握好新常态的基本特征,综合来看,经济新常态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增速、消费、投资、市场竞争、资源配置、产业组织、国际收支、要素比较优势、资源环境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就增速而言,其特征主要是中高速增长将会取代高速增长;就消费而言,其特征主要是个性化、多样化以及体验式消费将会成为消费的主流;就投资而言,其特征主要是具有新技术和新业态的投资模式将会成为投资发展的趋势;就市场竞争而言,其特征主要是差异化和质量型的竞争将会成为市场竞争的重点;就资源配置而言,其特征主要是市场性和竞争性的配置方式将会逐渐发挥决定性作用;就产业组织而言,其特征主要是中小微企业以及服务企业将成为未来主要的产业组织形式;就国际收支而言,其特征主要是“引进来、走出去”的水平将会不断提升;就要素比较优势而言,其特征主要是人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势将会更加突出;就资源环境而言,其特征主要是绿色可持续性发展将会成为新的利用环境的方式;就风险管理而言,其特征主要是总体风险可控,但是区域性甚至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

2、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现存问题

随着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需求的贡献越来越大,社会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强,新闻媒体上经常出现类似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模糊”、“财富转移”、“避税工具”、“缺乏公平”、“差异悬殊”和“劫贫济富”等舆论观点。现阶段,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管理机制不健全

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只在设区城市设立,地方政府、财政、住建、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决策职能,管委会属于地方政府临时议事机构,没有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要求,平时基本不开展工作,主要以召开成员会议、听取汇报、请示报告等形式研究部署工作,作出的决策缺乏管理运营的实际经验。看起来,是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实则没有直属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无法形成有效的决策监管体制。保

(二)资金使用区域化

全国各省份资金使用率地区差异巨大,以2016年全国数据为例,提取率最高的天津达到85.02%,最低的为西藏47.72%;各地方资金供需状况也不平衡,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闲散沉淀,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则资金紧张流动困难,最高个贷率的天津达122.90%,最低个贷率的为新疆30.93%,相互之间差异甚至高达4倍。各地市公积金中心都各自为阵,资金运作无法实现统一集中调度,只能通过财政借款、银行借款、“公转商”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对外融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防范流动性风险能力整体较弱,一旦发生风险将不可避免地给国家和人民带来较大的损失。

(三)骗取套取问题严重

公积金属于强制储蓄,中心与缴存人之间属于财产信托关系,但作为产权人的缴存人,在资金的用途和去向上,受限很多、了解很少。经常发生缴存人与公积金中心发生争执,“正常住房装修为什么不能提取贷款”、“我自己钱我为什么不能提取”、“等退休再提取早都不知道贬值多少”以及“我的钱还不知道被公积金中心用到哪里了”等质疑不绝于耳,甚至演变为缴存者为了提取公积金无所不用其极,通过伪造合同、发票、婚姻户籍状况等证明材料骗提骗贷公积金,一些非法中介还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渠道随意违规发布骗提骗贷公积金信息,传播较为广泛,影响十分恶劣。住

(四)业务办理属地化

虽然重大方针政策都由中央和省上统一制定,但具体政策、流程和受理材料还是由各地公积金中心自行制定执行的,不同中心的业务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都不一致,仅提取、贷款业务种类就多达30余种,如贷款额度、提取业务种类、贷款楼盘备案等。经常会出现类似业务办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偏多、贷款楼盘备案材料差异较大、贷款审批后放款时间较长等问题。

3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以及监管机制。同时,《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也对如何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了纲领性的规定。对此,本文根据上述政策安排并结合上文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可能将面临的新常态环境的分析,拟从目标保障坚定、功能保障完善、管理保障强化以及安全保障提升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目标保障坚定方面,新常态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依然要将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作为首要和核心目标不动摇,在坚持住房公积金的公益性前提下,通过不断地完善供给制度以及创新供给方式,更好地实现公积金的有效缴存并提升公积金的保障能力,以此稳定、扩大和畅通资金来源,从而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活力。

功能保障完善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消费群体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家庭或个人将不断增加对于自有住房的需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范围也将随之逐步扩大,保障群体也将更加多元。此外,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以及自身消费能力的约束,部分缴存职工特别是刚入职的青年职工在租房資金、房屋修缮以及物业支出等方面也开始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对此,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方面有必要加大制度覆盖,特别是对如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这类群体,更是有必要通过适当的政策调整将其逐渐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另一方面也应坚持一定的需求导向,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适度拓宽其资金使用范围,从而真正体现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关怀和民生服务。

管理保障强化方面,新常态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经济社会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是一个发展效率逐渐提高的过程,这个过程给组织管理效率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对此,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有必要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畅通沟通渠道以及提高业务效率等措施,来不断强化其管理功能,从而使其能够更加体现出保障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利民性。

安全保障提升方面,新常态的发展过程难免会出现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这就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但具有公平效率的属性,而且还应具有安全可靠的特征。对此,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必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构建起信息化、透明化和专业化的资金监管平台,维护好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及房屋产权登记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从而通过及时的信息披露,有效地传递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情况;通过专业的政策解答,有效地解决公众的相关疑惑;通过高效的数据统计, 有效地掌握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投放,有效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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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小驹新常态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研究管理观察2017年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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