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会科学院向新型智库转型的模式选择

2018-10-19 09:11党俊
西部论丛 2018年11期
关键词:社会科学院社科院代理

党俊

摘 要:地方社会科学院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综合研究机构,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在向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转型中,机遇与挑战共存。本文以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建设作为研究对象,以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分析其在新型智库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总结造成这些问题的影响因素,并提出推进地方社会科学院新型智库建设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地方社科院 委托代理理论 理事会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关键组成部分的地方社科院,自成立后,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管是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还是在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决策方面,其起到的作用都不可忽视。但我们在看到其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的看到当前其存在的问题,例如当前旧有体制和新形势下智库建设发展的不协调问题,对政府和社会的影响力也远远落后于其他新型智库。据相关数据统计,在中国智库影响力排名中,社科院系统在综合影响力排名和专业影响力排名前三十名中,只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入选,其中地方社科院只有一家。[1]所以,地方社科院如何找准自身定位,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在建设新型智库的大潮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而对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转型研究,对于探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在20世纪人类社会生产力大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最早提出委托代理理论的是学者伯利和米恩施(美国),他们提出,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如果公司所有者同时又是公司的经营者,那么就会出现很多弊端,所以倡导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公司所有者对剩余利润进行获取,而让专业人员来经营。[2]而现代委托代理理论的确立,则是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期到七十年代初期才被正式提出。学者罗斯最早提出了委托代理的定义,该学者提出,“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3]学者Jensen等在其论著中提出委托代理问题,针对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有可能出现代理人为了让自己获取更多的利益,从而对委托人的利益造成损害。[4]而学者平狄克和鲁宾菲尔德则在研究中提出,构建有效的委托代理激励监督机制,通过对利益共享制度的设计,从而对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进而使委托代理关系能够长期保持。[5]

综上所述,在现代公司理论中,委托代理理论是其关键组成部分之一,该理论存在的条件是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其对委托人和代理人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不一致进行强调。研究委托代理理论的关键是研究委托代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确立一定的奖惩规则来规范代理人的行为,使其能够完成委托人所设定的目标。

二、地方社科院在新型智库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一)自身定位上不清晰

长期以来,地方社科院在自身的职能定位上一直模糊不清,普遍以“本地区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作为自身定位,缺乏对“做什么”和“为谁做”的准确定义。地方社科院之所以在发展定位上不清晰,其根源在于单位体制机制问题,这是因为,当前地方社科院属于非权力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无法在现有的政府业务职能范围内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6]与此同时,这种“半政府机构”的性质,又限制了地方社科院主动寻找市场职能定位的冲动。[7]

(二)机构设置上不合理

当前大多数地方社科院是一种典型的条块分割的布局,行政关系隶属于当地宣传部门,而自身又是事业单位性质。这种布局方式,使得地方社科院处境尴尬,引发了以下弊病:其一,地方社科院在地方几乎是独立存在的,上面没有业务主管部门,下面也没有可管理单位,基本上是无系统的“各自为政”,处于一种脱离社会的半封闭状态;第二,因为单位的半封闭性,导致信息交流不畅,所以社科院所作出的研究成果很多都和实际状况相脱节,还有很多研究都是不经实地调研的空想,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不能有效满足。

(三)内部管理体制上不协调

地方社科院属于事业单位,然而在内部管理中却采用行政单位的管理模式,导致管理体制上的不协调。地方社科院作为思想市场上的知识生产者,需要灵活、高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类似企业化的管理模式。但是,自地方社科院设立以来,一直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来对其进行管理,致使地方社科院出现非常明显的官僚化趋势和行政化趋势。不管是在人员配置和人员管理上,还是在科室设置和财政支出上,都表现出非常明显的行政化特征。而地方社科院的上级部门,还有自己机构内的负责人,不管是从思想上,还是从行动上,也都愿意将单位作为一个行政机构来管理,从而使地方社科院行政化和官僚化的色彩越来越明显。

(四)科研目标不明确

地方社会科学院长期存在科研导向模糊的问题。在处理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的关系上,长期重理论轻对策,虽然强调加强现实问题研究,但是现有的科研考核和评价机制多是建立在以学术探索和知识积累为基础的学术目标上,并不以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决策为首要目标。从而使地方社会科学院在所开展的科研工作中一直以来处于盲目和混乱状态,从而对科研人员科研能力的积累,应有作用的发挥等产生了阻碍和制约。

(五)优秀人才严重短缺

优秀人才引进困难和已有专家学者流失严重是目前大多数地方社科院面对的严重问题。人才的流失和优秀人才不愿意进入,导致当前地方社科院科研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构成年龄偏大,学科背景单一,人才断档现象严重。与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相比,无论在工资待遇还是在发展机会上,地方社科院都差距明显,无力吸引顶尖人才。而人才的難以引进和不断流失,使得地方社科院无力组建一支符合时代发展需要和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基本职能定位出现偏差,背离了智库建设的初衷

中国智库的建立,是为了帮助各级党委和政府推动科学决策和合理决策,听取不同利益集团声音,反馈政策效果的目的而设立的。其中,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服务是外在的形式,听取不同利益集团声音,提出科学、合理和有代表性的政策建言才是内在的本质。地方社科院在向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转型的过程中,出现的对智库认识不到位,转型模式不清晰,根源就在于将形式与本质错位,将代表不同利益集团发声,代表社会多元利益变成外在的形式,而将原先的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服务当成内在的本质。而这种认知的偏差,就容易导致对政府的唯上主义,将政府的话语当成绝对律令,做出的政策建言不是代表社会的多元利益与价值,而是完全站在政府的角度,为政府的政策提供合法性和合理性解释。这种对智库认知的偏差更是背离了当下党中央对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用意,与新型智库建设所要求的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不相适应,严重违背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科学发展规律。

(二)现存体制机制行政性过强,不能适应新型智库建设要求

地方社科院在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由体制机制问题引发的。地方社科院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国家行政机关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作,但是行政机关和社科院的运作毕竟有着显著区别,因此前者的管理模式也无法满足后者作为党政决策者“思想库”、“智囊团”的定位需求。行政性过强带来了地方社科院如今各种体制和机制上的束缚,导致地方社科院沦为行政体系内的一个分支,受制于官僚体系的各种弊病,包括冗长的活动审批手续、资金上的吃拿卡要、人事关系上的裹足不前、外事管理上的人时地限制等等。行政性过强导致在智库运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都要走一个完整的程序,造成各种行政效率低下,无法适应新时期下智库的发展。

(三)未理顺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的关系

地方社科院在新型智库建设的过程中,不能把握好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的关系,在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的认识上经常自相矛盾。表现在,一方面,响应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要求,认识到要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结合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开展具有战略性的社会经济研究。但是现有的機构设置仍然是按照传统学科进行设置,没有打破学科的藩篱,打造能够满足应用对策研究所需要的复合型、专业型机构。一方面,基础理论研究的力量不断弱化,导致推出的应用对策研究,对长期困扰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没有理论深度,存在相当程度的重复劳动现象,缺乏观点的创新。

四、推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建设的对策思考

(一)推行理事会制度,创新单位管理体制

行政色彩浓厚的体制机制,严重制约了地方社科院向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转型发展。为了解决体制机制问题,需要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推行理事会制度,打造符合新型智库要求的体制机制。委托代理理论应用于地方社会科学院新型智库建设研究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够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对地方社科院向新型智库转型的束缚问题。地方社科院长期以来依附于行政主管机关,管理方式以行政管理为主,体制僵化,独立性缺失,严重阻碍地方社科院向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目标转型。通过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将政府对地方社科院的管理权和所有权进行分离,切实保障地方社科院的自主权,使地方社科院的学术自主性不受非专业因素的影响,提高地方社科院的运营效率,使其能合理高效的利用公共资源提供好公益性服务,真正破解发展难题,打造符合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要求的专业思想库。二是在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规章制度,明晰政府和地方社科院的权利和责任。因为智库的思想产品具有公共性、社会性和政治性,所以其生产和传播必须考虑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能完全走市场化路线,政府必须建立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明晰与地方社科院的权利与责任,在不影响地方社科院独立性的同时,做好思想产品的规制与培育工作。

在具体的做法上,需要将政府对地方社科院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政府拥有地方社科院的所有权,作为地方社科院主要的财政提供者,委托地方社科院代理从事公共政策咨询思想产品的生产,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明确政府和地方社科院的委托代理身份。地方社科院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保障了地方社科院的自主权,有利于调动地方社科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够按照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提供好决策咨询服务。

地方社科院的组织结构必须以分离组织管理权与所有权为前提,学习西方现代智库理事会结构,根据中国具体国情,走党组织监督下的行政负责人管理、理事会决策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现代智库管理的道路。该模式的运行方式为:理事会制定组织战略发展目标,由行政负责人予以具体落实,党组织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决策权、管理权与监督权的三权分立,使其各自有明确的分工,构建相互制衡的机制,组织的运作效率才能得到有效保障。该制度具有如下优点:第一,由于理事会并不参与组织日常管理,只是以决策机构的方式存在,因此他们可以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为组织制定战略发展计划,监督组织为实现该目标不懈努力;第二,采用理事会的结构能够进一步优化决策过程,通过民主决策机制又可以更好的防止领导独断专行,避免造成决策失误,从而确保重大决策与组织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第三,以制度的方式确定了组织与政府两者的关系,理事会与政府对组织分别具有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的权利,由此让管办有效分离,让政府不再同时扮演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第四,理事会制度对组织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着积极意义,它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团体和个人把资金投入到公共事业中来,达到弥补财政资金缺口的目的。总之,通过建立理事会制度对旧有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造,是地方社科院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必然选择。

(二)构建面向政府与社会的双重咨询功能

地方社会科学院新型智库建设,需要引入市场机制,构建面向政府与社会的双重咨询功能。首先,智库的研究成果是一种思想产品,天然就具有商品属性,需要通过智库思想市场来进行交换。地方社会科学院作为思想产品的供给者,所追求的不是利润的最大化,而是影响力的最大化。作为现代智库的核心要素之一,影响力需要通过智库思想产品在思想市场上的交换来形成。交换次数的多少,是评价影响力的重要因素。而影响力作为权力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使用的手段,这种手段并非以强制力来实现,而是以具有说服力的思想来对决策产生影响。[7]其次,通过加强市场化,有助于塑造地方社会科学院新型智库的独立性。现阶段,地方社会科学院的所有(大部分)财政经费来自政府拨款,事实上与政府形成依附关系。智库发展需要围绕在特定领导人周围来获取资源,容易沦为政治的宣传机器或领导决策的传声筒。地方社会科学院需要借鉴西方现代智库经验,借助市场化使资金来源渠道从单一的政府拨款转为基金会、企业、个人捐助和政府拨款的多种渠道,使智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在比较少的外界力量干预下以专业知识,代表多元利益,完成政策研究任务,供决策者参考。

(三)优化外部环境,构建法律支撑体系

建设新型智库不仅需要对原有的智库内部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性改革,而且需要优化外部制度环境和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地方社会科学院建设新型智库,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制度、政策评估制度、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社会舆论引导机制、一流人才支撑保障机制和新型智庫现代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设,保障新型智库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要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的法人治理,应当规范治理结构,实施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三权分立、有效制衡,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组织的健康运行。只有政府切实向现代治理结构转变,新型智库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五、结语

本文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大背景下,对地方社科院如何向新型智库转型发展进行了探索。本文对地方社科院在新型智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地方社科院的现实情况出发,提出地方社科院向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转型的相关对策建议。通过提出理事会制度,构建结构合理的理事会组织,将政府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重身份中解放出来,管办分离,保障了地方社科院的自主权,有利于调动地方社科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够按照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提供好决策咨询服务。

参考文献:

[1] 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项目组. 中国智库影响力的实证研究与政策建议[J]. 社会科学,2014(4):25-30.

[2] 伯利,米恩斯. 现代股份公司与私有财产[M]. 台湾银行出版社,1982.

[3] 罗斯. 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 Jensen,Meckling. 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6(3):305-360.

[5] 平迪克,鲁宾费尔德. 微观经济学[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6] 蔡玉胜. 重新考量地方社科院智库定位[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4月14日.

[7] 莫言. 直面地方社会科学院体制改革[J]. 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1(3):13-19.

[8] Roger Scruton. A Dictionary of Political Thought[M]. The Macmillan Press,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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