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铠瑜
摘 要:中国传统绘画图像中包含着浓厚的叙事意味,其叙事顷间的选取也传递出各具差异的表现效果。本文简要阐释了顷间的基本概念,围绕史前岩画、秦汉绘画、隋唐佛教画以及宋元文人画等四个层面入手,针对中国传统绘画图像叙事的顷间进行了具体解读,以期为绘画艺术的研究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国传统绘画;图像叙事;顷间
引言
顷间主要是指在中国传统绘画艺术中进行某一瞬间画面的选取,借助图像传递出事件发生的关键节点或整体过程。顷间带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经由史前、秦汉、隋唐、宋元等各个时期的变革传递出不同的含义,真正意义上借由图像传递出叙事性意味,将事件当时发生的时间、空间与重要节点进行了生动的再现,传递出浓厚的历史色彩与人文艺术魅力,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探讨。
1 史前岩画叙事顷间
通过针对我国北部、西部等地区的史前岩画进行调查可以发现,这些岩画中所描绘的图像都含有一定的叙事性色彩与符号学意味,但其各自类别所对应的顷间也有所不同。第一种岩画图像的顷间选择较为常见,只注重捕捉某一事件的瞬时图像,处于事件发生高潮之前埋下伏笔的阶段,例如狩猎图、放牧图等,其图像所展示出的画面也较为平和,并无激烈的冲突与张力;第二种岩画图像则着重选取事件发生的高潮作为顷间,例如在狩猎图中直接截选动物被箭射倒在地的瞬间图景进行刻画,直接揭示出这一事件的发展结果;第三种岩画图像则是抽象的符号与图形,并不具备生动形象的叙事色彩,主要借助符号传递出叙事意味[1]。从以上三种顷间的表现形式层面入手,可以发现这三种岩画图像的顷间都并非关乎事件发展的决定性瞬间,只是呈现出一般性的、随机性的瞬间,不带有紧迫的时间感,侧重于刻画原始社会的日常生产生活图景,也侧面传递出了原始艺术创作倾向于实用主义与叙事性的主要倾向。
2 秦汉绘画叙事顷间
随时代的更迭,叙事顷间的决定性意味在秦汉得到了凸显,以汉代砖石画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类型。汉代的画像砖石内容涵盖了汉代的整体社会生活,将不同砖石搜集到一起即可呈现出一部完整的汉代史,将汉代时人的日常生活进行再现,其类型主要涵盖了社会生活、神话传说以及历史故事等三种。其中以历史故事类别下属的最为著名的“荆轲刺秦王”画像砖石为例,其在叙事内容上沿袭了历史故事中的基本流程,但却格外在叙事顷间的选取上带有明确的指向性,融汇进了创作者的主观意识。例如在四川乐山虎头湾崖墓中出土的画像砖石,其着重在荆轲的人物动态处理上进行了细致刻画,突出了荆轲跨步做出前扑的姿势,俯身扬手欲将匕首投掷而出。这一砖石的刻画将荆轲准备刺杀秦王动作发生瞬间的动态进行了捕捉,选取了事件刚好进入到高潮瞬间的那一个节点,显著体现了秦汉时期在图像叙事中选取决定性顷间的特色,也传递出了画面的戏剧性色彩。
3 隋唐佛教画叙事顷间
在隋唐時期佛教文化兴起,延伸到艺术层面体现为佛教绘画图像数量的丰富。佛教绘画图像在进行叙事顷间选择时有别于史前和秦汉两个时期的瞬间片段式选取模式,着重将某一事件的全部场景进行再现,展现出这一事件的全貌,进而向受众传递出其中所蕴含的佛家哲理。从其绘画图像的类型层面进行划分,这些绘画图像在主题上都较为统一,主要是体现出佛的前生、今世以及成佛的完整故事历程。以敦煌壁画《微妙比丘尼》为例,画面所选取的静物内容较为简洁直接,将比丘尼前生所生活过的房屋、山峦、树木等外在环境进行了详细再现,刻画出其前生所犯下的种种罪行;而后又依次刻画了比丘尼今世所遭遇的丈夫被蛇毒死、儿子命丧狼口、娘家遭遇火灾以及继夫谋杀儿子等悲惨命运,令人观之感到不寒而栗;最后则着重刻画其经历苦难与忏悔后成佛的过程,昭示出佛教所宣扬的前世今生的因缘宿命理论,带有较强的象征性意味[2]。由此可看出隋唐时期的佛教绘画图像在进行顷间的选择上注重全景式再现,将事件发生的全部过程进行顺次描绘,并格外注重选取象征性画面进行佛教教义的宣传。
4 宋元文人画叙事顷间
经历朝代的更迭,待至宋元时期在绘画图像的叙事顷间选择上又呈现出了显著的变化,在宋元文人画中着重塑造符号象征性顷间,象征着宋元时期艺术创作者开始由描摹景物、刻画事件转变为对绘画本体元素的追寻,这一倾向在明清乃至近代绘画创作中都体现出其重要的影响。以北宋时期“披麻皴”笔法、“米点”笔法为其中的代表,着重由以往的刻画物体形貌而转向追求写意,常用三角形、圆圈等符号代指树叶,进一步张扬了绘画艺术的自由美与艺术美。
结论
总而言之,中国历史各个时期的绘画艺术都涵盖了顷间这一概念,史前岩画选取一般性顷间、秦汉绘画刻画高潮性顷间、隋唐佛教绘画塑造全景式顷间、宋元文人画注重刻画符号象征性顷间,从历代针对绘画图像顷间的差异化选取也能够看出中国传统绘画艺术的发展脉络,为我国传统绘画艺术的研究贡献了借鉴价值。
参考文献
[1]马全福.中国传统绘画的散点式构图对图像叙事的启示[J].美术界,2017,(6):91.
[2]沈冠东.《点石斋画报》图像叙事中语言与时空表达的关系研究[D].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